长深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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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李振明,中共党员,沈阳市辽中县公安局六间房警务工 作站执勤民警,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10.孟庆龙,中共党员,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 公路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3
• 11.王凤洲,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大队长、党支部书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19.王敬,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安全监督处处长,建议给 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0.曹书毅,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党 内警告处分。
• 21.肖福祥,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建议给予记 过处分。
• 22.刘金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驻客运站驻站员, 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 一是辽宁省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封道 方案要求,未在施工封闭道路两端开口处安排安 全员全天值班;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社会车辆在 施工路段违法掉头的重大安全隐患。沈阳公路工 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的现场监理不到位。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 局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和高速公路管 理局阜新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巡查中发现 的施工路段存在的违法掉头问题查处不力。沈阳 市辽中县公安局六间房警务工作站未发现肇事大 货车超载的问题
间接原因 三
• 三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运 输管理所对辖区内货运车辆经营者和驾驶 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 1.史永平。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驾驶严重超载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逆 向行驶,造成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鉴 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 2.赵志远。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驾驶严重超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超 速行驶,造成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鉴 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 3.陈佰荣,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 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4.董伟业,中共党员,沈阳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彰 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总监办第一监理驻地办主任, 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5.苏志强,中共党员,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彰武至通 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副指挥,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 警告处分。
• 27.高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华明大 队教导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28.崔书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29.陈为义,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副 局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再见
• 12.郝居广,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党委 委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13.李鹏程,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车辆出站门检服 务员,建议给予开除处分。
• 14.曹连仲,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副站 长,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15.朱振勇,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站长, 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2
• 6.王春雷,中共党员,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指挥,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7.白雪飞,中共党员,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 路政稽查科科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8.赵鑫,中共党员,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副 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16.徐庆,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技术部部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
• 17.吕广信,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 理,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18.赵俊起,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建议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 • “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 安委办〔2019〕3号
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 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重 型货车严重超载、大客车严重超员并超速 行驶,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间接原因一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
• 1.何鹏飞,中共党员,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 司经理,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一工区负责人, 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张傲宁,中共党员,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 师、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建议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3.王五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所长、党支部副书 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24.刘立新,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秩序管理科科长,建 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5
• 25.杜若,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 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26.安长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 道大队民警,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间接原因二
• 二是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安全 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天津通莎长途客 运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督促检查不力。天津市长途汽车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对车辆承包人及驾驶员安全 教育管理不到位。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对 客运站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客运站车辆出站严 重超员、管理混乱等问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河东 Leabharlann Baidu运管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失察,在明知客运站不具备一级 资质标准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并认可该客运站具备一级资 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和东丽支 队华明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现事故客运卧铺车辆 出站严重超员及在东丽支队辖区固定路段经常停车揽客等 问题
• 10.孟庆龙,中共党员,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 公路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3
• 11.王凤洲,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大队长、党支部书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19.王敬,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安全监督处处长,建议给 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0.曹书毅,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党 内警告处分。
• 21.肖福祥,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建议给予记 过处分。
• 22.刘金全,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驻客运站驻站员, 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 一是辽宁省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封道 方案要求,未在施工封闭道路两端开口处安排安 全员全天值班;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社会车辆在 施工路段违法掉头的重大安全隐患。沈阳公路工 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的现场监理不到位。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 局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和高速公路管 理局阜新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巡查中发现 的施工路段存在的违法掉头问题查处不力。沈阳 市辽中县公安局六间房警务工作站未发现肇事大 货车超载的问题
间接原因 三
• 三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运 输管理所对辖区内货运车辆经营者和驾驶 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 1.史永平。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驾驶严重超载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逆 向行驶,造成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鉴 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 2.赵志远。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驾驶严重超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超 速行驶,造成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鉴 于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 3.陈佰荣,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 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4.董伟业,中共党员,沈阳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彰 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总监办第一监理驻地办主任, 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5.苏志强,中共党员,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彰武至通 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副指挥,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 警告处分。
• 27.高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华明大 队教导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28.崔书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29.陈为义,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交通局副 局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再见
• 12.郝居广,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党委 委员,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13.李鹏程,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车辆出站门检服 务员,建议给予开除处分。
• 14.曹连仲,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副站 长,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15.朱振勇,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站长, 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2
• 6.王春雷,中共党员,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副局长、 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指挥,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7.白雪飞,中共党员,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 路政稽查科科长,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8.赵鑫,中共党员,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副 处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16.徐庆,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技术部部长,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4
• 17.吕广信,中共党员,天津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 理,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18.赵俊起,中共党员,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建议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 • “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 安委办〔2019〕3号
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 驶,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重 型货车严重超载、大客车严重超员并超速 行驶,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间接原因一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
• 1.何鹏飞,中共党员,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 司经理,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一工区负责人, 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张傲宁,中共党员,锦州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 师、彰武至通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建议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3.王五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所长、党支部副书 记,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 24.刘立新,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秩序管理科科长,建 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5
• 25.杜若,中共党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 长,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26.安长瑞,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 道大队民警,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间接原因二
• 二是天津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安全 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天津通莎长途客 运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督促检查不力。天津市长途汽车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对车辆承包人及驾驶员安全 教育管理不到位。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河东区运管所对 客运站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客运站车辆出站严 重超员、管理混乱等问题。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河东 Leabharlann Baidu运管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失察,在明知客运站不具备一级 资质标准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并认可该客运站具备一级资 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和东丽支 队华明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现事故客运卧铺车辆 出站严重超员及在东丽支队辖区固定路段经常停车揽客等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