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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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层文件

培训协议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先生/女士)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内容为:

,由甲方指定(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培训总时数为

小时,具体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甲方安排,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1、培训费用指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2、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人民币元的标准计算;讲师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按甲方出差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

3、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后七天内,由甲方指定的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计算培训费用,填写付款通知书,报人力资源本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由财务本部转帐到乙方提供的帐户,乙方应在收到转帐款三天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乙方应根据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报甲方备案。

2、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3、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文件编号:版次:A/0

SBS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层文件

培训合同

(编号:)

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指派乙方外出培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指派参加以下培训。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费用的支付:

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期间支付给培训单位的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差旅费。

2、培训费用在培训前由甲方替乙方预付。

3、乙方在培训期满后,若成绩合格,则甲方为乙方报销培训费用。

4、乙方在培训期满后,若成绩不合格,则必须承担所有的培训费用,即向甲方支付原由甲方为乙方预付的培训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培训期间,甲方按公司规定发给乙方薪资。

2、甲方因工作或技术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延长或缩短培训期限,但如果是由于甲方要求乙方缩短培训时间而造成乙方培训成绩不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在培训期间成绩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4、乙方在培训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参加培训学习。

2、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定。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在培训期必须致力于学习,不得在此期间内从事其它的工作,否则从事其它工作的利益归属甲方所有。

七、违约赔偿责任:

1、在职培训期间,乙方因违法或严重违反培训单位制度等重大错误被开除,或乙方中途自动放弃培训,乙方必须全额赔偿甲方为其预付的培训费用。

2、培训期满后,乙方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被辞退,或乙方提前离职,根据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相应的费用:

(1)培训费用200元(含)以下,服务期限为两个月。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2。

(2)培训费用200元(不含)~500元(含),服务期限为三个月。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3。

(3)培训费用500元(不含)~1000元(含),服务期限为六个月。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6。

(4)培训费用1000元(不含)~3000元(含),服务期限为一年。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12。

(5)培训费用3000元(不含)~5000元(含),服务期限为二年。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24。

(6)培训费用5000元(不含)以上,服务期限为三年。若乙方每少服务一个月则必须赔偿甲方总培训费用的1/36。

注:本合同中的“服务期限”指乙方在培训结束之日起必须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时间,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同,分别按各自规定执行。

3、若因甲方经营或其它非乙方过错原因提前辞退乙方的,乙方不承担本条第2款约定的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仲裁裁定,甲、乙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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