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2012】9号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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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自治区2012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民生优先,以确保安全和促进公平为重点,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并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举行。
确保考试安全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地招生委员会要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协调联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公安、监察、工信、保密、工商、武警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更新、更有力的举措,确保今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都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加大部门协作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的力度。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认真开展作弊器材清理和网络环境净化两项专项行动,系统梳理排查教育统一考试系统内部存在问题,重点排查命题、印卷、保管、运送四个环节,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坚决实现考前不泄密的首要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库、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黑客攻击。加强涉考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的全面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细化操作规程,强化培训、扎实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二、扎实推进,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为全面提升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保障考试安全的能力,自治区将建成覆盖全疆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全方位发挥作用的考试指挥、管理、监控、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考点建设,可以形成实时高效的考试指挥和考场监控体系,能够有效遏制考试违规行为,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招生委员会、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千方百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抓实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双语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考试招生和人才评价机制。要不断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努力探索多元化录取的模式。巩固2011年改革成果,继续稳步推进录取改革,增加考生选择机会,提升社会满意度。要积极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的单考单招试点,逐步扩大试点院校招生规模,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力度。各地要高度
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高考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四、严格规范,做好艺术、体育等特殊类专业招生。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自身招生行为,不得擅自泄露有关数据信息,不得乱许诺争抢生源,不得搞恶性竞争影响和损害考生的权益。要加强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考试办法、评价标准、录取规则等政策信息的公开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对体育测试及表演类艺术专业考试须进行全程视频监控,严把专业考试关和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录取规则和标准。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做好高考加分调整总体方案的主动宣传、解读工作,明确有关政策适用的时间、范围及过渡期办法,让学生及家长准确了解、正确理解加分项目调整变化情况,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五、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制度各项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和违规惩处四项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特长及加分资格等重要特征信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以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承诺书为载体,加强招生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高考、阳光招生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做好伤残、家庭经济困难及其他特殊困难考生群体参加考试、录取及入学报到帮扶工作。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高校均不得仅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六、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高考社会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加强预研预警、回应社会关切、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以主动宣传、正面宣传为主,及时总结推广高考改革和管理典型经验、成功做法;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充分运用新媒体,丰富招生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发挥积极导向作用。
七、强化管理,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
各地要健全报名组织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报名条件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了解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高考时,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从高中一年级开始,坚持和完善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办法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对一些反映比较多、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学校尤其是民办中学、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确定专人审查,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办理集体户现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经查实的“高考移民”考生,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八、加强建设,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
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考试招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各级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