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马站镇城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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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马站镇城镇总体规划--修改

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五月

规划编制单位及人员

规划单位: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证书号:丙2570308

规划设计项目号:G1-04-09

项目审核:刘维团副院长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苏少锋注册规划师项目参加:苏少锋注册规划师

薛纪蒙城市规划师

前言

随着苍南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及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马站镇行政新区的开发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多年来,由于受到马站镇道路和天然屏障的影响,马站镇与苍南县北部经济发达地区联系较弱。目前,78省道改建工程的动工,环海公路的开通,以及东海大道的选线从马站以东经过,这几条交通干线的建设将使马站镇的交通条件大大改善。马站新区沿78省道而建,如何规划建设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新区并形成具有完善生活配套和商业服务的城镇中心,更好地承担对外交通、旅游接待的功能,是马站新区面临的新的挑战,因此也迫切需要有各类详细规划来指导建设。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由于农田保护、民宅审批、土地紧张等原因,需要对《马站镇城镇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新区部分道路、用地功能、面积等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对马站新区的建设作出指导。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镇域规划

第三章城镇性质和规模

第四章城镇形态结构和用地布局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七章防灾与及环卫规划

第八章景观环境规划

第九章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十章规划实施

第十一章附则

附:马站镇城镇总体规划修改会审会议纪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修改作为《苍南县马站镇城镇总体规划(2003-2020)》正本的修改本进行报批。本修改本针对正本所修改章节以本修改本为准(修改部分加下划线表示),本修改本条款一一对应总规正本,略过的条款按照正本。

第二条本修改本与正本未修改部分均是马站镇城镇范围内城镇建设指令性文件,马站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正本与修改本。

第三条正本与修改本自批准之日起,由马站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规划依据

原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

5、2000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苍南县城镇体系规划》;

6、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室1993年编制的《苍南县马站镇总体规划》;

7、周边城镇总体规划;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1998年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编制的《浙江省苍南县马站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11、马站镇土地利用规划;

12、浙江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于2005年编制的《78省道(水霞线)改建工程路线平面图》;

13、其他国家规范、法规及相关规范。

修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3、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2007.5.1);

5、《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成果);

6、《苍南县马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7、《苍南县马站城镇总体规划(2003-2020)》;

8、1998年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编制的《浙江省苍南县马站镇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按原条文)

第六条规划目标(按原条文)

1

第七条规划年限(按原条文)

第八条规划区范围(按原条文)

第九条规划层次(按原条文)

第十条适用范围(按原条文)

第二章镇域规划

第十一条镇域规划原则(按原条文)

第十二条镇域规划(按原条文)

第三章城镇性质和规模

第十三条城镇性质(按原条文)

马站镇的城镇性质为:苍南县南部中心城镇,马站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为主的生态型旅游城镇。

第十四条人口规模(按原条文)

1.马站镇域近期人口规模为35000人,远期人口规模为40000人。

2.马站镇区人口规模近期为21000人,远期为30000人。

3.城镇化水平近期为60%,远期为75%。

第十五条城镇用地规模(按原条文)

马站镇城镇建设用地,近期为178.30公顷,远期为259.87公顷。

第四章城镇形态结构和用地布局

第十六条土地适用性评价(按原条文)

根据马站镇的用地条件、可以分为二类:

一类建设用地:建成区地势较高,一般不受洪水淹没,地基承载力也较高,建设条件最好。

二类建设用地:指为建成区东、南方向的用地,地势较建成区低,现状为农田、需要一定的工程处理方可成为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城镇发展方向(按原条文)

第十八条城镇形态结构(按原条文)

根据马站镇用地特点,确定城镇用地为“团状”结构形态,并且以霞峰山为中心,呈扇形发展态势。远景城镇用地布局分为四片,分别为中心片、老城片、西南片及东南片,形成“两心四片”的用地布局结构形态。

第十九条居住用地规划(按原条文)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原条文:

1、规划将镇行政办公迁到城镇中心区,原镇行政办公区另作他用。

2、结合城镇现状商业布局,规划沿迎宾路、朝阳路西段两侧及镇政府南面布置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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