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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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办学章程(修订本)举办者:王宏翠、吴兴鹏制订日期:2013年1月16日审批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安徽兴鹏科技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中职专业人才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王宏翠、吴兴鹏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处西南角路号。

邮政编码:23 0041 ;电话:0551- 64285887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专业精良、技能娴熟、体魄健强”的高素质人才。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中等职业教育。

(二)、办学层次:普通中专。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范围:全省。

(五)、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毕业生。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36 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 5000 人。

(三)、年度班级数: 100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 5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安徽中安会计事务所验资,并于 2006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编号为码151号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王宏翠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教育机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秉承教育教学宗旨,服务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管理权。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学校性质第五条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教育事业。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人才。

第七条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八条民办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依法设立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的最高管理工作。

第九条民办学校设立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氰酸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第四章学校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民办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实行科学教学,注重教育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实行课程改革,注重课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

第五章学校发展规划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第六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财务活动。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依法合规收支,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法人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会议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会议所有。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正文)举办者: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1——2— 合肥某中学章程(*年*月*日合肥**中学董事会会议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法律地位,规范学 校办学行为,保护举办者(出资人)、学校、 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第三条 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 建设者为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合格人材。

第五条学校的审批机关即业务主管单第六条学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

第七条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制订学校章程;(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 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四)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4—资情况如下:第十一条学校的业务范围即办学内容(五)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由 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出资人) 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1/3 以 上的董事必须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个别董事离职, 由董事会会议确认;增补个别董事,由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在职人数少于 1 /2 时,即宣布解散,并组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聘任、解聘校长和由校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副校长及学校财务负责人;(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合肥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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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办学章程(修订本)举办者:王宏翠、吴兴鹏制订日期:2013年1月16日审批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安徽兴鹏科技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中职专业人才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王宏翠、吴兴鹏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处西南角路号。

邮政编码:230041 ;电话:0551-********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专业精良、技能娴熟、体魄健强”的高素质人才。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中等职业教育。

(二)、办学层次:普通中专。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范围:全省。

..(五)、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毕业生。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36 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5000 人。

(三)、年度班级数:100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5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安徽中安会计事务所验资,并于2006 年3 月31 日出具了编号为码151号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一)、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王宏翠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docx:免修版模板范本

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docx:免修版模板范本

2023年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章程以依法经营、独立办学、服务社会为宗旨。

2. 本学校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任务,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内容,以改善教学和管理水平为根本途径。

第二条学校名称本校的名称为:X民办学校(简称“本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学活动。

第四条学校办学范围本校办学范围涵盖小学、初中、高中。

第二章办学任务和目标第五条办学任务1. 本校的办学任务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本校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科技实践等活动,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第六条办学目标本校的办学目标是:1. 秉持科学思维,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 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4. 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组织架构根据办学需要,本校设立如下组织架构:1. 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决策重大问题。

2. 校长办公室:负责校长日常工作的协助与实施。

3.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等工作。

4.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术研究等工作。

5.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6.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管理体制1. 本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 校董事会由理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由校长担任理事长。

3. 校长是校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学校管理工作。

4. 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按照需要召开会议。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课程设置本校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宜的课程设置,确保实现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教育目标。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模板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模板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模板一、概述本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模板旨在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章程适用于全部民办学校,包含幼儿园、学校、中学等各个层级。

二、办学宗旨本学校承袭公平、公正、公开、公益的办学宗旨,为学生健康成长供应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全面发展的教育资源。

三、办学目标本学校办学目标如下:1.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价值观,提高学习本领和综合素养。

2.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健全人格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4.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老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共育格局,共同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规章制度4.1 教学管理标准4.1.1 课程设置和教学布置1.依照教育部的课程标准,学校订立适合自身特点的课程设置,并每年进行评估和调整。

2.学校订立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4.1.2 教学质量保障1.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课程观摩、老师评估和学生评价,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学校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综合素养。

4.1.3 老师管理1.学校重视老师队伍的专业化和素养提升,定期进行老师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

2.学校建立老师绩效评价体系,依据教学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4.2 学生管理标准4.2.1 学生招生和入学1.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学生招生。

2.学校为适龄儿童供应免费义务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入学测试和体检。

4.2.2 学生行为规范1.学校订立学生行为规范,引导学生遵守纪律和自律,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2.学校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4.2.3 学生安全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2.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实现相关标准。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为一所依法设立、注册并获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全日制学校。

学校依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办学,遵循教育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本学校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管理原则本学校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人本管理为核心,注重以德育为先导,以优质教育为目标,促进学校全体师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工处等组织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1. 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股东代表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

校董事会行使决策、监督、评价等职能,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并做出评价。

2.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发展负责。

3. 副校长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的教务、学工等相关事务。

4.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招聘与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

5. 学工处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工作,在校务中的学生发展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本学校遵循公开、平等、竞聘原则,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素质的教职工担任教师和管理岗位。

第七条学校学生本学校招收合适年龄段的公民子女和具备入学条件的外籍华人子女。

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学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设置本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九条教学质量管理本学校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情况评估等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学校行政管理本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学校章程遵循“依法办学、独立办学、合理经营、公开办学”的原则,保障学校的独立性和办学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章程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学校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第五条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经营所得必须用于学校的办学活动和发展建设。

第六条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校长由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聘任。

第九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设立教师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师生意见,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条学校设立各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方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校财务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学校进行财务收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财务透明。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纳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的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学校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希望对各位文档创作者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其宗旨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全面发展的能力和品质。

第四条本校的名称为________(校名),简称________(简称)。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为________(校训)。

第六条本校的办学理念为________(办学理念)。

第七条本校的办学目标为________(办学目标)。

第八条本校的教育教学任务为________(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校设立校董事会,负责对校务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十条校董事会由校董事组成,校董事由学校的创办者、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第十一条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2. 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运行情况;3. 选聘和考核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4. 确定学校的收费标准和使用财务的权限;5. 解决学校的重大事项和纠纷等。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校长,由校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校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3. 负责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员工的培训;4. 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5. 履行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本校设立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行政和财务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的各级组织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明确、权责分明的原则进行设置。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本校实施全日制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开展各类学科教育。

第十七条本校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该学校的正式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1.2 目的:学校的宗旨是为泛博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实用的人材。

1.3 性质:学校是一所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

1.4 地址:学校的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学校设立理事会,由教育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2 校长:学校设立校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3 教职员工: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员工队伍,由校长负责管理和组织。

三、招生与管理3.1 招生对象:学校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学生招生,不分种族、宗教、性别和社会地位,接受适龄学生报名。

3.2 招生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择优录取学生。

3.3 学费管理: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学费标准,并定期发布,学费使用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3.4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教育教学4.1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需要,合理设置各学段的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4.2 教学方法:学校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启示式教学、实践教学和合作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4.3 师资力量:学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礼聘高水平的教师,提供持续的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4 教育质量评估:学校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校园文化与活动5.1 校园文化:学校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详细地址]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第七条学校办学形式:[办学形式,如:全日制、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规模,如:在校生人数、班级数等]第二章办学内容第九条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专业设置,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第十条学校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如:国家规定课程、学校特色课程等]第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如: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制度等]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校董会:[校董会职责、组成、任期等]第十四条校长:[校长职责、任职条件、任期等]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五章办学经费第二十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包括:出资者投入、学费收入、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办学经费合理使用。

第六章学校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学校变更名称、地址、性质、办学层次等,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终止办学,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办学自主、公平、公开、合法的原则,明确了本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原则、教育目标等基本内容。

第二条本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以提供高质量教育为宗旨,培养学为具有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学校、学生、家庭的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有效。

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四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包括几个方面:1. 培养学生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公民;2.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3. 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具备体育锻炼的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4. 培养学生具备美的眼光和审美能力,培养文化艺术素养。

第五条本民办学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本民办学校要具备地域特色和专业特长,通过设置各类特色课程,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民办学校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

第八条董事会是本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由校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学校运行,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决策。

第九条校长是本民办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等。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处负责学校的后勤工作,包括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学生食宿安排、校园安全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生入学、学生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等,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学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学历层次],包括[具体专业或课程]。

(二)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或混合制]。

(三)办学规模:[具体人数]。

(四)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包括[具体招生对象]。

第九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国家教育政策,合理调整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保障学校办学方向的正确性。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五条学校坚持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第二十二条学校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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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学校章程(正本)举办者: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路号。

邮政编码:23 ;电话:0551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四)、办学范围:。

(五)、招生对象:。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人。

(三)、年度班级数: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事务所验资,并于年月日出具了编号为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项所列途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二)、社会捐助;(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四)、银行货款;(五)、。

年略有提高。

(一)月工资平均标准为人民币元,最低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元。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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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学校。

本学校为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办学方针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保障学生的平等权利。

第六条本学校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七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行使学校的管理权。

第八条本学校依法享有自主招生权,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学校设立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二)选举和决定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三)审议和决定学校章程的修改;(四)其他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可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二)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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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培养优秀的人才,依法合规办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独立的、非赢利性的民办学校,依法注册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爱国心、责任心、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四条本学校的管理机构是学校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招生,并且保证贫困学生的招生比例。

第六条本学校设立勋章、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权第七条学校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任命和解聘学校的主要领导和教师,审核学校的发展计划和财务报表,监督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理事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校长担任理事长。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专业教研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部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的职责由学校章程具体规定。

第三章入学与考试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自愿报名制,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本学校接受教育。

第十二条学生的入学考试由学校自主设计,并根据考试情况和学生档案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奖学金。

第四章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教学评估,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注重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德育与智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注重教育技术的应用,提供先进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第五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财务收支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做好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定期向理事会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接受财务审计。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该民办学校的名称为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1.2 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并注册。

1.3 目的:学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责任感。

1.4 定位:学校定位为一所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现代化学校。

1.5 遵循:学校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架构2.1 学校理事会:学校设立学校理事会,由学校的发起人、校长、教职员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

2.2 学校管理团队:学校设立管理团队,由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2.3 学校教职员工: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员工队伍,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他们将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办学宗旨3.1 以学生为中心: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2 素质教育:学校倡导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美感和劳动能力。

3.3 社会责任:学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招生与管理4.1 招生范围:学校招收符合国家招生政策的学生,不以户籍限制为条件。

4.2 招生程序:学校依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4.3 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4 学生管理: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管理,包括学业管理、行为管理和心理健康管理等方面。

五、教学与评价5.1 教学目标:学校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5.2 教学内容:学校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内容,包括学科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

5.3 教学方法:学校采用灵便多样的教学方法,注重启示式教学和合作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动性。

2023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正规范本(通用版)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通用)1. 章程目的本章程为民办学校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规范。

它旨在确保学校的运营和管理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框架。

2. 学校名称和性质2.1 学校名称:应明确标识学校名称,以便于学校的辨识和宣传。

学校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学校性质:应明确学校的办学性质,如是否是非营利性学校或以营利性为主要目的的学校。

3. 学校目标和使命3.1 学校目标:明确学校的总体目标,包括学生培养目标、教育质量目标等。

3.2 学校使命:阐述学校的使命宣言,包括以何种方式实现学校目标,服务学生和社会的宗旨。

4. 学校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4.1 学校管理机构:明确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并指明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4.2 学校组织结构:呈现学校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3 校董事会:如学校设置董事会,应明确董事会的成员构成、职责、任期和权力,并规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5.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5.1 教育教学理念和原则:明确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原则,包括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师培养和评价等。

5.2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规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包括教育教学评估、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估等。

5.3 学生管理:明确学生的招生、录取和管理制度,包括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处分和奖励等。

6. 学校财务管理6.1 财务制度:规定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

6.2 资金来源和使用:明确学校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包括学费收费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

6.3 财务监控和风险管理:规定学校的财务监控和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等。

7. 学校法律事务管理7.1 法律合规:明确学校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并指定负责法律合规事务的部门或岗位。

7.2 合同管理:规定学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签订、履行和终止合同的程序和规定。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办学校的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并适用于我校及其整个教育系统。

第二条法律地位和性质我校为一所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权益和义务,其财务独立、法人独立。

我校的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质,以提供优质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办学宗旨我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

我校注重品德教育,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国家建设。

第四条办学任务我校的办学任务是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学科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符合社会要求和未来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五条办学原则我校的办学原则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和规范性。

全体教职员工要秉持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坚持为学生的发展负责,并遵守教育教学的专业道德和职业要求。

第六条课程设置和管理我校的课程设置满足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根据学生年级和不同学科需求进行安排,力求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

课程管理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确保课程的实施和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校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学校领导层我校设立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形成科学、稳定的学校领导层,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学校领导层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经过教职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理事会我校成立理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学校校董、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学校发展规划、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理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学校教育教学机构我校设立教务处、教研室等教育教学机构,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改革。

教育教学机构的设置和功能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条学生管理我校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奖惩和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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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学校章程
(正本)
举办者:
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
监制合肥市教育局.
学校章程
(编号:)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第一条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
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第二条
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本校以培养为办学目的,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等。

第五条教育局。

本校依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二章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第六条
)、部。

学校(中心第七条区(县)本校地址:合肥市
街道(乡、镇)居委会(村)
23;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0551办学内容第三章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

学类、办(一)型: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学范围:(四)、办。

(五)、招生对象: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月。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人。

(二)、年度在校生数:
(三)、年度班级数:个班。

人。

(四)、班级学额:每班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四章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第十一条
日出具了年月事务所验资,并于编号为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办学投入部分(币
种为人民币)(一)
备注占总资产出资形式出资人名称出资数额的面分比单位:万元)(
(二)、国家资助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备注出资形式出资人名称出资数额占总资产的面分比)(单位:万元
(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占总资出资数出资人名出资形备注的面分比单位:万元()
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第十三条项所列途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社(二)会捐助;(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款;、银(四)行货(五)、。

本校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和比例如下:第十四条
开支范围与项目比例简要说明应付工资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障费
业务费公务费
助学费
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第十五条本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标准如下,并逐
年略有提高。

(一)月工资平均标准为人民币元,最低月工资为
人民币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元。

(三)职工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其它待遇标准:
第十六条本校所有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
定严格执行,所有支付项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报销项目
必须有证明人签字,然后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十七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本校从年度净资产
增加额(年度净收益)提取的百分之作为学校的发展基金,
用于学校建设、维护和设备的添置、更新;提取的百分之
作为学校的公益金,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八条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均按照财务制度具实
制定财务报告,并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学校按照财务
公示制度公示学校主要财务收支数据,接受各方监督。

管理机制第五章第十九条本校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建立董(理)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学校董(理)事会由名董(理)
事会组成(其中名是学校职工),董(理)事会由
依法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理)事会在职人数少于二分之一时,即宣布解散,并按照程序
组建新一届机构。

首届董(理)事会分别是
等同志。

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二十一条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八)、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学校董(理)事会会设董(理)事长一名,主持第二十二
条董(理)事会日常工作。

设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开展工作,董(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首届董(理)事会董(理)事长、副董
(理)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理)事会由担任,副董(理)事长由担任。

今后各届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一)、检查董(理)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二)、代表董(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四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

在董(理)事长认为必要召开或者三分之一的董(理)事提议的情况
下也均应召开会议,董(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理)事。

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
席表决,委托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照出席会议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表决。

时方可1/2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组成人员的第二十六条到会人员同意方可通召开董(理)事会议,会议决定必须超过1/2
过。

但学校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
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
第二十七条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

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法定代表人与校长第六章第二十八条担任,依法履本校首任法定代表人由
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学校今后新任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

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本校聘请担任首任校长,任期三年,第二十九条报经审批机关核准后上岗。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依法履行校长职责;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三)、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四)(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七)、。

玲、)面珑八(第七章合理回报问题第三十条本校出资人按照下列第项办法处理合理回报问题。

(一)本校出资人依法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各类基金及费用.
从年度净收益中提取结束,由董(理)事会根据当年学校财务状况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决定年度净收益中给予出资人的回报并由2/3比例,并依法将该决定及相关内容公告社会,报审批机关备案。

以上行为达到法定时效,并没有异议,本校出资人则按照兴办学校时所出资金占学校总资产的比例取得出资回报。

学校依法代扣有关税金。

(二)本校履行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回报。

(三)本校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

(四)本校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

需要取得合理回报时必组成人员同意给予合理回报,须经全体董(理)事召开会议,2/3
并依法修订本章程,报审批机关核准,并由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学校变更与终止第八章学校的各类变更事项依法办理。

有两个或两个以第三十一条上的举办者的学校,其中有举办者要求变更举办者,该举办者必须先取得其他举办者同意,再获得学校董(理)事会同意,并优先将举办权变更给已有的举办者。

本校自行终止办第三十二条学,并依法办理终止程序,停止办学,解散学校。

章程修改程序第九章本章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修改:第三十三条
、学校出现变更事宜;(一)(二)、符合本章程其它条款中的章程修改设定;(三)、国家法规调整涉及本章程内容与之相抵触;(四)、学校办学重大调整等;、。

(五)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由全体董(理)事会召开会议,的成员同意方可修改,修改章程的2/3
15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全体成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附则第十章.
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年第三十五条月共同制
定,已经首届董(理)事会全休董(理)事于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董月年
(理)事会。

月日送审批机关第三十六条年本章程于
备案,审批机关于是日向社会公示本章月年
时结束公示。

本章程自日月年程,并于
结束公示后正式生效。

举办者签字(章):
学校董(理)事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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