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政策共29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续约和终止
1、加盟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企业 提出申请,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与加盟方续约,并有 权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如加盟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 视为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加盟方在合同期满正常终止后将属于企业授权使 用的设施设备等退还企业,同时撤除所有VI标识(具 体按红艳撤场细则);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权利义务 企业:
1、企业对加盟店有绝对管理权; 2、有权对商品及人员配置合理调配; 3、对有损企业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处以相应 罚款甚至取消加盟授权(具体执行按违约条款 ); 4、企业有义务指导、监督加盟方的日常经 营活动。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权利义务
加盟方:
1、 加盟方பைடு நூலகம்权享有与直营店同等资源(如培训、促销等 );
2、 有权对员工或商品的配置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必须遵守企业的经营政策、管理制度,保守企业商业 秘密; 4、 不得擅自销售有损企业形象的产品甚至伪劣产品; 5、 有义务参与企业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活动; 6、 可自行策划实施适合本地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但方案必须经企业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7、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加盟方负责。
委托加盟
利润分配:
以合同签订前12个月利润作为参考,达到利润基 点就可享有返利回报5000元,利润上升部分的分配, 企业仅占50%,加盟方占50%。
低于利润基点的部分,企业承担50%,加盟方承担 50%。
委托加盟
特殊约定:
1、企业代管代支所有费用; 2、加盟店主不再参加企业销售 提成; 3、该加盟店不摊销总部费用; 4、品牌使用费按合同期限一次性 付清,合同期内中止不于退还;
——台湾加盟实践
委托加盟
加盟方式:企业投入旧店(包括房租、装修、设施设备、 商品等),加盟方投入品牌使用费1万元/年、保证金10万 元(期满退还)、入网费免收,管理费免收。 合同期限:与门面租赁期限一致(或一年一签)。 管理模式:加盟方负责日常经营,企业统一管理,经营 风险共同承担。 加盟授权:使用红艳CIS系统并可具独立法人,所有权归 红艳企业。 加盟范围:委托经营管理目前正在营业的直营店。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违约责任: 加盟方: 1、加盟方自愿申请加入企业成为连锁加盟店,一旦 经企业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提前退出,视 为违约。 a、不予退还设备(如由企业购买); b、退换货根据企业政策执行; c、不予退还品牌使用费; d、自动取消一切授权;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违约责任: 加盟方:
加盟方式:企业投入设备、商品等,加盟方投入铺面 ,装修,开业宣传费用等。 合同期限:5年(或与房租合同期一致)。。 管理模式:企业统一管理并负责日常经营,经营风险 共同承担。 授权范围:使用红艳CIS系统,加盟方为独立法人,但 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所有权归加盟方与红艳企业共 同所有。 加盟费用:品牌使用费1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期满 退还),入网费3000元,管理费按销售额的2%收取。
特许加盟
设计理念
“称许加盟”可说是委托加盟的改良版,特许加盟 的加盟者在店铺的所有权上迈进了一大步,因为加盟 者必须相对投入开店之建置成本,所以亦拥有部分所 有权。
照例收取三金后,总部授予门店经营权,特许加 盟店由于投入了开店的建置成本,所以在经收与利润 上相比委托加盟高。
——台湾加盟实践
特许加盟
2019外部加盟政策
说明会
1 委托加盟 2 特许加盟 3 自愿加盟 4 协力加盟 5 合作加盟
目的
企业为拓宽经营管理思路, 充分吸收、整合资源,以多元化 加盟战略扩大企业连锁规模,同 时为对红艳企业具有共同认知和 发展理念的各界人士提供实现自 我价值的机会和发展平台。
委托加盟
设计理念
“委托加盟”是指“总部委托加盟 都经营”的意思,委托加盟是典型的总 部拥有所有权而加盟都拥有经营权的加 盟形态,委托加盟店基本上是总部出资, 即正常营业的所有建置,而加盟者是以 加盟“三金”取得店铺的经营权,同时 承担全部的营运成本,自负经营损益之 责。
2、加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企业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同 时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企业并处以5万元以上 罚款。 a、防冒、滥用企业VI标识; b、不办理相关证照违法经营; c、泄漏企业商业秘密,宣传负面信息,破坏加盟体系; d、私自进货,破坏企业价格体系并自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影响 企业声誉; e、销售不入机或故意漏入; f、不配合企业市场推广和促销活动; g、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服从统一管理;
性付清,合同期内中止不于退还; 3、装修方面可委托企业装修,
也可自行装修,但必须按红艳标准 方案及统一VI装修,设施设备必须 按红艳标准配置自购或由企业统一 采购。
自愿加盟
设计理念
自愿加盟的加盟者拥有门店完整的的有权与 经营权,这是好消息,坏消息是负担与相对增加, 加盟者要负担开店所有的建置成本与营运成本。 在自愿加盟制度中,总部提供的不再是有形资产 的投入,而在于无形资产的提供,如品牌效应, 开店协助,营销企划,商品供给,后勤支持等。
特许加盟
双方权益:利润按企业20%,加盟方80%分配和承担风 险。 费用摊销:
1、工资(保险)、税金、水电费、办公耗材及维 修等经营费用在双方利润分配之前摊销;
2、商品、设施设备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之后由企业 自行摊销;
3、房租、装修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之后由加盟方自 行摊销。
特许加盟
特殊约定: 1、企业代管代支所有费用; 2、品牌使用费按合同期限一次
自愿加盟
特殊约定:
1、先款后货; 2、品牌使用费按合同期限一次性 付清,合同期内中止不于退还; 3、装修方面可委托企业装修,也 可自行装修,但必须按红艳标准方案 及统一VI装修,设施设备必须按红艳 标准配置自购或由企业统一采购。
共同条款(前三类加盟)
执行细则 1、独立核算; 2、销售款存入指定帐户; 3、配送费用收取按企业规定 执行; 4、帐务月清月结;
——台湾加盟实践
自愿加盟
加盟方式:加盟方全资投入。 合同期限:3年(或5年)。 管理模式:加盟方负责日常经营,企业统一管理 ,经营风险由加盟方独自承担。 加盟授权:使用红艳CIS系统,加盟方为独立法人 。 加盟费用:品牌使用费1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期满退还),入网费3000元,管理费按销售额的 2%收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