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托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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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托收概述
出口跟单托收是指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出口托收项下的全套单据后,对单据进行审核、缮制面函,寄单索汇,收汇入账的一种国际结算业务。

托收按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跟单托收是指在卖方(出口商)所开具汇票以外,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又可进一步分为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即出口商(或代收银行)向进口商议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
付款交单则是出口商(或代收银行)以进口商付款为条件交单。

跟单托收种类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

福费廷业务是一项与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新型贸易融资业务产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从出口商那里买断由于出口商品或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是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相对于其他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的最大特点在于无追索权,也就是出口企业通过办理福费廷业务,无需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就可从银行获得100%的便利快捷的资金融通,改善其资产负债比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利率、汇率、信用等各种风险,为在对外贸易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地位和价格条款、扩大贸易机会创造条件。

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福费廷远期票据图示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

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

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

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8、期限:福费廷属于中期融资,融资期限可长达10年;
无追索权条款说明
9、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付签字,即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或本票上加
注“Per Aval”字样,并签上担保银行的名字,从而构成担保银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责任;另外一种是由担保银行出具单独的保函;
10、无追索权条款:福费廷业务的特色,是出口商转嫁风险的依据。

福费廷业务项下
银行对出口商放弃追索权的前提条件是出口商所出售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银行通常在与出口商签订的福费廷业务协议中约定,如因法院止付令、冻结令等司法命令而使该行未能按期收到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付款,或有证据表明出口商出售给该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票据或债权时,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

叙做福费庭业务的企业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庭业务。

以下情况适合叙做福费廷交易:
1、为改善财务报表,需将出口应收帐款从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
2、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其他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高于福费廷全部收费;
3、应收帐款收回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且不愿接受带追索权的融资形式或占用宝贵的
银行授信额度。

申请条件编辑
1、企业须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
2、在包买商处开立本币或外币帐户,与包买商保持稳定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往来,信誉
良好,收付汇记录正常(商业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
3、融资申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取得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4、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间隔依次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
5、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6、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出口商向包买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商情况介绍,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进口商情况介绍;
3、交货情况及进口许可证(若需要);
4、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5、保函或银行本票副本及《转让书》;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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