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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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999]90号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中交云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中交云南建设指挥部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要求,结合嵩昆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交通部颁标准、设计文件、工程合同文件及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同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第四条质量目标

(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合同段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评定为合格,综合评分大于90分;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圆满完成业主提出的“争省优,创国优”建设目标。

(二)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业主针对本工程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流程避免质量问题、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争取竣(交)工验收一次通过。

(四)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涵洞、通道、防护工程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第五条在质量管控过程管控到位,树立样板作用,各级组织召开正面现场会、观摩会的标段给予以分级奖励:

省部级、集团级奖励50万元/次;交通运输厅、中交云南公司、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次;指挥部、外部参观观摩奖励10万元/次;路桥技术分部奖励5万元/次。

第六条因标段问题路桥技术分部受到质监局、业主、总监办给的处罚,路桥技术分部除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外,采取同奖同罚原则处理。

第七条施工过程质量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详见附件二《质量管理处罚一览表》,管理过程如需增加处罚条款,将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节奖惩程序

第八条本制度执行单位为路桥技术分部,质量管理部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质量处罚通知单》(详见附件三)。

第九条《质量处罚通知单》一式四份,路桥技术分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合同管理部及受罚标段各存一份,作为扣款凭证,扣款在标段当月计量中扣除。

第十条对现场下发的《质量处罚通知单》,受罚标段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质量处罚通知单》签发六日内向路

桥技术分部反映,由路桥技术分部领导裁决。

第十一条奖励部分,路桥技术分部以正式文件下发表彰,对获奖标段进行奖励兑现。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路桥技术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节附件

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

附件二《质量管理处罚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处罚通知单》。

附件四《工程整改通知单》。

附件一:

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

考评组成员:考评组组长:

附件二:质量管理处罚一览表

注:以上均为单点、单次处罚。

附件三: 嵩明(小铺)至昆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质量处罚通知单

路桥技术质罚号

嵩明(小铺)至昆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质量处罚通知单

路桥技术质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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