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实施对策建议
我国绿电规模化交易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我国绿电规模化交易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姜克隽;贺晨旻【期刊名称】《中外能源》【年(卷),期】2024(29)3【摘要】我国光伏发电和风电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如何鼓励绿色电力消费,成为近期电力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自2021年我国绿电交易开始以来进展迅速,在交易量和交易机制方面都有明显进展。
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绿电结算电量352×108k W·h、绿证391万张。
尽管绿电交易快速上升,但其占市场交易量的比重仍然较低,2023年1~6月绿电交易仅占全国总交易量的1%。
未来绿电将占据电力消费的主要部分,成为未来电力系统发展的主要特征。
绿电交易近期要解决的主要是一些显性问题,如跨省交易困难导致绿电交易量受限、更低价格的绿电无法扩大应用空间等,而绿电供应途径及高可靠度供电机制将成为未来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
近期推进大规模绿电交易是可行的,我国已出台各项政策,要求加大绿电交易,扩展省间交易,推进现货交易。
电网调度侧需要尽快强化技术措施,适应波动性强的可再生电力的纳入,确保高可靠度供电。
长期来看,需要明确未来新型电力系统的架构,以长期发展目标来确定现在的规划,一个明确的长期发展格局,对当前的电力系统建设至关重要。
纳入现货交易是进一步扩大绿电交易的有效手段,需尽快构建24h及低于小时级的供电预测和电价预测信息体系,为现货交易提供技术支持。
【总页数】6页(P1-6)【作者】姜克隽;贺晨旻【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相关文献】1.影响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因素与政策建议2.影响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因素与政策建议3.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影响因素及政策建议4.影响我国就业的主要因素及政策建议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谈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挑战及政策建议
浅谈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挑战及政策建议近期,多个省份出台“限电令”,给出的缘由多是:为遏制高耗能行业能耗过快增长,根据“能耗双控”进度,组织开展高耗能企业用能预算管理、有序用电和错峰生产等措施。
然而,实现“双碳”目标,绝对不能依靠这种临时抱佛脚的“限电”措施,而是要加快推动电力消费结构低碳化转型。
2021年9月7日,全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来自全国17个省份的259家市场主体参与了绿色电力交易,达成了79.35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预计将减少标煤燃烧243.6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7.18万吨。
绿电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的框架下,设立的一个独立绿电交易品种,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有绿电需求的企业与新能源企业直接交易,充分激发绿电交易供需双方潜力,促进新能源发展,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助推中国清洁低碳转型。
一、绿电交易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绿电交易市场的建立是推动中国电力交易的重大市场机制创新,标志着中国绿电消费模式发展进入新阶段。
开展绿电交易对电力市场建设、新能源消纳、电力消费结构优化、高耗能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推动以火电为主的电力系统向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一是支撑新型电力市场发展。
当前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主要面向火电设计,新型电力市场的建设迫切需要机制层面上的创新,开展绿电交易既丰富了市场交易品种,又拓宽了交易渠道,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直接交易搭建起桥梁,极大推动了电力市场化发展。
二是促进新能源电力的消纳。
尽管近年来风光利用率大幅提升,但当前弃风、弃光现象仍屡见不鲜。
截至2021年6月,全国弃风电量126.4亿千瓦时,弃风率达3.6%,弃光电量33.2亿千瓦时,弃光率达2.1%,全国绿电交易市场的建立为新能源电力消纳提供了更便捷的渠道,释放了新能源发展潜力,赢得更大范围的消纳市场,同时缓解了绿电供大于求的市场局面,通过稳定的价格交易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激励新能源企业发展,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
我国绿证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现状、问题与挑战
我国绿证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现状、问题与挑战一、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没有确切的定义,新能源国外最开始很少,后来主要是进市场。
实际上,我们国家的绿色电力交易正面临着一个选择的问题:我们现有的现货市场并没有成熟,很多地方在试点,在没有建立大的现货市场的情况下,新能源如何参与市场?基于现在大用户直供以及辅助服务这些的,还有直接参与市场,但是直接参与市场我们比较难的是我们的现货本身也是在探索当中。
现在在研究的就是我们搞一个张家口的一个方案。
但是具体哪一种更好?这个要看。
绿色电力交易现在和将来不一样。
我国绿色电力交易开展的背景。
一个是我们国家电改的大趋势。
第二个是我们已经进入平价时代了,目前为止虽然新能源在上网或者是发电的时候平价,现在的发电侧平价的情况下,新能源没有政策支持也是不具备跟煤电放开竞争的条件。
所以配额对于“十四五”乃至于中长期新能源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市场化交易,我们想中国目前对于存量项目,主要还是保量保价的项目。
2018年我们搞了一个借助传统的电容量类似于直接交易。
然后主要的就是这种服务,还有辅助服务。
我们看看量呢?2020年的风光它的市场化交易的电量是1572亿千瓦,其中省内新能源交易电量6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占市场化交易电量41.8%,省间新能源交易电量915亿千瓦。
随着消纳形式比较好,大家会比较好跨区的交易电量增长空间非常有限,因为新增的通道也会受到影响,但是省内的市场化交易的电量是非常快的,去年涨15.1%,未来省内的新能源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能不能涨,涨多少,一个要看增量和存量的比例。
咱们“十四五”还是保障小时数以内的,我们现在小时数是比较高的,实际上这个速度增长也不会很快,所以要看这个数。
现在市场化交易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本身我们就没有比较成熟的现货,所以新能源整个电力市场也在探索,新能源怎么进市场也是很难的。
国外先有市场后有新能源,新能源进入以后也不断完善出台新的政策。
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建议一、引言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绿色金融逐渐成为金融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绿色资产证券化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如何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提出相关建议。
二、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绿色资产证券化提供法律保障。
例如,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确保绿色资产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明确证券化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防范金融风险。
2. 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绿色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的环境效益、风险评估等。
这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 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创新型的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例如,可以推出基于绿色建筑、清洁能源等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为市场提供更多选择。
4. 培养专业人才:绿色资产证券化涉及复杂的金融技术和环境评估知识,需要培养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
高校、研究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培养既懂金融又懂环保的复合型人才。
5.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资产证券化。
这不仅可以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还能促进社会资本向环保领域流动。
6. 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资产的环境效益进行科学评估。
这有助于确保证券化产品的环保质量,提高市场的公信力。
7. 加强国际合作: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的大背景下,各国在绿色金融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绿色资产证券化的整体水平。
三、结论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创新金融产品、培养专业人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措施,我们可以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内外绿证、绿电发展情况及相关启示建议
国内外绿证、绿电发展情况及相关启示建议2017年,我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国家对享受补贴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明确用户可通过购买绿证作为消费绿电的凭证,我国绿证制度开始施行。
2021年我国开始绿电交易试点工作,通过以绿色电力产品为标的物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消费绿色电力需求,并提供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
绿证绿电制度对于促进绿色能源消费、鼓励绿色能源生产、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绿证、绿电制度正在不断完善,绿证、绿电的交易量也在持续扩大。
为应对气候变化,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可持续发展意愿及低碳转型升级需求日益强烈,均将大力发展和应用绿电作为重要抓手。
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绿证发展相对成熟,具有完善的追踪和监督系统,并得到了国际认可。
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措施作用于国际贸易,全球对绿色电力消费的共识正在不断加强,我国绿电消费如何进一步扩大并得到国际化应用显得愈加重要。
一、我国绿证、绿电发展情况绿证、绿电体现了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绿证、绿电交易是绿色低碳消费的重要方式。
购买绿证和绿电的区别在于,绿证交易更加灵活,可以实现电和证分离交易;绿电交易除了获得绿证外,同时还实际购买和消费了相应的电量。
(一)绿证发展情况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正式试行。
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对凝聚社会共识、推动能源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绿证制度开始时期,核发范围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但在自愿认购的制度安排下,企业缺乏购买绿证的积极性,导致前期绿证市场需求严重不足。
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的
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
度的
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可以有效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促进能源结构的转型和碳减排。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强化监管和认证: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绿色电力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建立第三方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绿色电力证书的评估和认证,提供公正、透明的证书发行机制。
2. 完善证书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市场,为持有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通过引入竞价机制、推动证书交易平台的发展,促进证书价格的形成和市场化交易,提高证书的市场流通性和溢价效应。
3. 加强宣传和推广:加大对绿色电力证书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绿色电力证书的认知和接受度。
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和使用绿色电力证书,并提供相应的奖励政策和市场激励措施,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可再生能源发展中。
4. 推动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在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电力证书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国际间绿色电力证书的互认和交易,扩大绿色电力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
5. 激励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激励政策体系,通过税收优惠、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提供更多的经济激励,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和使用绿色电力证书。
同时,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能源行业中推进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 (3)
能源行业中推进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一、背景介绍能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传统能源开采和利用方式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在我国,加快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如何推进我国能源行业的绿色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二、加强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1.制定具体明确的目标为了推进能源领域的绿色发展,必须确立明确的目标。
应当设定不同时间段内不同层次上达到特定比例或数量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目标,并注重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2.制订激励政策为鼓励企业积极投身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技术领域,政府应当推出激励措施,例如提供财税支持、给予优惠购电价格以及提供专项补贴等。
3.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起严格监管措施,对于企业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在不合格情况下给予处罚,以确保企业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切实做到环保与生产发展同步。
三、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1.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力等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优化利用技术并降低成本。
此外,在建筑物上广泛应用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居民家庭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进一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2.推动能源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并鼓励新型储能技术在电网连接中的应用。
同时,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能源行业的运营效率,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与可再生能源结合。
四、促进节约资源和提高能效1.制定严格的节约资源政策政府应当出台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监管资源使用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评估。
鼓励企业采取节水、节电等措施,并倡导绿色生产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推广能效标准和技术创新建立并普及符合国家条件的绿色环保标准,对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予以认可和奖励。
同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鼓励研发节能环保技术,推动低碳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普及能源知识、宣传绿色生产理念的活动,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向公众普及节约资源、优化能源结构等相关知识。
绿电交易关键问题及政策建议分析
绿电交易关键问题及政策建议分析摘要:随着新能源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逐渐开始开发绿电市场,绿电交易市场不断扩大。
利用市场手段对绿色电力交易进行调控,会对我国绿电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的帮助。
就目前来看,开放绿电市场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然而现如今我国绿电交易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快推进改革,本文重点针对绿电交易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绿电交易;关键问题;政策引言:绿色电能资源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发展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同时这也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快推进绿电能源产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节能减排,对光伏发电与风力发电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逐渐构建稳定的新型绿色电力系统。
1绿色电力交易面临的关键问题1.1绿电交易的活跃度不高就目前来看,我国绿色电力交易依然面临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交易活跃度低。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造成的。
第一、由于已有的绿色电力项目享受着大量的经济补贴,而且核准时间比较早,造成很多企业不愿意放弃新能源补贴。
第二,边际成本非常低,这种情况造成绿电与其他类型的电力相比竞争能力差。
第三,发电可控性比较差,由于绿色电力的发电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气候、地质以及季节等,因此无法准确地预测出发电量。
第四,由于绿色发电项目都享受电网收购的补贴政策,因此很多绿色发电企业不想入市交易,因为入市交易将会使绿电的竞争优势大幅下降。
正是由于上面几种原因,造成绿色发电企业入市交易的意愿不高。
与此同时,现如今电力能源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电力市场中绿色电能的价格与传统火力发电的价格保持一致,这使得发电企业对入市交易失去了积极性。
相比火力发电,绿色发电项目的规模和发电量相对来说比较小,占我国总发电量的比例不高,这也进一步制约了我国绿色电力交易的稳定发展[1]。
浅谈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浅谈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摘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适时的发展“绿色”电力发展渠道,实现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简要分析了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现状及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可措施可供参考。
关键词:能源;发展;绿色;电力;营销;21世纪,人类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电力能源的支持,各种用电设备为人们带来了更便捷、更丰富的生活享受,但也造成了电力能源的过度开采。
我国电力资源虽然丰富,但过度的开采中奖导致能源的枯竭。
因此,对于电力系统的未来发展来说,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适时的发展“绿色”电力发展渠道,实现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简要分析了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现状及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可措施可供参考。
一、中国绿色电力发展现状(一)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现状绿色电力能源的概念指的是在电力系统开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来代替传统的电力资源,促进电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电力市场则是在绿色电力能源的背景下所形成的新的电力市场,绿色电力能源在进行电力生产过程中,不会消耗石油、煤、天然气等能源,不会产生环境如染污,同时能够达到传统电力生产的产量,保证人们生活用电和生活用电的需求量。
绿色电力通常是采用特定的设备将风能、太阳能转换成成电能,我国绿色电力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
我国政府虽然对于绿色电力的发展十分重视,并且也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我国绿色电力市场的深入发展。
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的绿色电力市场制度并不完全适应现阶段的绿色电力市场发展,因而产生了许多问题阻碍绿色电力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绿色电力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绿色电力市场发展面临的阻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原料,即可再生能源问题;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制度完善问题;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市场营销问题。
1.可再生能源问题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总量十分丰富,其中可利用的风能每年理论可开发总量达到2.6亿千瓦,可供高温发电的地热资源总量达到6000兆瓦,水电可开发资源总量达到75000兆瓦,可利用的生物质潜力总量在7亿tce左右。
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困境与制度建议
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困境与制度建议嘉兴市长三角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经开分中心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和能源需求的增加,绿色低碳电力发展成为各国迫切面临的重要课题。
然而,绿色低碳电力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本文将探讨这些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议,以推动绿色低碳电力发展走上可持续的道路。
关键词:绿色低碳;电力发展;困境引言绿色低碳电力发展是实现可持续能源转型的关键一环,对于减少碳排放、缓解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推动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制度障碍和困境。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制度建议,以促进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实施和推广。
1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意义1.1实现碳减排目标绿色低碳电力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
电力行业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发展绿色低碳电力可以减少碳排放,降低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并为全球碳减排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1.2优化能源结构传统能源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发展绿色低碳电力可以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
通过增加清洁能源比例、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电力产业将实现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型。
1.3促进经济发展绿色低碳电力发展可以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1.4提高能源安全性传统能源的供应安全性容易受到地缘政治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发展绿色低碳电力有助于降低对进口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绿色低碳电力发展的困境2.1技术挑战绿色低碳电力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支持,但目前清洁能源技术仍面临成本较高、提供稳定的基础电力需求等挑战,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2.2市场机制不完善由于绿色低碳电力的成本相对较高,传统能源补贴政策和电力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清洁能源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阻碍。
2.3资金难题绿色低碳电力项目需要巨额投资,但由于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等因素,吸引投资仍存在一定困难。
我国绿色证券制度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绿色证券制度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绿色证券制度是证券监管制度与环境保护制度的交融。
绿色证券制度的推出,有力促进了环保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意义非常重大。
目前,我国绿色证券制度体系主要是由环保核查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环境绩效评估制度构成。
我国绿色证券制度的实施主要是政府部门行政推动的结果,在企业自身自觉性和法律效力上具有很大的不足,从而造成了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的问题。
因此,要尽快制定出操作性强、执行力度大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填补法律上的空白,建立和完善绩优环保企业的上市激励制度、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制度、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运用绩效管理理论完善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估制度,从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绿色证券制度。
标签:绿色证券问题对策建议一、绿色证券的基本内涵及发展概述1.绿色证券的基本内涵所谓“绿色证券”,学术界目前尚未对其形成一个统一的界定,其最初的形成实质上仅仅是我国环保与证券相结合的一项政策,主要是指公司发行证券之前必须经过环保核查。
其内容是指根据国家环保和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公司,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证券发行过程中,应当经由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表现进行专门核查,环保核查不过关的公司不能上市或再融资。
随着环保“一票否决”政策的推广和强化,与之相关的环境信息披露、环境绩效评估也逐渐成为公司公开发行证券以及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并纳入绿色证券的内涵,发展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绿色证券制度是环境保护制度与证券监管制度的交融。
它要求政府部门在监管证券市场时引入环境保护的理念与方法,将市场主体的环境信息作为衡量其在证券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
同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借助证券监管的渠道以履行其环境监管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其环保义务和责任。
换言之,绿色证券可以说是环保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对拟上市企业实施环保审查、对已上市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评估并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企业环境绩效内容,从而加强上市公司环境监管,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和实施手段的总称。
我国绿电交易现状及重点问题研究报告
绿电交易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发电,通过电力系统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
在我国,绿电交易已经成为了新能源发电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实现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对我国绿电交易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参考,推动我国绿电交易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绿电交易的现状1.1 绿电交易的发展历程自2005年开始,我国开始推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建设,先后发布了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优惠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绿电交易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随着新能源发电成本的逐渐下降,绿电交易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1.2 绿电交易市场的规模截止目前,我国绿电交易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地区的绿电交易市场也在不断扩大。
目前,已经涌现出一批专业的绿电交易机构,推动了绿电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
1.3 绿电交易的方式目前,我国绿电交易的方式主要包括双边交易、竞价交易和直接交易等多种形式。
这些方式各有优劣,但都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新的销售途径,有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二、存在的重点问题2.1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到位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电力市场的竞争程度有限,这导致了绿电交易市场的不够活跃。
需要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为绿电交易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2.2 绿电交易的配套政策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绿电交易的政策文件,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
2.3 绿电交易的风险管理不足绿电交易涉及到多方利益,其中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需要建立完善的绿电交易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各方权益。
2.4 绿电交易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在绿电交易中,如何保证绿电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技术支持。
三、对策和建议3.1 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政府部门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竞争,优化市场环境,为绿电交易提供更好的市场机制。
绿色证券制度状况及解决途径
2023-10-26
目录
• 绿色证券制度概述 • 绿色证券制度现状分析 • 绿色证券制度问题解决途径 • 绿色证券制度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绿色证券制度概述
绿色证券的定义
绿色证券是指与环保相关的证券,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 续发展。它通常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等。
缺乏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绿色证券市场缺乏激励机制,难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其中。
影响绿色证券制度发展的因素
1 2
经济转型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 视环保问题,这为绿色证券市场提供了广阔的 发展空间。
政策支持
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绿色 证券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培养专业投资团队:通 过培养专业投资团队, 提高投资团队对绿色证 券的评估和分析能力, 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 的投资建议和服务。
04
绿色证券制度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上市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案例
背景
某上市公司计划发行绿色债券,以 资助清洁能源和环保项目。
发行规模
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
投资者反应
由于该公司的项目符合国家绿色金 融政策,且收益率较高,受到投资 者的热烈追捧。
总结
该银行通过提供贷款支持了绿色企 业的发展,推动了清洁能源领域的 投资,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绿色证券制度在实践中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一些 问题。
绿色证券制度在促进企业环保转型方面发挥了一 定作用,但效果有限。
绿色证券制度在监管执行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和不 足。
研究展望
完善绿色证券制度,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提高企业 环保转型的积极性和效果。
中国发电企业如何应对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
中国发电企业如何应对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
问题,同时,也把可再生能源推向市场,倒逼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生产、建设成本的下降,可再生电力价格将会下降。
发电企业应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国家试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熟悉绿色电力证书的意义和申领核发工作程序,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电力证书的申领工作。
一、正确认识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
国家出台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主要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补偿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的一种政策机制。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凭证,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绿证交易主要目的之一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一种补充机制。
2006 年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电价补贴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从2006 年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最初的每千瓦时0.1 分钱提高至1.9 分钱,但电价附加标准的提高始终滞后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
到2016 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累计缺口600 多亿元,一方面补贴资金总额不足,一方面由于自备机组和部分省区不按要求上缴,造成的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收缴到位。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适时出台,能够在机制上缓解当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不能足额、及时支付巨额补贴需求的矛盾。
目的之二是为了实现我国到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的承诺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一方面要限制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一方。
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建议
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建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通过政府制定一定的配额要求,要求能源供应商在能源供应中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以下是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一些建议:1. 设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政府应该设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以确保能源供应商在能源供应中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
这样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2. 制定合理的配额比例: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配额比例。
比例过高会增加能源供应商的经济负担,而比例过低则无法有效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应该综合考虑能源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潜力,制定合理的配额比例。
3. 引入市场机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可再生能源配额的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
政府可以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市场,使能源供应商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和出售可再生能源配额,以满足配额要求。
4. 建立监管机制:政府应该建立监管机制,对能源供应商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他们遵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要求。
对于违反配额要求的能源供应商,可以采取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以强化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有效性。
5. 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鼓励能源供应商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例如,给予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购买补贴或税收减免,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从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6. 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政府应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支持和引导,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通过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效率和可靠性,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从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应用。
7.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政府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经验和做法。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和应用。
浅谈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挑战及政策建议
浅谈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挑战及政策建议近年来,绿色能源发展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关注。
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绿色能源的推广和利用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识。
在这样的背景下,绿电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现实中,绿电交易市场的建设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市场机制的设计是一个关键问题。
绿电交易市场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机制,包括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等。
目前,绿电交易市场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很难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资金。
因此,有必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建立一套适应市场需求的机制。
其次,市场监管和交易的透明度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绿电交易市场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同时,高度透明的交易也能提高参与者的参与度和信任度,促进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政府应该建立起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确保绿电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再次,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的保护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绿电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电企业、购电企业、交易平台以及投资者等。
保护这些参与者的权益,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是非常关键的。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与市场参与者的沟通和合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积极性。
最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是绿电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目标。
绿电交易市场的建设不能仅仅关注眼前的利益和效益,而应该更加注重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
因此,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绿电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鼓励更多的投资和创新,推动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针对以上的挑战,我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首先,建立起完善的市场机制。
政府应该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包括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等,以促进绿电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其次,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
政府应该加强对绿电交易市场的监管,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关于绿证绿电市场企业的发展策略和建议
关于绿证绿电市场企业的发展策略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绿证绿电市场企业发展的经验。
我觉得搞绿证绿电市场企业,首要是得把政策吃透。
我当初就因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吃了大亏。
就好比走路不看路牌,瞎走怎么行呢。
比如说有个优惠补贴政策,文件里有很细微的要求,我没留意,结果本可以拿到的补贴就飞了。
哦对了还有,要时不时关注政策变化,这政策啊就跟天气似的,说变就变,今天这个补贴明天可能就没了或者换个方式给,要随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方向去顺应它。
企业得重视技术创新。
我们这行竞争也激烈着呢,技术不行就会落后。
我感觉在绿证绿电这块,储能技术就非常关键。
像有一家同行企业,他们投入大量资金搞储能研发,结果人家在绿电储存和供应方面就特别稳定,客户就更愿意选他们。
不过我知道这技术研发成本高,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这个实力,那小企业咋办呢?其实可以寻求合作啊,比如说和高校或者科研机构合作,成本低还能利用人家的人才资源。
营销这块也不能落下。
咱们卖的是绿色产品,概念是很吸引人的,但你得让人知道啊。
我之前就只会埋头搞生产搞技术,不重视营销,结果自己产品那么好,却无人问津。
后来我改变策略,参加各种环保展会,去网上做科普宣传我们的绿证绿电好处。
比如说用户用了绿电就等于种了多少棵树的那种简单比喻,传播效果还不错。
还有人才的招募和培养。
我觉得绿证绿电这领域的人才还是有点缺乏的。
我有个困惑,就是如何能吸引到真正懂行又愿意长期留下来的人呢。
我们试过提高薪资待遇,可还不够。
我想可能还得打造一个好的企业氛围,让员工有归属感和使命感。
就像有的企业经常搞内部的环保活动,员工觉得自己在做有意义的事,那自然就愿意留下来了。
另外想强调的是,一定要有优质的售后服务。
我知道有一家企业卖绿证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结果出现问题客户找他们,各种推诿。
咱们不能这样,客户信任我们才买咱们的产品,售后做好了,人家还会回购还会介绍新客户。
我也还在摸索学习,我说的这些可能不是都适合每个企业,但是希望多少能给大家一点启发吧。
绿证、配额制、碳交易及绿电如何购买交易
绿证、配额制、碳交易及绿电如何购买交易展开全文为了促进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电力行业在的中长期发展和解决补贴退出后的市场激励问题,绿证制度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碳交易以及绿电等政策应运而生。
绿证:我国2017 年起开始实施绿证交易,目前采取自愿交易,补贴目录内的陆风和集中式光伏以及平价项目均可以申请。
我国实施绿证制度的目的主要是减轻新能源补贴压力和引导绿色电力消费观,促进清洁能源利用。
目前,处于自愿认购阶段的绿证交易并不频繁,处于有量无市的静默阶段。
我们认为随着碳中和的理念和价值观持续的普及和深化,绿证代表的环境价值将会被更多人认知和重视,消费者购买绿证的积极性会明显提升。
而为了更好的发挥绿证制度的作用,绿证制度也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
我们认为未来有三个可能的完善方向:1)绿证由自愿交易转变为强制交易,由消费端强制承担绿证成本;2)设计实质性激励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绿电;3)取消配额制,配额的约束直接由绿证消纳百分比完成。
配额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配额制)出台主要是为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责任问题,从需求侧入手促进新能源行业发展。
配额制的责任主体是电力消费者,通过电源消纳结构引导行业发展。
配额制配合绿证制度实施,为绿证定价并为新能源电力在平价时代获得补贴提供交易对手和源动力。
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将自2021 年起逐年提升,预计到2030 年时将达到25.9%。
根据政策,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年均提升1.5%左右,并遵循“只升不降”原则。
2022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最低预期值和实际完成值有望分别达到23382 亿千瓦时和25037 亿千瓦时,较2020 实际消纳值分别增长了8.5%和16.2%。
2022年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最低预期值和实际完成值有望分别达到11199 亿千瓦时和12192 亿千瓦时,较2020 实际消纳值分别增长了31.1%和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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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实施对策建议作者:陈彦博肖思吟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6年第23期摘要:本文在归纳现行可再生能源消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产业与政策的共生互动关系,论述了推行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对接下来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绿色电力证书推行实施对策建议我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底我国承诺,到2020 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3.2亿千瓦,占全球四分之一、世界排名第一;风电装机高速发展,2012年6月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风电装机大国;2015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与此同时,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电力消纳技术以及输配售电机制等发展却没有跟上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步伐,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
以风电为例,2015年全国弃风损失电量创下新高,达339亿千瓦时①,2010—2015年因弃风造成的电量损失达998亿千瓦时,接近于三峡与葛洲坝两座水电站2015年发电量之和,造成电费直接损失539亿元。
能否解决好弃风弃光问题,既是电改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电改成败的标志,更是能源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配套消纳措施国际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主要有配额制(RPS)、强制购买(Feed -in Law)、竞争性招标制(NFFO)、绿色证书(GCS)和特许经营(Concession)等。
我国实施的是强制入网制度(即Feed-in Law)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
200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将采取强制性市场份额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确立为一项基本法律要求。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
虽然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应该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给予全额保障性收购,但目前许多地方出现严重的弃水、弃风、弃光现象及各地大干快上煤电项目的趋势表明,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实现还有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待解决,这表明了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表明了风电、光电与煤电等常规电源之间存在激烈博弈,反映了电价补贴缺口、相关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
为此,我们必须结合能源发展形势和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运用量化考核指标及具体抓手,进行可再生能源政策和机制创新。
二、推行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关注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才能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是政府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使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一个有保障的最低水平而采用的强制性政策手段,其概念最初在上世纪90年代由美国风能协会在加利福尼亚公共设施委员会的电力体制改革项目中提出,随后这项政策以各种形式被传播到多个国家。
2001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为澳大利亚在全球范围内首先正式运行,近年来在世界许多国家的能源政策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同时,根据国外相关经验,单纯依靠政府监督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难以有效解决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积极性问题。
在实施过程中引入绿色证书交易,让电力企业既可以自己生产绿色电力,也可以绿色证书市场上购得缺额部分余量完成配额任务,视两者成本优越性进行裁量和搭配,使电力企业寻到一条成本更低的途径来完成配额任务。
过程中,具有优势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专业化生产绿色电力,传统电力企业基于开辟新生产线的风险和成本考量宁愿从新能源企业购买绿证,这就实现了绿色电力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优化了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此,绿色证书交易已成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核心要素。
(一)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更有利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现行的强制入网制度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力销售的问题,但是没有对发电企业的电力生产量作出要求,这一方面不利于总量目标的实现,因为发电企业并不一定将完成强制性的总量目标作为其生产义务;另一方面,政府制定的保护性电价会造成发电企业怠于提高生产效率,缺乏降低生产成本的动力,不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配额制是以数量和市场为基础的政策制度,包括强制性的、量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和奖惩机制来保证新能源发电总量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克服现行政策的弊端,因此,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对传统化石能源具有更好的抑制作用在我国,在传统化石能源中,煤炭探明储量和技术可开采量相比于其他能源品种具有明显优势。
近一年多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发电企业投资煤电热情高涨,煤电装机仍创历史新高,2015年新增煤电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且有超过3亿千瓦的煤电处于在建、核准或前期工作状态,加剧了各类电源之间,尤其是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直接争夺当前的利益空间和未来的发展空间。
研究表明,FIL政策(强制入网制度)下,政府给予了可再生能能源电力一个高于市场价格的补贴价格,这使得可再生能源电力产量迅速增加,但化石能源电力产量并未得到有效抑制;而在RPS政策(配额制)下,政府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化石能源电力的一个最低比例,企业在生产决策时既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产量,亦可以降低化石能源产量,此时对化石能源的抑制效应要显著的大于FIL政策下的抑制效应②。
(三)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更有利于调动市场积极性现行的强制入网制度和分类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要求电力公司以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生产的电力,体现了政府计划性,行政手段色彩明显;而配额制有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由固定电价支持政策向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由于强制上网制度下的电价是由政府规定的固定的价格,就导致政府定价与实际成本格和应有市场价格有脱节的可能性,无法保证发电成本最低,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培育是有害无益的。
同时,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与煤电市场价的差额,一方面通过电力消费力转嫁一部分,剩余的必须由输电供电商的进行财务对冲,利润必然受到影响。
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的推行,让可再生能源电力以现货市场价格出售,但可获得政府补贴、绿色证书销售收益,既可以促使可再生能源降低生产成本,也让输电供电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手段完成配额任务,有助于提高履行配额义务的积极性。
三、发电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开始研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了。
2010年3月,国家能源局正式鼓励将配额制制定成管理办法。
2012年2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制订《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2013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配额制管理办理出台之前,笔者针对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发展配额的目标水平目标水平是指目标的具体数量和计算数量的方法,它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基础,也是配额的基本体现。
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是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前提,配额制是实现总量目标的手段。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本质上是为了落实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目标,鼓励各地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
从总目标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15%,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约束性目标。
应以立法形式强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指标(数量或比例),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
建立差异化指标分解机制,充分考虑各省市区历史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资源禀赋状况、各地区电力需求状况、经济增长状况、电网约束状况等因素,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
(二)设计多元化、系统性的义务主体在国外,一般把配额承担主体确定为电网和配电公司,有的是电网企业(如美国大部分州、英国),有的是发电企业(如韩国、我国台湾地区)。
从我国国情及现有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出发,应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用各环节的主体纳入配额制责任体系。
首先是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全额保障性收购义务,同时将保障性收购义务与电网覆盖的省(区、市)经济水平和资源情况挂钩,能够体现公平性原则。
其次是为避免电网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导致无法完成配额任务,将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
对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拥有5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装机容量的发电企业提出发电配额要求,设定一个最低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再次是为保障所发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得到合理消纳,在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市场消纳能力、电网状况、可再生能源开发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将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主体。
(三)制定考核监督以及奖惩制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力的考核奖惩是配额制政策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如果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配额制政策就发挥不了作用。
可考虑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量纳入各省(区、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和政绩考核体系,并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完成情况纳入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考核体系。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应制定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年度配额指标,并在第二年年初对上一年配额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公示。
各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可按照当年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水平进行一次能源这算,等量从当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额度中扣除,在单位GDP能耗考核中也合理反映当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对节能的贡献。
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监察、统计、审计等部门,以及发改、国资等部门对各省(区、市)、电网企业、电力企业配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我国确定惩罚机制时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比如美国的配额制采用几倍于履行成本的罚款。
一般来说,对电网、发电企业的经济惩罚只基于未完成量设定,数量上以预期履行成本的2至5倍为宜。
注:①相关数据来自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
②孙鹏,李世杰.从价规制与从量规制孰优孰劣?——基于可再生能源产业上网价格政策与配额制的比较研究[J].财经论丛,2015,(11):105—112参考文献:[1] 任东明.关于引入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若干问题的讨论[J].中国能源,2007(11):10—113[2] 李家才,陈工.国际经验与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设计[J].太平洋学报,2008(10):44—51[3] Lund P D.Effects of energy policies on industry expansion in renewable energy[J].Renewable energy,2009,34(1):53—64[4]樊杰,孙威,任东明.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东部沿海地区能源结构优化问题探讨[J].自然资源学报,2003(7):402—411[5]时璟丽.科学规划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和消纳[J].电器工业,2015,75(6):68—70[6]inn Roar Aune,Ha Iule Mar-it Dalen,Catllrine Hagem.Implementing me EU renewable target through green cenificate markets[J].Energy Economics, 20l2, 34(4):992—1000[7]姜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07[8]Muhammad KhalidFarooq, S.Kumar,Ram M.Shrestha.Energy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effects of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RPS)in a Developing Country[J].Energy Policy,2013,62:989—1001[9]王仲颖,任东明,高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战略与支持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