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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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语
• “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目前中国非常热门流行的名词,全中国从中央 到地方的政府文化机构都热衷于拿自己独有的物 质或非物质乃至自然景观的财富,向联合国有关 机构申请成为联合国所承认并列入属于全人类的 物质或非物质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自然遗 产”名录。于是乎,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从京剧 到王老吉凉茶,从春节到端午节,从万里长城到 泰山等等,都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某类成功申报 列入联合国的全人类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遗 产”名录(简称“申遗”)的东西。
行?
文化遗产
汉文“遗产”一词从本指到借指及
误指的过程略述
• 中国大陆在“文革”后新编的一些汉文工 具书才开始给“遗产”一词增加“借指” 之义。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 务印书馆,1978年初版,本文引其1981年 第2版1361页)是当年中国大陆唯一一本新 编出版的汉文词典,为“遗产”加立“借 指”之第❷义说:“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 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文学~|医 学~|经济~。”众所周知,所谓“借 指”,只有在相类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值得借鉴
• 现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政府立法将 cultural heritage译称为“文化资产”,并 制定有《文化资产保存法》、《文化资产 保存法施行细则》等法律。
• 对于中国大陆目前误译作“世界遗产”的 “World Heritage”,在台湾又有人译为 “世界袭产”或“世界瑰宝”,这都胜于 译作“世界遗产”
产’)”,并在其同时公
布的中文译本中作出把 “cultural heritage”的含 义相当复杂多样的 heritage固定地误译为汉 文的含义较为简单的“遗 产”一词。
• 本来,中外的一些工具书对heritage复杂多 样的含义都有较为全面的记述解释。例如,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增补版的《新英汉 词典》 588页解释 heritage说:“①世袭 财产②继承物;传统;遗产:……③长子 继承权。”可见,汉字“遗产”本来只是 英文 heritage的第②义的第三个义项。
Property Endangered by Public or Private Works,1968)
• 而在中国,相当于“cultural property”与 “cultural heritage”的国法用词一直是“文物”
• 曾经主持起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的首席文物专家谢辰生,第一次明确提出 汉语“文物”的定义指出:“一般把文物称作为 ‘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 遗产(cultural heritage)’,二者所指的内容 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看,前 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以移动的 文物。” (见谢辰生撰:《中国大百科全书·文 物卷》前言第2页,北京‧上海:1993年版)
鲁迅 的错误
• 鲁迅《三闲集‧无声的 中国》:‘因为那文 字,先就是我们的祖 先留传给我们的可怕 的遗产。……’
“典型”案例之一
• 北京语言大学、(台北)中华语文研习所 合编《两岸现代汉语常用词典》(北京语 言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1314页“遗 产”第❷义说:“借指古代遗留给后世的 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例文化~|医 学~|汉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
《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 的文化财产的建议》
谢先生此说不够准确
首先,用汉文的“遗产”译英文 的 “ heritage” 之片面已经如上文所述。 另外,无论是汉文的“财产”还是“遗 产”,都是既有可以移动的,也有不可以 移动的。这点固为国人之常识,毋庸费词 赘论。同时,无论是英文的“property”还 是“heritage”,也都是既有可以移动的, 也有不可以移动的。
“借指”的范围只能是与“死者”相类的已经 完结或死亡的古代国家民族例如古埃及、 巴比伦等等,其历史与文化也已随其国家 民族完结或死亡。 巴比伦空中花园、埃及 人面狮身像
• 然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来没有完结或死 亡。所以,用“遗产”来“借指” 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
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可以说是极度错误的“妄自菲薄, 引喻失义”。此误之远因,是清末民初有一些极具影响力 的中国文化人受当时中华民族及其文化面临几千年未遇的 空前严重的灭亡危机影响,一度误断中国文化已经处于无 可救药的临终弥留时刻,并主张和设法加速其死亡与消灭, 以便实现全盘西化。其中有些过急者甚至提前宣告中国文 化已经死亡并相应地提早抛出了中国文化遗产的误说。这 种误说在中国大陆的“文革”前后仍有巨大的影响,至 1989年版的新改编的《辞海》,更进一步把前述“遗产” 的第❷义的“借指”及“物质财富”删掉,变成只是直指 所谓“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
• 联合国,在有关条约的名称使用 “cultural heritage”之前,惯用的是同类名词 “cultural property(联合国官方文件及海内外 一直通行译作汉文‘文化财产’)”
• 例如,《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 财产的建议》( the 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从“遗产”本义看目前“文化遗产” 等的名实混乱
• 众所周知,汉文“遗 • 现在,令人触目惊心、
产”的法律学和语言
大惑不解的问题是,
学的本来定义是指某
中国文化和自然界都
人死后遗留下的物质
没有死亡,为何会有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财富。例如,《辞海》 中国文化遗产、自然
“遗产” 条说:“人死 遗产等说法出现和流
后所遗之财产也。”
汉文“遗产”一词从误指到乱指与 滥指的因果略述
• 学术上的原因就在于中国 有关主管文化及文物的机
构和人士既受“遗产”一
词的误指之义的误导,又
受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的巨大影响误导。
• 联合国的有关建议和公约 文件带头使用的英文概念 “cultural heritage”取代 以往惯用的 “cultural property(海 内外通常译作‘文化财
• “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目前中国非常热门流行的名词,全中国从中央 到地方的政府文化机构都热衷于拿自己独有的物 质或非物质乃至自然景观的财富,向联合国有关 机构申请成为联合国所承认并列入属于全人类的 物质或非物质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自然遗 产”名录。于是乎,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从京剧 到王老吉凉茶,从春节到端午节,从万里长城到 泰山等等,都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某类成功申报 列入联合国的全人类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遗 产”名录(简称“申遗”)的东西。
行?
文化遗产
汉文“遗产”一词从本指到借指及
误指的过程略述
• 中国大陆在“文革”后新编的一些汉文工 具书才开始给“遗产”一词增加“借指” 之义。例如《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 务印书馆,1978年初版,本文引其1981年 第2版1361页)是当年中国大陆唯一一本新 编出版的汉文词典,为“遗产”加立“借 指”之第❷义说:“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 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文学~|医 学~|经济~。”众所周知,所谓“借 指”,只有在相类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值得借鉴
• 现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政府立法将 cultural heritage译称为“文化资产”,并 制定有《文化资产保存法》、《文化资产 保存法施行细则》等法律。
• 对于中国大陆目前误译作“世界遗产”的 “World Heritage”,在台湾又有人译为 “世界袭产”或“世界瑰宝”,这都胜于 译作“世界遗产”
产’)”,并在其同时公
布的中文译本中作出把 “cultural heritage”的含 义相当复杂多样的 heritage固定地误译为汉 文的含义较为简单的“遗 产”一词。
• 本来,中外的一些工具书对heritage复杂多 样的含义都有较为全面的记述解释。例如,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增补版的《新英汉 词典》 588页解释 heritage说:“①世袭 财产②继承物;传统;遗产:……③长子 继承权。”可见,汉字“遗产”本来只是 英文 heritage的第②义的第三个义项。
Property Endangered by Public or Private Works,1968)
• 而在中国,相当于“cultural property”与 “cultural heritage”的国法用词一直是“文物”
• 曾经主持起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的首席文物专家谢辰生,第一次明确提出 汉语“文物”的定义指出:“一般把文物称作为 ‘文化财产(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 遗产(cultural heritage)’,二者所指的内容 并不是等同的。从公约所列举的具体内容看,前 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以移动的 文物。” (见谢辰生撰:《中国大百科全书·文 物卷》前言第2页,北京‧上海:1993年版)
鲁迅 的错误
• 鲁迅《三闲集‧无声的 中国》:‘因为那文 字,先就是我们的祖 先留传给我们的可怕 的遗产。……’
“典型”案例之一
• 北京语言大学、(台北)中华语文研习所 合编《两岸现代汉语常用词典》(北京语 言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1314页“遗 产”第❷义说:“借指古代遗留给后世的 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例文化~|医 学~|汉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
《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 的文化财产的建议》
谢先生此说不够准确
首先,用汉文的“遗产”译英文 的 “ heritage” 之片面已经如上文所述。 另外,无论是汉文的“财产”还是“遗 产”,都是既有可以移动的,也有不可以 移动的。这点固为国人之常识,毋庸费词 赘论。同时,无论是英文的“property”还 是“heritage”,也都是既有可以移动的, 也有不可以移动的。
“借指”的范围只能是与“死者”相类的已经 完结或死亡的古代国家民族例如古埃及、 巴比伦等等,其历史与文化也已随其国家 民族完结或死亡。 巴比伦空中花园、埃及 人面狮身像
• 然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来没有完结或死 亡。所以,用“遗产”来“借指” 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
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可以说是极度错误的“妄自菲薄, 引喻失义”。此误之远因,是清末民初有一些极具影响力 的中国文化人受当时中华民族及其文化面临几千年未遇的 空前严重的灭亡危机影响,一度误断中国文化已经处于无 可救药的临终弥留时刻,并主张和设法加速其死亡与消灭, 以便实现全盘西化。其中有些过急者甚至提前宣告中国文 化已经死亡并相应地提早抛出了中国文化遗产的误说。这 种误说在中国大陆的“文革”前后仍有巨大的影响,至 1989年版的新改编的《辞海》,更进一步把前述“遗产” 的第❷义的“借指”及“物质财富”删掉,变成只是直指 所谓“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
• 联合国,在有关条约的名称使用 “cultural heritage”之前,惯用的是同类名词 “cultural property(联合国官方文件及海内外 一直通行译作汉文‘文化财产’)”
• 例如,《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 财产的建议》( the 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从“遗产”本义看目前“文化遗产” 等的名实混乱
• 众所周知,汉文“遗 • 现在,令人触目惊心、
产”的法律学和语言
大惑不解的问题是,
学的本来定义是指某
中国文化和自然界都
人死后遗留下的物质
没有死亡,为何会有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财富。例如,《辞海》 中国文化遗产、自然
“遗产” 条说:“人死 遗产等说法出现和流
后所遗之财产也。”
汉文“遗产”一词从误指到乱指与 滥指的因果略述
• 学术上的原因就在于中国 有关主管文化及文物的机
构和人士既受“遗产”一
词的误指之义的误导,又
受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的巨大影响误导。
• 联合国的有关建议和公约 文件带头使用的英文概念 “cultural heritage”取代 以往惯用的 “cultural property(海 内外通常译作‘文化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