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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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知识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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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员知晓)

1、什么是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使用后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管、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

2、医疗机构是是否需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在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

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⑵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⑶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⑷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⑴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⑺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4、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有何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

泄物,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员知晓)

5、医疗垃圾分哪几类

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化学性垃圾、损伤性垃圾、药物性垃圾。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多少时应进行封口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 /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加一层包装。

8、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时限是多少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医疗垃圾流失该如何处理

⑴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垃圾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⑵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⑶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⑷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⑸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⑹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员知晓)

10、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11、使用后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四、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产科、病房手术

室、总务科人员知晓)

12、产妇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理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诉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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