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年)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患者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1979年WHO将GDM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
诊断一、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妊娠前从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期在有以下表现者应高度怀疑为孕前糖尿病,待产后进行血糖检查进一步确诊。
1.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增加或下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伴血糖明显升高,随机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2.妊娠20周之前,空腹血糖(FPG)≥7.0mmol/L(126mg/dl)。
二、GDM1. 50g葡萄糖负荷试验:(1)50g葡萄糖负荷试验(GCT)的时间:所有非糖尿病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行50gGCT 筛查。
具有下列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50gGCT筛查,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50gGCT。
GDM的高危因素如下: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2)方法: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完),1h后抽取静脉血或微量末梢血检查血糖。
血糖≥7.8mmol/L(140mg/dl)为50gGCT异常,应进一步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50gGCT1h血糖≥11.1mmol/L(200mg/dl)的孕妇,应首先检查FPG,FPG≥5.8mmol/L(105mg/dl),不必再做OGTT。
FPG正常者,应尽早行OGTT检查。
2. OGTT:OGTT前3d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量在150~200g以上,禁食8~14h后查FPG,然后将75g或100g葡萄糖溶于200~300ml水中,5min内服完,服后1、2、3h分别抽取静脉血,检测血浆葡萄糖值。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其他并发症及处理
总结词
妊娠合并糖尿病还可能并发其他多种并发症,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畸形等。
详细描述
这些并发症的发生与高血糖环境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有关。处理方法包括严格控制血糖、 加强胎儿监测、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等。同时,针对不同并发症的特点,可能还需要采取其他相应的治 疗和处理措施。
新生儿护理与随访计划
新生儿监护
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监测血糖、黄疸等情况。
喂养指导
根据新生儿的血糖情况,指导家长合理喂养。
随访计划
制定随访计划,定期对新生儿进行体检,确保其健康成长。
05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并发症 及处理
酮症酸中毒与处理
总结词
妊娠合并糖尿病可能导致酮症酸中毒,这是一种严重的并发症,需要及时处理。
根据病情需要,定期进行血糖监 测,包括空腹、餐后1小时和餐
后2小时血糖。
病情评估
根据血糖监测结果,结合其他相 关指标,定期评估病情控制情况
。
注意事项
血糖监测应准确可靠,避免因操 作不当导致误差。
04 分娩期管理与新生儿护理
分娩方式的选择与评估Fra bibliotek自然分娩适用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症状较轻、血糖控制良好 的孕妇。
VS
建立管理档案
为每位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建立健康管理 档案,记录病情变化、治疗方案、血糖监 测结果等信息,以便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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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对于症状较重或血糖控制不佳的孕妇,考虑到胎 儿安全,可选择剖宫产。
分娩时机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后新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GDM)。
两者对母儿都有很大危害,必须加以重视。
【诊断标准】一、PGDM(孕前糖尿病)1.妊娠前已确认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空腹血糖FPG≥7.0mmol/L。
(2)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6.5%。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妊娠期糖尿病)1.于妊娠24~28周间,空腹血糖值≥5.1mmol/L。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前晚10∶00后禁食,试验日晨将75g葡萄糖溶于200ml~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服完,抽取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静脉血,测定血葡萄糖值;空腹血糖值,上限为5.1 mmol/L,1小时为10.0 mmol/L;2小时为8.5mmol/L,任一项等于或超过正常值,可作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治疗原则】(一)孕期母体监护1.有糖尿病史者早孕检查血压﹥20/13.3kPa(150/100mmHg),心电图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检查有增生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应作人工流产。
2.饮食管理:一旦诊断为糖尿病,即要饮食控制,以少量多餐为原则。
按标准体重[孕妇标准体重(kg)为身高(cm)-100]计算,热量为每日125.5~146.4kJ/kg(30~35kcal/kg)。
饮食中蛋白质为每日 1.5~2g/kg,脂肪为每日1g/kg,其余为碳化合物,按1/7、2/7、2/7及加餐3次分配。
最新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2014-08-30 00:48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作者:杨慧霞字体大小-|+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 PGDM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
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简称指南(草案)]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草案)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简称本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诊断标准、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lntem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IADPSG)、国际糖尿病联盟(l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
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断多年来,针对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
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tcomes,HAPO)”研究。
根据这一研究结果,IADPSG在2010年提出了GDM诊断的新标准,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ADA)在201 1年对GDM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WHO在2013年也制订出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标准。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
翼孥 分级
描述 …
A级明确的证据:来自组织管理严格的、代表性广泛的随机对照试验,其证据充分有力。包括:(1)实施严格的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 (2)包含质量分级的荟萃分析 令人信服的非试验来源的证据:例如:按牛津循证医学中心“全”或“无”的条例制订的证据 支持性证据:来自组织管理严格的、且充分有力的随机对照试验。包括:(1)由1个或多个研究机构完成的、实施严格的随机 对照试验;(2)包含质量分级的荟萃分析 B级支持性证据:来自实施严格的队列研究。包括:(1)实施严格的前瞻性队列研究;(2)实施严格的队列研究的荟萃分析 支持性证据:来自实施严格的病例对照研究 c级支持性证据:来自控制不够严谨或非控制的研究。包括:(1)质控差、方法学上有重要缺陷或3个以上小缺陷的随机对照试验, 这些缺陷可导致结果无效;(2)结果可能潜在较大偏倚的观察性研究;(3)病例观察及个案报道 证据矛盾:但大体上具有支持推荐的作用 E级专家共识或临床经验
白(glycohemoglobin,HbAlc)>t6.5%『采用美国国家
Group,IADPSG)H1、国际糖尿病联盟
Diabetes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IDF)151以及英国
[61、澳大利亚p1和加拿大吲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 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 据。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
FPG检查。 妊娠期监测
PGDM患者妊娠期血糖控制应达到下述目标:妊娠 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妊娠 期餐前、夜问血糖及FPG宜控制在3.3。5.6
129 mmol/L
(60~99 mg/d1),餐后峰值血糖5.6~7.1 mmol/L(100~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管理指南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管理指南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血糖代谢异常,通常在孕妇未曾患有糖尿病之前就出现,并在分娩后自行消失。
这种情况在近年来逐渐增多,已经引起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
以下是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管理指南。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1. 口服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是诊断GDM的主要方法。
孕妇在饭前至少8小时禁食后,饮用75g葡萄糖溶液,分别在1小时和2小时后测量血糖水平。
根据血糖值来确定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
2. 根据美国糖尿病协会(ADA)的建议,OGTT中1小时血糖≥180mg/dl(10.0mmol/L)、2小时血糖≥153mg/dl(8.5mmol/L)即可诊断为GDM。
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OGTT中2小时血糖≥140mg/dl(7.8mmol/L)即可诊断。
二、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1.饮食控制:孕妇应遵循平衡饮食原则,增加蔬菜、水果和高纤维食物的摄入,并限制高糖和高脂食物的摄入。
定期监测血糖水平,根据结果调整饮食计划。
2.体育锻炼:适度的体育锻炼有助于控制血糖水平。
建议孕妇每天进行30分钟的轻度到中度的有氧运动,例如散步、游泳等。
在锻炼前后检测血糖水平,以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3.药物治疗:如果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无法有效控制血糖水平,医生可能会考虑使用胰岛素注射或口服降糖药物来管理妊娠期糖尿病。
使用药物治疗需要严密监测血糖水平。
4.定期随访:建议孕妇定期进行血糖监测和尿糖检测,以及胎儿的定期超声检查。
这有助于了解糖尿病对母婴的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5.分娩方式:妊娠期糖尿病存在一定风险,如巨大儿、临产困难、胎盘功能不全等。
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分娩方式,如选择剖宫产或采取其他干预措施。
总之,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管理需要多学科团队的合作,包括妇产科医生、内分泌学家、营养师等的参与。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9
PGDM诊断标准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 前检查时应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 准应诊断为PGDM。
诊断界值如下:
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 A
一、妊娠前
2、糖尿病并发症的评估
1)DR: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或明确妊娠时应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并评价可能加 重或促使DR进展的危险因素。有适应证时,如增殖性DR,采取激光治疗可减少 DR病变加重的危险。妊娠期应密切随访眼底变化,直至产后1年。妊娠前及妊娠 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避免病情发展。
2)DN:妊娠可造成轻度DN患者暂时性肾功能减退。肾功能不全对胎儿的发育 有不良影响;较严重的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肌酐>265umol/L),或肌酐清除率 <50 ml/(min·1.73 m2)时,妊娠可对部分患者的肾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 不建议这部分患者妊娠。DN肾功能正常者,如果妊娠期血糖控制理想,对肾功 能影响较小。
一、妊娠前
2、糖尿病并发症的评估
3)糖尿病的其他并发症:糖尿病神经相关病变包括胃轻瘫、尿潴留及体位性低 血压等,可进一步增加妊娠期间糖尿病管理的难度。如潜在的心血管疾病未被发 现和处理,妊娠可增加患者的死亡风险,应在妊娠前仔细检查心血管疾病证据并 予以处理。计划妊娠的糖尿病妇女的心功能应达到能够耐受运动试验的水平。
一、妊娠前
3、妊娠前药物的合理应用
1)糖尿病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妊娠期血压控制目标为收缩压110-129mmHg, 舒张压65-79mmHg。现有证据表明,妊娠早期应用拉贝洛尔、钙离子通道阻滞 剂等药物,均不明显增加胎儿致畸风险,可在妊娠前以及妊娠期应用。ACEI类药 物在妊娠早期应用,不增加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风险,但妊娠中及晚期禁忌 使用ACEI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
合并妊娠或2型糖尿病(type 2diabeets mellitus,T2DM)合并妊娠。 2. 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 fasting glucose,IFG)和糖耐量受损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 3. GDM:包括A1型和A2型,其中经过营养管理和运动指导可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1 型GDM;需要加用降糖药物才能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2型GDM。
妊娠合并PGDM增加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美国糖尿病学会推荐妊娠12周开始服用小剂 量阿司匹林以降低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但预防子痫前期,阿司匹林有效剂量需大于100 mg/d。糖尿病孕妇服用阿司匹林的益处,尤其是阿司匹林对子代的影响尚缺乏充分的证据。
2-6 PGDM 合并视网膜、肾脏、心血管和周围神经病变者,计划妊娠前应行多学科会诊,评估 妊娠风险及调整用药方案(推荐等级:B 级)。
妊娠期发现的高血糖,达到以上诊断标准,建议诊断为PGDM。
其中,妊娠期OGTT-2 h 血糖≥11.1 mmol/L,美国糖尿病学会诊治指南和我国妊娠合并糖 尿病诊治指南均建议诊断为PGDM。然而,亚洲人群的糖代谢特点与欧美人群存在差异,产后 随诊发现,单纯依据妊娠期OGTT-2 h 血糖≥11.1 mmol/L 诊断的PGDM,在产后6周~1年进行 OGTT 检查时,仅10.7% 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因而在我国,妊娠期OGTT-2 h 血糖≥11.1 mmol/L诊断为PGDM尚缺乏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建议该类孕妇妊娠期按照GDM 管理,产后行 OGTT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妇产科妊娠期糖尿病”一病一品“
一、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病一品”护理框架二、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病一品”护理方案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1.diabetesme1.1.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1.diabetesme1.1.itus,GDM)o糖尿病患者中80%以上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o妊娠期糖尿病(以下简称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出现的糖耐量异常,GDM多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是围产期常见的并发症。
GDM发生率世界各国报道为1%〜14%,我国发生率为1%〜5%,近些年有明显增高趋势。
GDM临床经过复杂,可对母婴产生近期和远期的不良影响。
对GDM患者进行科学合理管理,减少围产期并发症的产生,保障母婴健康是医务人员诊疗和护理的当务之急。
XX大学第一医院产科开展“以循证为核心,以优质护理为中心,以安全为保障,以健康分娩为目标”的护理服务,从母儿监测、饮食控制、运动指导、合理用药、健康教育5个方面对患者进行科学、综合性的管理,从而使患者孕期血糖水平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母婴的健康与安全,顺利完成分娩。
(-)GDM患者入院时【热心接】在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热情接待,并将患者带入房间。
(1)入院介绍:对以下内容进行讲解与告知:1)人员介绍:主管医师、责任护士、护士长、病友。
2)病房环境及设施:病房、卫生间、护士站、医师办公室、检查室、污物间、消防安全通道、开水间、谈话室、标本留取处、呼叫器、床头灯、病床、储物柜。
3)规章制度:探视制度、陪住制度、作息制度、饮食制度、作息时间,个人财物保管注意事项。
4)告知与警示:患者权利及义务;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及使用电器及明火。
(2)入院评估评估方法:责任护士采用AD1.评估表、跌倒/坠床评估表、压疮评估表、入院护理评估表进行评估并记录。
护理措施:责任护士根据AD1.评分结果进行生活护理。
跌倒/坠床、压疮高危患者悬挂提示牌并告知防范措施,留置管路患者告知管路滑脱的防范措施。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
诊断
二、GDM GDM 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 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 PGDM 而非 GDM。GDM 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图:
妊娠期监测
包含孕期血糖监测、孕妇并发症监测和胎儿监测。 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如下表:
孕期应注意包括妊娠期高血压、羊水、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感染、 甲状腺功能、糖尿病眼底及肾功能等在内等孕妇并发症监测。同时, 应监测胎儿发育、生长速度、胎动、胎儿肺成熟等情况。
咨询与治疗
一、妊娠期
6.口服降糖药在 GDM 孕妇中的应用 大多数 GDM 孕妇通过生活方式的干预即可使血糖达标,不能达标的 GDM 孕妇 应首先推荐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 胰岛素用量较大或拒绝应用胰岛素的孕妇,应用口服降糖药物的潜在风险远远小 于未控制的妊娠期高血糖本身对胎儿的危害。因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部分 GDM 孕妇可慎用。口服降糖药的分类及其特点见表 4。
无论采用碳水化合物计算法、食品交换份法或经验估算法,监测碳水化合物 的摄人量是血糖控制达标的关键策略 (A 级证据)。 当仅考虑碳水化合物总量时,血糖指数和血糖负荷可能更有助于血糖控制 (B 级证据)。
咨询与治疗
一、妊娠期 2. 营养摄入量推荐 3)蛋白质:推荐饮食蛋白质摄人量占总能量的 15%-20%为宜,以满足孕 妇妊娠期生理调节及胎儿生长发育之需。
医学营养治疗过程应与胰岛素应用密切配合,防止发生低血糖。 膳食计划必须实现个体化,应根据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经济条件和受教育 程度进行合理的膳食安排和相应的营养教育。
咨询与治疗
一、妊娠期 4. GDM 的运动疗法 1.运动治疗的作用:运动疗法可降低妊娠期基础胰岛素抵抗,是 GDM 的综 合治疗措施之一,每餐 30min 后进行中等强度的运动对母儿无不良影响。 2.运动治疗的方法:选择一种低至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 (又称耐力运动), 主要指由机体大肌肉群参加的持续性运动。步行是常用的简单有氧运动。 3.运动的时间:可自 10min 开始,逐步延长至 30min,其中可穿插必要 的间歇,建议餐后运动。 4.运动的频率:适宜的频率为 3-4 次/周。
12.糖尿病与妊娠-回顾指南,直面争议
12.糖尿病与妊娠-回顾指南,直面争议糖尿病与妊娠回顾指南,直面争议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吕维名PP-HU-CN-00992013年美国内分泌学会(ENDO)发布糖尿病与妊娠临床实践指南本指南涉及内容广泛,共有6大部分,55条建议让我们回顾其中关键性的几条建议/争议2014年8月: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发布JClinEndocrinolMetab2013Nov;98(11):4227-49.病例1患者:女性,26岁1型糖尿病史15年轻度视网膜病变,高脂血症控制良好,轻度微量白蛋白尿降糖药:甘精胰岛素(来得时)和赖脯胰岛素(优泌乐)其他用药:ACE抑制剂(雷米普利),他汀类(瑞舒伐他汀)HbA1c:8.5%期望尽快妊娠问题2问题1患者妊娠前的HbA1c水平应为多少?我们当如何与患者沟通?A.她可以立即尝试妊娠A.<6.0%B.<7.0%C.<8.0%B.她目前还不应该尝试妊娠B.她目前还不应该尝试妊娠D.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出现过度低血糖),尽可能降至接近正常D.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出现过度低血糖),尽可能降至接近正常ENDO指南推荐1.2.建议所有要求妊娠的糖尿病女性患者在安全、不导致血糖过低的情况下,尽可能是血糖和HbA1c水平接近正常(2│⊕⊕OO)(见推荐3.2a-d.)在妊娠最初周存在高血糖会增加胎儿畸形、自然流产和围生期死亡风险[14-18]。
目前尚未最终确定理想的妊娠血糖水平[19],也无法准确获知某一HbA1c水平下发生先天性异常的确切风险。
据报告[16-18],随着围孕期HbA1c水平升高,发生先天性异常的风险也逐渐升高,但即使HbA1c低于6.4%,该人群的风险也高于一般育龄人群[18]。
JClinEndocrinolMetab2013Nov;98(11):4227-49.2014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推荐(四)妊娠前血糖控制血糖控制不理想的糖尿病孕妇妊娠早期流产及胎儿畸形发生风险明显增加,妊娠前后理想的血糖控制可显著减低上述风险,但目前尚无确切降低上述风险的血糖阈值标准计划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应尽量控制血糖,使HbA1c<6.5%,使用胰岛素者使HbA1c<7%(B级证据)ChinJObstetricGyncol,August2014,Vol.49,No.8特定HbA1c水平下的先天异常风险先天异常的绝对风险(%,95%CI)围受孕期HbA1c与妊娠早期血糖控制不良相关的先天异常心血管大血管转位室间隔缺损(VSD)房间隔缺损(ASD)神经系统神经管闭合不全(如脊髓脊膜膨出)与妊娠早期血糖控制不良相关的先天异常骨骼尾部退化综合征(骶骨发育不全)ENDO、中国指南推荐的GDM血糖控制目标ENDO指南:建议患有显性糖尿病的妊娠妇女达到HbA1c<7%的目标(理想目标为HbA1c<6.5%);中国指南:建议GDM患者妊娠期HbA1c<5.5%JClinEndocrinolMetab.2013Nov;98(11):4227-49.ChinJObstetricGyncol,August2014,Vol.49,No.8中国指南推荐的PGDM患者血糖控制目标PGDM患者血糖控制目标血糖目标餐前、夜间、FPG3.3~5.6mmol/L餐后峰值5.6~7.1mmol/LHbA1c<6.0%PGDM:pre-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孕前糖尿病ChinJObstetricGyncol,August2014,Vol.49,No.8问题3应告诉患者如何调整ACE抑制剂和他汀类药物?持续应用,直至妊娠在整个妊娠期持续应用C.立刻停用C.立刻停用ENDO指南推荐1.7b.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均推荐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的糖尿病女性患者在停用避孕措施或准备妊娠之前停药(1│⊕⊕OO)ACE抑制剂[51,52]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52,53 ]有致畸作用[54],这一点最常在妊娠中期和妊娠晚期患者中得到验证[54]。
201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 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 PGDM 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
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 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 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简称指南(草案)] 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草案)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简称本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 诊断标准、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lntem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IADPSG)、国际糖尿病联盟(l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 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
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断多年来,针对GDM 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
为此,2001 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NIH) 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tcomes,HAPO)”研究。
根据这一研究结果,IADPSG 在2010 年提出了GDM 诊断的新标准,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ADA) 在201 1 年对GDM 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WHO 在2013 年也制订出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标准。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5最新版).
主堡塑主型盘查!Q!璺至!旦箜塑鲞箜!塑坠也』Q!!堕生旦!!!!!叁!匙壁呈Q!兰!∑!!:塑!盟!:!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1,PGDM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
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简称指南(草案]【2】,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草案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简称本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诊断标准p1、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Study Group,IADPSGH1、国际糖尿病联盟(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151以及英国[61、澳大利亚p1和加拿大吲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
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断多年来,针对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陆“,。
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tcomes,HAPO”研究”21。
(最新整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高血糖增加母婴不良结局
为了控制血糖过度限制饮食 同样增加不良妊娠结局
2021/7/26
8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近期影响
对胚胎及胎儿的影响
孕前糖尿病带来 早期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影响胎儿发育
对新生儿的影响
自然流产 胎儿畸形 胎儿发育异常
巨大胎儿 高胰岛素血症 胎儿肺发育成熟延迟
产伤 早产 低血糖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2021/7/26
28
胰岛素治疗的时机
• 饮食控制要求保证孕妇和胎儿能量需要,尽可能选择低生糖指数 的碳水化合物
• 饮食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孕妇和胎儿能量需要,维持血糖在正常 范围,不发生饥饿性酮症
• 饮食治疗3-5天后,测定全天7点血糖,如果空腹或餐前血糖 ≥5.3 mmol/L或餐后2h血糖≥6.7 mmol/L,或调整饮食 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过控制妊娠期标准 者,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2021/7/26
21
咨询和治疗
妊娠前药物的合理应用
•PGDM如果妊娠前应用ACEI治疗DN,一旦发现妊娠,应立即停用
•合并慢性高血压者,妊娠期血压控制目标为收缩压110-129 mmHg,舒张 压65-79 mmHg
•应用二甲双胍的T2DM患者,需考虑药物的可能益处或不良反应。如果患者 愿意,可在医师指导下继续应用
GDM诊断成立
2021/7/26
饮食和运动疗法
一周
检测全天24小时血糖 (三餐前后和0点)
妊娠前糖尿病患者
饮食控制后出现饥饿性酮症,
计 划
增加热量摄入血糖又超标
妊 娠
前
不达标
胰岛素治疗
停 用 口
服
降
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治最新指南
孕前咨询、病 4、糖尿病高危因素筛查(推荐等级:B级) ▪ 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
有 T2DM、冠心病史、慢性高血压、高密度脂蛋白<1 mmol/L和 (或)三酰甘油>2.8 mmol/L、GDM 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 综合征史、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年龄>45岁。 ▪ 首次产前检查有上述高危因素者,孕妇应加强健康宣教和生活方 式的管理。
降糖药物治疗
1、胰岛素 (1)PGDM 孕妇孕前或早孕期,GDM孕妇饮食加运动管理血糖不达标,或调整 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血糖又超过妊娠期控制标准者,应及时胰 岛素治疗。(推荐等级:C级) (2)推荐采用基础胰岛素(长效或中效)联合餐前超短效或短效胰岛素的强化 胰岛素治疗方案。(推荐等级:B级) (3)胰岛素添加和调整的原则:根据血糖监测的结果,选择个体化的胰岛素治 疗方案。依据血糖控制的靶目标,结合孕妇体重,按照每 2~4 U 胰岛素降低1 mmol/L血糖的原则进行调整。(推荐等级:C级)
降糖药物治疗
▪ 适应症:在医学营养治疗和运动干预1~2周后,GDM:餐前血糖≥5.3 mmol/L,餐后2 h 血糖≥6.7 mmol/L,HbA1c≥5.5%;T2DM:餐前血糖 ≥5.6mmol/L,餐后2h血糖≥7.1mmol/L,HbA1c≥6.0%。
▪ 禁忌症: (1)T1DM; (2)肝肾功能不全者; (3)心力衰竭、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急性感染者。(推荐等级:B级)
3、建议妊娠期高血糖孕妇每天的餐次安排为 3次正餐和 2~3次加餐,早、中、晚三餐 的能量应分别控制在每日摄入总能量的 10%~15%、30%、30%,每次加餐的能量可以 占 5%~10%。
4、无运动禁忌症的孕妇,1 周中至少 5 d 每天进行30 min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及抗阻 力运动。(推荐等级:C级)
妊娠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种类 短效胰岛素
短效胰岛素
种属来源 猪胰岛素
人胰岛素 (人工合成)
生产厂家
产品名
中国上海生物制 药厂
普通胰岛素(RI)
中性胰岛素 中国江苏万邦
中性胰岛素笔芯
丹麦诺和诺德
诺和灵R 诺和灵R笔芯
美国礼来
优泌林(常规) Humulin R
优泌林笔芯(常 规)
中国吉林通化东 甘舒霖R注射液
HbAlc 水平的测定
• HbAlc反映取血前2~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评估 糖尿病长期控制情况的良好指标,多用于GDM初次评估。 应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孕妇,推荐每2个月检测1次。
糖化血清蛋白(GSP)
正常值: NBT法:<285μmol/L。酮胺氧化酶法:122~236μmol/L。
•临床意义: 反映2~3周前的血糖控制水平,作为糖尿病近期内控制的
• 保持情绪稳定、睡眠稳定、饮食稳定。 • 告知如何及时发现和处理低血糖问题。如日常生活中应随
身携带一些甜食,随身携带个人疾病信息卡,以便在低血 糖晕厥时被发现和识别。
使用胰岛素的注意事项
• 苏木精现象Somogyi:由于胰岛素用量过多,导致夜间明显的低血糖 发作,此时缺乏足够食物补充,而且各种升血糖激素分泌增多,从而 引起血糖调节过度导致高血糖,主要表现为早餐前高血糖。
• 与胰岛素用量不够导致的早餐前高血糖鉴别。可以通过检测凌晨2时 的血糖进行鉴别,若这时血糖高多为胰岛素用量不足所致,若这时血 糖偏低则为胰岛素用量过多导致的Somogyi现象。
• 处理方法是增加夜间点心热量或减少胰岛素用量。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分娩期及围 手术期胰岛 素的使用原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前自我管理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前自我管理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霍建霞; 丁小花【期刊名称】《《护理实践与研究》》【年(卷),期】2019(016)023【总页数】3页(P22-24)【关键词】妊娠期; 糖尿病; 产前; 自我管理; 影响因素【作者】霍建霞; 丁小花【作者单位】213011 常州市江苏省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妇产科【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473.71随着国家“二胎”政策全面开放以及生活、饮食结构改变,高龄产妇、2型糖尿患者群增多,但目前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现状有待提高[1-4]。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5]显示,孕妇36~40周进行自我管理行为调查分析显示,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及时控制新生儿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探讨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前自我管理现状及影响因素,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我院产科收治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100例。
纳入标准:符合《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诊断标准;孕周不超过28周。
排除标准:既往有糖尿病史;患有心、肝、肾等重要脏器严重损伤;患有智力、语言交流障碍;患有精神类疾病。
10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平均年龄(26.63±14.55)岁,年龄<35岁72例,≥35岁28例。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4例,高中42例,大学及以上24例。
分娩次数:0次57例,1次39例,2次及以上4例。
工作情况:无工作20例,有工作80例。
家庭每月人均收入:<3000元30例,3000~5000元42例,>5000元28例。
缴费方式:自费43例,医疗保险57例。
健康教育接受情况:接受过42例,未接受过58例。
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并通过。
1.2 方法受试者均采用问卷调查与自我管理行为量表获取相关信息。
(1)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分娩次数等。
(2)自我管理行为量表。
参照《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行为量表》[5],结合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特点自行设计,反应日常生活自我管理行为,包括6个维度,共24个条目,包括9个膳食控制,7个运动管理,3个血糖监测,2个药物治疗,2个体重管理,1个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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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GDM) 和妊娠期糖尿病(GDM),PGDM 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诊断。
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订了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现对指南(草案)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简称本指南),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的GDM诊断标准、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ADPSG)、国际糖尿病联盟(IDF)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制订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并参照国内、外临床研究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
本指南推荐的证据分级见表1。
诊断多年来,针对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
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HAPO)”研究。
根据这一研究结果,IADPSG在2010年提出了GDM诊断的新标准,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在2011年对GDM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WHO在2013年也制订出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标准。
同时,研究表明,妊娠期轻度高血糖的严格管理可显著改善母儿结局(A级证据)。
因此,本指南推荐采用国际和国内推荐的新GDM诊断标准。
一、PGDM 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一项者,可确诊为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
(1) 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mmol/L(126mg/dl)。
(2)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200mg/d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200 mg/dl)。
(4)糖化血红蛋白(HbAlc)≥6.5%[采用美国国家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项目(NGSP)/糖尿病控制与并发症试验(DCCT)标化的方法],但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HbAlc进行糖尿病筛查。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 GDM 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PGDM而非GDM。
GDM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1.推荐医疗机构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OGTT。
75gOGTT方法:OGTT 前禁食至少8h,试验前连续3d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
检查时,5min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2h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放人含有氟化钠的试管中,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糖水平。
75gOGTT的诊断标准:服糖前及服糖后1、2h,3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 5.1、10.0、8.5mmol/L(92、180、153mg/dl)。
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2.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
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不必行OGTT;FPG<4.4mmol/L(80mg/dl),发生GDM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OGTT。
FPG≥4.4mmol/L且<5.1mmol/L时,应尽早行OGTT。
3.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结果正常,必要时可在妊娠晚期重复OGTT。
4.妊娠早、中期随孕周增加FPG水平逐渐下降,尤以妊娠早期下降明显,因而,妊娠早期FPG水平不能作为GDM的诊断依据。
5.未定期检查者,如果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28周以后,建议首次就诊时或就诊后尽早行OGTT或FPG检查。
妊娠期监测一、孕妇血糖监测1.血糖监测方法:(1)自我血糖监测(SMBG):采用微量血糖仪自行测定毛细血管全血血糖水平。
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稳定者以及妊娠期应用胰岛素治疗者,应每日监测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30min、三餐后2h和夜间血糖;血糖控制稳定者,每周应至少行血糖轮廓试验1次,根据血糖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在随诊时建议每周至少监测1次全天血糖,包括末梢空腹血糖(FBG)及三餐后2h末梢血糖共4次;(2)连续动态血糖监测(CGMS):可用于血糖控制不理想的PGDM或血糖明显异常而需要加用胰岛素的GDM孕妇。
大多数GDM孕妇并不需要CGMS,不主张将CGMS作为临床常规监测糖尿病孕妇血糖的手段。
2.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GDM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及餐后2h血糖值分别≤5.3、6.7 mmol/L(95、120mg/d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1h血糖[≤7.8 mmol/L(140 mg/dl)]; 夜间血糖不低于 3.3 mmol/L(60mg/dl);妊娠期HbAlc宜<5.5%。
PGDM患者妊娠期血糖控制应达到下述目标: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FPG宜控制在3.3-5.6mmol/L(60-99mg/dl),餐后峰值血糖 5.6-7.1 mmol/L(100-129mg/dl),HbAlc<6.0%。
无论GDM或PGDM,经过饮食和运动管理,妊娠期血糖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进一步控制血糖。
3.HbAlc 水平的测定:HbAlc 反映取血前 2-3 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评估糖尿病长期控制情况的良好指标,多用于GDM初次评估。
应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孕妇,推荐每2个月检测1次。
4.尿酮体的监测:尿酮体有助于及时发现孕妇碳水化合物或能量摄取的不足,也是早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的一项敏感指标,孕妇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等不适或者血糖控制不理想时应及时监测尿酮体。
5.尿糖的监测:由于妊娠期间尿糖阳性并不能真正反映孕妇的血糖水平,不建议将尿糖作为妊娠期常规监测手段。
二、孕妇并发症的监测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监测:每次妊娠期检查时应监测孕妇的血压及尿蛋白,一旦发现并发子痫前期,按子痫前期原则处理。
2.羊水过多及其并发症的监测:注意孕妇的宫高曲线及子宫张力,如宫高增长过快,或子宫张力增大,及时行B超检查,了解羊水量。
3.DKA症状的监测:妊娠期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头痛甚至昏迷者,注意检查血糖和尿酮体水平,必要时行血气分析,明确诊断。
4.感染的监测:注意孕妇有无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尿急、尿频、尿痛等表现,定期行尿常规检测。
5.甲状腺功能监测:必要时行甲状腺功能检测,了解孕妇的甲状腺功能。
6.其他并发症的监测: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应在妊娠早、中、晚期3个阶段分别进行肾功能、眼底检查和血脂的检测。
三、胎儿监测1.胎儿发育的监测:在妊娠中期应用超声对胎儿进行产前筛查。
妊娠早期血糖未得到控制的孕妇,尤其要注意应用超声检查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的发育,有条件者推荐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2.胎儿生长速度的监测:妊娠晚期应每4-6周进行1次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发育,尤其注意监测胎儿腹围和羊水量的变化等。
3.胎儿宫内发育状况的评价:妊娠晚期孕妇应注意监测胎动。
需要应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者,应自妊娠32周起,每周行1次无应激试验(NST)。
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时尤其应严密监测。
4.促胎儿肺成熟:妊娠期血糖控制不满意以及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应在计划终止妊娠前48h,促胎儿肺成熟。
有条件者行羊膜腔穿刺术抽取羊水了解胎儿肺成熟度,同时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10 mg,或采取肌内注射方式,但后者使用后应监测孕妇血糖变化。
咨询与治疗一、妊娠前(一)一般建议建议所有计划妊娠的糖尿病、糖耐量受损(IGT)或空腹血糖受损(IFG;即糖尿病前期)的妇女,进行妊娠前咨询。
有GDM史者再次妊娠时发生GDM的可能性为30%-50%,因此,产后1年以上计划妊娠者,最好在计划妊娠前行OGTT,或至少在妊娠早期行OGTT。
如血糖正常,也仍需在妊娠24-28周再行OGTT(B 级证据)。
糖尿病患者应了解妊娠可能对病情的影响。
妊娠前及妊娠期需积极控制血糖,除高血糖外,早孕反应(如晨起恶心)引起的摄食异常也可能增加低血糖的发生风险。
糖尿病患者需在计划妊娠前评价是否存在并发症,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DR)、糖尿病肾病(DN)、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疾病等。
已存在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者,妊娠期症状可能加重,需在妊娠期检查时重新评价。
(二)糖尿病并发症的评价1.DR: 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或明确妊娠时应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并评价可能加重或促使DR进展的危险因素。
有适应证时,如增殖性DR,采取激光治疗可减少DR病变加重的危险。
妊娠期应密切随访眼底变化,直至产后1年(B级证据。
妊娠前及妊娠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避免病情发展。
2.DN:妊娠可造成轻度DN患者暂时性肾功能减退。
肾功能不全对胎儿的发育有不良影响;较严重的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肌酐>265 umol/L),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1.73m2) 时,妊娠可对部分患者的肾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
因此,不建议这部分患者妊娠。
DN 肾功能正常者,如果妊娠期血糖控制理想,对肾功能影响较小。
3.糖尿病的其他并发症:糖尿病神经相关病变包括胃轻瘫、尿潴留及体位性低血压等,可进一步增加妊娠期间糖尿病管理的难度。
如潜在的心血管疾病未被发现和处理,妊娠可增加患者的死亡风险,应在妊娠前仔细检查心血管疾病证据并予以处理。
计划妊娠的糖尿病妇女的心功能应达到能够耐受运动试验的水平。
(三)妊娠前药物的合理应用PGDM妇女妊娠前应停用妊娠期禁忌药物,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等。
如果妊娠前应用ACEI治疗DN,一旦发现妊娠,应立即停用。
产前咨询时应告知患者,妊娠前或妊娠期停用ACEI后蛋白尿可能会明显加重。
1.糖尿病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孕妇,妊娠期血压控制目标为收缩压110-129 mmHg(1mmHg=0.133kPa),舒张压65-79 mmHg。
现有证据表明,妊娠早期应用拉贝洛尔、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等药物,均不明显增加胎儿致畸风险,可在妊娠前以及妊娠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