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其他因素
如高龄妊娠、肥胖、不良生活 习惯(如缺乏运动、不合理饮 食)等也可能增加患妊娠期糖 尿病的风险。
02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高危人群的筛查
高危人群定义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高血压、多囊卵 巢综合症等高危因素的孕妇。
筛查时机
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
筛查方法
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筛查。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汇报人:XXX
2023-11-21病概述 •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 • 妊娠期糖尿病的并发症及预防 • 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和随访
01
妊娠期糖尿病概述
定义及发病率
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其 血糖水平高于正常范围,但不足以诊断为糖尿病的状态。
100%
各科室角色
产科负责母婴监测,内分泌科负 责血糖控制,营养科负责制定饮 食计划,心理科负责心理疏导。
80%
协作方式
各科室应定期举行联合会诊,共 同商讨最佳治疗方案,确保患者 获得全面、专业的诊疗服务。
长期随访和转诊
随访重要性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仍需密 切关注血糖变化,以及预防远 期并发症,如2型糖尿病、心 血管疾病等。
2. 进行OGTT试验,检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 血糖值。
3. 根据检测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 合诊断。
4. 诊断后需进行分型,包括轻度、中度和重度妊娠期糖 尿病。
03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
医学营养治疗
营养评估
首先应对孕妇进行营养评估,了解其膳食结构、 营养摄入状况,为后续的营养治疗提供依据。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后新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GDM)。
两者对母儿都有很大危害,必须加以重视。
【诊断标准】一、PGDM(孕前糖尿病)1.妊娠前已确认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空腹血糖FPG≥7.0mmol/L。
(2)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6.5%。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妊娠期糖尿病)1.于妊娠24~28周间,空腹血糖值≥5.1mmol/L。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前晚10∶00后禁食,试验日晨将75g葡萄糖溶于200ml~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服完,抽取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静脉血,测定血葡萄糖值;空腹血糖值,上限为5.1 mmol/L,1小时为10.0 mmol/L;2小时为8.5mmol/L,任一项等于或超过正常值,可作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治疗原则】(一)孕期母体监护1.有糖尿病史者早孕检查血压﹥20/13.3kPa(150/100mmHg),心电图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检查有增生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应作人工流产。
2.饮食管理:一旦诊断为糖尿病,即要饮食控制,以少量多餐为原则。
按标准体重[孕妇标准体重(kg)为身高(cm)-100]计算,热量为每日125.5~146.4kJ/kg(30~35kcal/kg)。
饮食中蛋白质为每日 1.5~2g/kg,脂肪为每日1g/kg,其余为碳化合物,按1/7、2/7、2/7及加餐3次分配。
202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全文)
202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全文)2019年12月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 ADA)基于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在Diabetes Care 杂志上发布更新了2020年“糖尿病诊治指南”,与2019年发表的指南相比,此次指南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1],本文针对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相关内容整理介绍如下,以期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随着育龄期肥胖女性的增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病率不断攀升,妊娠合并糖尿病会使母婴相关疾病风险显著增加,包括自发性流产、胎儿畸形、子痫前期、新生儿脑病、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此外,妊娠合并糖尿病还会使子代远期肥胖、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的发生风险显著增加[2,3]。
一、孕前咨询2020年指南推荐对所有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和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常规进行糖尿病相关的孕前咨询(证据等级A级),应做到有计划妊娠,在做好妊娠准备以及血糖未控制达标前注意有效避孕(证据等级A级),强调应尽可能将孕前糖化血红蛋白(HbA1c)水平控制在6.5%以下再怀孕,以降低先天畸形、子痫前期、巨大儿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风险(证据等级B级)。
由于胎儿器官形成主要发生在妊娠的5-8周,多项研究表明HbA1c水平控制在6.5%以下先天畸形的发生风险最低。
上述推荐与2019年指南基本一致,除了孕前应严格控制和管理血糖外,2020年指南进一步强调了计划妊娠和孕前及整个孕期血糖达到并维持控制目标的重要性,较2019年指南对于患有糖尿病的育龄期女性孕前的避孕补充增加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2-5]。
二、孕前保健2020年指南推荐对于计划怀孕且既往患有糖尿病的育龄期女性有条件的应从孕前开始由包括内分泌医生、母胎医学专家、注册营养师、糖尿病健康教育专家等在内的多学科专家诊疗管理(证据等级B级),较2019年指南进一步强调从孕前开始保健的重要性。
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
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联合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妊娠合并糖尿病专业委员会在原有两版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最新发表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指南及专家共识,系统梳理了本领域若干临床问题,并采用推荐意见分级的评估、制订和评价(GRADE )方法进行证据质量和推荐强度分级,在2014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更新,以期为更好地规范和提升我国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治水平提供指导。
推荐等级:本指南对于有良好和一致的科学证据支持(有随机对照研究支持)的证据推荐等级为A级,对于有限的或不一致的文献支持(缺乏随机对照研究支持)的证据推荐等级为B级,主要根据专家观点的证据推荐等级为C级。
一、妊娠期高血糖的分类及诊断标准本指南将2014版指南中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概念更新为妊娠期高血糖,包括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z PGDM )、糖尿病前期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 GDM ) o 不同类型的妊娠期高血糖分类如下:1 . PGDM根据其糖尿病类型分别诊断为1型糖尿病type 1 diabetes mellitus JI DM 恰并妊娠或2 型糖尿病type 2 diabeets mellitus z T2DM ) 合并妊娠。
2 .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z IFG )和糖耐量受损(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 IGT ) o3. GDM :包括Al型和A2型,其中经过营养管理和运动指导可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1型GDM ;需要加用降糖药物才能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2型GDM。
【推荐及共识】1-1推荐对所有首次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glucose , FPG )筛蛰(推荐等级:B级)。
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202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为母婴健康保驾护航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妊娠并发症,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帮助医生和孕妇更好地应对这一疾病,保障母婴健康。
一、深入理解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
孕妇在怀孕期间体内激素水平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血糖水平升高。
高血糖状态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潜在危害,如感染、早产、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
二、掌握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机理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机理复杂,与胰岛素分泌、血糖代谢等多个方面有关。
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病理生理特点,以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三、先进的诊断方法除了传统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检测方法,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诊断方法,如羊水穿刺、无创DNA等。
这些方法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更小的风险,为早期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制定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
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是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基础,必要时还需采取药物治疗。
此外,医生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监测计划,确保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五、重视预防措施尽管糖尿病可以预防,但在日常生活中,仍需注意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以降低患病风险。
合理的饮食和适当的运动对预防妊娠期糖尿病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定期进行产检和筛查也是及早发现疾病的关键。
六、总结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和孕妇都需要充分了解疾病的知识,以便早期发现和治疗。
在未来的妊娠期糖尿病管理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个性化治疗和预防措施,以降低母婴并发症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应对妊娠期糖尿病,医生和孕妇需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诊疗方案。
通过合理的饮食、适当的运动和必要的药物治疗,同时定期进行监测和筛查,我们能够有效地控制血糖水平,减少母婴并发症,确保母婴健康。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什么是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一种暂时性高血糖情况。
妊娠期间由于孕激素和其他荷尔蒙的影响,身体对胰岛素的需求量增加,而胰岛素分泌不足或无法有效使用时,就会出现高血糖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会在分娩后消失,但是GDM可能会增加孕妇和胎儿的风险。
因此,对于有GDM的孕妇来说,良好的诊治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诊断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期间,需要进行定期血糖检测以判断是否有高血糖发生。
如果糖化血红蛋白超过6.5%,或者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1小时血糖超过10.0mmol/L,或2小时血糖超过8.5mmol/L,则可诊断为GDM。
GDM的治疗方案GDM的治疗目标是控制血糖水平,防止产生胎儿和孕妇的副作用。
治疗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饮食和运动管理饮食和运动是控制GDM的重要方面。
建议患者遵循均衡的饮食计划,避免高糖食物和饮料,适当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
此外,适量的运动也可以帮助控制血糖水平。
建议每天进行至少30分钟的有氧运动。
药物治疗如果饮食和运动控制血糖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医生可以考虑药物治疗。
对于GDM的治疗,胰岛素是最常见的药物。
口服药物的使用是不推荐的。
产前护理对于GDM的治疗,产前护理非常重要。
定期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血糖水平,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并发症。
在生产前,需要仔细评估胎儿大小,并考虑可能的分娩方式。
妊娠结束后通常情况下,产后2-6周,机体的胰岛素敏感性会恢复到正常水平,GDM患者的血糖水平也会回归正常。
需要继续定期检查血糖水平,以预防发展成为糖尿病。
同时,建议恢复健康的饮食和运动习惯,以维持健康。
GDM是妊娠期间常见的疾病,良好的管理和治疗方案可以有效地控制血糖水平,防止产生副作用。
在妊娠期间和产后,定期检查和管理对于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指南(2022)
5.胰岛素治疗
4)妊娠期胰岛素应用的注意事项: (1) 胰岛素初始使用应从小剂量开始,0.3~O.8U/(kg·d)。每天计划应用的胰岛 素总量应分配到三餐前使用,分配原则是早餐前最多,中餐前最少,晚餐前用量 居中。每次调整后观察 2-3d 判断疗效,每次以增减 2—4u 或不超过胰岛素每天 用量的 20%为宜,直至达到血糖控制目标。 (2) 胰岛素治疗期间清晨或空腹高血糖的处理:夜间胰岛素作用不足、黎明现象 和 Somogyi 现象均可导致高血糖的发生。前 2 种情况必须在睡前增加中效胰岛 素用量,而出现 Somogyi 现象时应减少睡前中效胰岛素的用量。 (3) 妊娠过程中机体对胰岛素需求的变化:妊娠中、晚期对胰岛素需要量有不同 程度的增加;妊娠 32~36 周胰岛素需要量达高峰,妊娠 36 周后稍下降,应根 据个体血糖监测结果,不断调整胰岛素用量。
妊娠期高血糖孕妇应控制每日总能量摄入,妊娠早期不低于1600 kcal/d(1 kcal=4.184 kJ),妊娠中晚期1800~2200 kcal/d为宜;伴孕前肥胖者应适当减 少能量摄入,但妊娠早期不低于1600 kcal/d,妊娠中晚孕期适当增加(推荐等 级:C级)。
咨询与治疗
一、妊娠期 2. 营养摄入量推荐 2)碳水化合物:推荐饮食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占总能量的 50%-60%为宜, 每日碳水化合物不低于 175g 对维持妊娠期血糖正常更为合适。 应尽量避免食用蔗糖等精制糖,等量碳水化合物食物选择时可优先选择低血 糖指数食物。 无论采用碳水化合物计算法、食品交换份法或经验估算法,监测碳水化合物 的摄人量是血糖控制达标的关键策略 (A 级证据)。
咨询与治疗
1、推荐确诊为糖尿病(T1DM 或 T2DM)、糖尿病前期(IFG或IGT)或有 GDM史的妇女计划妊娠,并行孕前咨询和病情评估(推荐等级:A级)。
妊娠期糖尿病诊疗指南
石碁人民医院糖尿病合并妊娠及妊娠期糖尿病诊疗指南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亦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以及妊娠期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mellitus, GDM) 。
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 1979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将GDM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
一、诊断1. 1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妊娠前从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期有以下表现者亦应高度怀疑为孕前糖尿病,待产后进行血糖检查进一步确诊: (1)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升或下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 伴血糖明显升高, 随机血糖≥ 11.1mmol/L(200mg/dL)者。
(2)妊娠20周之前,空腹血糖( fasting p lasma glucose, FPG) ≥7. 0mmol/L (126mg/dL) 。
1. 2妊娠期糖尿病(GDM)1. 2. 150g葡萄糖负荷试验( glucose challenge test, GCT)1. 2. 1. 150g GCT的时间所有非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常规做50g GCT。
具有下述GDM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50g GCT,血糖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50g GCT。
GDM 的高危因素如下: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1. 2. 1. 250g GCT的方法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 5min内服完) ,服糖1h抽取静脉血或微量末梢血糖, 检查血糖。
血糖≥ 7. 8mmol/L ( 140mg/dL ) 为50gGCT异常,应进一步行75g或100g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 ; 50g GCT 1h 血糖≥11.1mmol/L ( 200mg/dL ) 的孕妇,应首先检查FPG, FPG≥5.8mmol/L ( 105mg/dL ) ,不必再做OGTT, FPG正常者,尽早做OGTT。
(最新整理)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高血糖增加母婴不良结局
为了控制血糖过度限制饮食 同样增加不良妊娠结局
2021/7/26
8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近期影响
对胚胎及胎儿的影响
孕前糖尿病带来 早期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影响胎儿发育
对新生儿的影响
自然流产 胎儿畸形 胎儿发育异常
巨大胎儿 高胰岛素血症 胎儿肺发育成熟延迟
产伤 早产 低血糖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2021/7/26
28
胰岛素治疗的时机
• 饮食控制要求保证孕妇和胎儿能量需要,尽可能选择低生糖指数 的碳水化合物
• 饮食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孕妇和胎儿能量需要,维持血糖在正常 范围,不发生饥饿性酮症
• 饮食治疗3-5天后,测定全天7点血糖,如果空腹或餐前血糖 ≥5.3 mmol/L或餐后2h血糖≥6.7 mmol/L,或调整饮食 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过控制妊娠期标准 者,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2021/7/26
21
咨询和治疗
妊娠前药物的合理应用
•PGDM如果妊娠前应用ACEI治疗DN,一旦发现妊娠,应立即停用
•合并慢性高血压者,妊娠期血压控制目标为收缩压110-129 mmHg,舒张 压65-79 mmHg
•应用二甲双胍的T2DM患者,需考虑药物的可能益处或不良反应。如果患者 愿意,可在医师指导下继续应用
GDM诊断成立
2021/7/26
饮食和运动疗法
一周
检测全天24小时血糖 (三餐前后和0点)
妊娠前糖尿病患者
饮食控制后出现饥饿性酮症,
计 划
增加热量摄入血糖又超标
妊 娠
前
不达标
胰岛素治疗
停 用 口
服
降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1)
● 减少反式脂肪酸的摄自 及推荐每自 摄自 28g的膳自 纤维。(推荐等级B)
【推荐4-1】孕前和孕期的规律运动可明显降低正常体重、特别是超重和肥胖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发自 风险;规律运动 可提自 妊娠期糖尿病的自 糖达标率和减少母自 不良结局。(推荐等级A)
8-4
(
C)
【推荐8-5】糖尿病本自 不是剖宫产指征,分娩自 式的选择应根据母自 状况决定。(推荐等级B)
【推荐8-6】糖尿病伴严重微自 管病变或其他产科自 术指征时可安排择期剖宫产。(推荐等级C)
【推荐8-7】妊娠期自 糖控制不好且胎自 超声估重≥4000g者或既往有死胎、死产史者,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推荐等 级B)
(2) 伴有典型自 自 糖或自 自 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自 糖≥11.1mmol/L。
(3) 糖化自 红蛋自 (HbA1c)≥6.5%(采自 NGSP/DCCT标化自 法)。
(4) 自 服葡萄糖耐量试验2自 时自 糖≥11.1mmol/L。
【推荐1-9】自 次产检在妊娠28周以后,仍建议自 自 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查。(推荐等级B)
【推荐3-1】妊娠期自 自 糖孕妇应控制每自 总能量摄自 ,妊娠早期不低于1600kcal/d,妊娠中晚期1800-2200kcal/d为 宜。孕前肥胖者应适当减少热量摄自 ,但早孕期不低于1500kcal/d,中晚孕期适当增加。(推荐等级C)
【推荐3-2】各营养素的供能占自 :
● 推荐每自 摄自 碳自 化合物不低于175g(主自 量4两以上)。(推荐等级A)
【推荐6-6】推荐需要睡前胰岛素应自 初期、夜间低自 糖发作、或者增加睡前胰岛素剂量但空腹自 糖仍控制不佳的情况 下加测夜间自 糖,排除夜间低自 糖。 推荐等级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最新版)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亦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I diaberes meilitus,GDM)。
随着人群中糖尿病发病率的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但是,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r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 (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Our-comes.HAPO)。
根据这一研究结果,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s, IADPSG)在201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 rion,ADA)在2011年先后更新了GDM诊断标准,同时,基于临床随机对照性研究结果提示妊娠期间的高血糖严格管理可显著改善母儿结局。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定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草案),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对该临床指南(草案)进行修改主要在原有基础上参考ADA, IADPSG,国际糖尿病基金(international diabetes foundation, IDF),英国和加拿大制定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以及国内、外临床研究得到的大量循证医学的证据。
[诊断]一、糖尿病合并妊娠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空腹血糖或者随(血糖检查,达到以下标准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而非GDM。
妊娠期糖尿病指南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一、PGDM符合以下2项中任意一项者,可确诊为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
(1)空腹血浆葡萄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7.0 mmol/L(126 mg/dl)。
(2)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服糖后2 h血糖≥11.1 mmol/L(200 mg/d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 mmol/L(200 mg/dl)。
(4)糖化血红蛋白(glycohemoglobin,HbAlc)≥6.5%[采用美国国家糖化血红蛋白标准化项目(national glycohemoglobin standardization program,NGSP)/糖尿病控制与并发症试验(diabetes control and complication trial,DCCT)标化的方法],但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HbAlc进行糖尿病筛查。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type 2 diabetes mellitus,T2DM),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 GDM指妊娠期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PGDM而非GDM。
GDM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 1.推荐医疗机构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OGTT。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1.筛查及诊断:GDM的筛查和诊断通常在24-28周妊娠时进行。
对于高危人群,如家族史、体重超重、妊娠前糖尿病史等,建议在妊娠早期进行筛查。
常用的筛查方法为口服50g葡萄糖耐量试验(50gGCT),阳性者需进一步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75gOGTT)以确诊。
2.饮食控制:对轻度至中度GDM患者,饮食控制是首选的治疗方法。
建议合理饮食,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控制总热量的摄入,同时保持均衡的营养。
每日总热量可根据孕妇的体重、孕周和体力活动水平进行调整。
此外,还应注意餐后血糖的监测,坚持规律的饮食结构。
3.运动治疗:运动可以提高胰岛素敏感性,促进血糖的降低。
建议孕妇进行适度的有氧运动,如散步、游泳、瑜伽等。
运动的时间、强度和频率应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避免过度疲劳和剧烈运动。
4.胰岛素治疗:对于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者GDM患者产前血糖控制目标无法达到的情况,胰岛素治疗是必要的。
胰岛素治疗的方式多为多次皮下注射或者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泵,剂量和方案需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和胰岛素敏感性进行调整。
5.孕期监测:GDM患者需要进行定期的血糖监测,包括空腹血糖、餐后血糖等。
此外,还应进行孕期超声检查,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异常情况的发现。
6.分娩管理:对于达到孕期血糖控制目标的GDM患者,可选择自然分娩。
对于控制不佳或者存在胎儿异常的患者,可能需要剖宫产。
分娩时需进行孕妇和胎儿的监测,如胎心监护、血糖监测等。
7.产后随访:GDM患者分娩后不久需进行产后检查,包括血糖监测、糖耐量试验等,以排除妊娠糖尿病发展为真正的糖尿病。
此外,要注意孕期糖尿病对母婴健康的长期影响,积极改善生活方式,控制体重,定期进行血糖监测。
综上所述,妊娠期糖尿病的诊疗指南包括筛查及诊断、饮食控制、运动治疗、胰岛素治疗、孕期监测、分娩管理和产后随访等内容。
通过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可以有效控制孕妇血糖水平,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保证母婴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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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最新版)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亦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I diaberes meilitus,GDM)。
随着人群中糖尿病发病率的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
但是,GDM的诊断方法和标准一直存在争议,为此'2001年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r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NIH)的支持下,进行了一项全球多中心的前瞻性研究,即“高血糖与不良妊娠结局” (Hyperglycemia and Adverse Pregnancy Our-comes.HAPO)。
根据这一研究结果,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and Pregnancy Study Groups, IADPSG)在2010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 rion,ADA)在2011年先后更新了GDM诊断标准,同时,基于临床随机对照性研究结果提示妊娠期间的高血糖严格管理可显著改善母儿结局。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产科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曾于2007年制定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推荐指南(草案),在指导临床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对该临床指南(草案)进行修改主要在原有基础上参考ADA, IADPSG,国际糖尿病基金(international diabetes foundation, IDF),英国和加拿大制定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以及国内、外临床研究得到的大量循证医学的证据。
[诊断]一、糖尿病合并妊娠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空腹血糖或者随(血糖检查,达到以下标准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而非GDM。
(1)妊娠期空腹血糖(Fasr/ng plasma glucose, FPG)≥7.Ommol/L (126mg/dl)。
(2) Immol多(200多食、多尿,体重不升或下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伴血糖明显升高,随机血糖≥11.1mmol/L(200mg/dl)者。
糖尿病高危因素如下:年龄在G0岁以上、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症患者,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元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分娩史等。
二、妊娠期糖尿病(GDM)GDM以往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目前建议,孕期首次产前检查被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如果血糖升高程度已经达到非孕期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而非(GDM)。
GMD诊断方法和标准如下:1、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妊娠24-28周或28周以后(孕期末定期产前检查者)同,应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g葡萄耐量试验(Oral G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
OGTT前一日晚餐后禁食8-14h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OGTT试验前连续三天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
检查时,5min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lh、2h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
放人含有氟化钠试管中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浆葡萄糖水平。
70gOGTT的诊断标准依据2010年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织(IADPSG)推荐标准,空腹、服葡萄糖后1、2小时三项血糖值分别为5.1、10.0、8.5mmol/L (92、180、153mg/dl)。
任何一项血糖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2.孕妇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
FPG≥5.lmmol/L (92mg/dl),可以直接诊断为GDM,不必再做75g OGTT。
FPG≥4.4~5.Immol/L者,尽早做75gOGTT。
目前不建议孕期进行50g葡萄糖负荷试验(50g Glucose Challenge Test)。
[治疗]一、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与管理1.一般建议建议所有计划怀孕的糖尿病妇女进行一次专业的健康咨询,尤其是已经患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lGT或IFG)及曾患过GDM的女性。
曾患GDM者再次妊娠发生GDM的可能是30--50%。
如果以往患有GDM目前已经产后1年以上,最好在计划怀孕前行OGTT,或至少在妊娠早期行OGTT,若血糖正常,孕26~28周再做评价(B级证据)。
孕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应了解妊娠可能对糖尿病带来的相关影响。
孕期需积极控制血糖,因此,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尤其是孕早期。
早孕反应如晨起恶心引起的摄食异常也增加低血糖的风险。
评价计划怀孕的糖尿病女性是否伴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及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疾病,如果需要'应予治疗后再怀孕(E级证据)。
已伴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糖尿病肾病的女性,孕期病变可能加重,不但孕前必须进行评价,并且在孕期检查时再次评价。
2.眼科检查孕前糖尿病计划妊娠或已妊娠的患者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眼科检查,并评价可能加重或促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展的危险因素。
有适应症者进行预防性眼底光凝治疗可减少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的危险性。
整个孕期密切随访眼底变化直至产后1年(B级证据)。
孕前及孕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避免病情发展。
3.糖尿病肾病,对轻度肾病患者,妊娠可造成暂时性肾功能减退。
已出现较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血清肌酐>265umol/L),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1.73㎡,妊娠可对部分患者肾功能造成永久。
陛损害。
肾功能不全对胎儿的发育有不良影响,不建议妊娠。
糖尿病肾病肾功能正常者.如果孕期血糖控制理想,对孕妇肾功能影响极小。
4.糖尿病其他并发症,糖尿病神经相关病变包括:胃轻瘫、尿潴留及体位性低血压等可进一步增加妊娠期间糖尿病管理的难度。
如潜在的心血管疾病未被发现和处理,妊娠可增加患者死亡的风险,应在孕前仔细检查心血管疾病证据并予以处理。
有希望怀孕的糖尿病女性心功能应达到能够耐受运动试验的水平。
5.孕前药物合理应用孕前患糖尿病应停用妊娠期禁忌的药物,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ACEI),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 ARB),降脂药物等。
如果孕前应用ACEI治疗糖尿病肾病,孕前或孕期停用后蛋白尿将明显加重。
应在产前咨询时告知患者。
(1)糖尿病合并慢性高血压的孕妇,血压目标为110~129/65~79 mmHg。
孕期禁忌使用ACEI及ARB (E级证据)。
拉贝洛尔、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CCB),不增加致畸作用,可在孕前以及孕期应用。
(2)他汀类药物可引起胎儿先天畸形(E级证据),可能与胆固醇合成减少影响胎儿发育有关,但孕期应用的证据很少。
孕期应用贝特类及烟酸的数据也很少。
(3)糖尿病者孕前和孕早期应补充叶酸。
(4)应用二甲双胍和/或格列本脲的2型糖尿病患者,需考虑可能的益处或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愿意,可以继续应用。
6.孕前血糖控制糖尿病孕妇早期流产及胎儿畸形风险明显增加,怀孕前后理想的血糖控制可显著减少这种风险。
1型或2型糖尿病的风险相当,但风险程度很难量化。
2型糖尿病进行孕前咨询的相对少。
孕前及孕早期GhbAlc%稍高时,自然流产、胎儿畸形均较少,血糖控制差的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率明显增加。
孕前血糖控制好的情况下,胎儿畸形率低,但并未观察到血糖低于多少就可减少这种风险。
计划怀孕的糖尿病患者应尽量控制好自己的血糖,GHbAlc%<6.5%(如应用胰岛素,则<7%)(B级证据)。
GH-bAlc%<6.5%相应的毛细血管血糖大概是餐前<6.5mmol/L,餐后<8.5mmol/L。
如GHbAlc%>8%不建议怀孕,直至血糖控制接近正常。
二、妊娠期治疗原则(一)医学营养治疗(MNT)MNT治疗目的是使糖尿病孕妇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保证母亲和胎儿的合理营养摄人,减少母儿并发症的发生。
2005年以来的两项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RCT)为GDM营养治疗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I级)。
一旦确诊为GDM者,立即对患者进行医学营养治疗(Medi-cal nutrition therapy,MNT)和运动的指导,以及如何进行血糖监测的教育等。
经过MNT和运动指导,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血糖仍异常者,收入院。
1.推荐营养摄入量(1)每日总能量摄入应基于孕前体重和孕期体重增长速度,详见表1。
表1 孕妇每日能量摄入推荐(基于孕前体重类型)能量系数平均能量孕期体重增长推荐妊娠中晚期推荐每周(Kcal/Kg理想体重) (Kcal/d) (Kg) 体重增长(Kg)低体重 33~38 2000~2300 12.5-18 0.51(0. 14~0. 58)理想体重 30~35 1800~2100 11.5-16 0.42(0.35 ~0. 50)超重朋巴胖 25~30 1500~1800 7-11.5 0.28(0. 23~0. 33)注:孕早期平均体重增加:0.5~2Kg;妊娠中晚期:在此基础上平均增加约200Kcal/d。
虽然需要控制糖尿病孕妇每日摄入总能量,但应避免能量限制过度(孕早期<1500Kcal,孕晚期<1800Kcal),尤其,碳水化合物摄人不足可能导致酮症的发生,对母亲和胎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我国常见身高的孕妇(150cm—175cm),可以参考[身高( cm)-105]为理想体重值。
身材过矮或过高孕妇需要根据患者的状况调整膳食能量推荐。
而在多胎妊娠者,应在单胎基础上每日适当增加200千卡营养摄人。
(2)碳水化合物推荐摄入宜占总能量的00%—60%,每日碳水化合物不低于150g,对维持孕期血糖正常更为合适。
应尽量避免食用蔗糖等精制糖。
等量碳水化合物食物选择时可优先选择低血糖指数食物。
监测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是血糖控制达标的关键策略,无论采用碳水化合物计算法、食品交换份法或经验估算(A)。
当仅考虑碳水化合物总量时,用血糖指数和血糖负荷,可能更有助于血糖控制(B)。
(3)蛋白质推荐饮食蛋白质占总能量的15%~20%或以1.0~1. 2g/kg体重/d为宜,能够满足母体的孕期生理调节及胎儿生长发育之所需。
(4)脂肪推荐膳食脂肪量占总能量百分比为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