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一、申报组织

1.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

2.各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和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单位需对建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建站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看年度《申报通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共建协议》要求为原件。

二、申报材料

建站申报材料包括《建站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企业介绍》、《项目技术需求》、《已请或拟请院士专家情况》、《建站条件》和相关附件。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建站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单位)简介(含企业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企业组成、人员情况、从事行业或主要产品等);

2.企业(单位)资质;

3.企业(单位)研发团队、条件及状况(承担重大课题或取得重大成果)的简要介绍;

4.企业(单位)建站目的。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

应逐项填写,并签章齐全。

(三)共建协议

共建协议一般应包括建站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约定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共建协议可由建站企业(单位)与院士专家专门签署,也可包含在有关课题或项目的合作协议中,但协议条款要有明确的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内容的表述及院士姓名。

(四)企业(单位)介绍

企业(单位)介绍一般应包括:

1.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介绍(可参看《建站申请》的相关内容);

2.企业(单位)架构、资质、人员情况;

3.企业(单位)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企业发展目标。

(五)项目技术需求

与院士专家在《共建协议》期限内,拟开展(或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课题的现状、研究目标、合作内容、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方案(设想)等。

(六)已请或拟请的院士专家情况

应包括院士专家的一般情况及主要成果。

(七)建站条件

一般应包括:

1.企业(单位)规模及在行业内的地位;

2.企业(单位)研发(研究)团队情况(列表);

3.企业(单位)科研投入情况(列表);

4.企业(单位)产学研合作情况及取得成果(列表);

5.工作站基本工作条件及主要研发、试验仪器设备情况(列表)。

(八)相关附件

一般应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或获奖证书等。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建站企业(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推荐单位(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3.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市科协;

4.市科协审查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提修改意见;

5. 建站企业(单位)报送正式书面申报材料;

6.现场考察;

7.评审。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业企业工作部:联系电话:27121449 27114778

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振信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邮政编码:30004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