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专业资料《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试 行 )》环 办 [ 2 0 1 4 ] 3 4 号 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 2733 次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试 行)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 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 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 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 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 B 突发环境事 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 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 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 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word 完美格式专业资料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 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 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 道、城镇燃气管道; 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 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 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word 完美格式专业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0〕113 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 〔2013〕20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 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 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 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为防范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
本指南未作规定事宜,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或规定。
2 依据2.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2.2 标准、技术规范、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34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3 隐患排查内容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3.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3.1.1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
3.1.2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
3.1.3按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
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目录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术语与定义 (2)1.4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4)1.5评估依据 (5)1.5.1法律政策依据 (5)1.5.2事实依据 (8)1.6评估要求 (8)1.6.1评估时限 (8)1.6.2评估方式 (8)1.6.3评估责任 (8)2环境风险识别 (9)2.1资料收集 (9)2.1.1企业内部资料 (9)2.1.2企业外部环境受体资料 (11)2.2环境风险识别 (11)2.2.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 (11)2.2.2环境风险源识别 (11)2.2.3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识别 (11)2.2.4环境受体与敏感目标环境风险识别 (12)2.2.5各种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识别 (12)3环境风险评估 (14)3.1环境风险分析 (14)3.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6)3.2.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16)3.2.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17)3.2.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23)3.2.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2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计划 (25)4.1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2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2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2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计划 (25)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26)5.1总论 (26)5.2区域环境概况 (26)5.3企业概况 (26)5.4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7)5.5环境风险分析 (27)5.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9)5.7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31)5.8附图 (31)附件1 (32)1总则1.1评估目的通过风险评估,发现生产经营期间潜在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可能引发的一般、较大、重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大气、水、土壤)损害、财产损害、人员伤亡等损害程度,并完善事前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事发防止事态扩大的应对措施,使企业提前将环境风险防控在萌芽状态,防止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对环境损害,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安全健康发展。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为防范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本指南未作规定事宜,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或规定;2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标准、技术规范、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3 隐患排查内容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按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情况;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可参考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就上述至内容开展相关隐患排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1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正常情况下厂区内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如围堰、防火堤、装卸区污水收集池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是否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3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污水系统的总排放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1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2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3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可参考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清单;4 隐患分级分级原则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隐患分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一般隐患;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隐患,除此之外的隐患可认定为一般隐患:1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隐患;2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自行制定分级标准企业应根据前述关于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的分级原则、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可以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一般可不判定为重大隐患;5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监督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明确分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按照生产区、储运区或车间、工段等划分排查区域,明确每个区域的责任人,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检查、运行、维修与维护等规定,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各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建立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档案文件并做好存档;及时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与企业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企业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综合排查是指企业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2企业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4企业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5企业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6企业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7企业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企业停产后恢复生产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自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排查表,包括所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及其具体位置、排查时间、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排查项目现状、是否为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隐患级别、完成时间等内容;自报;企业的非管理人员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在日常交接班过程中,做好隐患治理情况交接工作;隐患治理过程中,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自改;一般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立即组织治理并确定完成时限,治理完成情况要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报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发,抄送企业相关部门落实治理;企业负责人要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进度,可指定专门负责人对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加大治理力度;自验;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当定期就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建立档案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企业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一般企业有多个风险单元,应针对每个单元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 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OCX 39页)
目录1 前言 (1)2 总则 (1)2.1 编制原则 (1)2.2 编制依据 (1)2.2.1 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2.2.3 相关技术文件 (3)3 企业基本信息与环境风险识别 (3)3.1 企业基本信息 (3)3.1.1企业简介 (4)3.1.2地理位置及气候情况 (4)3.1.3地形、地貌与地质 (5)3.1.4环境质量现状 (5)3.2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6)3.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6)3.3.1主要物质理化性质 (7)3.3.2废气 (8)3.3.3废水 (8)I我的页脚3.3.4固体废弃物 (8)3.4生产工艺 (9)3.5安全生产管理 (11)3.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2)3.6.1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2)3.7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12)4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 (17)4.1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17)4.2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18)4.3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21)4.3.1源强物质类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2源强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21)4.5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衍生后果分析 (22)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3)5.1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23)5.2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23)II我的页脚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4)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4)7.1环境事件风险源评估 (24)7.2环境事件风险级别确定 (26)7.1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6)7.1.2 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26)7.1.3 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30)7.1.4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33)8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环办〔2014〕34号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 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03•【文号】环办[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企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张龙毛剑英电话:(010)6655698966556461传真:(010)66556988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4月3日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 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一、前言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重要的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强调“预防
为主,防污染更节约”的理念,以及“危害优先管控”的原则,旨在企业
采取有效的管控和处置措施,防治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本文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旨在
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二、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类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三、定义
1、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外界因素对企业的生产活动造成的、可能
对环境造成的突发性、动态的污染和其他影响。
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通过评价环境污染、植物检测结果、
综合水质检测数据以及其它环境污染源的实时信息,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分级、定量分析,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评估环境污染风险的一种方法。
四、基本步骤
1、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环境事件的
特点和发生可能性,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环境事故应急训练。
2、环境风险评估:企业应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
行环境风险评估。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1 前言 (1)2 总则 (1)2.1 编制原则 (1)2.2 编制根据 (1)2.2.1 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2.2.3 有关技术文件 (3)3 企业基本信息与环境风险识别 (3)3.1 企业基本信息 (3)3.1.1企业简介 (3)3.1.2地理位置及气候情况 (4)3.1.3地形、地貌与地质 (5)3.1.4环境质量现状 (5)3.2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6)3.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6)3.3.1要紧物质理化性质 (6)3.3.2废气 (7)3.3.3废水 (8)3.3.4固体废弃物 (8)3.4生产工艺 (8)3.5安全生产管理 (18)3.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9)3.6.1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9)3.7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19)4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 (24)4.1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24)4.2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25)4.3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28)4.3.1源强物质类别 (28)4.3.2源强分析 (28)4.4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28)4.5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衍生后果分析 (30)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30)5.1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30)5.2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与长期项目内容 (30)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31)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31)7.1环境事件风险源评估 (32)7.2环境事件风险级别确定 (33)7.1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33)7.1.2 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操纵水平值(M) (33)7.1.3 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37)7.1.4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0)8 附件 (41)8.1企业地理位置图 (41)8.2企业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43)8.3企业平面布置图 (43)8.4企业雨水、污水等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 (46)1 前言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管理要求,对企业自身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与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事故发生的类型,危害程度与影响范围。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PPT 47张)
环境风险事件分析
(1)火灾风险源包括乙二醇储罐区和泵房生产操 作过程。这些场所使用、装卸和储存化学品的
过程中,由于员工操作不当、使用非防爆工具, 或设备、管道、法兰密封性差,或容器破损, 会造成这些乙二醇泄露,遇明火等点火源可引 起火灾事故。
(2)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除了乙二醇可燃外, 其他都为不燃原料。乙二醇在使用、装卸和储存 过程中,由于员工操作不当、设备、管道、法兰 密封性差,或容器破损,造成这些物料泄露事故。 (3)公司所在区域属于青浦区,主要自然灾害为 暴雨及台风气候,可能导致大雨积水、或台风吹
源项分析
2 1 P P 2 M 0 0 Q C PA d 1RT P P
源强:单位时间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在 噪声方面指噪声源的强度
气体泄漏
Cd—气体泄漏系数,当裂口形状为圆形时取1.00, 三角形时取0.95,长方形时取0.90; γ—绝热指数,是等压热容与等容热容的比值; M—气体的分子量;kg/mol; R—气体常数,8.314J/(mol· K); T—容器内气体温度,K。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 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 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环发[2015]4 号)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 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 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 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 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 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 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 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 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附件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一、引言突发环境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可能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企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本指南旨在向企业提供一套系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导,帮助企业评估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降低损失。
二、风险评估步骤1. 确定评估目标:明确评估的目的和范围,以确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具体内容。
2. 收集数据:收集与企业所处地区及行业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历史灾害数据、地质地理数据、气象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等。
3. 识别潜在风险:分析已收集的数据,识别出潜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如地震、洪水、火灾等,并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范围。
4. 评估风险程度:根据潜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各项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严重程度。
5. 制定应急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等,并确保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相衔接。
6. 实施应急措施: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 定期复审:定期对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进行复审,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以应对环境变化和新的风险。
三、评估指标和工具1. 可能性指标:包括历史发生频率、地质地理条件、气象条件等,可以采用统计数据、专家评估或数学模型等进行评估。
2. 影响程度指标:包括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设施损害等,可以采用定量评估或定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 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的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一般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4. 评估工具:可以采用多种评估工具,如风险矩阵分析、层次分析法、事件树分析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评估。
四、应急措施制定1. 组织架构: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责,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预警机制、资源调配、沟通联络等内容。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在天然气净化厂中的应用
பைடு நூலகம்
引 言 0
指 南 及 其 适 用 性 分 析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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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2.3其他参考资料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网址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环境风险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指本指南附录B规定的某种(类)化学物质及其数量。
3.4环境风险单元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5环境风险受体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3.6 清净下水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3.7事故排水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要求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划定或重新划定本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编制或修订本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1)未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或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已满三年的;2)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或数量、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或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导致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变化的;3)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环境污染的;4)有关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
4.2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4.3新、改、扩建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可作为所属企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5 环境风险评估的程序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五个步骤实施。
6 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环境风险识别。
环境风险识别对象包括:1)企业基本信息;2)周边环境风险受体;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和数量;4)生产工艺;5)安全生产管理;6)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7)现有应急资源等。
对上述2)至6)按照附录A中A.1至A.3的要求,并综合考虑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传播途径及环境风险受体进行环境风险识别。
制作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图,污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并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6.1.1企业基本信息列表说明下列内容: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中心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2)地形、地貌(如在泄洪区、河边、坡地)、气候类型、年风向玫瑰图、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3)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6.1.2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现有应急资源,是指第一时间可以使用的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以及企业外部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包括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情况等。
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泄漏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氧化还原剂等;应急装备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通信系统、电源(包括应急电源)、照明等。
按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分别列表说明下列内容:名称、类型(指物资、装备或队伍)、数量(或人数)、有效期(指物资)、外部供应单位名称、外部供应单位联系人、外部供应单位联系电话等。
6.2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6.2.1收集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列表说明下列内容:年份日期,地点,装置规模,引发原因,物料泄漏量,影响范围,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损失,事件对环境及人造成的影响等。
6.2.2提出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结合6.2.1的事件情景,列表说明并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可能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坏情景。
A 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及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厂外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例如,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出厂界,消防水、物料泄漏物及反应生成物,从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污水排口、厂门或围墙排出厂界,污染环境等);B 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非正常操作(如雨水阀门不能正常关闭,化工行业火炬意外灭火);C 非正常工况(如开、停车等);D 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E 违法排污;F 停电、断水、停气等;G 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H 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I 其他可能的情景。
6.2.3每种情景源强分析针对上述6.2.2提出的每种情景进行源强分析,包括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物理化学性质、最小和最大释放量、扩散范围、浓度分布、持续时间、危害程度。
有关源强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2.4每种情景环境风险物质释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对可能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分析环境风险物质从释放源头(环境风险单元),经厂界内到厂界外,最终影响到环境风险受体的可能性、释放条件、排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与应急措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对于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依据风向、风速等分析环境风险物质少量泄漏和大量泄漏情况下,白天和夜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包括事故发生点周边的紧急隔离距离、事故发生地下风向人员防护距离。
6.2.5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根据6.2.3和6.2.4的分析,从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人口、财产乃至社会等方面考虑并给出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风险受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包括如需要疏散的人口数量,是否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是否造成跨界影响,是否影响生态敏感区生态功能,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等。
7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根据6.1和6.2的分析,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差距、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7.1环境风险管理制度1)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是否明确,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是否落实;2)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要求是否落实;3)是否经常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4)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
7.2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1)是否在废气排放口、废水、雨水和清洁下水排放口对可能排出的环境风险物质,按照物质特性、危害,设置监视、控制措施,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2)是否采取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扩散、排出厂界的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等,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3)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已布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有提醒周边公众紧急疏散的措施和手段等,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