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e748654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e1.png)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06•【字号】武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武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武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武威市内但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武威市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本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3fe033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6e.png)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乳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乳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威政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摸清我市人口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将为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人口普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此次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以及住房等基本情况。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乳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8ad263d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74.png)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5•【字号】徐政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徐政发〔202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我市作为全省人口第一大市,人口问题是关系到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摸清我市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有利于揭示各类生产要素和经济内生动力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一)普查对象。
此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c5d1eea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40.png)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28•【字号】汉政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省统计部门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实际。
(二)目的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通过普查,进一步掌握自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推动汉中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全面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5166094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b7.png)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荣政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威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摸清我市人口信息底数和人口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将为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自由呼吸·自在荣成”,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人口普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威海市部署要求,统筹开展前期工作,周密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重点,精准推进。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务实举措,注重质量。
此次人口普查范围广、要求高、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区镇、街道要立足实际,统筹利用好各层面资源力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查质量。
要强化财力保障,市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开展,市普查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a41d9f1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95.png)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忠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忠府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9〕3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我县确定“十四五”时期人口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有重要影响。
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县情,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状况,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准确把握全县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对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调整完善生育和各项服务保障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掌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一)普查对象。
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80ce5a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c8.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扬府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有利于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1、普查对象。
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但普查标准时点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3、普查标准时点。
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扬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504e827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662b84d.png)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梧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9〕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
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市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广西东大门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韩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韩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e8f04de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23.png)
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韩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韩政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渭政发〔2020〕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总体安排(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韩城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韩城市但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韩城市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韩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1b39698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c8.png)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泰政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20〕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打好高质量发展决定性基础,为开创泰州“强富美高”实践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撑。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本市但普查标准时点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
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ac7acc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94.png)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枣政发〔2020〕3 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
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工作,摸清我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有利于深刻揭示各类生产要素和经济内生动力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物质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全面掌握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本次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166955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bd.png)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渭政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情况。
总体安排(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渭南市但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渭南市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渭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于2020年3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9931721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28.png)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济政字〔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科学制定全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推进。
各级要成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普查领导机构应于2020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镇(街道)普查领导机构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组建完成,村(居)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2dc1d43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4f.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5•【字号】武政〔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一)为统筹推进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三)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及时支付抽调、选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障其福利待遇。
四、经费保障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区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依据和目的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
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凉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州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促进我州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客观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号码。
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号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四、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
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五、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意义深远。
人口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在普查员入户登记普查信息时应提供家庭所有户口本,以便调查员准确界定本户应登记户籍人口。
希望凉山各族人民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
六、普查登记信息是否会被泄露或成为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在普查全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三个首次
首次在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方面全面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结束了我国人口普查纸表采集普查信息的时代。
首次在人口普查中登记身份号码。
为夯实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
对身份号码信息,我们将进行保密处理,在普查全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首次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全面对比。
11月16日-30日国务院人普办将依据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校核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各级普查办。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对比结果进行全面查疑补漏,确保普查登记全面覆盖,不重不漏。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