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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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怀政办函〔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怀政办函〔2020〕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怀化市加强政府系统建网用网管网治网工作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加强网上舆论宣传做好互联网工作的意见》(怀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规范政府公职人员网络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制定以下措施。

一、突出政治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着力培育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应用,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系统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规范开设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按照“一县一门户”的原则,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财政资金、人事任免等信息,不得单独开设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设本单位网站。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x办函〔2016〕x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x办秘函〔2017〕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x政办函〔2016〕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x府办〔2016〕x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查范围为我市各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抽查x个,抽查比例为x%,其中市直部门网站抽查率为x%。

发现不合格网站x个,合格率x%。

从抽查结果来看,我办1月20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后,各区各部门迅速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市多数政府网站运行良好,网站日常信息保障、常态化监测、自查整改工作比较到位,基本能达到网站普查的标准要求。

但个别网站的责任单位仍然对网站管理不够重视,甚至整改不彻底。

个别单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依然存在,有些栏目应更新但没有按时更新;互动栏目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单位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不重视。

有的网站在信息公开目录下存在大量应更新未更新栏目和空白栏目,达不到普查要求。

(二)个别存在问题网站整改不彻底。

有的对上一季度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网上调查和互动访谈开展次数仍达不到要求。

(三)个别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时效性达不到要求。

个别网站对网民咨询留言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复现象;部分网站未显示回复时间,导致无法判定是否按时限回复。

(四)办事指南要素缺失较多。

部分市直部门网站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现象,且数量较多,影响了网站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准确性。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怀政函〔2007〕173号、怀政办函〔2007〕50号文件精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

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

凡未建立或已建立但未运行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在今年8月底前建立并投入运行。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要满足工作需要,并进一步搞好配套建设,增强服务功能。

新建政务服务中心的,应整合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土地招拍挂、国库支付、投诉受理等机构或项目进驻“中心”,建立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管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

二、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市、县两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把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统一部署。

要根据社会需要,不断拓展公开领域,从传统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拓展到住房、计生、环保、通信、食品、药品、城管等领域。

要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发布等制度。

要编制办事目录,绘制办公流程图。

同时,深化乡镇(街道)政务公开。

重点公开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优抚、救济、社会捐助款物发放等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08•【字号】•【施行日期】201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号,以下简称《通报》)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15日至25日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查范围为我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处于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抽查比例为12%,共抽查了346家。

检查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执行,重点检查了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

从抽查结果看,多数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较好,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僵尸"和"睡眠"政府网站减少,抽查合格率为88.15%,比一季度有所提高。

其中,省直部门网站抽查合格率为87.5%,市州辖区内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88.16%。

此外,按照《通报》要求,还对14家市州政府门户网站、122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重要信息情况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以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添加情况开展了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99%以上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信息转载专栏,超过97%的网站能够在重要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进行转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网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网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
访谈和网上调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怀政办函[2014]76号
【发布部门】怀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24
【实施日期】2014.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函〔2014〕76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方式
(一)在线访谈形式为在线视频访谈,访谈地点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室。

(二)网上调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开展,调查形式为热点调查、专项调查和意见征集。

二、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内容
(一)在线访谈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省、市“两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宣传、介绍本地本部门在“十二五”规划、推进“四化两型”建设、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强市战略、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问题上的思路和举措。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要求,自主拟定主题。

(二)网上调查内容:热点调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围绕县区、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意见征集结合县区、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政策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相关县区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在线访谈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访谈嘉宾,制订访谈。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95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95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怀化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2018年市政府立法项目(一)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怀化市公园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二)出台的政府规章项目1.《怀化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怀化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起草单位: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三)开展调研论证的项目《怀化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二、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一极两带”发展战略提供法制保障。

(二)确保立法质量。

起草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找准行政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进行文本起草,鼓励实施服务外包,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确保制度设计科学、表述精准规范。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怀政办发〔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怀化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2.3 应急救援专家组2.4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3 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分级3.2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3.3 信息报送3.4 指挥与协调3.5 应急响应措施3.6 应急响应终止3.7 信息发布4 善后工作4.1 善后处置4.2 分析评估5 应急救援保障5.1 财力保障5.2 物资保障5.3 交通运输保障5.4 医疗卫生保障5.5 治安保障5.6 通信保障6 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6.2 宣传和培训6.3 奖励和责任7 附则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7.2 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怀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市境内发生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怀政办函〔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怀政办函〔2016〕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日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实施。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市县两级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

做好审核转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开审核主体、审核依据和最终的审批主体等事项。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二批“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二批“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二批“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怀政办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二批“四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8〕2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21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本级第二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16项,“网上办”事项194项,“就近办”事项11项,“一次办”事项129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四办”工作要求。

“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

“网上办”,落实《湖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64号)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网上可办比例和在线办理深度。

“就近办”,通过赋予直报权限、委托下级受理、授权代跑帮办、自助终端办理等延伸服务方式,实现市级事项在县级及以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一次办”,一般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复杂事项一经申请,审批服务部门主动跟进,一次告知、一站服务、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优化调整“四办”实施清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和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求,在公布“四办”清单后1个月内迅速优化配套的“四办”事项实施清单。

重点要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构建形式直观、简单明了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最大限度地方便老百姓办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5.26【实施日期】2017.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的要求,2017年4月25日-5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网站整体合格率明显提升。

本次从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1144家政府网站中,按照25%的比例,抽查了286家网站,重点检查了省直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网站。

本次抽查共发现合格网站276家,总体合格率为96.5%,较一季度抽查时提高了3.44个百分点。

其中,省直部门网站抽查合格率为88.89%,市州辖区内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7.6%,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网站等基层政府网站合格率达到98.6%,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益阳市、常德市、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和湘西自治州等10个市州辖区内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100%。

(二)网站集约化取得初步成效。

各地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约化建站要求,出台有力措施加快整合步伐,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着力消除基层政府网站"四不"问题,网站建设规范性不断提升。

截至5月8日,全省已有2747家基层政府网站完成关停并转,减幅达到86.47%。

长沙市、岳阳市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网站等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全部完成;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工作推进力度较大,网站集约化建设进展较快,95%以上的基层政府网站实现了整合。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较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信件回复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信件回复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信件回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怀政办函[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信件回复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函[2009]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长信箱”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栏目,是市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邮箱。

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信件回复工作,确保“市长信箱”功能充分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市长信箱”信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市长信箱”信件的交办、督办、网上回复等工作,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共同负责“市长信箱”信件办理考评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市长信箱”信件的承办工作。

二、明确受理范围(一)对市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二)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建议;(三)对市政府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四)群众反映的应由市政府解决的求助事项;(五)其他属于市政府职责范围,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市长信箱”只受理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反映的问题,不受理来话来访。

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军队、法院、检察院以及民主党派、民间社团等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属于“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三、规范处理流程(一)整理记录。

按《“市长信箱”来信处理单》填写原始记录,包括来信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E-mail、来信时间、来信内容等。

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3•【字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对全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5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内容准确性、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情况等。

本次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8.2%,其中鹤城区、洪江区、洪江市、新晃县、中方县、溆浦县、靖州县、通道县、沅陵县等9个县市区合格率达100%,且鹤城区、洪江区、洪江市、新晃县连续四个季度合格率100%。

2019年1月1日至3月24日,共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的留言12条,全部属实,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均进行了办理、审核、反馈,按期办结率100%。

2019年1月1日至3月24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平台共收到市民有效来信305封,已回复办结283封,办结率92.79%。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互动回应不及时。

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类栏目在监测点时间前一年内未开展有效期数(六期)。

(二)办事服务要素不规范。

麻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734项、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87项办事服务要素不规范的情况。

(三)网站页面设计不规范。

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缺少网站标签、栏目页缺少栏目标签、内容页缺少内容标签;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站点ID标识不规范;麻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页标签空白;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页无标签。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11•【字号】•【施行日期】2019.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8年12月10日至26日,对全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61家政府网站的域名和网页布局规范性、信息更新情况、内容准确性、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情况、集约化建设规范性等内容进行了检查,61家政府网站均符合国标要求。

其中洪江市、新晃县连续四个季度抽查合格率为100%,鹤城区连续三个季度抽查合格率为100%。

2018年1月1日至12月26日,共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的留言73条,全部属实,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均进行了办理、审核、反馈,按期办结率100%。

2018年1月1日至12月26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平台共收到市民有效来信1057封,已回复办结1039封,办结率98.3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政府网站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怀化经开区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从监测时间点起,14个自然日内没有任何信息更新;市安监局网站、市林业局网站、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市人防办网站、市移民局网站、市国资委网站、市地志办网站、市畜牧水产局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信用怀化等首页栏目信息两周内更新总量少于10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全面深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27
•【字号】怀政发〔2017〕10号
•【施行日期】2017.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的决定
怀政发〔201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3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30项)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暨举办首轮培训班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暨举办首轮培训班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暨举办首轮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2•【字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暨举办首轮培训班的通知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在怀相关单位: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建设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已初步建成,并将在9月1日市政务大厅正式上线运行。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应用,根据全省的总体安排和我市的建设情况,定于8月25日上午8:30在市委党校礼堂召开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并于8月25日至27日举办系统操作首轮培训班。

动员大会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拟参加系统操作培训的同志参加,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按照《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操作首轮培训方案》进行组织。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系统正式运行动员大会和系统应用操作培训班,市监察局根据《培训方案》对单位参会和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系统操作人员名单核发第一批公务人员电子政务身份认证。

参会和参训联系电话:2714813。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用操作首轮培训方案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已纳入全省政府绩效考核。

目前,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建设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已初步建成,并将于9月1日上线试运行。

为了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使市本级系统操作工作人员掌握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操作技能,熟练运用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有效行使行政效能监察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1、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及审批人员。

二、培训时间:8月25日至8月27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1•【字号】•【施行日期】2006.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05]9号)以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怀政办发[2005]16号)等精神,结合怀化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资料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网上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的重要意义。

在网上推行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工作是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的资料更新工作。

二、大力推进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法公开,建立政府权威性的信息供给渠道。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要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经常性的网上资料更新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工作衔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怀政办函[2017]63号【发布部门】怀化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8【实施日期】2017.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怀政办函〔2017〕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电子政务办于6月19日-30日开展了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查41个市政府部门网站和13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54个政府网站。

网站运行情况:大部分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发布准确,内容更新及时,13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省人民政府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及时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24小时内发布的重要信息进行了转载。

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上半年,共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25条,总体办结率达100%。

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截止6月30日,列入全国普查工作的251个基层政府网站,有240个已完成关停并转工作(其中永久关停220个,临时关停20个),其中会同县、新晃县、沅陵县、麻阳县、芷江县、中方县、洪江市基层政府网站关停并转工作全部完成,已完成整合的网站内容合格率为90.7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网站“四不”问题仍然突出。

部分市直部门没有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网站“四不”问题严重。

市教育局网站不可用链接、断链频多,市科技局、市水利局网站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

(二)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不够。

部分县市区未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只整改了监测报告所列出的问题,在信息公开目录其他栏目中仍有多个栏目未按国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进行更新;鹤城区、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多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优秀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优秀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优秀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0
•【字号】怀政办函[2013]59号
•【施行日期】2013.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优秀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怀政办函〔2013〕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战略目标,大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市政府网站普及率明显提高,网站整体性能大幅提升,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溆浦县政府网站、沅陵县政府网站、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会同县政府网站、市农业局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市规划局网站、市物价局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市粮食局网站、市科技局网站、市工商局网站等15个优秀政府网站,颜彦、龚建、李臻、杨英涛、王华湘、刘腊桃、肖时明、向浩、黄晓谦、龙飞翔、蒋胜明、丁琼、杨黎平、张剑波、胡玉芳、刘骅、汤世刚、李仕国等18个政府网站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
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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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怀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2017年10月17日至24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合格率有待提升。

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共有58家,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43家市直部门网站、13家县市区政
府门户网站和洪江区教育局网站。

本次检查了除市政府门户网站外的政府网站,合格网站47家,合格率82.46%。

其中,市直部门网站合格率为95%,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合格率为38.46%。

(二)网站集约化建设初显成效。

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制定了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截至2017年10月底,除洪江区外,其余12个县市区均全面完成了乡镇(街道)及政府部门网站的集约整合。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较好。

2017年1月以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31条。

经审查,其中不属于网站问题的留言8条,问题属实的留言23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均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严重错别字。

部分网站存在同页面多次出现严重错别字,或多个页面出现严重错别字等重大错误,如市公安局网站。

(二)信息长期不更新。

市移民局、市林业局网站首页经常2周内栏目无更新;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大量栏目应更新长期未更新。

(三)存在大量空栏目。

辰溪县、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大量空栏目。

(四)服务信息不实用。

部分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信息存在不实用等现象。

鹤城区、洪江区、洪江市、靖州县、沅陵县、溆浦县、麻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多个要素内容不准确。

该类问题网站占不合格网站总数的80%。

(五)部分单位整改不力。

市经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对网站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多次检查出网站未按时更新的问题;市公路局对网站存在的错链、断链未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
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不断夯实政府网站基础工作,提高办网水平和质量,彻底杜绝“四不”问题反弹,切实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网站”的建设要求,认真做好二级机构及业务科室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其对外服务等工作以频道或栏目形式展现。

要进一步提高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规范性,严格做好整合网站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等工作。

对已下线网站要组织进行“回头看”,杜绝出现“擅自下线”、“只下线不迁移内容”等问题,甚至出现被非法网站假冒的情况。

(三)切实规范政府网站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17〕4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建网、办网、管网的质量与水平。

均要在政府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使用规范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加强网站链接管理,规范内部链接和外部链接,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避免出现“错链”、“断链”。

同时,所有政府网站一律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严禁刊登商业广告。

(四)切实抓好问题网站整改。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有关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深入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彻底消除政府网站“四不”问题。

整改情况于2017年11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联系人:胡敏,电话兼传真:2713621,邮箱:hhdzzwwzpc@)。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将对问题网站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不合格网站名单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附件
不合格网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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