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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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河南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报、评审、扶持、验收和评价等工作机制,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指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共同设立,以我省县域内县级二级乙等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具有一定医学技术水平或具有一定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提升我省县域县级二级医院(乙等及以上)综合救治能力为目标,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的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及省以下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和有关县级医院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扶先助强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淘汰退出的机制。

第五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鼓励市级和县级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成立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我省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以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资金的论证、设立、安排、使用和管理等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xx医院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汇报

xx医院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汇报

xx医院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情况汇报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

现就“十四五”以来我院县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概况“十四五”以来,我院在原有神经内科、心内科、骨科、麻醉科的基础上,又成功申报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项,分别为儿科、肿瘤科、普外科。

截至目前,我院共有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项,神经内科、心内科已于2018年通过验收,骨科于2023年通过验收,麻醉科、儿科、肿瘤科、普外科正在建设中。

二、财政支持情况省财政给予按照200万元/项的财政支持,2021-2023年在建的5个项目共支持1000万元,我院同时给予3万元/项的配套资金支持,5个项目共支持15万元,合计共1015万元。

按照资金预算合理支出,保证经费专款专用。

三、项目取得的建设成效(一)各专科亚专业发展迅速,专科建设不断完善,专科规模不断扩大各专科亚专科发展迅速,骨科目前设有脊柱外科病区、关节外科病区、创伤骨科病区、手足外科病区、骨康复科病区五个病区及相应门诊和一个骨康复中心,并做为医院创伤中心的主要力量,集急救、诊疗、康复为一体;麻醉科设有疼痛科病区、外科重症监护病房、麻醉恢复室、门诊无痛中心、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并于2023年成立麻醉重症监护病房,集临床麻醉、复苏、危重手术病人急救与监护、疼痛诊疗等功能于一体;儿科设有3个普通儿科病区、新生儿监护室、儿童重症监护室、儿童保健康复病区、儿科门诊、儿科急诊门诊、儿童保健门诊,集新生儿及儿童诊疗、急救监护、康复保健为一体;肿瘤科目前有肿瘤内科、肿瘤放疗、血液内科、安宁疗护4个亚专业组,贯穿肿瘤疾病的诊治各环节;普外科目前设有2个普外科病区、1个肛肠外科病区及相关门诊、涵盖肝胆外科专业组、甲乳外科专业组、胃肠外科专业组、小儿外科专业组等多个亚专业。

福建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

福建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

附件2福建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为加强福建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专科”)建设管理,制定本要求,用于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专科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作为专科建设中期评估和终末评审验收的依据。

具体要求如下:一、基础条件(一)内、外、妇、儿等专业专科病床数≥30张,其他专科床位应能够满足当地需求。

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应≥6平方米。

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不要求床位,但业务用房面积应当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二)专科设备应达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

二、技术队伍(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所列专科诊疗技术的85%以上,积极创新,建设期间至少应开展2项新技术、新项目;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建设期间发表统计源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一般应担任所在地区医学会或医师协会该专业常委及以上职务,成为该专业省级—7 —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二)医师队伍:医师队伍配备合理,形成老中青医师各占一定比例的人才梯队,高级职称医师占比应≥20%,本科学历医师占比≥90%,年龄≥50岁的医师比例应≤40%。

设有床位的科室,一般每名医师日均负担住院患者数量应≥2且≤5人。

积极鼓励支持年青医师提升学历,外出进修学习。

(三)护理队伍:设有床位的科室,护士与床位比应≥1:0.5,具有大专学历护士比例≥30%。

积极鼓励支持护士队伍提升学历,外出进修学习。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1. 建设期间专科诊疗人次、出院人次、出院患者手术人次、微创手术比例应逐年增加。

手术科室三、四级手术比例逐年提高(按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三、四级手术参考目录),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

2. 专科平均住院日逐年降低,建设期间一般应降低0.5天以上;病床使用率应≥90%。

3. 能够开展《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所列所有专科诊疗技术。

河南省第三批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河南省第三批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2:编号:□-□□□
河 南 省第 三 批重 点 中 医 专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重点专科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专科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电话:
单位传真:
电子邮件: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一、专科主要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
要求:根据国内外本专科领域技术进展,结合专科业务基础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明确本专科主要发展方向、优势病种和建设目标,关键指标应以数字明确表达。(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专科建设具体计划
要求:按年度(2个年度)列出具体的建设计划,主要包括业务条件改善、门诊和住院工作量增长、临床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水平提高、业务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改善、特色病种质量管理、围绕专科方向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成果与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管理、经费投入等。必须明确每年度应完成的具体考核指标,年度考核指标与专科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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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 疗 部 分
指标名称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8、专科门诊量
人人Biblioteka 人9、收治病人数人


10、床位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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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区域外病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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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病种中医治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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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辨证论治优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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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住院病人汤剂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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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诊断符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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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特色疗法



17、特色病证病种中特色疗法使用率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河南省县级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问题分析

河南省县级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问题分析

【 摘要】 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项 目是 以我省县 域 内县 级二级 乙等 以上非 营利 性综合 医 院具 有一定 医学技术 水平
或具有一定潜力 的临床专科 为范围 , 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 临床技术创新 、 适宜技术推广 和成果转化 , 提升我 省县域 县级二级 医院( 乙等及 以上 ) 综合救治能力为 目标 的建设 项 目。今年是 项 目实施 的第 1年 , 共 1 0 2家县级综 合医 院 , 1 8 3 个 临床重点专科参 与申报 , 申报专科主要集 中在儿科 、 心血管内科 、 神经 内科 、 骨科。本文就 申报过程出现 的一些 问题进
( 收稿 日期 : 2 0 1 5— 0 3—2 4 )
织 局部 发生 缺血 缺 氧性 损 害 , 进 而 引起 肢 体 功 能 障 碍 等后遗 症 。脑血 管意 外引 起 的残 障率 高 达 7 5 % 以上 , 不 仅 给患 者带来 巨 大 的身 心 痛 苦 , 也 对 家庭 造 成 沉 重

卫 生 管 理

河 南 省 县 级 综 合 医院 临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申报 问题 分 析
石磊 王仲 阳。 董桂 生。 肖建 霞 李向旭 郭永 军 聂伟
( 1 .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卫生政策研究 中心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3 ; 2 .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0 )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3 ; 3 . 河南 省财政厅
0 . 0 5 ) 。见 表 1 。
表1 系统 康 复治 疗 前 后 患 者 N I HS S评 分 、
明, 对脑血管 意外后遗症 患者实施 系统康 复治疗 有助 于 减 轻患者神经 功能缺损程 度 , 改善生 活质量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豫卫中医〔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卫中医〔2021〕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各省直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下简称“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文件精神、保障新冠肺炎等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救治的基础,为加快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医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综合医院综合服务功能,到2022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中医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医院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机制和会诊机制规范有序,中医药管理体系基本完备,医院接受中医药诊疗服务的人次达到医院总诊疗人次的5%以上。

二、建设任务(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工作部署1.医院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医院整体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全院资源发展中医药服务。

2.成立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医院中医药发展问题。

3.将中医药融入医院各专业领域发展,建立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分配措施和考核指标,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业务发展。

省三级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省三级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我院中医专家送医到田间地头, 也就是现在的送医下乡(一)
我院自主熬制泡桐花治疗气管炎症(一)
(一)医院概况
愉快的医患沟通
1986年,我院传染科收到家属感谢, 赠送锦旗
1993年我院成功救治集体中毒的部队人员, 获得人民子弟兵的锦旗一面
新门诊楼竣工,省市领导前来视察
我院离退休人员组成的老年门球队 参加比赛获奖后合影留念,
在科研与教学方面,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新乡医学院三 全学院和商丘医专的临床教学实习基地,普外科医师在实习带 教中多次获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带教老师。每年接受实 习生60余人,接受县级医院、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进修医 师30余人。
(一)医院概况
糖尿病科
• 现有2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3名执业医师、 1名执业助理医师及1名主管护师、1名护师、3名护 士共12名医护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被省中管局批 准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并成功利用支持资金 添置了糖尿病专科高端设备,极大提高了糖尿病诊 治服务能力。
副主任医 师
副主任医 师
主治医师
新生儿 神经心理 新生儿
哮喘 小儿康复
30年 35年 20年 27年 29年
主治医师 重症高级生命支持 11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医院概况
(学科骨干)工作情况
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 中华医学会会员 商丘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
专业工作简述(掌握先进医疗技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年度专科查房次数以及参加院 内重大会诊次数):三十年来,一直在儿科临床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 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及危重病的诊断与治疗。熟练掌握儿科各种操作技术、仪器使用及各种文件书写,及时了解 儿科发展新动向,注重将儿科新理论、新知识应用于临床,多年来,一直负责儿科的业务学习、健康教育及进修医师的 带教工作。经常指导下级医生处理急、危、重症患者,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经常参加院内外会诊、义诊及对口下乡帮扶 工作,认真履行科主任及主任医师的岗位职责。擅长新生儿危重症急救的诊治,抢救了无数危在旦夕的新生儿,抢救成 功率95%以上,在2008年抗击手足口病的战斗中无偿支援河南省民权县人民医院,直至疫情基本控制,获得卫生局领导 的嘉奖,特别是担任儿科主任工作以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从医德、医风、业务学习、优质服务等各方面,抓好本科 室工作,使本科室工作井井有条,获得本院领导、职工及患者的好评。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10•【字号】豫中医〔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豫中医〔2009〕8号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有关扩权县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现将《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发挥中医药优势、运用现代技术,开展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

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推广普及中医药文化及知识。

依法承担预防保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任务。

二、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二)设置规模。

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服务人口数为主要核算依据,按照0.27张中医床位/千人口数为测算参照值,县级中医医院规模分以下3类:一类医院:人口(含流动人口,下同)<60万的,床位设置规模≥150张;二类医院:人口≥60万且<100万的,床位设置规模≥250张;三类医院:人口≥100万的,床位设置规模≥300张;(三)基础设施1、选址及建筑标准。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

2、建筑规划。

规划合理,满足医院业务需求。

建筑密度控制在25%~30%,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6~1.5之间。

4、建筑面积。

结合中医医院实际需求,核定为75~80平方米/床。

教学医院每生增加4平方米,实习医院每生增加2.5平方米。

大型医疗设备用房、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用房建筑面积按项目单列。

其中大型医疗设备用房面积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执行;中药制剂室≥600平方米;中医传统疗法中心≥500平方米。

(四)配套设施。

医院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情况汇报1

医院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情况汇报1

医院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情况汇报医院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情况汇报在院委会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在医院各科室的支持帮助下,我院职工齐心协力,推动医院“三好一满意”和“十大指标”宏观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狠抓医疗质量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围绕科室工作性质,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围绕重点专科建设,求真务实,踏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科学规划,确保重点专科建设四个到位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到位按照市卫生局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确立了“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重点专科建设指导思想,按照有条件、有能力、有市场的原则,抓住两个要素: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使用作为重点专科建设的关键,把特色技术作为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石。

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择优汰劣、公平竞争的办法推进重点专科建设。

科学规划:—,每年建立1个重点专科,每1—2年建立一个市级重点专科和两个特色专科,到2015年底建立3—5个市级重点专科,医院制订了重点专科发展规划,重点专科发展管理制度。

2、强化领导,组织机构到位医院成立了重点专科建设指导委员会,院长任主任,分管院长任副主任,下设创建办公室;重点专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院办公室、财务科、设备科、统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全院形成了重点专科建设三级网络管理。

3、增加投入,保障措施到位实行四优先:重点专科优惠政策经费优先投入,科研优先立项,设备优先购置,人员优先进修。

医院每年提取业务收入的%,作为重点专科建设的专项基金,对重点专科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所需设备成本比普通科室优惠25%。

从起还增加了创建重点专科的外出学术活动指标,医院每年均组织重点专科建设的专项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这些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了业务科室争创重点专科的积极性。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热烈祝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普外科荣获“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6月13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2020—2021年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拟建设项目名单,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普外科以优异的成绩脱颖而出,荣获“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代表着全省医疗技术和服务管理的最高水平,是衡量医院管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商丘市人民医院)俗称花园医院,占地面积73174.63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

现新建医院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现有职工1200人,床位800张。

平均每月门诊量近3万人,平均每月住院近2000人。

普外科成立于建院之初,是豫东地区建科最早的专科。

在院长王孝峰、副院长范银亮、普外科主任程金玉的带领下,专业人员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团队精明强干,设施设备完善,秉承医院文化不断进取,学术交流丰富多彩,在商丘市及豫东、鲁、苏、皖交界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百姓中有较高的口碑。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普通外科简介普外科现有两个病区,开放床位88张床位,其中普通病房82张,ICU6张,有独立的门诊和病房。

现有医师17名,主任医师3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住院医师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生1名在读。

主管护师6名,护师14名,护士6名。

近年来经过专科化发展,在诊治胃癌、肝癌、胰腺肿瘤、结直肠癌、门脉高压症、胆总管结石、乳腺恶性肿瘤、甲状腺肿瘤、胆囊癌、肠梗阻、胆囊结石伴胆囊炎、腹股沟疝、肥胖症、Ⅱ型糖尿病等疾病的治疗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得到广大患者、家属的信赖和一致好评。

在科研与教学方面,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和商丘医专的临床教学实习基地,普外科医师在实习带教中多次获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带教老师。

每年接受实习生60余人,接受县级医院、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进修医师30余人。

范银亮,中共党员,毕业于新乡医学院,从事普外34年余,普外科主任医师,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

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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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验收标准(2007)

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验收标准(2007)

27
学术影响
3
学术及 教学 20分
28
外出进修、研修
3
29 30
业务测试 接收中医药继续教育任 务(获得规定的学分),每1人次不合格扣1分 建设周期内,每年至少1人到中医医疗机构进修或 研修学习(不少于三个月),每少1人次扣1分 随机抽查5名业务人员接受中医基本知识与技能测 试,每1人次不合格扣1分 有接收进修培训能力,每年接收进修生不少于2 人,达不到不得分
注:1、中医辨证论治水平,以辨证论治优良率为指标进行考核,考核要点为:病史资料真实齐全(病史、症状、舌象、脉象)、病因 中医辨证论治水平,以辨证论治优良率为指标进行考核,考核要点为:病史资料真实齐全(病史、症状、舌象、脉象)、病因 )、 病机分析透彻、证候诊断准确、治则治法正确、依法组方、君臣佐使合理选药,体现理法方药完整统一。 病机分析透彻、证候诊断准确、治则治法正确、依法组方、君臣佐使合理选药,体现理法方药完整统一。 2、专著、论文及科研课题、成果仅限本专科领域。 2、专著、论文及科研课题、成果仅限本专科领域。
评分办法
三级医院不少于45张,每少5张扣1分;二级医院不 少于35张,每少5张扣1分 三级医院达到30%以上;二级医院达到10%以上,达 不到不得分。 查职称及聘任证书,高、中、初人员成梯级分布 (1:2:4),比例不合理不得分 中医人员比例≥70%,达不到不得分 按计划书分年度完成,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完不成 按比例扣分 以确定为建设单位前一年数据为准,业务收入平均 每年递增10%以上,递增不足,每差1%扣0.2分 中药(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院制剂)收入占 药品收入的60%以上,每低1%扣0.2分 定期按省中医管理局要求上报项目进度及相关数 据,做不到不得分 按申请书报送量,定点后每年递增5%;递增不足, 每差1%扣0.2分 按申请书报送量,每年递增5%;递增不足,每差1% 扣0.2分 要求≥90%,每下降1%扣0.4分 占门诊病人的15%以上,占住院病人的20%以上,每 低1%扣0.1分

吴宏光:推上去就要管下来

吴宏光:推上去就要管下来
顺应“互 联 网 + ”发 展 新 趋 势 ,医院借助A P P 、微 信和支付宝平台等全面开通手机预约、挂号、缴 费 、检 查 结 果 查 询 等 服 务 ,逐 步 实 现 患 者 就 诊 自 助 化 。同 时 , 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移动互联网医院,患者移动服 务平台实现A I 智 能 导 诊 、线 上 问 诊 、门 诊 挂 号 、诊间 充 值 、检 查 检 验 报 告 等 功 能 ,群 众 看 病 就 医 进 一 步 便 捷 。2020年8月 ,该院信息系统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分 级 评 价 ,获 评 电 子 病 历 系 统 应 用 水 平 四 级 医 院 。
日 常 工 作 三
二 甲 刨 建 日




二甲创建曰常化.曰 常工作三甲化这是 吴宏光提出的下一步工 作规划.
在 感 情 留 人 方 面 ,医 院 党 委 积 极 探 索 医 院 文 化建设的 内 容 和 方 法 ,努 力构建以“亲 情 、和 睦 、 互 助 、感恩”为核心理念的“家”文 化 ,通过职工生 日福利、举办退 休 人 员 欢 送 会 等 措 施 ,提高职工 生 活 质 量 和 幸 福 指 数 ,并 积 极 帮 助 有 困 难 的 员 工 解 决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的 问 题 ;在 事 业 留 人 方 面 ,医 院 引 进 了 高 精 尖 医 疗 设 备 ,鼓 励 员 工 去 国 内 外 参 加 培 训 和 继 续 教 育 ,与 国 内 大 型 三 甲 医 院 开 展 合 作 ,为员工 打 造 更 大 的 事 业 发 展 平 台 ;在待遇留 人 方 面 ,对 以 往 的 绩 效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测 算 调 整 , 多 劳 多 得 、优 劳 优 得 的 绩 效 方 案 使 员 工 内 心 逐 渐 平 衡 ,同时,福利的提升让职工尊严工作、体面生 ?舌,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

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

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

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健康促进正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河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实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应当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解决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督管理、体育、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豫卫科教函〔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决定新布局一批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对接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结合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强内涵建设,引领医学学科创新发展方向,大幅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为健康中原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创新,注重特色。

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医学学科建设体系。

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为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及临床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和动力。

(二)择优遴选,自主建设。

尊重医学学科建设依托单位的主体地位,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学科外,由各相关单位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和特色方向,自主择优遴选重点建设的学科。

(三)优化布局,分类指导。

统筹规划布局河南省医学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行业需求,在省重点学科基础上重塑升级若干个一流学科,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医学学科高峰。

三、申报范围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中发展突出的三级学科或其他优势特色学科,学科的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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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报、评审、扶持、验收和评价等工作机制,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指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共同设立,以我省县域内县级二级乙等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具有一定医学技术水平或具有一定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提升我省县域县级二级医院(乙等及以上)综合救治能力为目标,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的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及省以下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和有关县级医院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扶先助强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淘汰退出的机制。

第五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鼓励市级和县级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成立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我省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以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资金的论证、设立、安排、使用和管理等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在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

第八条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河南省医学会受本领导小组委托,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和管理要求,开展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评审事宜;按程序择优推荐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对确定的项目单位进行指导、监督、考核、验收,定期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等有关问题和政策建议。

第九条各有关项目单位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项目单位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单位相关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院项目建设的自评与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等。

各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要成立具体执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报送有关报表,参与项目建设效果评估与分析,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发展规划和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启动年度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

各医院根据年度内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安排,按时按要求申报相应的项目。

第十一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一)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县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

(二)医院为县域内县级二级乙等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积极推进优质服务。

具有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具备临床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屋、设施、设备、学科带头人及团队、图书情报和经费投入等基本条件。

(三)医院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对临床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科室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有独立的病区或专业工作区域,相关医疗设备能满足临床专科开展主要临床技术需要,具有适宜性和一定的先进性;科室管理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保障,工作绩效高。

(五)能独立并常规开展本专业诊察和诊疗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县域内及周边地区处于先进行列。

(六)学科带头人在所在省辖市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区域内学科发展中能起到领军作用。

(七)专科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并建立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八)临床专科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保持适宜的病床使用率,门诊和住院患者、特别是危重症患者在全院范围内占较大比重(20%以上)。

第十二条申报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河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

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不得用于不同专业重复申报。

《申报书》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

第十三条医院申报的项目及项目预算应按规定经过医院医务、财务、设备、审计等部门审核同意,经院委会研究后报送。

第十四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和项目所在县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医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程序上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第十五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收到有关单位申报材料后,委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在其网站上,对申报医院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列为评审对象。

第十六条河南省医学会负责组织相关领域或专业的专家,按照本办法和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另行制订),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河南省财政厅组织制定,包括专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等部分,并以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

第十八条河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评审结果和评审推荐意见。

第十九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推荐意见,综合考虑区域卫生规划、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各县临床专科建设需求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等情况,按照择优和公平的原则,确定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名单,评审结果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河南省医药卫生报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书面通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项目执行计划和资金执行进度,最迟在3年内全面完成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各项发展任务。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申请项目内容变更:(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的;(二)国家、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项目设计必须作相应修改的;(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更科学、先进的设计,并符合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求的。

项目执行时间过半,或者经费使用过半的,不得再进行项目内容变更。

第二十二条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说明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变更原因、原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变更后项目计划书及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河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对相关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要求形成初审意见,并上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最终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经审核同意变更的项目单位,按照专家审核意见对项目计划、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将最终项目计划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调整预算。

第二十五条因项目单位自身因素导致不再具备实施项目开展条件的,将终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失误导致项目执行无法实施的,要收回全部补助资金。

第五章考核与验收第二十六条各项目单位应于下一年度2月28日前向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提交上一年度项目进展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等。

第二十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重点审核项目执行进度、项目开展内容、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年度审核工作中,发现项目执行进度、结果产出与预期目标不符合的,责令项目单位提交说明,并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

第二十九条项目周期结束后,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包括评估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综合效果等,并要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单位进行验收复核。

对于验收合格的,即授予“河南省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牌子;对于未按照规定提交项目自评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牌子,并取消其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格。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三十一条河南省医学会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在评审项目时要对医院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评审。

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应结合实际统筹配套,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第三十三条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和学科队伍建设支出、适宜临床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支出、科研能力提升和相关科室专用设备购置等相关支出。

(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支出。

指为完成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需人才引进、临床进修、专业培训、学术会议和人员课酬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适宜临床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支出。

指为完成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需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等相关支出。

(三)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指为完成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关键仪器设备的采购支出(此类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20%)。

要做好专项资金与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

第三十四条项目资金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分别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时性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执行管理,充分预计并及时解决可能影响预算执行的问题,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期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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