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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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是指在施工现场,为了保障工作环境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利益,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建筑材料废料。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围挡或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施工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3. 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4. 严禁施工现场上吸烟,明火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5.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通道和安全通行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通行。

6. 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应经过合格检测并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7.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并配备灭火器材。

8. 施工现场应管理好施工材料和设备,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9. 施工现场应设置噪音和粉尘隔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10. 施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礼貌待人,尊重他人权益,不得进行辱骂、恐吓或施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还需要根据具体施工项目、地区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3篇)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施工、监理、设计、材料供应、设备安装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追求卓越;3. 进度合理,确保工期;4. 环保优先,绿色发展;5. 协同配合,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应设立以下管理机构:1. 施工现场指挥部;2. 施工项目部;3. 监理项目部;4. 设计项目部;5. 材料供应部;6. 设备安装部。

第六条各管理机构职责:1. 施工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管理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3. 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 设计项目部: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施工配合等工作。

5. 材料供应部: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验收、保管等工作。

6. 设备安装部:负责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布置1.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场地宽敞、畅通,便于材料运输和人员通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和文明施工标志。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牌等。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九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建筑项目从设计图纸转变为实际建筑的重要场所,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成本等诸多方面。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有序、高效和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1、施工图纸会审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并解决。

2、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3、施工场地布置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划分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

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良好,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要。

4、材料和设备准备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采购和储备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设备应经过检验和调试,确保其性能良好。

二、施工人员管理1、资格审查所有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2、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3、劳动保护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人员考勤建立施工人员考勤制度,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出勤情况,确保施工进度不受人员缺勤的影响。

三、施工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应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关键节点,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对于进度滞后的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进度协调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法规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1.3 定义:详细了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常用名词及其定义,如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下发相关管理文件,确保施工依法进行。

2.2 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2.3 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4 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3.1 施工现场选址和准备: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选址的注意事项,以及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要求。

3.2 现场办公室的设立:规定了现场办公室的设置要求,包括人员配置、办公设备等。

3.4 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进行管理,并要求具备质量合格证明。

3.5 安全生产管理: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包括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

3.6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包括噪声、扬尘等的防治措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勘察与监测4.1 施工现场勘察: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地貌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

4.2 施工现场监测:规定了施工现场监测的内容,包括土壤监测、水质监测等。

第五章管理措施与管理文件5.1 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方法。

5.2 管理文件的编制与下发:规定了施工现场管理文件的编制要求和下发程序。

第六章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罚6.1 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明确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及其分类。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行为,维护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一节领导小组(一)建立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或经理担任召集人,配以工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建设用地供应责任人、安全防护负责人、现场监理单位(如有)负责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如有)负责人等组成。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督促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2.解决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

3.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确保工程建设完成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二节立项程序和备案审批(一)立项程序:1.建设单位应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核准书等合法文件。

(二)备案审批:1.设计招标管理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设计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

2.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文件,接受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

第三章现场管理第一节建设资质(一)具有建设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参与相关工程建设。

(二)没有建设资质的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工程建设;未获得建设资质的企业,不得省略专业施工图设计和专项工程的监理。

第二节安全生产(一)工程现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合理、安全、可靠设计和施工。

(二)要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格确保施工场地的现场管理、工具用具的检查与使用、能源的安全使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节环境保护(一)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实行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施工必要工序的正常顺利进行,保护周围环境的生态环境。

(二)尽量减少噪声、粉尘、污水、废弃物等不良影响,以保证环境的和谐与卫生。

第四节进度控制(一)制定合理、可靠的施工进度管理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进行,配合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工程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篇)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篇)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____公司各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____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运行,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____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重申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单位安全职责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照HSE管理的要求,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项目HSE计划书和项目HSE作业制导书,并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办理风险抵押金手续。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有明显的标志。

5、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该根据集输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9、施工单位应当每周对施工队伍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做好风险评估。

10、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必须到本公司相应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管理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用隔离板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

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冀东油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2)原则上一个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进出人员履行登记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四章环境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道及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参见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变换本规定。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业务代表;施工单位须固定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施工单位内部审批后,报建设方、监理方,审批合格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须报经建设方同意。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一章工地例会制度为了更好的管理好项目建设,建设方将加强对各承包施工单位日常工作管理,采取工地例会制度;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各项建设项目按施工合同要求顺利进行.1、工地例会实行周例会制度,即每周上午点开始,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应提前到会场,超过点即为迟到,迟到两次即为缺席,工地例会持续的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召开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3、工地例会参加人员要求;1)建设单位;甲方代表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工地例会将加强对所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所有参会人员均应按时参加工作例会。

施工单位参会人员缺席者、除采取罚款措施外,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相关人员。

工地例会召开期间禁止交头接耳、酒后不准参加例会.4、承包商因内部管理不善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视其对发包商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过错方人员清退出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任务,保障施工现场管理的落实。

第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和检查,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罚。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环保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周边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环保方案执行,保障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第七条施工现场内应当安装垃圾箱、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并做好垃圾的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消毒、清洗和除臭,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洗手间和洗澡间,并保证卫生清洁,每天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给工人喝水的水源,并保证水源的质量和清洁。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保证生产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的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标志,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标志、安全通告、应急处理等标志,保障工人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检查站,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环保。

第四章周边群众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最小化,避免施工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和生产造成影响。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隔离带和围挡,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和灰尘影响周边群众,也保障了施工人员的安全。

(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12月2日建设部部常务会议通过)【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15号【发布日期】1991-12-05【生效日期】199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实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合理的施工队伍,并设立相应的施工管理部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划定安全生产区域和非安全生产区域,对两区进行合理的隔离。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的齐全和有效性,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戒线,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通风设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第四章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职工应急处理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保证工人能够及时得到急救和救护。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高效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为了适应建设工程管理的需要,经过全面调研和分析,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质量优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环保可持续,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4. 协调统一,保持施工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三、施工现场管理责任1. 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措施得到充分执行。

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 工地进出口管理:a. 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通过工地门卫检查。

b. 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进入施工现场。

c. 工地进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2. 安全管理:a.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如防护栏、安全网等。

b. 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全面执行。

c. 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认真排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3. 施工管理:a.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序安排、人员配备、物资供应等。

b. 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c. 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4. 环境管理:a. 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b. 禁止在施工现场乱堆放垃圾或倾倒污水等行为。

c. 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五、施工现场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法前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危险和复杂的环境,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以及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管理规定的内容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同时加强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具体要求如下:•组织编制施工现场规划,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统筹协调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不良影响;•强化文明施工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监督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要求如下:•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的合格和优良。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监控活动;•采取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环节,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计划,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提升施工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总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工程施工作业的场所,为了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房屋建筑施工现场;2.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包括道路、桥梁、水利、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3. 其他工程施工现场:包括电力、通信、石油化工、交通等各类工程施工现场。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1. 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2. 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垃圾及时清理、分类处理;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4.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5. 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6. 建立施工现场巡视制度,定期巡视工地,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7. 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的动态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标识危险区域;2.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道、疏散通道和逃生设施畅通有效;3. 禁止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携带易燃物品等违规行为;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5.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防止工人高处坠落;6.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7.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噪声、扬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2. 严禁在施工现场乱倒废弃物,建立分类收集和安全处置制度;3.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防尘口罩,减少室外扬尘污染;4. 施工现场应设置油水分离设施,防止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5.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确保排放废气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现场范围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三、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实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三)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四、施工许可证制度(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计图纸已落实;2. 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3. 施工单位已确定;4. 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5. 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五、施工现场一般规定(一)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报发证部门备案。

(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四)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六、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用道路、消防通道等。

七、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一)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5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5篇)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

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㈠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____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施工安全和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守“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施工”的原则,做好环保、节能、安全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熟悉施工现场的管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施工计划。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文书资料、施工图纸等重要文件,防止丢失或泄露。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私用公款或徇私舞弊。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2年1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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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991年112月2日建设部部常务会议经过)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15号
【发布日期】1991-12-05
【生效日期】1992-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
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能够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它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由国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
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

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能够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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