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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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技术要求

一、绿化工程

(一)绿化工程:严格遵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03 1.土壤处理:a.覆土0.6m以内粒级为2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地表30cm 土层须过筛。

b.实地土壤改良:对地表30cm土层施基肥做土壤改良,以满足植物对肥力的需求。表土:松针土= 8:2(体积比)即松针土1.5袋/平米或6大袋/立方,菌发酵有机肥2公斤/平米(须施在表面20cm以下)。

c.苗木栽植的土壤处理:种植穴回填土按绿化土:松针土= 8:2(体积比),即松针土5袋/立方,菌发酵有机肥15公斤/立方

2.苗木栽植:

a、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b. 种植穴要求: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种植穴规格见下表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

cm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竹类种植穴规格单

位:cm

篱类种植槽规格单位:cm

b.种植要求:

(a)苗木在苗源所在地确认后,要结合施工图纸进行编号,进场苗木须按编号进行栽植。

(b)苗木种植前的质量要求: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种植原则“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如大乔木栽植完毕,经甲方及设计确认后方可进行小乔木栽植;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两侧必须比土球直径大20公分和深30公分)。

(c)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d)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随填土分层踏实;种植胸径12CM 以上的乔木生根粉1克/株,抗蒸腾剂5公斤/株。

(e)种植胸径12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统一为4角支撑)固定。支柱(统一为8cm的松木杆,不短于1.5米)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各支架高度、角度、方向应一致,保证整个环境的整洁,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f)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g)草坪铺植:草坪铺植前,用机械或碾子将场地碾压多遍并找平,待草坪铺完后用碾子再碾压一遍;草坪周边平直整齐,高度一致,必须与其下的土壤密接,互相衔接不留缝;草卷土层厚度要求为3cm,草坪铺设后需敷细沙2cm, 再进行碾压、拍打、踏实,并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

3.苗木修剪

a. 落叶乔木在保留全冠的基础下,可适当进行疏枝(不得超过枝条的1/5),但不得进行短截,且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剪。

b.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c. 分枝明显、新枝萌发花芽的小灌木,可顺其树势适当修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d.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验收标准及规范:〈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3,〈北京市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二)养护管理要求

1、保活:所有苗木、花卉、草坪须100%保活;常绿树高度6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12cm 以上的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95 %以上,小乔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98 %以上,灌木、花卉地被的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98 %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死一罚二”的原则进行处罚,即死亡后补一株再按苗木价罚一株。

2、包活养护期:养护期为2年,草本花卉包活养护期为自竣工之日起1个生长季。

3、养护标准执行《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之一级养护标准和《龙湖植物养护标准》

二、硬景工程

(一)材料入场检验标准及程序:

1. 材料采购:拟采购的材料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在材料定货前,需按甲方的技

术指标要求提供封样,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再定货。验收时以封样标准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品质量规格要求而造成材料退货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 进场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如不合格,乙方负责运出场外,并更换合格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供应的材料须提供原出厂合格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用的任何材料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检,复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保证用在本工程上的材料质量、规格、颜色上的一致,不允许在施工中途中断原品种的供应及提出更换品种、规格等要求。如果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园林铺装质量要求

表1 各种块料面层相邻两块的高低允许偏差

表2 各种块料面层行列(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5米长度内)

表3 各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米直尺检查)

(三)园林硬景地面的施工工艺

1、砖面层

1.1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1.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1.1.2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1.1.3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面层时,砖底面应洁净,每联陶瓷锦砖之间、与结合层之间应紧密结合。

1.2检验项目

1.2.1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2.2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1.2.3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1.2.4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1.2.5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

1.2.6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的规定。

2、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2.1出厂板材应注明生产厂家、商标、产地、名称、规格尺寸、等级等标记。

2.1.1厂家必须出具所供石材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2.1.2所有石材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平整度、颜色和图案必须符

合发包方及设计的要求,色泽和花纹大致相同,无明显色差,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有损坏。

2.1.3地面用石材背面应背胶防护,其余五面涂刷进口石材防护剂

2.2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

2.3检验项目

地面石材铺贴面层与基层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

2.3.3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板材粘贴以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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