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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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废水 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 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通常由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确保废水排放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这些标准可能会涉及废水中各种化学物质、重金属、微生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浓度限制。

一般来说,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可能包括以下一些方面的要求:
1. 化学物质浓度限制:包括对废水中各种药物残留物、有机物、无机物以及特定化学物质的浓度限制。

2. 重金属排放限制:针对废水中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浓度设定限制。

3. 生物毒性限制:针对废水中的生物毒性,对废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也有一定的限制和监管。

4. pH值控制:对排放废水的pH值也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确保其不会对环境产生过大的影响。

5. 其他特殊物质的限制:如氨氮、氰化物、溶解性无机物等物质的限制也可能被纳入标准范围。

这些排放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不同药物制造过程以及废水处理设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为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制药企业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废水处理技术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当地法规标准。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编制说明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编制说明
说明
(征求意见稿)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编制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
目录
1 任务来源和主要工作过程 ...................................... 4
1.1 任务来源 .................................................................................................................................................. 4 1.2 标准制定的原则 ...................................................................................................................................... 4 1.3 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 .............................................................................................................................. 5 1.3.1 标准制定方法....................................................................................................................................... 5 1.3.2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 6 1.4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 7 1.5 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8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8 1.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8 1.6 主要工作过程 .......................................................................................................................................... 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自2008-08-01起实施)【收藏】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特点及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特点及排放标准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

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镉、烷基汞、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的来源及特点1.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来源化学合成类制药工艺是根据配方,按部就班地进行各种化学反应来完成生产产品的。

规模较大的化学合成类制药厂在不同的时期可能会生产不同的产品。

一批合成药生产完成后,清洗设备,选用不同的原料,根据不同的配方,就可以生产不同的产品,因此也会产生不同的污染物。

在化学合成工艺中,企业往往使用多种优先污染物作为反应和净化的溶剂,包括苯、氯苯、氯仿等。

由于合成制药的化学反应过程千差万别,有简有繁,因此,排水点不好统一概括,但是也可以笼统地分为四类:(1) 母液类,包括各中结晶母液、转相母液、吸附残液等;(2) 冲洗废水,包括过滤机械、反应容器、催化剂载体、树脂!吸附剂等设备及材料的洗涤水;(3) 回收残液,包括溶剂回收残液、前提回收残液、副产品回收残液等;(4) 辅助过程排水及生活污水。

1.2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特点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与发酵类制药废水相比,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产生量小,并且污染物明确,种类也相对较少。

其特点如下:(1) 水质成分复杂:医药产品生产流程长、反应复杂、副产物多、反应原料常为溶剂类物质或环状结构的化合物,使废水中的污染物组分繁多复杂,增加了废水的处理难度。

(2) 废水中污染物质含量高:制药工业生产过程本身大量使用各种化工原料,但由于多步反应、原料利用率低,大部分随废水排放,往往造成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居高不下。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制药废水是指在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有机物、无机盐、重金属离子等污染物的废水。

由于其特殊的成分和性质,如果排放不当将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在制订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制药废水的成分特点和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结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同时,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和对制药废水排放的不同要求,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应当包括对废水中污染物的监测和限制要求。

这些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有机物、无机盐、重金属离子等,对这些污染物的监测和限制要求是保证制药废水排放达标的关键。

监测要求应当包括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而限制要求则应当包括排放浓度限值和总量控制等。

此外,制药废水排放标准还应当包括对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放管道的技术要求。

这些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处理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要求,以及排放管道的布置、材质和密封要求等。

这些要求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保证制药废水在排放过程中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是保证标准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制药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推动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依照标准进行排放,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制药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制药废水排放标准,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一、总量排放限值
制药工业废水排放的总量排放限值是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以及制药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为了控制制药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对制药企业的废水排放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制药企业必须按照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进行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于超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特定物质限值
制药工业废水中的特定物质含量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这些特定物质包括药物成分、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离子等,这些物质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根据相关规定,制药工业废水中的特定物质含量必须低于规定的限值,否则将会视为超标排放,将会面临处罚和整改的要求。

三、生物性指标
制药工业废水的生物性指标也是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

生物性指标包括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等,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废水中的微生物含量和污染程度。

根据相关规定,制药工业废水中的生物性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会视为超标排放,将会面临处罚和整改的要求。

综上所述,制药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制药企业应当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水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制药工业废水处理(PPT30页)

制药工业废水处理(PPT30页)

废水 氧化池 气浮 格栅栏 污水调节池 斜管沉淀池
达标排放 SBR池 厌氧发酵池 污泥处理
部分活性污泥 部分活性污泥
上清液
3)系统运行及参数
①空气催化氧化
曝气量:15m3空气/(m3废水·min)
反应温度:80-83℃ 催化剂:MnSO4,用量:20kg/m3 反应时间:8-10h
活性污泥产量:55-75kg/( m3·d)
0.3
≤200 ≤150 ≤10000 ≤5000
2)工艺流程 NaOH
废水 集水井
调节池
PAM 气浮槽
水解酸化
滤液
泥饼 外运 机械脱水
污泥回流 污泥贮池
A池 O1池 O2池 SMBR池 排放
①调节池:由于废水来自不同的车间,其水质、水量 随时间变化很大,为使水质、水量保持一定的均匀 性和稳定性,同时防止SS沉积,对废水进行预曝气。 HRT24h
2)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采用气浮-水解-好氧组合
生活污水 格栅 生产废水栅 网 气浮池
调节沉淀池
水解池
接触氧化池
浮渣
污泥浓缩池
沉淀池
焚烧炉
脱水 机
排放
①气浮处理:生产废水间歇性排放,且水量少,故对高浓度的生 产废水单独进行气浮处理。
气浮池采用部分回流加压溶气工艺,溶气水回流比为30%35%,气溶压力为0.3-0.4MPa
B 原有SBR池中活性污泥对中试及其他车间废水有较强的降解能力。 污水COD值为2000-2500mg/L,可生化性约为0.2,活性污泥 生长正常运行,处理后水质可达到200mg/L以下,S2-≤1mg/L。 为了保持SBR池正常运行,对活性污泥采用同步驯化。
C 厌氧发酵池主要是通过厌氧菌分解或部分分解大颗粒有机成分, 提高污水可生化性,经过3年的驯化,厌氧菌膜对苯胺、脂类等 化合物有较强的分解作用。为了提高厌氧发酵池对药物合成车间 污水的降解能力,不断导入部分SBR池活性污泥,经过一段时间 运行后,白色厌氧菌膜由多变少,再重新生成新的厌氧菌膜毛刷, 废水可生化性由0.1提高至0.25以上,基本符合SBR池运行条件。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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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污染防治问题? 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 访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新版)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 保护环境, 防治污染, 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 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理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讲稿共85页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讲稿共85页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பைடு நூலகம்
谢谢!
85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讲稿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

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制药废水是指在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药物残留物等有害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成分和性质,如果排放不当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应当严格规定废水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浓度限值。

针对有机物、重金属离子、药物残留物等成分,应当根据其毒性和环境归趋特性,设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排放的废水对环境和人体的安全不会造成威胁。

此外,排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和水体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差异化标准,以满足不同地区的环境保护需求。

其次,制药废水排放标准还应当规定废水处理设施的要求。

制药企业在排放废水前,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和深度处理,以确保排放的废水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同时,排放标准还应当规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要求,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效果。

另外,制药废水排放标准还应当规定排放监测和报告的要求。

制药企业在排放废水前,应当对废水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同时,排放标准还应当规定制药企业应当配合相关环保部门进行废水排放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最后,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制药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药废水排放标准得到切实执行。

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制药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督促其整改,以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的权益。

总之,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制药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制药废水排放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概述化学合成制药是一种以合成的化学物质为原料,经过改变其分子组成或构型,制备新的化合物,以解决人们的药物疾病的一种工业活动,是一个世界性的、多元化的和开放的部门。

它的产生也伴随着一种严重的水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和影响,因此,为了保护自然环境,推行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条例成为必要,以确保人们健康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二、污染物排放控制原则1、环境保护第一:确保药品的制造过程保护环境,充分考虑环境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风险预防:在化学合成制药生产过程中,确保制药生产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风险,防止污染物排放超出国家许可范围,为维护良好的环境而服务。

3、节约资源:为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应尽可能节约资源,并采取更经济的方式处理废水和废渣,以减少污染,减少消耗的能源,提高制药工业的效率。

4、严格管理:提高制药设施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建立严格而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规定排放的排放量,保证废物收集和处理的及时性,制定污染物处理流程,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立即处罚。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有机浓度应不大于20mg/L,高于该标准的必须经4级处理后方可排放;另外,其pH值不宜低于5或高于9,应保持稳定;氨氮有机浓度不大于5mg/L,亚硝酸盐大于5mg/L,适当增加污水处理工艺,以满足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2、空气污染标准:在制药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范围是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能大于80mg/m3,烟尘排放不大于30mg/m3,二氧化硫排放不大于20~50mg/m3,氮氧化物排放不大于50mg/m3,氯化物排放不大于2mg/m3,砷酸盐排放要控制在1.5mg/m3以下,多环芳烃类排放不超过5.0mg/m3。

3、废弃物处理标准:按照《医药废弃物处理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过化学合成制药的废弃物的处理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应符合中国《废弃物排放标准》,并采取有效的自然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某制药废水处理演讲稿

某制药废水处理演讲稿
3 3
类 型 发 酵 类 高 浓 度 废 水 合 成 类 高 浓 度 废 水
废水来源 LF 提炼 MF 提炼
预计一期产品水质水质水量情况 主要污染物 表水量 (m /d) 主要污染因子
3
初步设计方案
备注
-1
浓度(mg/l) Cod: 约 8000 Cod:8000— 12000 Cod:约 18000 NH3-N:400 ——
类 型 发 酵 类 高 浓 度 废 水 合 成 类 高 浓 度 废 水
废水来源 LF 提炼 MD 提炼
预计二期产品水质水质水量情况 表 主要污染物
水量 (m /d) 250 300
3
初步设计方案
备注
浓度(mg/L) Cod: 约 8000 Cod : 40000 约
主要污染因子 COD、cl 、SS COD、SS
有pH值、水质、水量波动大等特点。
四、废水水质特点
初步设计方案
2、合成类废水 废水中含有种类繁多的有机物、金属及废酸废碱等。 生产过程本身大量使用各种化学原料,但由于多步反应, 原料利用率低,大部分随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相当恶 劣的影响。这一类废水COD浓度高,含盐量大,废
水中主要有机物为脂肪、醇、酯、苯、苯酚、 甲苯、二甲苯、硝基苯、石油类及氨氮、硫化 物和各种金属离子等。有机合成药物品种多,生产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
介绍内容
1、设计方案 √
2、施工组织
3、工程安例
4、工程实验
一、工程设计规模
初步设计方案
本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水量为5628m /d,二期水 量为2280m /d,两期废水总排放量为7908m3/d,考虑到生 产因素及水质水量波动等情况的不利影响,污水处理站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s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可编辑)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可编辑)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可编辑)《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编制组二??七年九月目录1 任务来源和主要工作过程 41.1 任务来源41.2 标准制定的原则41.3 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51.3.1 标准制定方法51.3.2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61.4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71.5 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8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1.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 1.6 主要工作过程.82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92.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特征与控制技术9 2.2 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排放的废气特征与控制技术..102.3 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控制污染源. 112.3.1 适用范围 112.3.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划分. 11 2.3.3 污染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要求. 11 2.3.4 执行时段 112.3.5 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 11 2.4 化学合成类药物的定义及分类.12 2.4.1 化学合成类药物的定义122.4.2 化学合成类药物分类思路..12 2.4.3 化学合成类药物分类依据..12 2.4.4 化学合成类药物最终分类结果.30 2.5 废水排放标准..312.5.1 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确定..31 2.5.2 标准值的形式.332.5.3 标准值的确定.333. 与国内外有关法规和环保标准的关系. 46 3.1 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关系.46 3.1.1 现行法律(规)、标准和技术法规.46 3.1.2 与现行法律(规)、现行标准、技术法规之间的关系..463.2 国内现有相关标准463.2.1 废水排放标准.463.3 国外现有相关标准483.3.1 美国制药工业排放标准483.3.2 世界银行的相关标准.55 3.3.3 欧盟指令563.4 本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比较56 3.4.1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56 4.采用国际标准程度6024.1 新建企业..604.2 现有企业..605.污染物排放现状及达标率分析. 60 5.1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调查分析.605.1.1 安乃近..615.1.2 阿司匹林615.1.3 甲氧苄啶615.1.4 布洛芬.615.1.5 氢化可的松..625.1.6 咖啡因.625.1.7 吡哌酸.625.1.8 头孢曲松钠..635.1.9 头孢呋辛钠..635.1.10 头孢他啶盐酸盐.635.1.11 盐酸赛庚啶645.2 污染物调查分析.655.2.1 安乃近、阿司匹林、甲氧苄啶、布洛芬、咖啡因、氢化可的松污染物调查分析.655.2.2 盐酸赛庚啶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分析.675.2.3 头孢曲松钠、头孢呋辛钠、头孢他啶盐酸盐安污染物调查分析..67 5.3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控制技术调查分析.685.3.1 水污染控制调研资料..685.3.2 废气污染控制调研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可编辑)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合成类》(可编辑)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可编辑)《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编制组二??七年九月目录1 任务来源和主要工作过程 41.1 任务来源41.2 标准制定的原则41.3 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51.3.1 标准制定方法51.3.2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61.4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71.5 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8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1.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 1.6 主要工作过程.82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92.1 化学合成类制药废水特征与控制技术9 2.2 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排放的废气特征与控制技术..102.3 标准的适用范围及控制污染源. 112.3.1 适用范围 112.3.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划分. 11 2.3.3 污染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要求. 11 2.3.4 执行时段 112.3.5 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 11 2.4 化学合成类药物的定义及分类.12 2.4.1 化学合成类药物的定义122.4.2 化学合成类药物分类思路..12 2.4.3 化学合成类药物分类依据..12 2.4.4 化学合成类药物最终分类结果.30 2.5 废水排放标准..312.5.1 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确定..31 2.5.2 标准值的形式.332.5.3 标准值的确定.333. 与国内外有关法规和环保标准的关系. 46 3.1 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关系.46 3.1.1 现行法律(规)、标准和技术法规.46 3.1.2 与现行法律(规)、现行标准、技术法规之间的关系..463.2 国内现有相关标准463.2.1 废水排放标准.463.3 国外现有相关标准483.3.1 美国制药工业排放标准483.3.2 世界银行的相关标准.55 3.3.3 欧盟指令563.4 本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比较56 3.4.1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56 4.采用国际标准程度6024.1 新建企业..604.2 现有企业..605.污染物排放现状及达标率分析. 60 5.1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调查分析.605.1.1 安乃近..615.1.2 阿司匹林615.1.3 甲氧苄啶615.1.4 布洛芬.615.1.5 氢化可的松..625.1.6 咖啡因.625.1.7 吡哌酸.625.1.8 头孢曲松钠..635.1.9 头孢呋辛钠..635.1.10 头孢他啶盐酸盐.635.1.11 盐酸赛庚啶645.2 污染物调查分析.655.2.1 安乃近、阿司匹林、甲氧苄啶、布洛芬、咖啡因、氢化可的松污染物调查分析.655.2.2 盐酸赛庚啶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分析.675.2.3 头孢曲松钠、头孢呋辛钠、头孢他啶盐酸盐安污染物调查分析..67 5.3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污染控制技术调查分析.685.3.1 水污染控制调研资料..685.3.2 废气污染控制调研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简介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简介
制药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存在多、小、散、乱等问题,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因此,制定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至关重要。该标准具有强制性,要求制药企业采取必要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取代原有的综合排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制药废水,如发酵类废水含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和抑菌抗生素,需采用厌氧与好氧生化结合处理;化学合成类废水成分复杂、可生化性差,需混合高低浓度废水进行好氧生化或物化法处理;提取类废水有机物含量高,根据工艺不同采取厌氧-好氧或好氧处理;生物工程类废水产生量少但浓度高,需作为危险废物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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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的确定
我国制药行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二级 标准,BOD最大排放限值100mg/L, 一级标准为20mg/L 广东省和山东省地方《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中一级标准BOD为20mg/L,二 级标准为30mg/L
BOD的确定
上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中一级标准BOD为 25mg/L,二级标准为30mg/L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标准BOD为5mg/L,二级标准原有单 位和新建单位分别为40和20mg/L
3、 国家标准
第一类污染物
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 总铅、总镍等16种
第二类污染物
pH、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 需氧量、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氨氮、 苯胺类、硝基苯类、总铜、总锌等27种
4、 企业调研结果
序 号 1 企业名称 控制指标
东北制药总厂 废水:COD、BOD、SS、pH、色度、氨氮 废水:COD、BOD、pH、SS、色度、氨 山东新华制药 氮、磷酸 股份有限公司 盐、TDS
美国标准(2003) 世界银行标准(1999)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
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最新) 企业调研结果
1、 美国标准
控制指标共有七类: BOD5 TSS COD pH
氰化物 氨氮 特征有机物
根据产品种类和点源状况的不同,各项 指标有所不同
BPT(现行最佳实用控制技术)标准控制指标 BOD5、TSS、COD、pH、氰化物
一、第一类污染物及第二类污染物指标确定原则
国家综合排放标准和地方排放标准中已有的控制指标; 国外标准中已有的,同时国内制药工业也使用的指标;
毒性较强或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污染物;
排放量相对较大的污染物;
有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物;
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可实施控制和监测的污染物。
二、水污染控制指标
根据上述原则,筛选出18项第二类污染物、
现有企业40mg/L。
SS的确定
美国标准中SS排放限值不超过 31mg/L 世界银行废水排放标准中SS最大 排放限值10mg/L
我国制药行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SS最大排放限 值150mg/L,一级标准70mg/L
SS的确定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标准SS为30mg/L,二级标准原有单位 和新建单位分别为70和50mg/L 广东省和山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一级标准SS最大排放限值为 60mg/L,二级标准100mg/L
BOD的确定
制药企业出水BOD调研统计结果
出水BOD 制药企业 比 例
BOD≤24
上海××药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制药××有限公司,××科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5 % 浙江××药业,哈尔滨制药×厂,××集团利××制药厂,通化 ××实业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厂,安徽××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药××,上海××制药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 团××制药厂,山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药业有限 公司,张家口××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东北 制药××厂
我国制药行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 级标准COD最大排放限值300mg/L,一 级标准为100mg/L
COD的确定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1989修订版)中一级标准 COD最大排放限值为100mg/L,二级 标准为250mg/L 上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中一级标准和二级 标准均为100mg/L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 单位
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
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排放到企业法定边界外的
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 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 站废水等)。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指标确定
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指标确定
6
7
华药先泰 t
废水:COD

岳阳中湘康神药 废水:COD 业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制药集团 废水:咖啡因、氯仿、煤油、茶碱、辛醇、甲 有限公司栾城分 酸钠、紫脲酸、氯化钠、硫酸钠等、COD、pH 公司
9
10
广州白云山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广 废水:酚,石油类 州白云山化学制 厂
11
废水:吡啶水、甲酰胺废液、废氯 天津天药药业股 仿、四氢呋喃水、废丙酮、废甲 份有限公司 醇
COD的确定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一级标准COD最大排放限值为100mg/L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COD最大排放限值为15mg/L,二级标准中 原有单位和新建单位分别为80和60mg/L 山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COD为100mg/L,二级标准为300mg/L
13% 34%
COD≤200
200<COD≤5 00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合成制药 有限公司,上海××制药有限公司,昆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7% ××制药厂,山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药业有限公 司,浙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制药有限公司,张家 口××制药有限公司,东北制药×厂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 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 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 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 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 上述地区的制药工业现有和新建企业执行表 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12
杭州民生药业集 废水:COD、SS、酚、石油类 团有限公司
四、废水常规污染物指标限值的确定
综合美国标准、世界银行标准、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企业调研结果,最 终确定COD、BOD、SS、pH、TOC、
色度、鱼类急性毒性、氨氮、总氮、
总磷等10项指标限值
5、结论:化学合成类废水控制指标
第二类污染物 第一类污染物
COD>500
华药××,××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制药有限公司, 16% 天津××药业集团××制药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OD的确定 一共调查32个厂家,其中4个厂家 (13%) 出水COD值小于或等于120 mg/L, 11个厂家 (34%) 出水COD值小于或等于 200 mg/L,12个厂家(37%)出水COD 值在200到500 mg/L之间,5个厂家 (16%)出水COD值大于500mg/L。
COD的确定
制药企业出水COD调研统计结果
出水COD COD≤120 制药企业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药 业,,上海××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医药集团,广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制 药厂,哈尔滨制药××厂,大庆第××制药厂,××抗生素药厂, 山东××制药有限公司,××科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制药厂,青海××制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比例
BCT(最佳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标准控制指标
BOD5、TSS、pH;
BAT(最经济可行控制技术)标准控制指标
COD、pH、氰化物、氨氮、特征有机物 NSPS(新源执行标准) 标准控制指标
BOD5、TSS、COD、pH、氰化物、 氨氮、特征有机物
2、 世界银行标准
控制指标12项
pH、BOD、COD、AOX、TSS 矿物油和油脂、六价铬、镉 、汞、鱼类急性毒性、砷、苯酚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工业废水 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标准适用于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 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 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 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 用于本标准。
合成类抗生素
半合成 类抗生素 维生素类药物
氨基酸类药物
其 它 类 药 物
合成类抗生素
神 经 系 统 类
抗 感 染 类
呼 吸 系 统 类
激 心 素消 血 及化 管 影 类 系 系 响 统 内统 类 分类 泌
维 生 素 类
氨 其 基 它 酸 类 类
半合成抗生素
β—内酰胺类 其它类
四环类 半合成类
多肽类 大环内酯类
(18类)
(7类)
TOC、COD、BOD5、 SS、pH、氨氮、总氮、总 总汞、总镉、烷基 磷、色度、急性毒性、总 汞、六价铬、总砷、 铜、挥发酚、硫化物、硝 总铅、总镍 基苯类、苯胺类、二氯甲 烷、总锌、总氰化物;
COD的确定 美国标准中COD排放限值不超过228mg/L 世界银行废水排放标准中COD最大排放 限值150mg/L
SS的确定
上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一级标准SS为70mg/L,二级 标准为150mg/L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中SS最大排放限值为100mg/L
SS的确定
制药企业出水SS调研统计结果
出水SS 制药企业 山东××,东北制药××厂,哈药集团制药××厂,上海××药业 有限公司,杭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制药××厂,浙江台州××医 药化工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制药 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制药厂,江苏××制药有限公司, 张家口××制药有限公司,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比 例 57 %
化学合成类
用化学方法制造的具有预防、治疗和调节机 体功能及诊断作用的化学物质。 主要包括合成类抗生素、维生素、氨基酸以 及其它药物等。化学合成类药物有24个大类约 近千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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