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必须经过四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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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必须经过四个步骤:

第一步:股东会对增资扩股作出书面决议;

第二步: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第三步: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第四步: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在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定过程中,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应当委派股东代表行使表决权。如果增资幅度过大,使得非国有股份超过总份额的50%,则可能会涉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

第一步:制定改制方案。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该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改制的批复同意。

第二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清理债权债务,并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依照改制方案,对拟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步:注入资本、制订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全体出资人共同协商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如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全民所有制

企业改制(变更)的,应当持国有产权交易凭证、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证件办理改制(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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