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负问题的各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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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减负”历史回顾
1955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1988年,《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0年,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3年8月,教育部针对其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正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内容包括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减少作业、每天锻炼1小时、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严加督查等十项。其中关于课业负担的具体内容是:规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考试方面,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真正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
一、从学校系统内部看“减负“
为要减轻学习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必须把教学工作切实地建立在教学规律的基础上,按照客观的教学规律办事。教学要求要适当,不可操之过急。要全面改革课程、教材、教法、教学手段和考试。(王策三,1981)
一、掌握知识和发展能力之间的转换是有条件的。在掌握知识过程中,智力活动究竟具有何种形式,何种程度,则有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这就出现了差别和矛盾,因而两者的统一又是有条件的,要看知识的质量、数量及其结构,教学的指导思想,教学的方法等一系列问题怎样解决,要通过克服各种矛盾才能达到统一。二、教学论上所研究和论述的教学原则基本上是作为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原则,没有自觉地反映发展智力的任务,没有回答和解决如何促进学习知识和智力发展相统一的问题,没有提出这样一个独立的原则;更重要的是各个个别原则以及整个原则体系都没有体现这一精神。(比如量力性原则)三、在教学内容或课程和教材向题上,无论内容“多”或“少”,现在的片面性的主要表现是忽视智力发展。三十年中,我们的教学内容一阵子偏多,一阵子又偏少,来回反复,这就跟只考虑知识而忽视发展智力这一片面性有关。无论偏多或偏少,都引起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的矛盾,也都未能把减轻学习负担和提高教学质量统一起来。(王策三,1981)
关于减轻学习负担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只是去衡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在感到学生现在的智力水平不足以负担时,便减少课业;另一种办法,不只是去衡量学生的智力水平,而是着力去发展提高它,不减少课业甚至还增加(这里的增加应是基于学生实际情况的)课业。前者是消极的办法,后者是积极的办法。(王策三,1981)
课业少一些却能使学生学得好一些。这样可以让所有的学生都能理解和消化教学大纲中规定的知识内容;而学习好的学生也有余力去学习他所喜欢的学科和课外知识。也就是说,可以给学生留有自主学习的空间。让学生自主地学,自觉地学,主动地学。这种学习,其效果最好,质量最高。教育学、心理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兴趣是学习之母,自主学习要比强迫学习的效率高出几倍、几十倍。同时,学生的智力、兴趣、爱好、擅长都是有差别的。如果用过重的课业负担占满了学生的时间,他们的爱好和擅长就会被扼杀,将来我们就可能失去一些天才。因此,减负有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出各种人才。再次,减负有利于教师的教学改革。教师可以从学生的作业堆里解放出来,更多地思考如何改革教学,把课讲活,引导学生理解、思考,而不是单纯让学生做题,最终是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顾明远,2000)“减负”不是简单地减少一些作业。有人认为教师“减负”后没有事情可做了,似乎教师也轻松了。这是错误的认识。“减负”以后教师的责任更重大,要做的工作更多。首先,教师要更认真地备好课、上好课,要向40分钟要质量。学生在课堂上学懂了,课业负担就
减轻了大半。教师要钻研教学方法,启发学生多思考,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的能力。其次,教师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还要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丰富学生的知识。“减负”小是小要学生读书,而是要让学生从无用的作业堆里解放出来,读他们喜欢读的书,读更多的书。我在小学四年级时读《西游记》,五年级时开始读《三国演义》,觉得好处很大。我的孩子三年级时开始读《西游记》,我觉得对她的想像力、思维能力的培养很有帮助。因此,在“减负”中,家长也要承担一些责任,引导孩子参加有益的活动,读有益的书。(顾明远,2000)
教学改革的两个取向:一、借鉴科学管理学的经验。比如“堂堂清,周周清,月月清”、“有效教学”;二、总是发展学生能力和兴趣。比如“尝试教学”、“探究性学习”、“合作学习”等。
二、从整个大的社会系统看“减负”
近年来为追求升学率而造成学习负担过重,若仅从其消极方面而言,这是社会诸多问题的一个具体而集中的反映,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改革各种有关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兴办各级各类教育等来解决,只在教学工作本身想办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王策三,1981)小学教师宋美琪认为:“不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重点中学择校的问题),不推进中考和高考的制度改革,学生还是会计较分数,负担仍然减不下来。从小学到高考,是一个连续性非常强的教育过程,小学减负了,中学课程仍然不变,家长怎么能让孩子放下负担?”
熊丙奇:“如果真要让学生负担减下来,功夫在减负之外,取决于政府是否放权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和中高考制度改革。由于没有实质性的放权行动,建立在现有教育管理体系和升学考试制度框架之上的减负措施,再怎么严厉,终究会走样,往往只是纸上文章。”
(一)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减负”
“减负”的“囚徒困境”:从教育减负的支付矩阵来看,如果每个学生(家长)都选择“减负”策略,岂不是都好?但从甲、乙博弈的策略分析来看,这只是一个理想的博弈态。只要现行的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评价选拔制度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教育的博弈结构就规定了各种行动或行为的收益或好处:获得高分的会进入好的初中、高中,进入好的初中、高中的学生可以考高分进入好的大学。那么,无论是甲还是乙,只要还对自己“负责”,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要选择“增负”策略以应对别人的任何选择——“以不变应万变”。(文雪、扈中平,2007)
在这个博弈中,对于教师来说,增负也意味着学生通过考试取得好成绩,升学率高,那教师的成绩就大、奖金高,所以对自己的学生采取“增负”策略,对于自己而言也是占优策略,在教学实际中也就会对学生“增负”。(文雪、扈中平,2007)
所以,只要现行的教育体制没有变化,只要还存在着教育资源的短缺和分配不公,教育的“囚徒困境”博弈就依然存在。可以说,现阶段“教育减负”是一种理想态,而“增负”是教育博弈的“纳什均衡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目前的教育“减负”难以改变的原因。(文雪、扈中平,2007)
(二)从社会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减负”
1、学校减负,课外增负,这背后不是家长和培训班的问题,而是社会上升通道的问题。
肖川:“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就是代际之间的接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