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档案寄存找哪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08•【字号】宁政规字〔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8日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反映真实面貌、富有地方特色的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体系,科学划定南京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完好保存和有效利用本地区档案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南京市档案馆是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直属的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全市各类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是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服务场所。
第三条南京市档案馆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本着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界利用的原则,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属于南京市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列入档案收集范围的各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南京市档案馆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
第五条南京市档案馆依法收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和实物,以及有助于了解或补充档案内容的各种重要书刊资料。
其中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均包括纸质档案和内容对应的原生电子档案或数字化的副本;照片档案包括纸质照片和数码照片;音像档案包括录音带、录像带、音视频光盘等;实物包括纪念品、外交礼品、奖状、各类证书、样品、印章、字画等。
南京人民援助约翰·拉贝的档案鉴证
专题:国家公祭南京人民援助约翰·拉贝的档案鉴证季红军(南京市档案馆,江苏南京,210019)摘 要:档案是最真实的历史鉴证。
文章以南京市档案馆所藏档案为基础,梳理了约翰·拉贝回国后经历坎坷的历史背景及南京人民援助拉贝的历史经过,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大爱美德。
关键词:南京人民;约翰·拉贝;南京大屠杀;援助拉贝约翰·拉贝(1882—1950),德国汉堡人,1908年来华,自1911年起先后担任德国西门子公司驻北京、天津、南京代表处代表,到1938年回国,在中国生活了近30年,与中国人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37年12月,日军发动了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面对日军暴行,拉贝联合十多位国际友人发起建立南京安全区,并担任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最终成功挽救了25万中国百姓的性命,被称为“洋菩萨”。
拉贝以特殊的方式保护南京民众,并记录下日本侵略者的残暴行径,彰显了人道精神。
在南京市档案馆所藏档案中,有几份珍贵的档案,记录了南京人民战后救助拉贝的情况,从这些珍贵档案中,既能看到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拉贝保护中国难民的仁风义举,也折射出中华民族知恩图报的大爱美德。
一、 援助约翰·拉贝的历史背景1937年7月7日,日军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全面侵华的开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外国人争相撤离中国,德国政府也多次召唤拉贝回国,但是他始终拒绝,决意留在南京。
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善待了我30年之久的东道国遭遇到了严重的困难,富人们逃走了,穷人们不得不留下来,他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他们没有钱逃走,他们不是正面临着被集体屠杀的危险吗?我们难道不应该设法帮助他们吗?”[1]在南京大屠杀事件中,拉贝竭尽全力保护中国民众,直至1938年4月回到自己的家乡。
回国后,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演讲,揭露日军在南京的残酷暴行。
后来,由于没有听从政府召唤等原因,拉贝受到当局迫害,被纳粹分子长期软禁,记录着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拉贝日记》也一并被没收。
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手册
PART 4
档案利用与借阅
档案利用方式
借阅服务:向档案馆申请借 阅档案
现场查阅:在档案馆现场进 行档案查阅
复印服务:在档案馆复印所 需档案资料
邮件传递:通过邮件方式传 递档案资料
档案借阅流程
借阅人需填写 《档案借阅申请 表》,并提交至 档案室
档案室对申请进 行审核,确定借 阅范围和借阅期 限
档案管理人员提 取档案,并与借 阅人签订《档案 借阅协议》
内部等。
档案编号
定义:对档案进行唯一标识的字符序列 目的:便于档案的检索、查找和利用 编号方式:按照档案形成部门、年度、档号等要素进行编号 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编号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编号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档案保管期限
永久保存:重要档案, 如涉及重大决策、规 划、执行等
长期保存:一般档案, 如日常管理、业务操 作等,保管期限一般 在5-10年
档案销毁流有保存价值
审批: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进行审 批,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登记: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进行登 记,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价 值等信息
销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需 要销毁的档案进行销毁,并确保 其彻底毁灭
档案销毁方式
档案目录编制
档案目录的编制应按照档案分类进行,确保档案分类清晰、准确。 档案目录应包含档案的编号、题名、责任者、日期等基本信息。 档案目录的编制应便于检索,可以通过关键词、主题等方式进行检索。 档案目录的编制应定期更新,以保持档案目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档案归档时间
每月25日进行档案归档 每年12月25日至31日进行年度档案整理 档案归档需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归档后的档案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
着手建立南京城市建设档案信息交流中心
及他人编研成果 目录。我们可 以利用这一交流平 台实现
本行政区域 内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为城市建设 的科学规划 、高效管理提供服务 ,进一步为城市建设各
建设项 目投资中占比普遍很小 、功能单一且大多使用通 用图集 ,在讲 时效、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 ,城建档案 馆 中存储大量此类相似档案似乎不够理性 ,会给社会资 源造成很大的浪费。因此我们就可责成有条件 的建设单 位 自行存档并报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这样也就
题 ,开拓新 的城建档案资源与恒定的库房管理面积之间
产生了矛盾 ,那么如何化解这一难题?笔者也在文中提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从单一性的收集 、管理和提供利 用城建档 案向在行业 内发挥城 建档案管理处 的行 政职 能 、开发创新管理手段 、提高综合管理效能、向社会大
出了 自己的观点 ,那就是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管理处 的行
1 序号 【 9 】 1 4】;2) 案卷号 【 D Q 0 9 4 5 0 1 4】;3) 档 号 【 D — 0 一I】;4) 4501 文件编号 【 1 E 1 0 6】; 4 3 J6 0 5) 案卷题名 【 宝钢股份化工分公司梅 山化工厂焦炉移 地大修配套煤气净化工程除焦油器平台建筑竣工图 】;
目中的小型建筑 、小型配套设施 与过程性项 目, 成片开
这一思路正是笔者在 《 挥城建档案管理处 的作 发
用 》一文 中曾经提到 的 :跳出城建档案馆这一狭 小天 地 ,开拓思路 ,放眼整个行业 区域 ,与政府联姻、与兄 弟事业单位联姻 、与企业联姻 ,采取合理有效的运行机 制 ,使 自身的档案储藏面积变得更大 、档案数量变得更 多 、种类更加丰富、检索方式更加多样化 、档案管理手 段更趋多元。因此 ,城市建设档案信息交流中心从另一 个侧面也为用户提供 了一条查阅未纳入市馆工程项 目档
学籍档案在老家,如何把档案迁到工作地
学籍档案在老家,户口已经落户南京,如何把档案迁到南京办理存档对于已经在南京工作几年的人,因各种原因将户口迁到南京,在南京落户。
大学毕业时的学籍档案还在老家人才市场,这种情况如何把档案补齐并存放到南京真是一件让人很头疼的事情。
好多人会发现跑好多个地方都不接收自己的档案,现在本人将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大家,避免大家走弯路。
一份完整的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工作档案,档案存放南京有两种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把档案存放在单位办理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市场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京各区都为用单位免费存放档案,前提是该单位要办理托管人事档案开户)。
2.失业的人员可以把档案存放到户籍所在地。
3.说明一点:户口已经落户南京,没有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不帮员工存档的,自己又不是失业人员,那么档案是不能存档的,没有地方会接收你的档案。
办理存档的具体步骤:1、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经在人才市场办理托管人事档案(1)工作期间所有的劳动合同(可以到网站打印社保缴纳明细,可以详细看到自己的工作单位),把所有劳动合同补齐。
(2)工作期间所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工作期间所有的辞职证明。
(4)有社保关系转移表的或者解除备案表都带着(没有社保关系转移表和解除备案表也行,有的话更有说服力)。
(5)回老家人才市场开存档证明,当场就开好。
(6)把全部资料带到人才市场或者人力资源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会开调档函让你回来家调你的学籍档案,如资料不齐会让你补齐或者直接拒收。
(7)回老家调学籍档案,带着调档函回当地人才市场调档,有些地方会一次性收取你以前存档费,各个地方规定收取费用标准不一样。
当地人才市场把你的调档函留下,会给档案你走机要,档案一般走机要的,档案不会让你本人拿着或者寄快递。
(8)过半个月左右打电话或者直接去南京人才市场或者社保局询问自己的档案是否到了,到了的话,去社保局或者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会把你的学生档案和你的工作档案给你,让你写份档案清单(所有的材料都要列出来),把列好的档案清单盖公章。
江苏各个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及地址
省内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名单各地人才中心地址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南京市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成贤街119号2楼无锡市无锡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江阴市人才服务中心江阴市文化西路43号宜兴市人才服务中心宜城镇东山西路24号镇江市镇江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镇江市解放路18号丹徒县人才服务中心镇江市解放路1-9号丹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丹阳市云阳路人才大厦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句容市人民路70号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苏州市东大街56号吴江市人才服务中心吴江江陵南路82号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海虞北路32号太仓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太仓市体育场东路3号昆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张家港市人才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7号南通市南通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21号海门市人才中心海门市解放东路128号启东市人才中心启东市人民中路635-8号如东县人才中心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通州市人才中心开发区银河路鑫鹏大厦如皋市人才中心如皋市人才中心海安县人才中心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扬州市扬州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文昌西路101号仪征人才服务中心仪征解放路29号高邮人才服务中心高邮琵琶路63号江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江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郊区人才服务中心文昌西路扬州广陵区人才服务中心文昌中路200号邗江区人才服务中心中央路2号宝应县人才服务中心宝应叶挺路75号盐城市盐城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盐城市解放南路解放广场西侧射阳县人事局人才中心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28号大丰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大丰市幸福南8大街号滨海县人事局人才中心海县人民中路东台市人事局人才中心东台市新东东路29号建湖县人事局人才中心建湖县人民南路8号响水县人事局人才中心响水县双园路1号阜宁县人事局人才中心阜宁县阜城大街4号盐城经济开发区人才中心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路18号城区人事局人才中心盐城市人民中路74号盐都县人事局人才中心盐都县世纪大道行政中心大楼徐州市徐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徐州市苏堤小区128号徐州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徐州市苏堤小区128号铜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铜山新区行政区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丰县县委院内沛县人事局科技干部股沛县彩风路37号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沛县彩风路37号邳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邳州市运河镇睢宁县人才交流中心睢宁县人民政府淮安市淮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市健康西路162号淮安市涟水县人才中心涟水县人事局内淮安市清浦区人事局淮安承德南路66号淮安市清河区人才中心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淮安市淮阴区人才中心淮阴区东大街105号淮安市楚州区人才中心楚州区西长街北首淮安市金湖县人才中心金湖县人事局内淮安市洪泽县人事局洪泽县人事局内淮安市盱眙县人才中心盱眙县人事局内连云港市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灌南县人才交流中心灌南县人事局赣榆县人才交流中心赣榆县人事局东海县人才交流中心东海县人事局灌云县人才交流中心灌云县人事局常州市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武进市人才服务中心武进行政中心西侧人才大楼金坛市人才服务中心金坛市县府路63号溧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溧城镇南环路12号泰州市泰州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兴化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科兴化市府大院兴化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兴化市府大院靖江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科靖江市骥江路115号海陵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科泰州市府前路26号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泰州市青年南路29号高港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科高港区港城区21号泰兴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泰兴市济川87南路号姜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姜堰镇通扬中路398号宿迁市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人事局沭阳县人事局沭阳县人事局宿豫县人事局宿豫县人事局泗阳县人事局泗阳县人事局泗洪县人事局泗洪县人事局。
天津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是里
天津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是里
天津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是哪里
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接下来有为大家出天津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是哪里,希望大家喜欢!
天津个人档案可以在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
相关规定如下:
1、《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应当由其户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或街镇劳动保障效劳中心存放。
3、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自费及其他因私出guo (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个人委托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的,相关单位应免收档案保管等费用。
1、自xx年1月1日起,本市辖区内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个人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
2、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应提供的'档案根本公共效劳,主要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效劳;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
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guo(境)等政审(考察)效劳;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7.29•【字号】宁价房[2008]232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宁价房〔2008〕232号)南京市规划局:你局《关于调整城建档案编审费收费标准的函》(宁规函字[2008]97号)收悉。
为确保城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303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城建档案馆一年来的收费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作部分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费是专业性城建档案资料管理单位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主体和收费范围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利用城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凡查询房屋、土地权属相关的城建规划、地下管线(网),从事生产建设或进行其他盈利性、商业性活动以及进行汇编出版等有经济收益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均属收费范围。
利用本单位或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城建档案资料,应无偿提供服务(复制工本费照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1、档案资料查阅费(含档案资料保护费)城建档案资料分为一般城建档案资料和珍贵城建档案资料: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以后的城建档案资料;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是指现保存的建国前的城建档案资料及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1)查阅一般城建档案资料每卷次20元。
(2)查阅一般缩微片,卷片每盘次30元,平片每张次20元。
(3)查阅一般照片档案,每张12元。
(4)查阅一般录音磁带档案每盘30元,光盘每盘50元,录像带每盘60元。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1.06.24•【字号】宁政办发[1991]49号•【施行日期】1991.06.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1991年6月24日宁政办发〔1991〕49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完好地保存和有效地利用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具有现实使用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南京市档案馆(以下称本馆)是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全市的重要档案。
第四条本馆接收档案的指导思想是:把属于本馆接收范围内的一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逐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具有南京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
第五条本市各机关、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提供有关档案的义务。
第六条本馆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档案范围:1、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市顾问委员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查院、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政协、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以及市一级的临时机构和市直属单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满十年的档案。
个别单位的专业档案需要继续在原单位保管的,经本馆同意,可以推迟移交,但不得超过四十年。
经协商同意,可以接收或代存市各民主党派机构形成的档案。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02•【字号】宁政办发[2006]121号•【施行日期】2006.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档案局拟定的《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日南京市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市档案局 2006年9月)第一条为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合作制)企业等。
本办法所称的民营企业档案,是指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科技管理、文化教育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发展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民营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当地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一)向民营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二)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组织档案业务培训与交流,开展档案法律咨询等服务;(三)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民营企业中关系国家利益和安全、涉及公共利益、记录社会重大事件和活动,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档案进行监管。
省内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5
淮安市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
淮安市淮阴区北京北路518号
05
6
涟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涟水县红日大道县政府七楼726室
05
7
金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金湖县园林路183号215室
05
8
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洪泽县东十一道70号
05
9
盱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506室
05
1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4
无锡市锡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中路139号
05
5
无锡市惠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无锡市堰桥文惠路8号
05
6
无锡市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718号
05
四、徐州市
1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徐州市云龙区维维大道15号
05
2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办公室
贾汪区新城区政府办公大楼A楼214室
05
3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办公室
沭阳县广电大楼206室
3
3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仁和路1号
0
4
泗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行政服务中心332室
3
5
宿迁市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城新区成子湖路1号宿城区政府222室
1
6
宿迁市宿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宿豫区井冈山路2号
5
05
十一、扬州市
1
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1008号
05
2
扬州市广陵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江苏省内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名单
地区
单位名称
地区
单位名称
1
南京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9
连云港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2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40
灌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
南京市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41
赣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
南京市浦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42
东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
南京市六合区人才服务中心
43
灌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13
新沂市人才服务中心
51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14
丰县人才服务中心
52
大丰市人才服务中心
15
沛县人才服务中心
53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16
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54
东台市人才服务中心
17
睢宁县人才服务中心
55
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
18
贾汪区人才服务中心
56
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
19
常州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6
吴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64
宝应县人才服务中心
27
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
65
镇江
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28
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
66
丹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9
昆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67
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30
张家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68
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
31
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69
泰州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32
南通
南京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移交规范0313外
nazheICS01.140.20P 01备案号:xxx—xxxx DB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DB 3201/T 288-201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移交规范2017-11-30发布2017-12-15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I目 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分类 (5)5 归档与移交范围 (5)6 要求 (5)6.1 基本规定 (5)6.2 建设工程纸质文件与档案 (6)6.3 建设工程一般电子文件与档案 (12)6.4 建设工程声像电子文件与档案 (14)附录 A 归档内容 (17)附录 B 验收指导用表 (125)附录 C 工程文件用表 (131)附录 D 竣工图折叠方法示意图 (134)附录 E 纸质档案整理标准样式 (136)附录 F 电子与声像档案整理标准样式及用表 (141)图 1 竣工图章 (7)图 2 杠改法 (8)图 3 叉改法 (8)图 4 圈改法 (9)图 5 标注法 (10)图 6 电子档案分类方案层级结构图 (13)图 7 声像档案分类方案层级结构图 (15)图D. 1 A3图折叠示意图 (134)图D. 2 A2图折叠示意图 (134)图D. 3 A1图折叠示意图 (135)图D. 4 A0图折叠示意图 (135)图E. 1 案卷封面样式 (136)图E. 2 案卷背脊样式 (137)图E. 3 案卷目录样式 (138)图E. 4 卷内目录样式 (139)图E. 5 卷内备考表样式 (140)图F. 1 建设工程档案光盘盒封面样式 (141)图F. 2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光盘盘面 (142)表 1 各类型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通用及移交格式 (12)表A. 1 房屋建筑工程归档内容 (17)表A. 2 道路工程归档内容 (51)表A. 3 桥梁工程归档内容 (61)表A. 4 地下管线工程归档内容 (73)表A. 5 园林绿化工程归档内容 (80)表A. 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归档内容 (89)表A. 7 声像文件归档内容 (124)表B. 1 房屋建筑工程概况表 (125)表B. 2 市政基础设施及构筑物工程概况表 (126)表B. 3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27)表B. 4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28)表B. 5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129)表B. 6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 (130)表C. 1 变更文件汇总表 (131)表C. 2 结构安全及功能性检测报告汇总表 (132)表C. 3 文件汇总表(通用) (133)表F. 1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 (143)表F. 2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报送清单 (144)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实施细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
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1991]4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1.06.24
【实施日期】1991.06.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0月8日实施日期:2008年10月8日)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南京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1年6月24日宁政办发〔1991〕49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完好地保存和有效地利用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具有现实使用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南京市档案馆(以下称本馆)是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全市的重要档案。
第四条本馆接收档案的指导思想是:把属于本馆接收范围内的一切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逐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具有南京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
推动档案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档案中介机构工作纪实
推动档案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档案中介机构工
作纪实
王宇
【期刊名称】《中国档案》
【年(卷),期】2015(000)012
【总页数】3页(P20-22)
【作者】王宇
【作者单位】南京市档案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发展研究 [J], 王元
2.昆明市档案中介机构现状及发展对策 [J], 于雯青;张舒彤
3.昆明市档案中介机构现状及发展对策 [J], 于雯青;张舒彤
4.档案中介机构数字化服务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J], 于雯青;张舒彤
5.云南省档案中介机构的现状与发展研究 [J], 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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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档案寄存找哪家
南京档案寄存找哪家南京档案寄存找哪家?档案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类文件,里面的信息需要受到严格的保护,所以找一家资质过硬的档案寄存机构就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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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了适应这个大趋势我公司配备了目前国内一流的电子档案存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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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级光盘的归档寿命大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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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ISO/IEC10995标准,称为“国际档案级光盘”。
符合国际标准的光盘保存寿命大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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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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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档案
纸质档案经数字化扫描加工后成为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载体可分为光盘与硬盘或在线的数据库与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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