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林业病虫害防治有效的防治方法和预防措施
林业病虫害防治有效的防治方法和预防措施林业病虫害给林木的生长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探讨林业病虫害防治的有效方法和预防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此处可添加适当的引言或背景信息)一、病虫害防治的有效方法1. 生物防治生物防治是指利用天敌、寄生虫和微生物等自然的生物途径来控制病虫害的方法。
在林木病虫害的防治中,通过引入适宜的天敌或寄生虫来控制病虫害的种群数量,达到保护林木的目的。
生物防治方法具有环境友好、效果持久等优势,对防治病虫害具有重要意义。
2. 化学防治化学防治是指利用农药或化学物质来控制病虫害的方法。
在林业病虫害防治中,通过喷洒或施用农药,达到控制病虫害的效果。
化学防治能够迅速有效地降低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速度,但也存在着对环境的污染和副作用的不利影响,因此在使用农药时应遵循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并合理使用。
3. 农艺防治农艺防治是指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合理施肥和病虫害监测等措施来控制病虫害的方法。
在林业病虫害防治中,通过调整林木种植结构、合理施肥和剪伐枯落物等措施,降低病虫害发生的机率和程度。
农艺防治方法具有经济实用、环境友好等优势,对防治林业病虫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病虫害防治的预防措施1.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对林业病虫害的监测预警是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病虫害监测网点,定期对林区内的病虫害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病虫害的蔓延趋势,提前采取防治措施,有效遏制病虫害的发展。
2.推广科学管理推广科学管理是预防和控制林业病虫害的重要手段。
包括合理的造林模式选择、优质苗木的培育与选种,以及林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科学管理可以提高林木的抗病虫害能力,降低病虫害的发生风险。
3.加强防治宣传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可以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预防病虫害的能力。
可以通过开展农技培训、宣传周知、制作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林区居民普及相关知识,提醒他们密切关注林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新措施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新措施森林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还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森林病虫害的频繁发生给森林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准确、及时的监测预警是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前提。
传统的监测方法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抽样调查,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现漏报和误报。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对森林病虫害的大范围、高精度、实时动态监测。
卫星遥感技术可以通过对森林植被的光谱特征进行分析,快速发现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区域。
无人机监测则可以弥补卫星遥感在分辨率和灵活性方面的不足,能够深入到森林内部,获取更为详细的病虫害信息。
物联网技术则可以在森林中布设传感器,实时监测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以及害虫的活动情况,为病虫害的预测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建立完善的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也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整合各种监测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实现对病虫害发生趋势的准确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将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生物防治生物防治是利用自然界中的生物关系来控制病虫害的一种方法,具有环保、可持续等优点。
常见的生物防治措施包括引入天敌、利用病原微生物和使用生物农药。
引入天敌是一种经典的生物防治方法。
例如,在防治松毛虫时,可以引入赤眼蜂等寄生性天敌,它们会将卵产在松毛虫的卵内,从而有效控制松毛虫的种群数量。
此外,捕食性天敌如瓢虫、草蛉等也可以对害虫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病原微生物也是生物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些细菌、真菌和病毒可以感染害虫,导致其死亡或发病。
例如,白僵菌可以感染多种昆虫,使它们僵化死亡;苏云金芽孢杆菌则对鳞翅目害虫有很强的毒杀作用。
生物农药是利用生物活体或其代谢产物制成的农药,具有低毒、高效、环保等特点。
关于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对策及措施
关于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对策及措施摘要:森林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资源,它的存在不仅为我们贡献着非常丰富的林业资源,同时还能够带来显著的生态效益,比如涵养水源,以及净化空气等等的一些功效。
而其常会发生各种病虫害问题。
所以当今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应对其病虫害现象,只有合理的应对其中的问题,才可以确保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问题;主要对策措施黑龙江省的林业病虫害防治活动目前受到国家机构以及相关组织和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而且也获取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在综合层面上看,它的抗灾性能非常的好,不过,因为有许多制约要素的存在,导致现今阶段的治理活动仍然面临许多的不利现象。
1 目前活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不利现象1.1 病虫害的规模持续的变大,而且不易开展治理活动由于目前普遍的实行人造林,尤其是纯林面积的上升,导致面临非常多的病害问题。
因为最近几年的旱情非常严重,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出现气温偏高的状况,导致害虫的发生规模持续的扩大、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之下,要想开展防治活动,非常的不易。
1.2 病害的种类不断的变多,而且带来的危害非常的巨大现在,危害比较严重的呢还从已经比二十年前增加了二十多种,目前共有五十类,有一部分是从别的地方进入的,而剩余的一部分是在本省从未遇到过的。
在早些时候危害就十分恶劣的像是,天牛等到目前仍然没有获取非常好的效果,其对部分地区带来的危害是非常恶劣的。
1.3 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上个世纪的中后期开始,有非常多的害虫陆续的进入本省,比如美国白蛾等,因为在发病的时候就已经开展了有效的应对方法,所以其并未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不过存在的威胁非常的大。
尤其是线虫病,如果发生的话,就会导致大面积的油松林遭受到严重的影响。
1.4 不易于治理,而且常会突发在早些时间非常恶劣的松毛虫等到目前为止发生的仍然非常的严重,而且具有显著的一旦发生就会成灾的状况,而一些差不多是每年都会出现的,给所在区域带来的危害十分的恶劣。
2023年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1989年11月17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和虫害的预防和除治。
第三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和制度,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
区、乡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区、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第二章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第七条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植树造林应当适地适树,提倡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依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二)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三)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进行抚育管理,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林木;(四)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改变纯林生态环境;(五)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六)采伐后的林木应当及时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基地。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及时采取严密封锁、扑灭措施,不得将危险性病虫害传出。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加强进境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的检疫工作,防止境外森林病虫害传入。
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6.17•【字号】•【施行日期】1995.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1995年8月2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管理以及改变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以及森林生态环境下所形成的生物资源。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依法确认的其他林业用地。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林业工作。
市(行署)、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工作。
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设林业工作站或专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林业工作。
大兴安岭森林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林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可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本系统林业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VS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对森林病虫害的预防 、控制和除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 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各省市自治区森林条例
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森林保护、管 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森林病虫害 防治提供了地方性法规依据。
国家林业局部门规章
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实施办法》、《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等,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实施和相关 技术标准作出了规定。
06
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未来发展趋 势和展望
发展绿色防控技术
1 2 3
推广生物防治
利用天敌、寄生性昆虫等生物手段控制森林病虫 害,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
发展绿色农药
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绿色农药,替代传统 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病虫害 的发生和传播。
推进生态防治
通过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自我 调节能力,增强森林对病虫害的抵御能力。
过度使用化学药物可能导 致天敌数量减少,无法有 效控制病虫害。
生态修复困难
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修复 困难,需要付出较大的努 力和时间。
资金投入问题
资金短缺
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投入 不足,制约了防治工作的 开展。
资金使用不规范
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浪 费等现象,影响了防治效 果。
资金筹措渠道单一
资金筹措渠道单一,需要 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科研投入
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科研的投入,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基础 研究和应用研究,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培养专业人才
设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高水平的森林病虫 害防治专业队伍,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林木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
林木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版)第一条为了防治林木病虫害,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木病虫害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防治的原则。
第三条区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四条林木病虫害防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指标,纳入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植树造林应当坚持适地适树,选用良种壮苗,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提倡营造混交林和不同树种的隔离林带。
第六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检疫人员对辖区内繁育的苗木进行产地检疫,并加强对市外调入种苗、木材的检疫。
引进和应用新物种时,应当进行前期论证和隔离试种,防止形成物种入侵和有害生物的传播。
第七条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有代表性的林区或者重点乡镇建立林木病虫害测报站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所属林地内林木病虫害的监测工作。
第八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林木所有者进行林木病虫害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和监测记录发布林木病虫害短、中期预报,提出林木病虫害防治意见。
第九条林木所有者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林木病虫害防治意见及时进行防治。
第十条林木病虫害防治实行营林、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提倡生物防治和无公害药剂防治,减少使用化学农药,无公害防治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在林木病虫害常发区,林木所有者应当建立专业防治队伍,配备防治器械,或者实行联合防治、委托专业队伍防治。
第十二条对危险性和新传入的林木病虫害,当地政府应当采取封锁措施,林木所有者应当及时除治。
第十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辖区突发性林木病虫害防治应急实施方案,配备除害设施和检疫、检验设备,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处置辖区内突发性林木病虫害。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3.24•【字号】黑林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黑林规〔2018〕5号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省委、省政府更是将生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因此,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下力气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春季是毁林开垦、毁林种参、盗伐滥伐易发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防止各种毁林案件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各地要在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林地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林地回收和还林力度,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该回收的林地必须全部回收,该还林的地块必须组织还林。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要千方百计加强林地管理,明确林地保护的任务和责任,坚决禁止拱地头、扩地边侵占蚕食林地和大面积开垦林地情况的发生,省林业厅将采用多种手段严密监视林地变化情况,对发生的破坏林地案件,除依法严惩责任者外,还将按照《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禁毁林种参提倡林冠下野生环境种植人参和发展北药业,既不破坏植被,又有利于提高人参和北药质量。
除农田防护林更新进行全面整地外,对采伐迹地、盗伐迹地、火烧迹地、借抚育等有关森林经营之名更新造林,要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严禁进行全面整地,保护已有植被。
各地要在前段开展的利用林地种植人参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林参间作不符合要求的,今春必须采取补植等措施,确保达到造林标准;对已经进行了全面整地尚未种植人参的,必须停止种参,按照标准造林;对已经结束种参周期的,必须立即还林。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方法
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方法森林病虫害对我们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寻找有效的防治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法,帮助我们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
1. 合理森林经营管理合理的森林经营管理是预防和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基础。
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减少病虫害发生的可能性。
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多样性种植:推广森林多样性种植,减少单一树种的种植数量,增加不同树种的比例。
这样可以降低病虫害的传播速度和范围,提高森林抵抗病虫害的能力。
- 合理林分布局:根据森林地形、土壤条件和植物生长需求,科学规划林分布局,合理调整森林结构。
这样可以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增强森林抵御外界干扰的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2. 防治技术的应用为了防止病虫害的蔓延和繁殖,合理运用防治技术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治技术:- 生物防治:利用天敌、寄生虫或病原体等对病虫害进行生物控制,降低它们的数量和繁殖能力。
例如,引进益虫来控制害虫的数量。
- 化学防治:运用农药进行喷洒或熏蒸来控制病虫害。
但是,应合理使用农药,注意药剂的选择和使用方法,以免对环境和非目标生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 监测和预警体系建立监测和预警体系对于及时发现和防治森林病虫害至关重要。
通过各种手段,如航空遥感、定点观测和虫情调查等,提前预测和发现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趋势,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航空遥感技术:利用航空遥感技术对大面积森林进行监测,通过对遥感图像的解译,可以发现森林植被的变化和异常情况,从而提前预警病虫害的发生。
- 定点观测和虫情调查:通过在重点森林区域设置观测点,定期进行观察和虫情调查,及时掌握病虫害的发生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教育宣传和培训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是提高防治能力的重要途径。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意识和认知,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森林病虫害的严重性和防治方法,从而积极参与到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中。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5日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北防护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效,保证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北防护林工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改善生态与民生为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防护林生产力为前提,通过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更新改造等措施,增加和恢复建设区森林植被,提高现有防护林林分质量和多种功能,逐步建成覆盖普及、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努力实现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构筑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
第三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二)坚持保护先行原则,保护、建设、提高相结合;(三)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数量与质量并重相结合;(四)坚持科学造林原则,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五)坚持深化改革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六)坚持改善民生原则,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
东北地区林业常见树种病虫害防治技术
东北地区林业常见树种病虫害防治技术东北地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森林资源区,林木种类繁多,但由于气候寒冷,又时常遭受各类病虫害的侵袭,因此需要加强防治工作。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些东北地区常见的林业树种病虫害及防治技术。
一、松树的病虫害及防治技术1. 松材线虫病松材线虫病是松树最严重的病害之一,其发病原因是由于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木内部形成虫道,破坏松木的导水组织和吸水产生机能,导致树体萎枯死亡,严重的情况甚至可引起松林连枝死亡。
防治技术:早期摘除患树,及时烧毁,避免松木林内幼虫繁殖,减少松木林内虫害的扩散。
2. 松毛虫害松毛虫是松树常见的一种多食害虫,其幼虫以松树嫩叶、嫩枝为食,进攻范围广泛,喂食量大,极易导致松树萎黄、叶片凋落甚至枯死。
防治技术:采用可溶性肥料等为害虫提供必需营养元素,吸引天敌和蜘蛛捕食松毛虫,也可以化学防治,喷洒杀虫剂。
3. 松材线虫病组合病松材线虫病组合病是由于松材线虫病在林间蔓延,与其他菌类、病毒和昆虫相互作用,引发的新型复合病,具有危害性极强的特点,松林的治理费用也非常高。
防治技术:综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包括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等,抑制松材线虫群体的生长繁殖,保护松树的健康。
1. 茶樟瘿蜂害茶樟瘿蜂是茶樟树上常见的树桧类害虫,其幼虫在茶樟树上产生瘤状肿瘤,影响茶樟的生长,降低产量和质量。
防治技术:及时清除有病树干,用清水洗净树皮,防治较为困难的可以采用化学防治。
2. 茶樟潜叶蛾害茶樟潜叶蛾是茶樟树上另一种多食害虫,其幼虫在茶樟树中钻孔,破坏树干和枝条,不仅使樟树产量和质量降低,而且造成了大量浪费。
防治技术:选用适当的化学杀虫剂,在幼虫上下飞动的季节内喷洒,可有效防治该害虫的危害。
1. 杨瘿蜂害杨瘿蜂是杨树上最常见的害虫之一,其幼虫在杨树上钻孔,形成瘤状肿瘤,严重时会导致杨树断头、枯死,给杨林生产带来的危害性较强。
防治技术:主要采用化学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如选用适当的杀虫剂喷雾,清理有害虫树干,增加天敌、引进杨瘤蜂和寄生姬蜂等。
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措施
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措施王海军【摘要】新时期要开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新局面,就要以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作为着眼点.本研究在分析森林病虫害具体表现的前提下,研讨了森林病虫害高发的基本原因.提供了建立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监测体系,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组织体系,推进森林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措施,为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期刊名称】《黑龙江科学》【年(卷),期】2016(007)006【总页数】2页(P62-63)【关键词】综合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监测体系;组织体系【作者】王海军【作者单位】肇源县林业总站,黑龙江肇源1665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92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林业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我国地域分布较广,林业资源丰富、品种多样,加上各地区的气候条件也复杂多变,就导致了林业病虫害的种类也十分多样,给防治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新时期要开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新局面,要以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作为着眼点,展开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的分析、研究和创新工作,全面进行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建立起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新网络、新平台和新系统。
1.1 森林病虫害危害严重当前病虫害的发生呈多品种、大面积爆发态势,由过去单一虫类演变成现在的多种类、全方位、大面积爆发,而且在防治过程中由于药物的不断升级使用,导致一些病虫害发生变异,抗药性增加,有越治越重的趋势,病虫害的大面积、全方位、多种类爆发,给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影响林业的正常发展。
1.2 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森林病虫害在我国大面积爆发,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食物链失调,而且严重破坏了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影响极大。
林业病虫害防治中一些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森林病虫害高发的客观原因近年来全球气候正面临逐步变暖和干燥的过程,这使得森林病虫害能够顺利度过冬季,加之夏秋两季温度持续升高,给森林病虫害一个良好的繁衍与生存环境,森林病虫害得以迅猛繁殖,加大了森林病虫害的烈度和频率。
【2018-2019】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精选word文档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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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管理以及改变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以及森林生态环境下所形成的生物资源。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依法确认的其他林业用地。
第三条省人民的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林业工作。
市(行署)、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的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林业工作。
乡(含镇,下同)人民的政府设林业工作站或专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林业工作。
大兴安岭森林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林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可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本系统林业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及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经济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的政府每年应当从地方财政中适当安排资金扶持林业发展。
第五条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逐步建立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
林区应当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实现林业工业化,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多种经营。
平原地区应当在统一规划下,加速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逐步增加覆盖率。
第六条对保护、培育、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以及发展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教育和科学研究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的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第七条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为国家所有。
森林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森林虫害防治实施方案森林虫害是指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由于虫类的大量繁殖和侵害而引起的森林病虫害。
森林虫害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给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带来了不利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虫害防治实施方案,对于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调查研究。
首先,需要对森林虫害的种类、分布、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通过实地走访、样地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森林虫害的状况,为后续的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综合防治。
综合防治是森林虫害防治的重要手段。
可以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森林虫害进行综合防治。
生物防治可以利用天敌、寄生虫等天然天敌对虫害进行控制;物理防治可以采取围栏、陷阱等方式对虫害进行防治;化学防治可以利用农药等化学手段进行虫害防治。
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森林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三、根据不同虫害制定相应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的森林虫害,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比如,对于松毛虫、毛虫等食叶害虫,可以采取喷洒杀虫剂、设置粘虫板等方式进行防治;对于蛀干害虫,可以采取修剪枯枝、清除虫源等措施进行防治。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
四、加强监测预警。
加强对森林虫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可以及时发现虫害的发生和传播,为防治工作提供及时的信息支持。
可以利用航空遥感、卫星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森林虫害进行监测预警,及时掌握虫害的动态变化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森林虫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虫害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森林虫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森林虫害防治工作中来。
总之,森林虫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森林虫害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局直属各单位:近年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持续发生,暴露出各地各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监管督察机制不健全、案件查处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各级林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林地审批管理(一)严格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标准。
严格执行临时使用林地类型划分标准,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合理使用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除项目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外,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
不得以临时用地名义批准永久性建设使用林地。
主体工程需配套设立临时取土场的,要合理选址,选取有坡度或高于地表等易恢复区域取土,不允许地下采挖。
不得采取取土后无法恢复或者恢复难度大、成本高、易造成水土流失等不合理方式取土。
申请使用临时取土场的项目是主体工程的配套项目,取土场土方只用于该项目建设,不得加工、外售。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必须要求林地使用单位(个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
市、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对审批过的取土场等临时用地全面进行自查,存在未按临时用地批准内容使用林地和到期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被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严格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
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范围规定,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或变相扩大范围。
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行政权力
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行政权力一、林木种子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2、《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林木种子工作。
(1997年8月20日)林业局执法局处:营林处二、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8日)2、《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002年7月18日)3、《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主管本系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1997年11月1日)林业局执法部门:营林处三、森林植物检疫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30日)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6月30日)3、《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系统的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1996年11月22日)林业局执法部门:营林处四、森林防火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1、《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2、《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八条:森林工业、国营农场、铁路、煤炭等系统的主管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1989年3月9日)林业局执法部门:防火办五、退耕还林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黑龙江省实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省森林工业总局、省农垦总局分别负责本系统的退耕还林工作。
(2003年5月12日)林业局执法部门:营林处六、农业技术推广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及具体条款《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省森工总局负责本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接受省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黑农厅函〔2022〕220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220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省植检植保站会同省植物保护学会,研究制定了《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生产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指导农业生产,实现防灾减灾保丰收。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3日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依据省植检植保站发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发生趋势分析》,针对防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2022年我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强基层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以及时准确的监测预报为基础,以科学合理的防治指标为依据,突出抗病品种、健身栽培、免疫诱抗、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规范施药、减量施药等关键技术,全面推动“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大力实施农作物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服务,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轻农业生物灾害损失,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总体为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8%,统防统治率达到59%,农药利用率达到47%;在病虫草鼠害同等发生程度情况下,全省化学农药用量较2021年减少1%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5%。
森林病虫害的发病原因及主要预防治理措施
森林病虫害的发病原因及主要预防治理措施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减少,森林病虫害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森林病虫害的发病原因非常复杂,涉及到环境、生物和人类活动等多个方面。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森林病虫害的发病原因和主要预防治理措施。
一、森林病虫害的发病原因1.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导致森林病虫害发生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例如,气候变化、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湿度等环境因素都会影响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发展。
气候变化是最主要的环境因素之一,气候的变化会导致温度、降雨量等环境因素的变化,从而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性,最终导致森林病虫害的发生。
2. 生物因素:除环境因素之外,生物因素也是导致森林病虫害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例如,森林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生物都是导致森林病虫害发生的重要因素。
其中,生物的密度、种类、繁殖和死亡等都会对森林健康状况产生影响。
3. 人为因素:人类活动也是导致森林病虫害发生的原因之一。
例如,乱砍滥伐、过度利用森林资源、雨林开垦等人为活动都会严重影响森林生态平衡和稳定性,加速森林病虫害的发生。
二、森林病虫害的主要预防治理措施1. 生态管护:生态管护是森林病虫害预防和治理的核心措施。
生态管护包括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调整人类活动的方式等方面。
这些措施可以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抗病虫害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率,从而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2. 技术防治:技术防治是森林病虫害预防和治理的重要手段。
技术防治包括检疫、监测、防治和灭治等方面。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及时预防、控制和消灭病虫害,减少其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损害。
3. 营造健康森林环境:营造健康森林环境是预防和治理病虫害的另一重要手段。
营造健康森林环境可以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林区护林员巡逻监管等方式促进森林健康状况,增强其抗病虫害能力,从而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4. 加强科研攻关:加强科研攻关也是预防和治理森林病虫害的重要手段。
科研攻关可以深入了解和分析病虫害的发生机理、治理方法等方面,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有效的病虫害预防和治理措施,为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提升提供支持。
黑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
蓖麻 蚕 卵 , 干 燥 闷 热 , 化 的 最 适 温 度 为 2 怕 孵 2
~
增长 及 时分 开饲 养 , 防止拥 挤 , 响正 常生 长 。 影
2 4 及 时 备 好 做 茧 树 叶 .
2 ℃。如果 温度 过 高 , 8 就要 进 行 降温 。降 温 的 内 , 绳 子悬 吊在 井 中 ; 是 用 或 在 大缸 中盛 满凉 水 , 将卵 匾架 在缸 中的凉水 上 面 , 以 保持 清 凉 。 2 2 蓖 麻 叶饲料 要 随采 随喂 .
蓖麻 蚕做 茧 , 般 在梧 桐 、 一 白杨 等较 大 的树 叶上 进 行 。因此 , 蓖麻 蚕 做 茧 前 , 在 就要 备 足 较 大树 叶 , 以便 让 蓖麻 蚕在 上 面做茧 , 离 也较容 易 。 剥
2 5 及 时 留 种 取 蛹 .
饲 喂 蓖麻 蚕 的饲料 应新 鲜 、 清洁 , 随采 随喂 。如
预 测 20 0 8年 全省 森林 病虫 害 发生 面积 较 2 0 0 7年 应
属 下降趋 势 。根 据全 省各基 层 测报 点实 地 踏查 和设
立标 准 地调 查 与 预 测 , 综 合 分析 , 经 预测 2 0 0 8年 全
省将 发生 森林 病 虫 鼠 害 2 . 8 6万 h m。左 右 , 下 降 呈
20 0 7年 同 期 相 比下 降 了 3 . ; 7 8 鼠害 8 3万 h . m。 左 右 , 20 与 0 7年 同期相 当 。林业 有 害生 物发 生危 害
总蓄 积 量 4 6亿 m。 . 。林 木 种 类 繁 多 , 要 有 落 叶 主 松 、 、 、 、 松、 柞 桦 杨 红 云杉 、 樟子 松 、 曲柳 、 水 胡桃 楸等
引发 苗木 冻害 , 因此 2 0 0 8年我 省苗 木冻 害 以及 因冻 害 引发 的诸 如烂 皮病 、溃疡 病等 有 可能流 行 。④ 由 于 新植林 比重逐 年增 加 , 预计 2 0 年 森林 鼠害全省 08 还 将普遍 发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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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二○○六年十月二十日)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一切从事森林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种子、苗木及木材的病害、虫害、鼠害及有害植物的预防和除治。
第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市(行署)、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负责执行。
乡(含镇,下同)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主管本系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省农垦总局及其他部门可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本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减灾计划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标准化建设。
县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按编制配备专职防治检疫人员;林场或乡林业工作站应当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防治检疫员(工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条专职防治检疫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森林保护、林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二)具有林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森林保护、林业专业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配备专职防治检疫人员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林业院校及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第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选种、引种、育苗(种)、造林绿化、抚育管护、采伐运输等生产活动,必须有预防森林病虫害滋生和蔓延的配套措施。
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把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纳入造林规划设计,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
第九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以及无其他危险性病虫的林木种苗基地及抗病虫品种繁育基地。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必要时可派检疫人员依法定程序进入当地车站、机场、港口、邮局及仓库执行检疫任务。
发现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应当严加封锁,迅速扑灭。
各林政检查站在查验木材运输证明的同时,应当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第十条铁路、交通、航运、民航、邮电、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出和传入。
第十一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监督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有计划地繁殖利用林内益鸟、益虫及其他有益生物。
第十二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办法,每年综合分析各地的调查数据发布预报,制定防治方案,并定期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气象哨、选设固定标准地,对主要森林病虫害进行系统监测,综合分析基层单位的数据后发布当地预报,制定防治方案,并定期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乡林业工作站和林场应当定期组织病虫害调查,提出防治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突发性森林病虫害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及时除治,同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对危害严重的主要森林病虫害实行综合治理。
第十四条发生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时,铁路、民航、交通、海关、气象、物资供应、计划、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在物资供应、交通运输、航空作业计划给予优先安排。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
度,及时组织除治工作。
交界地区的联防联治工作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除治工作定期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误或拒绝除治。
第十五条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实行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物理防治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逐步扩大生物制剂在林业生产上的应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六条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间伐或小面积皆伐被森林病虫严重危害的林木时,需经县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现场鉴定,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认定,按有关采伐规定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属于商品类的用材林、经济林及新炭林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分别从育林基金、木材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解决。
其中育林基金支出的份额在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区应当达到本年度育林基金实际支出的3%以上,重点灾区应达到4%;属于公益林类的防护林及特种用途林在工程投资中含防治费用不足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给予解决。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经营者负担,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给予适当扶持。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发生大面积爆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森林病虫害的灾害标准,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防治费用的补助办法,按财政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和规章,预防和防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经营区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
(二)预报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
(三)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或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中,获得市二等奖以上成果的;
(四)在林场或乡以下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突出的;
(五)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的;
(二)发生森林病虫害没有及时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
(三)隐瞒、虚报或误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拒绝、阻碍防治检疫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治安处罚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被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者不除治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可以代为除治,其除治费用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
森林病虫害发生严重且除治不力的,应当取消其有关达标资格。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0日实施日期:1997年12月01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