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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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
出差的范围包括公务、商务、培训,但不包括探亲、公司组织的各种旅游、和工会、党、团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
3.2往返间的飞机、火车、动车、轮船、汽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
3.3报销的票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印章,并加盖出票单位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发票的开具名称必须为公司的全称,例如:’或者公司”
(3 )国家及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监制或认可的标准格式票据(如飞机、火车、保险等票据);
(4)其它符合国家报销规定的票据;
3.4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交通方式及日程安排呈领导签批。<出差申请表>是出差与外派借款和报销的凭证,财务部在借支和报销费用时,应核对并作为凭证入账。
3.5公司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并按以下原则对出差报销进行审批:
(1)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事项一律不准出差;
(2)出差人员力求精简,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人员一律不准出差;
(3)严格控制出差时间,提高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
(4 )出差方式、路线、住宿等应兼顾时间与成本,力求工作效率最优,成本最低;
(5 )所有报销凭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办理。
4、职责
4.1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开支标准的制定、审核、报销工作。
4.2总裁办公室负责出差人员票务的预订,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需提前两天将《出差申请表》报送总办,由总办人员在不影响出差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选择同期同航线最低折扣机票预定。
4.3出差审批权限
5、工作程序
5.1出差审批
(1)员工如遇紧急情况出差的,应征得总裁的口头同意,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出差人员提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应由总裁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5.2出差时间规定
(1 )出差当天往返,8小时内按日伙食补贴及市内交通费补贴的一半支付伙食及交通补贴;8小时(含)以上按一天支付伙食补贴及市内交通费。
(2)出差时间按日历进行计算,在中午12时前从本市出发算全天,中午12时后从本市出发算半
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算半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算全天。
第二章交通费
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具体标准见下表: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2、未按标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3、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4、机场、火车站、轮渡码头、汽车站到目的地的往返交通工具以专线客车和地铁为主。
第三章住宿费
1、出差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具体标准见下表:
出差住宿标准(单位:元/天)
2、具体城市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青岛、武汉、南京、重庆、杭州、大连、成都、沈阳、济南、哈尔滨、西安、香港、澳门、台北
二类城市:宁波、郑州、长沙、石家庄、乌鲁木齐、长春、昆明、三亚、海口、珠海、温州、厦门、苏州、福州、呼和浩特、太原、合肥、无锡、南昌、汕头、南宁、贵阳、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三类城市:除一类城市、二类城市以外的城市。
3、出差人员需凭合规住宿费发票进行报销,无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4、接待单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5、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同地出差,按同行最高职务人员一个房标准间报销,总裁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6、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住宿,需征得总裁同意或书面请示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
第四章市内交通费、伙食费及公杂费
1、伙食补助费按:(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不分级别)一类城市:80元/天;
二类城市:60元/天;
三类城市:50元/天;
2、接待单位提供免费用餐的,公司不再发放餐费补贴。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内交通费,只报销公杂费。
4、出差期间用于补助出差目的地城市的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含通讯支出),实行按标准内报销, 具体标准如下:
员工1008060
第五章借支规定
1、出差人员可凭签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借款单》到财务部借支差旅费(参加异地会议或培训的,还须持经批准的会议或培训的通知单)。
2、原则上,差旅费借款限额=往返车船费+出差天数X(日食宿费标准+日交通费标准),员工出差如需借支除差旅费以外的其他款项,须在借款单中注明。
3、差旅费借款采取”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4、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销冲帐,如不按规定日期内报销冲帐的,由财务部通知人事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六章招待费和礼品费
1、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原则上须在出差审批时提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总裁批准同意后,按财务相关规定另行报销。
2、对于提前未预料到但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需征得总裁同意后方可报销。
3、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的原因、招待对象及金额。
第七章其它
1、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回来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由总办预订机票的出差人
员必须于出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电子机票行程单交于总办,逾期未交导致机票不能报销
者,总办将通知财务部从出差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机票款。
2、出差人员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纸张大小形成阶梯状粘贴整理,不得将金额、数字粘贴住,分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出差申请表>及经批准的会议或培训的通知单)。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部门负责人及财务经理签批后,可凭替代票进行报销。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绕道探亲、旅游的,其绕道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公杂费不予报销。
出差申请单
年月日
出差人员
出差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出差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