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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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为了建立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分散生产经营条件下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相对滞后、党员发挥作用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和安排人员原则
根据各村工作现状和实际,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在岗位设置上,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的原则,在定人定岗上坚持“群众信任、本人乐意、能履职责、方便就近”的原则。
二、具体岗位
岗位设置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原则上设四大类10个岗位。
1、经济发展:科技示范岗、流通服务岗、信息咨询岗
2、村务监督:财务监督岗、重大事项监督岗
3、公共事务:社会治安维护岗、森林、水利设施维护岗、环境卫生巡护岗。
4、思想政治:政策宣传岗、文明新风岗
三、定岗程序和方法
1、在设岗定责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采取党员自愿申报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上岗。
3、方法:一是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自愿申报岗位,或全体党员民主推荐上岗党员初步人选。二是村党支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择优选配,确保每个岗位的申报人数达到岗位设置数量要求。三是由村党支部综合党员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上岗党员的预备人选,并予以公示。四是召开全村党员大会,由预备人选先发表竞争上岗演说,然后由全体党员投票,确定最终上岗党员。
4、按本村工作实际确定岗位党员数量,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
四、教育培训和使用
1、岗前培训:上岗党员确定后,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上岗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在岗培训:有计划对上岗党员进行集中轮训,轮训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政策方针、市场经济基础知识、村务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3、培训合格后,上岗党员与村党支部签订责任状,领取“党员上岗证”上岗。
4、上岗党员履行职责是村级工作的有益补充,上岗党员不能代替村组干部行使职权,不代替村委会的工作,村组干部也不能把工作责任推给上岗党员。
五、管理和考核
1、上岗党员实行定期情况交流、定期考核。
2、岗位责任细化、量化后列入考核,上岗党员每半年一次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由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党支部组织考核,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不称职票数达1/3以上的党员及时调整下岗。
3、设岗定责作为培养选拔村组干部的基础工作,要把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党员列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4、年终对成绩显著的党员给予精神激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在培训、农业特色项目试点等方面优先安排学习和扶持。
5、实行设岗定责工作动态管理,根据村情与党员情况的发展变化,定期对岗位设置和上岗党员进行调整,建立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