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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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盖单位章) 2011 年 2 月 15 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

1、总则 (6)

2、资格预审文件 (7)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7)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9)

6.通知和确认 (9)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0)

8、纪律与监督 (10)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1)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3)

1.审查方法 (14)

2.审查标准 (14)

3.审查程序 (14)

4.审查结果 (14)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6)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

三、授权委托书 (21)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3)

附: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4)

附: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25)

附:投标人的空心板梁预制场地的详细情况 (26)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27)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8)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9)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0)

九、申请投标人反不正当投标行为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

十、其他材料 (32)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33)

附录1、投标人技术装备强制性标准 (35)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第一标段已由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乌市市政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1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2.2立项批准文件:

2.3招标规模:1360 米

2.4结构类型:市政道路结构

2.5建设地点:苏州路K0+000~规划纬四路K1+360

2.6计划投资:4000万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设计单位:济南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9图审文号:∕

2.10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

2.11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12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4 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6月30 日,总工期92日历天。

备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作调整和补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二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 2 月 16日至2011_年2月20日19:00_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工程的下载详细信息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_2 月24日11:00时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红山路91号三楼市政工程建设处计财科。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市市政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乌市红山路91号地址:

邮编: 830002 邮编:

联系人:李志焦晗桢联系人:

电话: 8888737 电话:

传真: 8888737 传真:

网址:/网址:

2011年_2月_15 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l )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3 )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4 )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5 )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6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7 )设备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8 )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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