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规章制度
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岗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岗位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特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岗位操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复训。
2. 安全操作规程(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
(2)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3. 安全检查与维护(1)定期对特殊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应急预案(1)制定特殊岗位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事故调查组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特殊岗位分类及安全操作要求1. 高空作业(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高空作业操作证。
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殊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实验、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特殊岗位员工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防护知识。
第五条特殊岗位员工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特殊岗位操作规程;3. 应急处置措施;4.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高空作业:1. 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2. 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其可靠固定;3. 作业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九条电气作业:1. 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确认无漏电现象;2. 作业过程中,严禁触摸带电体;3.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做好设备维护。
第十条化学实验:1. 实验前应熟悉实验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2.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避免发生意外;3. 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场地,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操作:1. 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妥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的管理工作,提高特殊岗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特殊岗位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与常规教职工岗位有所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考核、培训、待遇、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设置需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学校聘用合同签订,由学校人事部门跟踪管理。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遵守学校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其他教职工平等对待。
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经过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享受与其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相适应的待遇。
第八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尊重学校的领导和同事,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第九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需通过招聘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工作应当考核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以确保候选人适合该岗位的聘用。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岗位聘用期限、薪酬待遇、工作职责等相关事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章考核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程序采取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作相关人员参与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将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第四章培训第十八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校医、心理咨询师、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的需求,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特殊岗位人员需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校医负责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第九条心理咨询师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第十条安保人员负责校园安全保卫、门卫管理、巡逻检查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食堂的卫生、营养、安全等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卫生检查、安全巡查等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五条学校为特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条件。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安全生产特殊岗位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电气设备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特殊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第五条特殊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第六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二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并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爆破作业资格证书,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操作: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遵守危险化学品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安全知识,遵守电气设备操作的安全规定。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岗位作业管理,保障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特种岗位作业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岗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岗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封闭空间作业、危险品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特种岗位作业,并接受公司安全培训。
第五条工程部门负责特种岗位作业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权限第六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适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特种岗位作业。
第八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严禁私自修改操作方法。
第十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定期的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种岗位作业的要求。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一条作业前,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准备完善的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作业前,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作业环境,找出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作业前,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对所需的特种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作业前,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靴、防护眼镜等。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第十五条作业过程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作业过程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严禁发生事故和伤害事件。
第十八条作业过程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标志、警示线等安全措施,禁止进入禁区和危险区域。
第十九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存在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发挥特殊岗位人员的作用,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特殊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特岗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是指学校为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等需求而设立的特殊职能岗位,包括保安、门卫、餐厅服务员、勤杂工等。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招聘和选拔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招聘合格人员。
第六条对特殊岗位人员招聘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特殊岗位人员招聘的程序包括职位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的选拔应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验和应聘者的适应能力等综合因素。
第三章培训和管理第九条特殊岗位人员入职后,学校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服务礼仪等内容。
第十条特殊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出勤管理、工作纪律的监督等。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特殊岗位人员应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个人利益的获取。
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特殊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特殊岗位人员如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保障和激励第十六条学校应为特殊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其身体和生命安全。
第十七条特殊岗位人员工资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不得拖欠或乱扣。
第十八条学校应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等。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绪论为规范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三条定义特殊岗位人员,指因其从事工作的性质、环境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管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驾驶员、机械师等。
第四条招聘1. 招聘条件:特殊岗位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聘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能。
2. 招聘程序:根据招聘需求,进行选拔、考察、面试等程序,最终确定招聘人员。
3. 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应当合理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条管理1. 岗位安排: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岗位,明确工作职责。
2. 培训要求: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3. 人员考核: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绩效情况给予奖惩措施。
4. 人员待遇:保障特殊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六条培训1. 培训计划:根据特殊岗位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贴近实际工作。
2.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外派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3.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提高培训质量。
第七条监督1. 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监督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规范。
2. 监督措施:对违反规定的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制度修订后,适用于全体特殊岗位人员。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模版(4篇)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岗位作业,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岗位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特种岗位:指需要特殊技能和知识才能胜任的岗位,如高空作业、叉车驾驶等。
特种作业人员:指被授权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特种岗位作业管理第四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责任1.公司设立特种岗位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特种岗位作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2.特种岗位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特种岗位作业培训和考核。
3.各部门负责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选拔和培训1.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经过选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对岗位的技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的培训。
3.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培训由特种岗位作业管理部门安排和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六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考核和管理1.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2.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3.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私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七条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健康管理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有身体不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特种岗位作业管理流程第八条特种岗位作业申请1.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需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特种岗位作业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作业的目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设备等信息。
2.上级部门根据特种岗位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第九条特种岗位作业准备1.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提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
2.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和确认工作。
第十条特种岗位作业执行1.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监测作业环境,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岗位作业的管理,确保特种岗位作业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特种岗位作业是指对具有一定危险性、风险较高,需要特别技能和知识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科学合理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特种岗位作业的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作业风险。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公司应设立特种岗位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特种岗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制定特种岗位作业的操作规程;(二)制定特种岗位作业的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特种岗位作业的培训;(三)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其技能和素质;(四)监督和检查特种岗位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对特种岗位作业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六)组织特种岗位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章岗位操作规程第八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机构按照特种岗位作业的特点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
第九条岗位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岗位作业的操作程序,包括工作前准备、实施过程、工作结束等;(二)特种岗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设备防护等;(三)特种岗位作业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包括事故预防、紧急应急等;(四)特种岗位作业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措施,包括事故处理、伤员救助等。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第十条特种岗位作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特种岗位作业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特种岗位作业的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特种岗位作业的技能要求、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培训形式可以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
第十三条培训完成后,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应进行考核,评定其技能和素质。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岗位评定和晋升的依据。
特殊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特殊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特殊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特殊工作的所有员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以下特殊工作的员工:1. 高空作业人员;2. 化学品操作人员;3. 电气作业人员;4. 机械操作人员;5. 其他涉及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三、特殊工作基本要求1. 岗位培训:特殊工作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和安全知识,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安全防护:特殊工作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作业前检查:特殊工作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设备、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 作业规程:特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5. 应急预案:特殊工作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应对。
四、具体管理规定1. 高空作业(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绳,并设置安全防护网。
(3)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化学品操作(1)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防护措施。
(2)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3)严格按规定储存、使用、处理化学品,防止泄漏和污染。
3. 电气作业(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电气专业知识,持有相关证书。
(2)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绝缘良好,防止触电。
(3)作业过程中,应穿戴绝缘鞋、手套等防护用品。
4. 机械操作(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机械伤害。
(3)机械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要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将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给予奖励。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管理,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校医、保安、后勤人员、图书管理员等,其管理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保障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岗位职责,服从学校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以学校和学生利益为重,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八条学校特殊岗位管理由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第九条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学校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应当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学校聘用条件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任用期限应当明确,一般不超过一年,任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校医应当熟悉常见病症和突发疾病的处理方法,具备一定的急救能力,做好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保障工作。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执勤,负责校园安全和秩序管理,协助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后勤人员应当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图书管理员应当保障图书室的管理维护,协助学生和教师使用图书馆资源,并做好图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岗位界定本制度所称特殊岗位,是指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具有特殊职责、特殊要求或特殊工作条件的岗位。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实验室教师、图书管理员等。
三、招聘与选拔1. 特殊岗位的招聘与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
2. 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具备岗位所需的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组织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调离岗位等处理。
五、待遇与保障1.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校应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包括工作场所、设备、图书、资料等。
3.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享有国家法定的休假、疗休养等权益。
六、保密与纪律1.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学校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学校的秘密。
2.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
学校特殊岗位人员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特殊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电工、维修工、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
三、岗位职责1. 保安人员(1)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制度,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防止不良分子进入校园。
(3)加强校园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2. 保洁人员(1)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保持校园整洁。
(2)定期对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3)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校园秩序。
3. 食堂工作人员(1)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标准。
(2)按时按量供应饭菜,满足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
(3)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4. 电工、维修工(1)负责学校水电、照明、设备等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定期检查校园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保证校园设施的正常运行,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1)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保养。
(2)协助教师进行实验教学工作,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
(3)定期检查实验室环境,保持实验室整洁。
6. 图书管理员(1)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工作,维护图书馆的正常运行。
(2)保证图书的采购、分类、借阅等环节的规范操作。
(3)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图书馆安全。
四、管理要求1. 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3. 学校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 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特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正常出勤,规范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特殊岗位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运营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值班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8:00- 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午休时间为1小时。
2.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实行轮班制、值班制等,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需根据工作安排值班或加班,具体安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4.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确保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需每日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 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工作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工号和密码进行签到。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更正。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工作开始前10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工作结束后10分钟内。
-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后执行。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岗位后1小时内,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考勤管理员应在核实情况后,及时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确保考勤记录准确。
4、忘记签到处理- 忘记签到的工作人员应在发现未签到情况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直接上级应在核实情况后,向考勤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在考勤系统中进行补签。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范文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加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学校特殊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学校特殊岗位采取聘用方式,工作人员需按照特殊岗位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任职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评估并签订续聘合同。
第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有权享受与工作相关的待遇和奖励,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特殊岗位的设置与职责第六条学校特殊岗位包括:图书馆工作人员,实验室助理,后勤保洁人员等。
第七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借还图书,管理图书馆设备,维护图书馆秩序等。
第八条实验室助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教师进行实验室实验,维护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室安全等。
第九条后勤保洁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学校公共区域,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与美观,清理卫生死角等。
第十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工作具有一定的了解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与选拔第十一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和选拔按照学校组织管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需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侧重考察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第十四条招聘到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和待遇等事项。
第四章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学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其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监督。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和提高,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与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目标。
医院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特殊岗位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殊岗位,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等。
第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2. 严格遵守医院感染控制规定,防止交叉感染;3.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4. 积极参与科室的科研、教学、培训等活动;5. 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五条特殊岗位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 感染控制知识;3. 岗位技能操作;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医院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2. 操作技能;3. 感染控制;4. 职业道德。
第七条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谨工作态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2. 不得在岗期间饮酒、吸烟;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特殊岗位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特殊岗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特殊岗位人员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需符合医院相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特殊 岗位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岗位管理,并提高特殊岗位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殊岗位,是指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和科学素养等方面要求较高、较严格的岗位。
第三条特殊岗位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严格责任、尊重人格、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特殊岗位员工应遵守本规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保守机密,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优势。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特殊岗位员工的招聘、任职、考核、奖惩等管理。
第六条特殊岗位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提高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组织机构分为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和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特殊岗位的定岗、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九条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由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特殊岗位员工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十条本规定由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和特殊岗位管理办公室根据不同特殊岗位的实际情况,定期修改完善。
第二章招聘第十一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进行严格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确保人员质量。
第十四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明确工资待遇、奖金福利、工作条件和工作责任,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招聘特殊岗位员工,应对新员工进行接收培训和技术指导,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任职第十六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经特殊岗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签订任职合同。
第十七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超过试用期,并通过考核评定合格,方可转正。
第十八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实行专业化管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任职特殊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管理的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医院运行的安全稳定和患者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岗位的定义和分类特殊岗位是指在医院内具有特殊性质或特殊职责的岗位,包含但不限于安保部门、药房、试验室、病理科、感染掌控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等。
第三条特殊工作人员的定义和职责特殊工作人员是指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员工,他们承当着医院运行中的特殊职责和任务,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操作、医疗废物处理、试验室检测、药物配制等。
第四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选拔与培训1.特殊岗位的人员由医院依据工作需要,依照程序进行选拔,严格审核人员的资格和素养。
2.特殊工作人员担负岗位前,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3.特殊工作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相关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以不绝提升自身本领和素养。
第五条特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1.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和工作流程。
2.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保证岗位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特殊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部门乐观搭配,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依照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和评价。
2.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表现、技术本领、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评价。
3.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第七条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作息时间、工作布置、听从调度等方面的规定。
2.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保障岗位安全和医院秩序,不得私自离岗或离开工作区域。
3.特殊岗位及特殊工作人员应对工作中显现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应对,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学校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特殊岗位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辅导员、心理咨询师、校医等。
三、岗位职责1. 校长、副校长(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2)领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 教务主任(1)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教学计划;(2)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负责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资源调配、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评估,及时反馈教育教学情况。
3. 德育主任(1)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德育计划;(2)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明习惯和团队精神;(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4)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和教育工作。
4. 总务主任(1)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2)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3)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合理使用;(4)负责学校环境卫生和校园安全工作。
5. 辅导员(1)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和学习状况;(2)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3)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6. 心理咨询师(1)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工作,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3)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4)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7. 校医(1)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2)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健康意识;(3)处理师生常见病、多发病,保障师生健康;(4)协助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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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工作制度
1.目的:为使公司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遵章守纪,确保生命安全。
2.范围:公司电工、司机、焊工、冲工、危险物品作业员及客户特殊要求的作业员均属之。
3.权责:公司6S小组成员负责对特殊工种作业员进行全面监督。
4.定义:凡从事有害健康及危险性较强及与产品品质有直接关联的工种,称为特殊工种。
5.内容:
5.1 入职条件:
5.1.1电工、焊工:入职须持国家劳动局认可的电工证、焊
工证,年龄20-35岁, 一年以上工厂工作经验;
5.1.2司机:入职须持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放的驾驶证(B照
以上), 年龄23-40岁,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熟悉广东
省地形;
5.1.3冲工:男性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0-30岁,身体
健康。
5.1.4危险物品工作人员: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危险物品作业特种操作证
5.1.5客户特殊要求生产作业员入职, 需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年龄18-30岁,
力1.2以上;
5.2 特殊岗位上岗前教育训练:
5.2.1电工、焊工教育训练分为:公司安全常识、安全作业
程序。
5.2.2司机教育训练分为:安全驾驶常识、车辆管理制度。
5.2.3冲工教育训练分为:机器安全操作方法、生产安全知
识、工序标准作业程序、机器设备的初级保养。
5.2.4危险品工作人员:危险品仓库的管理程序,危险品的
安全知识,消防知识。
5.2.5客户特殊要求的作业员教育训练分为:技术指导、安
全常识、品质常识、作业指导、设备保养及车间管理制
度,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上岗证,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
训机会,仍不合格给予辞退;
5.3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岗时必须配戴公司颁发的上岗证。
5.4 任何人员不得指派未经过培训合格的(或没有上岗证)人
员操作机器,否则因操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由指派人全部承担;
5.5 特殊岗位的员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一律不准私自互调岗
位操作,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5.6 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需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
再次岗前培训,经部门考核合格后,由部门提出异动申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