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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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作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管理规程》、《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名称:育人学校
学校地址:
办学类型:全日制初级教育
学制年限:小学教育6年,初级中学教育3年
第四条学校在区教育局和办事处教委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他们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思想:
办学理念:
办学目标:
办学特色:
校训:
校风:
教风:
学风:
校魂:
第七条学校高举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旗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以把学校建设成既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又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农
村学校为目标。
第八条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同时开设英语课、计算机课、安全教育课等特色教育课程。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
第一节校长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上级的指示,对上级负责。
(三)主持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检查、总结。
(四)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领导行政班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教科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财务后勤工作等。
(五)加强学校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增收节支,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职工的福利待遇。
(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学校管理。
(八)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积极争取社区、家庭的支持。
第十一条校长的权力,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国家赋予学校的权限内,代表学校行使以下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有决策权。如遇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根据上有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聘用、调整干部、教职工,安排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处室主任及其以下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在学校教职工编制控制数内,有权从办事处内外引进优秀教师。
(三)奖惩权: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和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
和使用学校经费,发展学校各项事业。校长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有对校内工资、奖金等的合理分配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学校设教务处、教科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
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教科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常规管理。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的上传下达、收发、信访等工作。
第十四条职能部门一般设主任一人,视需要设副主任一人。学校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提名,学校党支部考察,校务会议研究,校长任命,同时报办事处教委备案。
第十五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
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下设年级组,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年级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给织本组教师搞好教学及管理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长的教学行政管理、指导。
第十七条学校教科处下设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
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负责本学科教学工作。并在教学方法研究、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挥作用。
教研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并参与教学管理、考评工作。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教研组的教育科研业务管理、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总务处下设财会室、保管室、司务处等科室。
第十九条各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接受年级组和教研组的双重管理、指导。
第二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二十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要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学校工作目标,研究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对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进行部署,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其他领导主持,成员为全体校级党政领导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吸收有关成员参加会议。
第二十二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提出学校工作意见,对重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安排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教研管理
第一节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德育工作为首,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健全德育工作运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