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是指企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对员工离职过程中的各项事务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以下是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1. 提前告知期:规定员工在离职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时间期限,一般为30天或更长。
2. 离职申请程序:规定员工提交离职申请的程序,一般包括书面申请和面谈等环节。
3. 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在离职前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包括交接工作、资产清查等。
4. 工资结算:规定员工离职后的工资结算方式和时间,确保员工能够按时收到工资。
5. 离职补偿与权益: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享有的补偿和福利待遇,如年终奖、带薪假期等。
6. 保密义务:提醒员工在离职后要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机构秘密。
7. 因素分析和改进:对员工离职进行因素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降低员工流失率。
8. 离职调查和反馈: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其离职原因和对公司的评价,为改进管理提供参考。
以上只是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2)一、离职管理的目的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
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____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大全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大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离职手续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离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任何离职方式,包括主动辞职、解雇、合同到期等。
二、离职程序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
2.离职申请审批:离职申请需经直接主管审批,若主管同意,则将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如主管不同意,需提出合理解释,并说明无法批准的原因。
3.离职通知:离职申请获得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发出书面离职通知,并告知相关离职流程。
4.工作交接:员工应在离职前与接任人员进行充分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5.结算离职事宜:员工离职前须完成所有应办理的手续,包括交还公司财物、结算工资及福利、清算社保等。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6.离职手续确认:员工完成上述离职事宜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手续确认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确认。
三、员工离职补偿及福利1.工资结算:员工离职时,应将工资结算至离职日,并注明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2.年假结算: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年假进行结算,按照公司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
3.社保清算:员工离职时,应办理社保退费手续,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4.离职证明: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出具离职证明,证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岗位、工资等相关信息。
5.其他离职补偿:根据公司规定的离职补偿政策,如年终奖、离职赔偿金等,将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四、解除劳动合同1.合同解除: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合同解除手续。
2.解约协议:员工离职前,双方应签订解约协议,明确离职的时间、原因及相关责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定,员工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绩效等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相关事宜。
第三条员工离职程序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离职选择,提供必要帮助,合理安排员工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在经济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员工提供离职补偿。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六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附带个人资料,离职原因等信息。
第七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事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并说明离职原因,确保沟通和理解。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下发同意离职函并备案。
第九条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应当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责,不得故意怠工或干扰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离职手续第十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当予以完整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统计资产、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向公司交还相关证件、钥匙、设备等物品,并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前,应当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个人资料、文件和商业机密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离。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户口迁移等。
第四章离职补偿第十五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并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离职补偿政策。
第十六条员工在满足离职条件后,有权主张相应的离职补偿。
第十七条员工在离职补偿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第五章保密规定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员工的个人资料和离任原因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员工或外部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在履行离职手续、归还物品等方面故意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侵犯公司利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三、离职类型1、自愿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申请。
2、非自愿离职(1)公司因业务调整、组织架构变动等原因进行裁员。
(2)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被公司辞退。
四、离职流程1、离职申请(1)自愿离职的员工,应提前X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2)非自愿离职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送达《离职通知》。
2、离职审批(1)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在《离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人力资源部门收到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离职申请表》后,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交接情况、离职原因等,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审批。
3、工作交接(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包括工作文档、客户资料、办公用品等的交接。
(2)工作交接应由离职员工、接收员工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并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三方签字确认。
4、离职结算(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时间、考勤情况、薪资标准等进行离职结算,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的结算。
(2)离职结算应在员工离职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
5、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归还公司提供的工作设备、工具、证件等。
(2)人力资源部门应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的转移手续。
五、离职面谈1、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离职面谈。
2、离职面谈的目的是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公司改进管理。
3、离职面谈应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面谈内容应予以记录,并作为公司管理改进的参考。
六、离职后的管理1、公司应对离职员工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的个人隐私。
2、对于优秀的离职员工,公司可以建立离职员工人才库,保持联系,以便在有合适机会时邀请其回归。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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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通知员工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离职、员工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离职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员工劝退通知单》通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离职,应提前三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表》留存。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劝退通知单》,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四章合同违约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
司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中另有赔偿约定和赔偿标准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章离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情形均须由员工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劝退通知单》),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基层员工:部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申请单》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被辞退或被除名处理,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员工劝退通知单》通知其本人,离职者应在人力资源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离职移交规定
(一)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交接完工作,交接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他应归还公司的物品;
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
其他: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应移交事项。
(二)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三)交接规定:离职者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接收;无指定接收人时由直接上级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涉及财务类移交须有相关财务人员参与,并经财务经办人员和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
(四)监交规定:移交时应指定监交人,监交人对移交过程作全程监督;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移交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交;其他人员由直接上级监交;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岗位特性由总经理指定监交人。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责任仍由离职人负责。
第二十条各级审核人要把好离职移交的审核审批关,人员离职后发现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有亏欠未清的,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处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工资福利结算
(一)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
(二)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双方约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
(三)离职员工的薪资的支付时间,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的固定发薪时间,即上月工资由财务部于本月20日发放,本月工资于下月20日发放。
(四)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不法行为的,公司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接收人、监交人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处理。
第二十五条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工资结算、转调人事关系、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而离开当前工作岗位,参照离职规定进行相应移交。
第二十七条必要时,对与经济直接相关的人员在离职离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作离职(离任)审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与《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NO:XX号因劳动合同到期,已通知其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
NO:XX号:
您好!您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感谢您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内的综合表现,经公司综合考评,决定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请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特此通知。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附件二: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附件三: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NO:XX号经综合考评决定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已通知其于年月日前到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
NO:XX号
:
您好!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内(或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经公司综合考评,根据《劳动合同》第条第款规定,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请接到通知后按下述第项要求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1、按公司规定,在年月日前至行政事业部办理好移交、离职相关
手续,包括以下工作项:
A、办理薪酬、保险等结算手续。
B、办理调档、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C、办理工作移交。
D、其他:
特此通知。
行政事业部
年月日
附件四:公司员工离职申请单
表单编号:
附件五:公司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
表单编号:
附件六: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表单编号:
附件七:员工离职、调岗工作交接清单
表单编号:
附件八:离职员工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