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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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业余体校管理制度

县业余体校管理制度

县业余体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业余体校管理,提高业余体校办学质量,提供优质的体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业余体校是县文化体育事业部门组织管理的,以培养青少年体育人才、提高群众体质、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为宗旨的业余体育教育机构。

第三条县业余体校尊重学员的个性,注重学员的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业余体校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科学方法,坚持全面发展教育,立足实际,各尽其责。

第四条县业余体校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县业余体校设主任一名,由县文化体育事业部门指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业余体校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业余体校设教练员若干名,由专业水平较高的教练员担任,负责各项目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县业余体校设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业余体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八条县业余体校设教学科研部,由专业教学人员担任,负责教学科研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材教具的研究和制定等。

第九条县业余体校设财务部,由专职财务人员担任,负责业余体校的财务管理和经费审批工作。

第十条县业余体校设考核评价部,由专业评估人员担任,负责对业余体校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

第三章教学第十一条县业余体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注重学员的品德培养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第十二条县业余体校实行分班制度,每个班级不超过30人,班级设置应根据学员的年龄、性别、体育特长等情况合理调配。

第十三条县业余体校开设多种体育项目,包括田径、体操、游泳、篮球、足球、排球、武术等,并根据学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合理选择。

第十四条县业余体校教练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能够根据学员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注重学员的动作技术和比赛策略的培养。

第十五条县业余体校教学科研部要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保障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少体校招生简章

少体校招生简章

少体校招生简章1.引言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意识到孩子体育锻炼的重要性。

越来越多的孩子也开始喜欢运动,希望能在专业的教练指导下,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因此,各式各样的体育培训机构纷纷出现,其中最受欢迎的要数体校了。

2.什么是体校体校是一种旨在培养青少年体育潜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专业性机构。

体校不仅提供科学的训练课程,还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素质的培养。

体校旨在发挥体育教育的特殊功能,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和全面素质的提高。

3.少体校招生条件少体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招收各类体育项目的学员,比如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等等,选拔优秀的学员参加各级别的比赛和选拔活动。

招生条件通常如下:1.品德端正,行为规范2.对所选体育项目感兴趣,具有一定的基本运动技能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严重的近视、心脏疾病等疾病。

4.学习成绩符合当地招生要求4.少体校招生流程通常,少体校的招生流程如下:1.缴纳报名费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进行体质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跳绳、引体向上、70米短跑等几个项目;3.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所选项目的基本动作和技能;4.经过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并签署《学员入学协议》;5.开始正式的体育训练课程。

5.少体校的优势相比于其他培训机构,少体校有以下几个明显的优势:1.专业性强:少体校教练员都具有专业的训练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学员进行科学的训练。

2.实战性强:少体校训练注重实战能力的培养,为学员参加各级比赛做好充分准备。

3.师生关系亲密:小班化的教学模式让学员和教练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师生情感关系,对学员的身心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4.增强自信:通过体育训练和比赛,学员能够增强自信心和集体荣誉感。

6.少体校的注意事项少体校虽然有很多优点,但家长在选择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1.切勿盲目追求名校:少体校的质量不能只看学校的名气,应该对招生的细节进行了解和判断。

2.切勿给孩子过多的压力: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应该思想健康,不能把一切期望都寄托在体育上。

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发展+突出体育+品德高尚”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办学目标。

第三条本校名称为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位于掘港镇富春江路18号,是国办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本校由如东县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博搏;校风是拼搏进取动静咸宜;教风是诲人不倦终无怨呕心沥血育英才;学风是赛场龙虎姿课堂文化人。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让每一颗金子都发光”的办学理念,坚持“育人为本、体育为根、文化为魂”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

第九条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业余训练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范本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范本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范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行为。

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定名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名称应当规范,包括英文译名、缩写,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等字样。

规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四部分依次组成]。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必须载明:出资或举办的单位或个人;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体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活动,促进××××××××××的提高,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体育行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学校招生计划表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学校招生计划表

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学校招生计划表学校总数项目年级人数负责人
市一中16人
田径
高一 2
陈如振
七年级 3
篮球
高一 1
陈贤高
七年级 2
拳击
高一 2
全乃伟
七年级 3
羽毛球
高一 2
朱智敏
七年级 1
市二中16人跆拳道
高一 2
刘成
七年级 2
乒乓球
高一 2
王康冠
七年级 2
拳击
高一 1 体校拳击二队教
练(待聘)负责
七年级 4
羽毛球
高一 1
朱智敏
七年级 2
松涛子
弟学校10人田径七年级 4 陈如振拳击七年级 4 全乃伟篮球七年级 2 陈贤高
民中6人篮球高一 2 陈贤高田径高一 4 陈如振
市五中6人田径七年级 6 陈如振
合计54人。

2024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联合建队实施方案

2024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联合建队实施方案

2024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联合建队实施方案第一部分:立项背景与目标一、立项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对于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青少年的体育锻炼需求,提高青少年体质素质,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市青少年组织决定在2024年联合业余体校共同建立青少年运动队。

二、目标和意义通过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联合建队的实施方案,我们的目标是:1. 提供优质的体育训练资源,提高青少年体质素质;2. 发掘和培养具有潜力的青少年运动员,为他们提供发展的平台;3. 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4. 促进社会各界对青少年体育事业的支持和参与。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一、组织机构1. 市青少年体育部门:负责协调和统筹相关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2. 业余体校:提供体育训练场地和专业教练;3. 各参与学校:派出学生组建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工作流程1. 立项准备阶段:a. 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方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b. 确定建队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计划;c. 联系和邀请相关专业教练和业余体校参与合作。

2. 招募和选拔阶段:a. 各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选拔,选拔出具有潜力的学生;b. 业余体校进行专业的训练,并对参与者进行综合评估;c. 根据评估结果,筛选出最终的运动员并建立队伍。

3. 训练和比赛阶段:a. 业余体校提供周密的训练计划和专业训练;b. 定期举办内部比赛和交流活动,检验训练成果;c. 参加市级和全国性的青少年体育比赛。

4. 评估和总结阶段:a. 定期进行运动员的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b. 针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训练计划;c. 年末总结工作,评选出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并进行表彰。

第三部分:资源投入和保障一、场地和设施1. 各学校体育场地和健身房:提供训练场地和设施;2. 业余体校:提供专业的训练场地和设备。

二、人员投入1. 各学校体育教师:负责队伍的组建、训练和管理;2. 业余体校专业教练:负责队伍的专业训练和指导。

少年体育学校制度

少年体育学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少年体育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少年体育学校是专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学校,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拼搏精神。

第三条少年体育学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第二章招生与选拔第四条招生对象:具有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热爱体育,具备一定的体育基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

第五条招生方式: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学生的体育技能、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六条选拔标准:根据学生考试成绩、面试表现、身体素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录取。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学内容:以体育学科为主,兼顾文化、艺术、科技等其他学科,实施素质教育。

第八条教学方法: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竞技与休闲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课程设置: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长和兴趣爱好,开设各类体育课程,如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第十条教学评价: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体育技能、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班级管理:设立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考核制度:建立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包括体育技能、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奖励:对在体育竞赛、文化学习、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处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是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少年儿童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特色学校(含体育中学、单项体育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以下简称少体校)。

第三条少体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和体育特长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第四条县级以上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协调管理少体校工作。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学生训练、参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学生文化教育相关事项的管理,包括教学、教师配备和培训等。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少体校。

举办少体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章设置与审批第六条少体校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独立办学或依附普通中小学等形式办学。

第七条举办少体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少体校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第八条举办少体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学校的相关设置标准,具备与所设置运动项目相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

少体校独立进行文化教育的,应当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

依附普通中小学进行文化教育的,应当和所依附的学校签定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少体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布局设置体育项目。

第十条少体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批。

第三章招生与学籍第十一条少体校按学年度面向普通中小学招生。

少体校招生,对拟招收学生进行体检和选材测试。

第十二条少体校招生后,应当对招收的新生进行试训。

经试训不适宜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仍回原学校。

南通市如东县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南通市如东县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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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如东县)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 1-BD-001招标人(盖章):如东县民泰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 月6 日第一章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及其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业余团校章程

业余团校章程

业余团校章程一、总则1.1 业余团校是指为了提高业余干部和群众的业务水平、文化素质,加强业余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业余工作发展而设立的学校。

1.2 业余团校的宗旨是培养业余干部和群众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为业余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材支持。

二、组织机构2.1 业余团校设立领导机构,包括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校长由业余工作主管部门任命,副校长和部门负责人由校长提名并经批准任命。

2.2 业余团校设立教务处、行政处、培训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

2.3 业余团校设立教师队伍,由专业教师和业余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

教师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课程设置3.1 业余团校的课程设置应根据业余干部和群众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

课程内容涵盖业余工作相关知识、业务技能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3.2 业余团校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实践操作课程和案例分析课程等。

课程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系统性。

3.3 业余团校可以根据需要开设专业方向课程,如组织管理、宣传策划、活动设计等,以满足不同业余工作领域的需求。

四、招生与培训4.1 业余团校的招生对象为业余干部和群众,招生范围广泛,不限于团员和党员。

4.2 业余团校的招生方式可以采取面试、考试或者推荐等形式,以确保学员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4.3 业余团校的培训方式应多样化,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操作、案例分析和讲座等形式,以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

五、考核与评价5.1 业余团校的考核方式应综合考虑学员的学习成绩、参预度和实践表现等因素。

5.2 业余团校可以通过课堂测验、作业、实践操作和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以评估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能力水平。

5.3 业余团校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培训质量。

六、奖励与证书6.1 业余团校可以根据学员的学习成绩和表现,设立奖励制度,如优秀学员奖、优秀论文奖等,以激励学员积极参预学习和实践活动。

业余体校章程

业余体校章程

业余体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余体校(以下简称体校)是指由社会各界组织的、以培养培训青少年和业余体育爱好者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场所。

第二条体校的宗旨是,通过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增强体育意识和体育技能,培养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人格品质。

第三条体校的管理机构由主办单位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办法设立、管理、监督和支持。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办学原则第四条体校的组织形式包括单独办学和与学校合作办学两种方式。

第五条体校的办学原则是公益性、非营利性、开放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体校开展的体育活动要坚持“体育育人”的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普及与优化相结合,倡导终身体育。

第三章学生招生和培训第七条体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公开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

第八条体校对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和体育技能测试,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学生的培训计划和班级划分。

第九条体校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进修,提高教学质量和能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和运营第十条体校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培训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确保体校的正常运营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一条体校要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体育活动。

第十二条体校要积极与学校、社区、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体育教育的发展,开展校外体育活动和社会体育推广。

第五章经费保障和监督第十三条体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学生收费,要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体校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和规范运作。

第十五条体校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体校,应及时整改或者停止办学。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浅论高素质体育教师的培养

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浅论高素质体育教师的培养

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浅论高素质体育教师的培养许华
【期刊名称】《科技视界》
【年(卷),期】2015(0)22
【摘要】现代教育对体育教师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

要培养高素质的体育教师,必须从这几个方面进行院一是培养体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以提高道德修养、思想觉悟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

二是全面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素质,强化专业知识素质,达到“一专多能,”提高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能力,培养学者型体育教师。

三是全面培养体育教师的人文素质,提高文化修养,加深文化积淀,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四是培养创新能力,以提高感受能力,思维观察能力,抽象概刮能力,积极实践能力以及知识的更新,扩展能力。

【总页数】2页(P221-221,302)
【作者】许华
【作者单位】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江苏如东22640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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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当前初中体育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J], 赵建华
2.论"阳光体育工程"背景下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J], 李玲;成钧
3.谈中学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J], 丁艾虎;范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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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浅谈中学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J], 谢庭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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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业余体校规章制度

县业余体校规章制度

县业余体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业余体校的管理,促进体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业余体校是由县教育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主管的,面向广大群众的业余体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县业余体校的宗旨是普及体育知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培养体育人才,推动全民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县业余体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热爱体育运动,遵守纪律,努力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

第五条县业余体校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体校教师和学生的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六条县业余体校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体育训练,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胜利。

第九条学生应当爱护体育器材,不得随意毁坏或挪用。

第十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嬉闹、打架等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教师的教学安排,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使用暴力或侮辱他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体育习惯和个人卫生习惯,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上课。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体育比赛和活动,展现团结、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体育水平,按时参加考核和评定。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县业余体校应当配备专业教练和合格教师,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练和教师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热爱体育事业,关爱学生。

第十八条教练和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

第十九条教练和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教练和教师应当耐心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教练和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十二条教练和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发生体罚、虐待和性骚扰行为。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_企业报告(业主版)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_企业报告(业主版)

(3)体育设备(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2 年参 南 京 天 宁 体 育 文 化 赛服采购项目(第三次)成交结 发展有限公司
28.9
果公告
2022-09-0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4/1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TOP1
关于取消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软 南通东创家居科技 包采购安装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公 有限公司
5.4

2022-11-2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5/18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8)医药品(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4.1 重点项目
(1)专用设备修理(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3 年海 南 通 拓 润 建 设 工 程 门自行车训练基地学生公寓小白 有限公司
7.4
楼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次)中标
2023-04-2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2)餐饮业(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品原 南通凯兴生鲜冷链 材料采购配送项目(重新采购) 有限公司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TOP2 TOP3 TOP4
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品原 南通凯兴生鲜冷链 材料采购配送项目(重新采购) 有限公司 成交公告

如东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如东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2018年2月2日经第二届第四次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2018年5月28日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如东县少体校;地址为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8号;邮政编码为226400;学校网站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由如东县教育局举办,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是如东县教育局。

本校为实施九年制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6个班级,120人。

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3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五条【办学宗旨】为全县具有体育特长学生实施义务教育,向省、市输送体育优秀后备人才。

第六条【发展定位】努力打造“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县级体校。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突出体育+品德高尚”的新时代体育后备人才。

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致力于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义务精湛,结构合理,有仁爱之心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九条学校始建于1980年。

学校坚持“体育为根、文化为魂”的办学特色,以“博·搏”为校训,以“拼搏进取、动静咸宜”为校风,以“诲人不倦终无怨、呕心沥血育英才”为教风,以“赛场龙虎姿、课堂文化人”为学风。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1979.03.29•【文号】[1979]体群字27号•【施行日期】197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发布日期:1999年2月4日实施日期:1999年2月4日)废止体育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发布[1979]体群字27号)第一章总则一、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包括各种形式的业余体校,以下简称业余体校),是利用业余时间,对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和体育运动技术教学训练的学校。

二、业余体校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对体育工作的指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要按照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要求办校,加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促进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

三、业余体校的任务主要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一定运动技术水平的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培养技术骨干;辅导中、小学和幼儿园训练点的业余训练。

四、业余体校由各级体委举办,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协助办好,已联合举办的可酌情继续办下去。

体育场馆、体育学院、体育系、大学、少年宫、厂矿、企业、人民公社等亦可举办。

其它部门举办的业余体校在行政上受主管部门领导,有关教学训练工作受当地体委指导。

项目设置,各地应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突出重点。

应普遍举办田径,同时兼顾本地区的传统和特点。

除办几个项目的业余体校外,提倡办单项业余体校。

办校形式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

第二章教学训练五、业余体校的教学训练,应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和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

搞好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和国家、省、市、自治区代队年龄与训练上的衔接。

六、要特别重视身体全面训练,使少年儿童各项身体素质都能得到发展,超过同年龄组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模板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俱乐部名称:本俱乐部定名为“XX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性质:本俱乐部系由XX地区青少年体育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俱乐部旨在贯彻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推动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团队协作精神,为我国竞技体育储备优秀人才。

第四条住所:本俱乐部住所设在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五条管理机构:本俱乐部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俱乐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1. 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2. 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比赛,提高青少年竞技水平;3. 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提升青少年运动技能;4. 举办体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青少年体育素养;5. 加强与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的合作,拓宽青少年体育活动渠道;6.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体育精神。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资格:凡热爱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本俱乐部的青少年,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2. 参与俱乐部决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获得本俱乐部提供的各类服务;4. 对本俱乐部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2. 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3. 维护本俱乐部声誉,不得损害本俱乐部利益;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理事会: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负责俱乐部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主席为本俱乐部法定代表人,主持理事会工作,代表本俱乐部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副主席: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秘书长:秘书长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处理文件、会议、财务等事宜。

少年儿童体校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

少年儿童体校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

少年儿童体校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少年儿童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机构,肩负着为国家输送体育人才的重任。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少年儿童对体育运动的热爱和追求,我校将于2023年开展招生工作,为有志于从事体育事业的少年儿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具有潜力和兴趣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1. 招生对象: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2. 条件:热爱体育运动,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潜力,愿意在业余时间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

三、招生流程1. 报名:学生可通过学校官网、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家长联系方式等。

2. 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通过初审的学生将参加面试,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协调性、反应速度等体育素质。

4. 录取:根据面试成绩和学生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招生时间与地点1. 报名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2. 面试时间:将于X月X日至X月X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报名成功后通知。

3. 地点:学校体育馆及各相关场馆。

五、宣传与推广1. 宣传渠道: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进行宣传,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宣传内容:介绍学校概况、招生政策、培养模式、师资力量等,突出学校在体育领域的优势和特色。

3. 推广方式:联合社区、教育机构等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招生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监督与保障1. 监督机制:学校将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维护招生的公正性。

2. 保障措施:为入选的学生提供优质的训练条件和比赛机会,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潜力挖掘。

同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和激励,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总结:少年儿童体校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旨在为有志于从事体育事业的少年儿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流程,选拔出具有潜力和兴趣的优秀学生。

南通业余体校招生标准

南通业余体校招生标准

南通业余体校招生标准身体素质是衡量一个学生是否适合从事体育训练的重要标准。

南通业余体校在招生时,会对学生进行一系列身体素质测试,包括力量、速度、耐力、协调性、灵敏性等方面的测试。

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在高强度的体育训练中保持较好的表现。

运动技能是评价学生是否具备从事某一专项运动能力的重要指标。

南通业余体校在招生时,会根据不同的运动项目,对学生的运动技能进行评估。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运动技能基础,才能更好地适应体育训练和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

文化课成绩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之一。

南通业余体校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文化课基础,特别是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科目。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能够自主完成学习任务,同时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

品德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通业余体校在招生时,会注重学生的品德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纪律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能够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年龄要求是南通业余体校招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不同的运动项目和训练阶段,学校会设定不同的年龄要求。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要求,才能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比赛。

具体年龄要求可以参考学校的招生简章或咨询学校招生办。

健康状况是南通业余体校招生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会要求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学生在体育训练和比赛中不会因为身体健康问题而出现意外情况。

学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能够适应高强度的体育训练和比赛。

如有特殊健康问题,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

体育特长是南通业余体校招生的一个重要标准。

学生需要在某一专项运动方面具备一定的特长和优势,才能更好地适应体育训练和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

体育特长可以是学生在该运动项目上表现出的优秀天赋和技能,也可以是学生经过一定训练后取得的良好成绩和表现。

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参与学校组织的体育特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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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2018年2月2日经第二届第四次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2018年5月28日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如东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如东县少体校;地址为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路18号;邮政编码为226400;学校网站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由如东县教育局举办,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是如东县教育局。

本校为实施九年制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6个班级,120人。

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3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五条【办学宗旨】为全县具有体育特长学生实施义务教育,向省、市输送体育优秀后备人才。

第六条【发展定位】努力打造“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县级体校。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突出体育+品德高尚”的新时代体育后备人才。

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致力于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义务精湛,结构合理,有仁爱之心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九条学校始建于1980年。

学校坚持“体育为根、文化为魂”的办学特色,以“博·搏”为校训,以“拼搏进取、动静咸宜”为校风,以“诲人不倦终无怨、呕心沥血育英才”为教风,以“赛场龙虎姿、课堂文化人”为学风。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四)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九)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一)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成员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党政班子成员,是学校最高议事机构。

(二)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成员为校长室全体成员、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是学校行政决策机构。

(三)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会议成员为校长室、校长办公室、教学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行政人员,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行政办公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规定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学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公文信息上传下达、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学校网站建设、团队、老年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教学处负责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培训、绩效考核、教务管理、图书管理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政教处负责学生德育、校园文化、常规管理、师生读书活动、班队活动、班主任管理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总务处负责基建、财产管理、后勤、食堂、财务、安全、竞训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人社、审计、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相应设置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决策、咨询或协调机构。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发挥学校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

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努力拓展德育途径,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二十三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十五条学校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按规定组织好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察。

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三十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学生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计划招生,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八条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

第四十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学校资产和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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