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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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胜利召开,本次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为全面深化改革打牢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体现党中央对十八大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更体现了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一是社会秩序的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持没有法治是不可能实现的,无论是打击国家分裂主义,还是打击恐怖主义,甚至对社会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的处理,须臾离不开法治。二是激发社会活力。激发社会活力,离不开对社会成员正当利益的保护,而法律历来是利益维护的强大武器。三是扩大人民民主。四是实现社会正义。而自由、民主与法治天生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四中全会明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法治与人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分水岭。专制时代的特征就是人治,黄帝(官员)金口玉言,出口成“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国家治理还有许多人治的痕迹,不仅成了西方社会攻击的口实,也大大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发挥,这些顽疾必须用法治的猛药根除。必须让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这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标志。
在当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执政党的执政行为从根本上体现治国理念。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在当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各级政府形式行政职能更直接地体现国家治理理念。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
纵观人类政治文明,治理国家的模式主要有三:人治、宗教治理(人治的变种)和法治。这些治理模式在人类发展史上曾经或正在起着重要作用。随着人类理性的增长和自由平等观念得到普遍认同,法治模式成为国家治理模式发展的趋势和走向成熟标志,法治模式成为了现代国家努力追求和构建的国家治理模式。
即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须牢固确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和依法办事这个第一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绝不能因“维稳”而突破法律的底线,绝不能因害怕上访而迁就个人的非法要求,绝不能因个别正义而牺牲规则之治的普遍正义。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培育和践行依法治国的现代化治理理念
依法治国理念的形成和实际践行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培育和践行。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对依法治国做出科学的部署,中国国家治理能力一定程度上就体现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党如何治理国家,直接关系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以来,在探索国家治理上走过了很多弯路,长期徘徊于人治、党治、德治和法治
之间,目前已经走上法治的道路,四中全会全面规划、部署了依法治国,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