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收住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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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收住院制度
急诊病人收入院诊治,是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明确诊断、规范治疗、恢复功能、规避风险、确保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所有急诊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尊重病人意愿、遵守收住院制度。
(一)急诊收住院的原则与范围:
1、一切有入院诊治要求的病人,只要相关专业病房有条件接收都必须予以收住院。
2、一切急危重症病人经急诊抢救以后需继续稳定病情,或进一步实施专业治的病人;
3、病情危重必须立即收住院进行专业救治或急症手术的病人。
4、诊断不明确或门急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
5、病人有意愿行急诊门诊治疗,但治疗条件受限或最终转归可能不良的病人。
6、急诊留院观察病情一直不稳定或突然病情恶化的病人,以及超过急诊留观48小时规定时限,仍需诊治的病人。
7、其他医疗机构转入,需在我院继续住院治疗的病伤员。
8、病人病情不稳定,其本人或家属对急诊诊疗有意见或分歧的病人。
(二)以下种类病人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生命通道直接收住院,免除急诊留置环节:
1、院前诊断明确的重度外伤,需立即进行急诊手术者。
2、病情危重、诊断明确,院前已行相关处置,需紧急入院行专科救治的病人。
3、重大灾难性事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已经院前急救人员鉴定和处置的群体受伤害人员。
4、在我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已明确诊断,但治疗效果不佳,要求转入进一步住院治疗者。
5、既往反复住院反复发作的慢性病患者和大病统筹人员,本次复发后唯一目的既要求住院者。
6、由上级或其他专科医院转回的进一步巩固治疗或延续生命治疗的慢性、手术后、化疗病人及晚期肿瘤病人等。
7、病情较轻,但是本次要求住院诊疗,且已经联系好相关科室和相关医师并已预留床位者,等等。
(三)相关科室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1、以上范围和种类的急危病员,凡需直接送达至相关专科救治者,由急诊科派担架工和护理人员接车、护送入院。病历文书、生命体征检测、住院手续的补办等相关事宜由接诊科室完成。
2、三无病人”和经查验明确的社会救助人员,病情确系需要住院者,立即启动急诊绿色生命通道救治系统。由急诊科请示相关领导、职能科室,并通知接诊科室;急诊科承担首诊负责、办理手续、护送入院等事宜;其他科室各自履行起社会责任、职能责任和医疗责任,不得因医疗费用等为由而拖延时间、贻误救治或拒绝收留。
3、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难性事件一旦发生,按不同程度、性质、种类分别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一旦需要批量住院,应举全院之力。由院部统一决策,急诊科全力贯彻实施,决不允许任何推诿、扯皮、敷衍现象发生。
4、多系统、多脏器损伤专业收治目标不甚明确的伤员或疾病诊断不明而又确需住院的病人,急诊科有权决定收住科室,必要时由相关领导或门诊部予以裁决总之,一切为了病人,确保急诊医疗服务体系彰现优势和急诊收住院通道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