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调度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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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公司文件
潞矿总调劳字[2013] 9 号
考核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调度工作职能,加大调度考核力度,提升调度工作执行力,构建业务广泛、体系健全、层次分明、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大调度”管理新模式,努力促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品牌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结合2013年调度工作实际,特制定下发《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二○一三年元月六日
附件:
2013年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不断强化调度工作落实力,有效提高调度工作执行力,持续提升集团公司调度管理水平,努力确保集团公司调度管理考核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调度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晋平翟红
副组长:王光彪徐贵孝王俊彦郭贞红孙玉福
刘克功王志清张万金肖亚宁洪强
张丛林王观昌刘斌孙宏波黄巍
范世民程云张维浩
成员:郑丙建柴学周刘峰李建宏毛永红
刘国忠贾双春周志利卢喜山马秦贞
田重阳谭鹏辉赵英利许立华杨同敏
李国平郭潞兴韩红光申省斌苏海
王彦凯白宏峰范文斌郝建国王东飞
李宏斌闫国强李志斌刘保金张彦月
李元保李卫东窦孟华杨广玉苏玉勤
孙志强郭俊伟张杰杨建业张平
康红生王育红王会波沈永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2、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包括潞新公司)、各化工企业(包括天脊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铁路运营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调度管理考核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调度管理考核办法,并进行工作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各项调度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总体要求是:各生产矿井(包括主体矿井、整合矿井、潞新公司)全部达到《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新版)》;各基建矿井、技改矿井(包括李村矿井、古城矿井、整合矿井、潞新公司)总体达到《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同时,各矿要制定本矿井2013年调度质量标准化总体达标规划和硬件、软件达标网络图与时间安排表。
2013年,对天脊集团公司、各化工企业、各发电企业调度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进行单列考核。
1、2013年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1)各生产矿井(包括主体矿井、整合矿井和潞新公司)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全部达到《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新版)》规定的各项标准。
(2)各基建矿井、技改矿井(包括李村矿井、古城矿井、整合矿井和潞新公司)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总体达到《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新版)》规定的各项标准。
(3)煤基合成油公司和铁路运营公司要全部达到《潞安集团调度管理考核标准》,并力争有新的突破。
(4)天脊集团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高纯硅业公司、树脂公司、西仵硅业公司、五阳热电厂、余吾热电厂、容海发电厂等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制定本单位的2013年度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规划。
2、2013年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达标要求
(1)石圪节煤业公司、五阳矿、漳村矿、王庄矿、常村矿、余吾煤业公司、司马煤业公司、潞宁煤业公司、高河能源公司,要全部建成集团公司精品一级调度质量标准化矿井。
(2)慈林山矿、夏店矿、郭庄煤业公司、李村矿井和潞新公司各生产矿井,要全部达到集团公司精品二级调度质量标准化矿井。
(3)各整合生产矿井要在确保达到山西省一级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基础上,力争达到集团公司精品二级调度质量标准化矿井。
(4)各基建矿井、技改矿井(包括李村矿井、古城矿井、各整合矿井、潞新公司)力争全部达到山西省二级及以上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5)煤基合成油公司、铁路运营公司要在达到各自所属行业的省级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基础上,全部达到集团公司调度管理考核标准。
(6)天脊集团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高纯硅业公司、树脂公司、西仵硅业公司、五阳热电厂、余吾热电厂、容海发电厂等单位,要力争达到本单位的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加强调度信息化建设
1、要按照山西省加快“两化信息融合”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具体工作部署,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系统全面的调度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调度信息化所涉及的各子系统建设、各项软件开发和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
2、要建立调度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月度汇报制度,对本单位年度内安排的各项调度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每月28日前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月度进展情况汇报。
3、要加强调度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要配备调度设备管理员、调度管理系统操作员,以及调度管理系统专用计算机。
(2)必须保证调度设备、调度管理系统正常有效运行和调度网络24小时畅通,出现设备故障或网络不通现象时,必须采取有效方式,
确保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信息反馈,并说明原因,同时,及时进行协调与处理。
(3)每日18:00前要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上传日常调度数据及相关信息。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计划、预案、通知程序、应急救援队伍等各项内容,积极构建内容完善、体系健全、运行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
1、应急预案必须按相应规定由安监部门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颁发,并及时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2、必须分类编制各种重大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通知程序,并根据人员的变动、联系方式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3、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撤人制度,确保在重大事故状态下人员第一时间紧急撤离。
4、必须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的应急演练计划,主要包括:演练科目、演练时间、演练方式、地点范围、参演人数、负责部门、主要内容等,并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5、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演练,同时,必须有方案、有记录、有参演人员签到表、有总结、有评审,提前和推迟演练,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6、组织应急演练时,必须提前做好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试工作,并健全相关学习、培训及考试档案资料。
7、进行重大事故应急演练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汇报。
8、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阶段性应急演练统计与总结,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系统性统计与总结,并及时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9、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制定下发专门的红头文件。
同时,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按规定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考试,并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10、必须根据各类事故类型,分类编制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明细和台账,主要标明应急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并在调度室备案;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应急物资检查与盘点,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更新和补充。
同时,必须做到应急物资储备账面与实际相符。
11、要按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类图纸进行更新、交换,并及时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备案。
同时,各类图纸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亲笔签名,不得电脑打印。
(四)加强重点调度管理
1、要深入实施重点调度项目网络化管理,积极制定重点调度项目施工网络图,严格按施工网络图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重点调度项目网络化管理、高效化运行。
2、要对逐日重点调度项目每班进行跟踪与落实,每周六18:00前将一周重点调度项目完成及进展情况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3、集团公司各业务处室要不断强化本专业重点调度项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每周进行各项重点调度项目完成及进展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信息反馈。
4、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要对各单位的重点调度项目进行专题调度,严格按照重点调度项目施工网络图逐月、逐周、逐日进行落实,每周一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情况通报,保证随时掌握重点调度项目动态信息,确保重点调度项目时时处于受控状态。
(五)加强变化调度管理
1、要按照变化管理工作要求,深入推行变化调度预测预报制度,对每日各类重点变化进行专题调度,每班进行逐项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2、每日必须汇报当日变化情况,确实无变化的也必须汇报当日无变化内容,有变化的必须进行如实、准确汇报,不得凑数、迟报、瞒报、不报或谎报,同时,对汇报的各类变化信息要进行准确的分级分类收集与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18:00前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3、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事故必须首先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情况,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按照通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
4、发生其它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除按通知程序进行逐级汇报外,并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情况。
5、集团公司各业务处室要按照“三必到、三走到”要求,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重点和变化作业地点,全面掌握本专业各项动态变化信息。
同时,对发现的各类重点变化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全面地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信息反馈,并执行好首办负责制,加强变化信息的跟踪、落实与处理。
同时,要按照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的要求,对不汇报变化或变化汇报少、汇报质量差的矿井,牵头组织本专业的变化专项检查。
6、集团公司总调度室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变化调度工作的统一指挥、管理与考核;二是要对每日重点变化信息要纳入变化调度程序进行专题调度,每班跟踪落实,并做好详细记录;三是加强变化信息的预测预报管理,每日对各类变化信息进行分级分类汇总,并在每日调度会上进行情况通报;四是要加强各单位变化信息汇报情况的落实与督查,对有重点变化不汇报的单位除进行严格考核、严厉处罚外,同时,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在集团公司每周一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检查。
(六)加强超前调度管理
1、各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大超前工作例会,要将大超前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纳入专项超前调度考核体系,进行超前预测、超前分析、超前安排、超前部署和超前落实。
2、要按照“三大、六超前”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超前调度工作的跟踪、落实和考核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超前调度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超前实施、高效开展。
3、各业务处室要对本专业每月确定的大超前调度项目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和严格考核,并纳入集团公司超前调度考核体系,确保大超前项目措施、责任、管理和考核“四个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大超前工作有序实施、顺利完成。
4、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要对各单位每月上报的超前调度项目进行收集与汇总,每旬对当月超前调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每月进行专项考核,确保超前调度项目按计划实施,实现超前调度工作闭合管理。
(七)加强专项调度管理
专项调度是指: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某项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的工作进行的专题调度。
如:节假日检修、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等等。
1、要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调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及保证措施,不断强化专项调度工作的调度、指挥、协调和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要将涉及安全生产的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专项调度项目全面纳入重点调度范畴,进行重点调度与重点考核。
并建立健全各项专项调度专题台账,责成专人负责进行跟踪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落实档案。
3、要建立专项调度工作汇报机制。
每日、每周五18:00前和每月28日前,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各项专项调度
项目的完成及进展情况。
对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工作,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查找原因,并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如实汇报。
4、每周五18:00之前要将影响本单位专项调度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关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备案。
5、各相关职能处室对集团公司安排的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专项调度工作,要建立专项调度工作联动运行机制,积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6、各业务处室要针对本专业的专项调度工作,一是建立专项工作台账,责成专人负责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与落实,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汇报;二是靠前指挥、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详细了解现场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和处理基层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信息反馈;三是每月定期对本专业各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与考核,考核结果于每月28日前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进行汇报。
7、集团公司对各项专项调度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即由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全面负责各项专项调度工作的调度、指挥、协调、检查、落实与考核。
8、集团公司总调度室24小时接受各基层单位专项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台账。
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批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同时,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要及时跟踪、督促与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专项调度工作闭合管理。
9、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要制定各项临时性、季节性、阶段性和专题性专项调度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各项专项调度工作台账,责成专人进行重点调度,并加强各项专项调度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做到一天一落实、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评、一季度一考核。
10、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每月要对各业务处室、各单位所汇报工作信息进行详细汇总、整理,并形成专项调度工作简报,在每月第一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对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差的单位,除在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八)加强非正规作业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非正规作业管理“七项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制定严格细致的非正规作业专项措施。
2、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矿长审批非正规作业专项措施。
3、必须将非正规作业专项措施报集团公司对口业务处室和安监局备案,并进入变化管理程序,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4、必须在本单位的调度会上通报每项非正规作业情况。
5、必须对每项非正规作业进行分级分类,并按照分级分类的要求,分别安排矿长、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主管科室科长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跟班带班。
6、必须安排安监人员对每项非正规作业进行跟班监护。
7、必须明确每项非正规作业工程的开工时间和完成时间。
(九)领导调度值班管理
1、各单位要制定各级领导调度值班管理规定和生产线领导双值班管理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制度和领导调度值班签到制度,同时,各级领导必须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值班请销假制度。
调度值班领导因工作需要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当日值班任务的,要提前一天告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安排替班人员及时补岗到位。
调度值班期间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
3、各单位调度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当天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他情况,积极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并认真填写调度值班记录。
同时,要及时深入井下、深入现场检查落实现场情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4、发生各类事故时,各级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到调度室待命,并按照调度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置、抢险等工作。
对接到调度命令后到位不及时、不听从调度的统一指挥与安排或应急处置不力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与考核。
(十)加强调度工作创新管理。
2013年,各单位要不断加大调度工作创新力度,一是要深入实施调度工作“三点”(亮点、创新点、改进点)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调度工作优点集成放大,进一步提升调度工作质量;二是对各自的亮点工作进行很好的提炼、提升与创新,确保每月有改进、每季度有亮点、每年有创新;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开展具有开创性、创造性的工作,实现调度工作的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十一)加强地面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发生矿区森林火灾、矿区重大交通事故、矿区重大社区事件、矿区地质灾害等地面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必须及时、准确汇报相关抢险救援动态进展情况及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1、调度考核主要包括“三个调度”和调度质量标准化两部分内容,各占50%。
2、“三个调度”标准分为100分。
严格按照“三个调度”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3、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100分,严格执行《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潞安集团公司调度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新版)》。
4、季度“三个调度”得分为每月“三个调度”得分的平均分的50%。
季度调度质量标准化得分为每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的50%。
季度调度考核得分=季度“三个调度”得分+季度调度质量标准化得分。
(二)考核方式
1、对“三个调度”实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
检查采取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依据集团公司“三个调度”考核办法现场打分,并依据每月检查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2、对调度质量标准化实行季度检查、季度考核。
每季度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组织一次调度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检查依据《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潞安集团公司调度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新版)》实施,并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季度考核。
四、奖罚办法
严格执行调度专项奖罚制度,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在调度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同时,对执行力差、管理不到位,特别是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或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处罚金额由集团公司劳资处从本单位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各主体矿井对所属整合矿井负有主要的监督和日常管理责任,对整合矿井的处罚要追究主体矿井的连带责任,对整合矿井六大员的处罚直接处罚到主体矿井。
(一)奖励办法
调度综合考评兑现,以逐月调度管理考核结果和季度调度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单位考核奖励的依据,按季度考核得分进行排名奖励。
1、各主体矿井取前5名,分别奖励15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季度调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6名以后(含6名)的矿井取消奖励资格。
2、各整合矿井取前5名进行奖励,奖励基金由集团公司奖励给主体矿井,再由主体矿井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集团公司有关奖励标准奖励给相应整合矿井。
3、煤基合成油公司、铁路运营公司,分别以月度考核总分的平均分作为季度考核得分并作为奖励的依据。
季度考核得分在95分(包括95分)以上,奖励8万元,95—90分之间(包括90分)奖励5万元,90分以下取消奖励资格。
4、2013年全面将潞新公司纳入集团调度考核体系进行一体化考核。
5、对天脊集团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高纯硅业公司、树脂公司、西仵硅业公司及各发电企业,2013年要积极加大调度一体化考核的力度,为下一步全面对接提供有力保证。
6、集团公司每季度提取15万元,用于奖励在调度管理中做出贡献的机关工作人员。
7、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潞新公司、慈林山煤业公司慈林山矿和夏店矿、郭庄煤业公司,每季度由集团公司总调度室通报考核结果,各子公司依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自行进行奖励。
(二)三项否决指标
1、本季度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取消奖励资格;发生伤亡事故不汇报从重处罚。
2、本季度发生各类重大变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未汇报的取消季度奖励资格,汇报不及时的降一级考核。
3、对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查出的问题在限期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取消奖励资格。
(三)处罚细则
1、对调度质量标准化的考核
(1)对各生产矿井未达到《潞安集团公司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新版)的每项处罚10000—20000元。
(2)对各基建矿井、技改矿井未达到《山西省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每项处罚10000元。
(3)对煤基合成油公司和铁路运营公司未达到《潞安集团调度管理考核标准》的每项处罚10000元。
(4)各矿每年原煤产量、品种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累计计划的每项处罚30000—50000元(非本矿原因除外)。
(5)各矿产、销、存保持动态平衡,出现亏吨的根据亏吨量处罚20000—30000元;账面出现赤字,处罚30000—50000元。
(6)对所属整合煤矿各项重点工程、重点变化、超前管理等内容掌握不清,落实不明的每次处罚10000元;对所属整合煤矿监管不到位每次处罚5000元,同类问题多次出现的处罚20000—30000元。
(7)各矿值班领导和生产线双值班矿领导要坚守好工作岗位,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查岗脱岗的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8)根据“三走到、三必到”和领导带班的管理规定,各矿每月未及时上报带班计划的处罚10000元;未汇报领导下井带班的一次处罚10000元;汇报不准确、不及时的一次处罚5000元。
(9)各矿要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提供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准确联系方式,如领导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如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影响正常工作的一次处罚5000元;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的一次处罚3000元。
2、对调度信息化建设的考核
(1)没有制定年度调度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处罚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