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质供水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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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生活饮用水类型:1、二次供水2、自建设施供水3、分质供水4、饮水机等供水5、分散式供水一、二次供水(一)二次供水定义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形式。

指接受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的用水单位,因水压不够,建低位或高位蓄水设施与配水管网连接,通过水泵加压或水处理设备处理,将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水供应到高层建筑或配水管网末梢地区用户的用水。

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中、低位水箱和地上、地下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二)二次供水的形式:1、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中、高位水箱,然后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2、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加压至中、高位水箱,再由水箱以重力流的形式供给用户。

3、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出的水直接送入用户或单位的地上、地下蓄水池,然后由水泵直接加压至用户(目前以变频调速供水为宜)。

(三)二次供水预防性卫生监督1、二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3、二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参加。

4、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3)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6.07.17•【字号】包卫发[2006]195号•【施行日期】2006.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包卫发[2006]195号)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控制中心: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包头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及其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对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

第三条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职责(一)市级卫生监督机构1、组织拟订全市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2、负责全市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3、建立全市饮水卫生许可档案;4、对全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5、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6、负责对全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全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引起的不良反应的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对全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质检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规、规章和卫生知识培训;9、负责全市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及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卫生标准

学校及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卫生标准

学校及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卫生标准
学校和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主要标准依据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

其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是基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主要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是XX市的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要求和卫生管理要求。

学校和托幼机构使用二次供水时,除了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基本标准外,还应当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的相关要求。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是原建设部的行业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的规定,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使用纳滤水处理工艺的管道分质供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完整版)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完整版)
蓄水池周围10米范围内无渗水坑、堆放垃圾等污染源
水箱周围2米内无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每年对水质检测不少于1次,水质检测合格
自备供水
有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设施设备有消毒记录
使用消毒剂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消毒剂生产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自备水必须远离污染源
有安全防护设施
查看消毒设施运转情况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饮用水类型:
市政供水、自备水、பைடு நூலகம்次供水、分质供水、直饮水、其他
二次供水
有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有卫生管理制度
有设施运转、保养、清洗、消毒记录
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单位有资质
清洗消毒人员有健康证
清洗消毒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学校提供饮水方式
学校提供:开水、桶装水、分质水、自带开水、饮料、无;
学生是否喝生水
爆发传染病人数
2013年是否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起/发病人数人)
水质检测合格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分质供水
有卫生放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方可在集中式供水单位中使用
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
有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一一一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一一一总则(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供水单位)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一一一(政府保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水质卫生监督检测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饮水卫生安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

一一一(管理部门)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水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环保、质量技监、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一一(许可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和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一一一(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经查证属实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一一一(宣传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用水意识。

一一一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的卫生管理一一一(水质要求)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一一一(预防性卫生审核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建设项目在选址、设计、竣工验收时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在选址、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中应分别包括卫生学评价报告和水质检测报告。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在设计、竣工验收时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监督与管理(上) 试题

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监督与管理(上)  试题
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监督与管理(上)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题.管道直饮水制水过程中的循环回水应再经过净化消毒后才可再行进入分质供水系统
A.√
B.×
答案:A
第2题.符合GB5749的饮用水可以直接饮用
A.√
B.×
答案:A
第3题.符合污水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接作为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源水,经反渗透处理后,其水质符合GB5749的106项指标要求,这样的水质可以长期用为自来水并直接饮用
B.质量检验报告
C.卫生检验报告
D. ISO9000认证
答案:A
第10题.饮用水管道分质供水,是指对需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水源水)作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深度净水处理,通过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
A.市政自来水管道
B.封闭管道
C.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
D.自建设施管道
答案:B
A. 1
B. 3
C. 2
D. 5
答案:C
第8题.分质供水所用反渗透设备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的要求,其中耗氧量限值为mg/L
A. 1
B. 3
C. 2
D. 5
答案:A
第9题.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分质供水使用涉水产品,应取得,才能合法使用
A.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A.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B.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厅(处)
C.卫生监督所
D.质量技术监督局
答案:B
第3题.饮用净水标准(CJ94)规定,饮用水中浑浊度限值为NTU
A. 3
B. 0.5
C. 1
D. 2
答案:B
第4题.以活性炭为主要过滤材料的水质处理器,在额定总净水量达到前,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在任一次检验中耗氧量去除率应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篇一: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术语、水质规定,水质检验项目和规则,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制水间、设备和管网的卫生要求,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后可直接饮用的管道分质直饮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CJ9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3 术语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对需要改善水质的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网系统,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4 水质规定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所规定的水质限值。

表1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项目及限值项目限值感官性状色度 5度浑浊度 0.5NTU2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一般化学指标p 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200mg/L铁 0.2mg/L锰 0.05mg/L铝 0.2mg/L硫酸盐 100mg/L1氯化物 100mg/L溶解性总固体 400mg/L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计) 1mg/L毒理学指标砷 0.01mg/L汞 0.001mg/L镉 0.003mg/L铅 0.01mg/L铬(六价) 0.05mg/L氯仿 0.03mg/L四氯化碳 0.002mg/L亚氯酸盐3(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时) 0.8mg/L微生物指标游离余氯(管网末梢水)(适用于加氯消毒,如用其他消毒法则可不列入) 不低于0.05 mg/L 细菌总数50cfu/mL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5 水质检验5.1 为确保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安全,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应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

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

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内容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

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2)学校是否任命一名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中小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4)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5)健康教育是否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6)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8)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

9)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

10)是否对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11)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

12)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及时消毒并做记录,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3)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内容1)一般监督内容:1.应发证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是否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4.涉水产品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5.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6.是否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学校自建设施供水:1.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周边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实用模板】202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实用模板】202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2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202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兴县卫生监督所于7月-10月对我县内10家中学、33家小学、35家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如下:一、检查重点1、学校饮用水卫生:主要是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学校是否对校园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2、学校传染病防控:主要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漏种儿童补种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好复课查验等工作,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疫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及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状况。

二、检查结果1、学校饮用水卫生:6所学校使用市政供水或乡镇供水,余氯检测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无消毒设施;13所学校未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部分学校没有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校园饮水卫生。

2、传染病防控:大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高,没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员,没有坚持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相关工作。

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学校都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建议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应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学校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进一步加强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密切协作。

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密切与教育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

学校及幼儿园公共供水卫生监督内容

学校及幼儿园公共供水卫生监督内容

学校及幼儿园公共供水卫生监督内容
①市政集中式供水:监督时先了解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市政集中式供水来自哪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并对学校有无未经许可擅自改建市政集中式供水管网、校内供水管网有无破损以及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等实施监督,必要时对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或现场采集水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验。

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主要监督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的要求,具体监督内容包括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自备水源周围有无污染源、自建设施管道有无渗漏、制水房或蓄水池等供水设施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制水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水质是否经过消毒并经检测合格、水质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必要时对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或现场采集水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验。

③管道分质供水:主要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管道分质供水是否符合《XX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804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监督内容包括管道分质供水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净水机房等场所设置及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管道分质供水系统是否独立设置并全程循环管网设计,系统是否正常运转,使用的水质处理器、
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涂料和水处理材料等各类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是否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能提供有效证件,供水系统设备及管道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水处理材料是否定期更换,是否每日开展卫生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是否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并做好水质检测记录。

必要时对水质进行现场检测或现场采集水样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验。

我国管道分质供水技术的应用前景

我国管道分质供水技术的应用前景

我国管道分质供水技术的应用前景按照我国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不同地区管道分质供水的监测讨论结果,我国管道分质供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在所调查的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存在水质不合格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微生物指标超标、部分净水pH值偏低。

②在管网设计中,部分管网没有循环回路,存在死角。

③各小区管道分质供水在管理方面不完美,如净水站管理人员操作不规范、净水站配套水质检验设备和手段不完美。

④净水站选址、功能间布局、卫生设施、水处理设备及成品水水质等仍存在卫生问题。

⑤我国关于管道分质供水相关法律、规矩及标准滞后,目前仍无有关管道分质供水的相关质量标准,卫生监督部门对该种设施属于何种供水性质,是否要举行卫生许可尚无依据可循。

因此,有些建设单位在建筑该类设施时,不经过卫生部门审查,擅自建设、供水,造成有些地区卫生监督部门对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分布状况不太了解,给卫生监督管理增强了难度。

针对我国管道分质供水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讨论者提出如下建议。

①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制订管道直饮水卫生规范,加强卫生管理,加强管道直饮水卫生学问宣扬培训,并定期对管道直饮水水质举行监测。

②加强管道分质供水单位人员的卫生学问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卫生学问、水质处理技术、水质监测能力等,这是提高管道分质供水水质卫生质量的保障。

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管道分质供水卫生实施统一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特殊是要加强制水间卫生、水质检验和生产设备的卫生批件、水质全分析和滤材更换等监督。

惟独通过制定健全规范化的制度、严格规范化的管理,采纳科学的、合理的标准举行水质监测,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在卫生上才是牢靠的,否则仍有可能造成水质卫生问题。

因为管道分质供水是适应我国国情进展起来的一种优质饮水供应方式,属于一个全新的行业。

在国外没有成套技术可供沿用,在国内因投入科研不够,技术仍不成熟。

目前,管道分质供水工程所用设备均采纳组合方式,将不同厂家的单元系统在工程实施中组合在一起。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91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如何发放的请示》(京卫疾控字〔2005〕7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分质供水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

目前,有关分质供水的具体规定正在制定过程中,你局可依据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质供水单位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此复。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结束——。

建立健全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建立健全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水.
管道分质供水的净水处理工艺
• 净水处理工艺 • 1 活性炭吸附与超滤 • 活性炭吸附:去除500-3000分子量的有机物去除. • 微滤膜的孔径范围是: 0.1-75um,可以分离水
中微米、亚微米的粒子 • 超滤; 0.05μm-1nm截流非离子物质;胶体、细
菌、热源、大分子量溶质 • 工艺流程 • 市政自来水→微滤→活性炭吸附→超滤→臭氧
亚硝酸盐的含量均较出厂水有所增加,有的可增加90%, 甚至达130%以上。余氯明显下降。 • 2.健康危害 • 介水肠道传染病如腹泻,痢疾。 • 有害物质(如铅、砷、汞、镉等)含量
管网和贮水过程二次为污染
• 贮水箱(池)设计不当, 形成死水 • 水箱、管道壁的腐蚀、结垢、沉积物沉积造成对
水质污染 • 管道内壁防腐涂料等不符合要求, 防腐衬里物溶出
• Filtrin公司提出了DDW(Dedicated Drinking Water)建筑物内直饮水系统 概念。并对桶装水和直饮水价格作了分析, 使用5年后桶装水价格大于DDW 系统7倍。
• 日本从1985到1900年代开展了建筑物优质水供应 系统研究与开发。1992年对优质水标准做了彻底 修改。
二氯乙酸(DCA)毒性
• 来源: 氯化腐植酸、富里酸等 • 肝毒性: 腹腔注射LD50 为
2048.8mg/kg 血清中酶学指标升高,肝 脏中GSH降低, MDA增加。(因氧化损 伤所致,Ca离子是启动信号) • 致癌性: 410、486.mg/kg,肝腺瘤 100%, 80%。 肝细胞癌67%,83%
物及微生物、胶体。
纯水制备工艺
• 1 微滤与反渗透 • 经过微滤与反渗透去除水中矿物质、有机物及微生物、胶
体。 • 工艺流程: 市政自来水→砂滤→活性炭吸附→微滤→反渗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1.卫生管理情况( 1 )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校法人代表(或者校长)是否明确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 3 )是否配备专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4 )是否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 5 )是否建立健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管理( 1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 3)上岗前食品卫生管理员是否问询当班从业人员有无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者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并作记录。

(4)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是否头发外露,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 5 )从业人员是否有在加工场所内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原料采购与贮存卫生情况( 1 )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是否完整、齐全,记录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 2 年。

(2)食品原料采购时是否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有效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购货凭据。

台帐是否齐全,并逐日登记。

严禁采购加工四季豆、东北扃豆(别名宽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菌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 3)食品原料入库前是否进行验收,出入库时是否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采购、验收人员是否分开。

( 4 )食品库房是否有通风、防潮设施。

是否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5)食品是否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 10cm 以上,使用时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是否及时清除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是否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冷藏、冷冻柜 (库) 是否有明显区分标志,并定期清洗、维护和校验。

( 7 )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专人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4.加工场所、设备卫生情况( 1 )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25 米内无污染源。

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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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一、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及其监督的适用范围 二、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三、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及其职责 四、饮用水卫生检查员及其职责

一、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及其监督的 适用范围
(一)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 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 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二)饮用水卫生监督的适用范围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 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办法》第二条规定:“该行政规章适用于集中式供 水、二次供水单位(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按照卫生部卫监督 发[2019]191号文件“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 证发放问题的批复”,明确“分质供水是集中供水的 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这个 解释明确了“供水单位”的含义除行政规章中已有明 文规定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外,还包括 分质供水单位。 《办法》第三条规定:“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 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二、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饮用水预防性卫生监督 (二)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三)负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复核 和延续 (四)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涉及饮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审批 (六)行政处罚 (五)负责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 调查和处理
二、相关卫生法规规章

2019年建设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 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是我国第一部饮用水卫生行政规章。该《办法》 基本上体现了供水各环节的一体化法制管理, 但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传染病防治 法》的修订,其中的一些内容发生变化,应注 意正确运用。该《办法》也是执行生活饮用水 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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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在直饮水工艺中必须将自来水进行 深度处理,深度处理的目的就是要 将自来水面临的问题解决,除去水 中原有的泥沙、胶体物质和病原微 生物、无机污染物(如重金属)、 有机污染物、氨氮以及消毒副产物 (三氯甲烷、氯乙酸)等。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自来水常规水处理工艺
水源 一级泵 加混凝剂(化学 处理剂) 反应池 沉淀池 过滤池 消毒 清水池 二 级供水泵 供水管网 用户
(1)膜技术: 微滤(MF):0.1-5µm 超滤(UF) :0.01-0.2 µm 纳滤(NF) :0.001-0.009 µm 反渗透(RO) :0.0001-0.0000001 µm(100 分 子)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二、背景和作用
(一)产生的背景 (1)目前我国饮用水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我国民众卫生意识普遍提高 (3)我国民众经济承受能力提高 (4)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桶装饮用水和管道 分质供水的水处理工艺,法规、规章、标准 和管理等方面日趋成熟。
二、背景和作用
(二)地位和作用 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桶装饮用水和管道分质供水是 在我国自来水行业不能全部保证满足民众供给安全 饮用水的特定背景下,在饮用水处理净化工艺上对 自来水再进行深度净化处理,以保证并改善提高安 全饮用水质量,是自来水行业的补充,是安全饮用 水系统工程的延伸和发展,是我国安全饮用水保障 工作的组成部分,对改善和提高民众的安全饮用水 质,保障民众健康起积极的辅助作用。
三、发展简史
(3)政府重视 国务院在2004年、2012年发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十二五”规划》中均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农村 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 采取分散式供水或分质供水,以全面解决2.98亿农 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 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4)分质供水从广义上说:它包括三种供水形式: 管道分质供水、水质处理器(净水器)、桶(瓶) 装饮用水。目前在饮用水市场中也逐步形成了三足 鼎立的格局。
(四)消毒杀菌: 消毒杀菌:紫外线(UV)、臭氧(O2)、电子杀 菌(ES)、碘树脂(三碘树脂、五碘树脂)、溴树 脂(溴代聚苯乙烯海因)等过滤;
五、管道分质供水的可能污染及其来源
(一)使用材料和设备 目前用于直饮水系统的净水设备为大型饮用水水质处理 器,管道材质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氯化聚乙烯管 (CPVC)、三型聚丙烯管(PP-R)、钢塑复合管等,但 由于厂家生产能力等原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二) 管网渗漏 直饮水管道在敷设时一般与建筑给排水管相邻,在交叉 施工中容易导致管网损坏或损伤,造成管网在使用一段 时间后出现渗漏;同时,因排气阀、球阀等产品的质量 问题,也会造成管网局部渗漏,导致污水、灰尘等进入 直饮水管道,微生物的繁殖等负面影响;也有个别用户 在入住装修阶段,不慎损坏管道,带来水质安全隐患。
五、管道分质供水的可能污染及其来源
(三)处理工艺中带来的二次污染 处理工艺中的一些药剂的使用,如投加超量易导致 产水水质下降;部分pH调节、矿化单元、磁化等工 艺,易导致矿物投加过多或矿物具有放射线辐射, 反而导致水质不合格;杀菌工艺中的药剂投加,浓 度过高也会导致口感下降,甚至对人体健康不利; 膜系统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须进行化学清洗,清洗完 毕后未进行充分的冲洗,导致药物残留污染产水水 质等。 滤料、滤芯的二次污染 活性炭及膜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不及时更换会造 成管道分质供水的二次污染。
(二)标准和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适用于管道 分质供水的原水。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适用 于管道分质供水的水质检验。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适用于管道分质 供水的组装大型水质处理器的成品水水质。 但品牌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其出水水质应符合批件的附件所标识的出水水质标 准。
一、概念
(二)管道分质供水定义及其特点: 管道分质供水是分质供水的重要形式,在国内主要 是指管道分质直饮水。 1、管道分质直饮水定义: 通过在住宅小区或学校、写字楼、办公楼、酒店和 医院等内特设一个净水处理站,通过一些物理过滤、 消毒杀菌等现代深度处理技术对自来水进行进一步 处理,去除水中的有机物、重金属、细菌、病毒等 有害物质,同时采用优质管材,单独另敷一套循环 管网,将净化后的水送入用户家中,供用户直接饮 用。
三、发展简史
(2)国内 “米袋子”、“菜篮子”和“水杯子”是三大民生工程。 1993年中国科学院傅家谟院士主持研究我国水杯子工程项目。 1996年上海率先在锦华小区实验建设了全国第一个管道分质 供水系统。同年上海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管道纯净水”公司。 1997年广州水杯子分质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广东省人大 将广东省分质供水网的建设列入十五规划纲要九大工程之一。 广州白云高尔夫住宅小区成为分质供水示范小区。历经15年, 目前,广州、深圳、东莞、惠州、长沙、岳阳、大庆、上海、 北京天津、南京、苏州、宁波、杭州、重庆、西安、石家庄、 沈阳、哈尔滨、包头、南昌等城市均有多个分质供水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住宅小区分质供水项目已有2000多个,总开 通用户810万户。有的城市的自来水厂已经将分质供水送进 了居民用户,如:深圳自来水公司、上海自来水公司等,分 质供水覆盖了部分城区。
六、管道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一)法律、法规、规章: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饮用水供 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 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六、七、 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六、十七、 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条有关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罚则的条款。
(2)电/膜技术:电渗析(ED)、电解 (EL)、电吸附(EST); (3)离子交换:软化(IR)(钠离子交换器 即软化器是用于去除水中钙离子、镁离子, 制取软化水的离子交换器。组成水中硬度的 钙、镁离子与软化器中的离子交换树脂进行 交换,水中的钙、镁离子被钠离子交换,使 水中不易形成碳酸盐垢及****盐垢,从而获 得软化水。)、
一、概念
(四)水质处理器定义 水质处理器(净水器)是一种水质处理 设备,将市政自来水经过过滤、吸附、 氧化、消毒等装臵处理后,成为可直接 饮用的水被贮存在内臵水箱(有的还可 加热)中,用户再从水箱龙头中直接放 出饮用,水质处理的工艺可以是单元处 理或多元组合处理。
一、概念
现制现售饮用水与分质供水的区别
提纲
一、概念 二、背景和作用 三、发展简史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五、管道分质供水的可能污染及其来源 六、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监督管理
一、概念
(一)分质供水定义: 分质供水是指以自来水为原水,把自来水中生活用 水和直接饮用水分开,另设管网,直通住户,实现 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质、分流,达到直饮的目的, 并满足优质优用、低质低用的要求。 分质供水是特殊情况下的集中式供水 卫生部 《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91号)文件规定:“分质供水 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 可范围。目前,有关分质供水的具体规定正在制定 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现行《生活饮用水卫 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 质供水单位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三)调节口感舒适度 PH值调节:电解(EL)、碱性陶瓷球过滤、 碱性方解石滤料,用计量加药泵添加酸或碱; 矿化处理:麦饭石、矿化陶瓷球等过滤,用 计量加药泵添加矿化浓缩液; 防结垢:电子除垢器,用计量加药泵添加阻 垢剂,磁化,硅丽晶(碳酸钙)过滤;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六、管道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部 《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 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文件规 定: 分质供水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目前,有关分质供 水的具体规定正在制定过程中,你局可依据 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质供水单位发放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六、管道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 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 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六、管道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3)滤芯过滤:PP熔喷滤芯、PP蜂房滤芯、 PE烧结管滤芯、烧结钛管滤芯、陶瓷管滤芯、 PP无纺布折叠滤芯等过滤; (4)吸附:颗粒活性炭(GAC)、烧结活性 炭管滤芯(SAC)、活性炭纤维(FAC) (它与传统的颗粒状活性炭相比,具有碳含 量高、比表面积大、微孔发达、孔径分布窄 等特点)、分子筛、沸石、骨炭、活性氧化 铝、中性吸附树脂等吸附过滤;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管道分质供水处理工艺
四、管道分质供水工艺流程
管道分质直饮水制取可分为四个阶段: 预处理、膜技术、调节口感、消毒杀菌 (一)预处理系统工艺: (1)滤料过滤:无烟煤、石英砂、陶瓷球、锰砂等 过滤; (2)特殊滤料过滤:KDF过滤(铜锌合金滤料,作 用为:一种强氧化剂,可以去除水中的氯气、重金 属离子、抑制细菌藻类的繁殖。这种多重作用是其 它单一滤料所不能实现的);
三、发展简史
(一)国外 管道分质供水在国外有着长期的历史。国外现有的 管道分质供水系统,都是以可饮用系统作为城市主 体供水系统,实现自来水供水系统。也就是说,国外 水厂生产的水有二条管道供应,一条是饮用水(符 合联邦政府水质标准),用于饮用、烹调与清洗的 水,可以直饮。另一条是非饮用水(NOPOI'AB LE w R)(或者称为中水)——人们偶尔消费而不至于造 成危害,在家庭只用于冲洗卫生洁具、清洗车辆、 园林绿化、浇洒道路及部分工业用水等。美国供水 工程协会(AWWA)下属分质供水分会于1983年提出 《分质供水指南》,在指南中对可饮用水及非饮用 水的术语给予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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