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与媒体间的和谐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构建政府与媒体间的和谐关系

时间:2009-09-14 15:17:00 作者:; 来源:

● 冯华昕

传统媒体作为党的喉舌,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传达上情、反映下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公众通过传统媒体对外界情况的了解多属“被动接受”——媒体上怎么说,公众怎么信。因此记者也部分地充当了政府发言人或“传声筒”的角色,媒体往往在正面宣传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大;而在监督性报道或不易公开的事件报道方面,如突发性事件等,则会在党委或政府的“授意”下进行。

而今天的互联网,让所有的信息——无论是否有利于政府形象,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公开的形式发布出去。而另一方面,公众对各种信息尤其是来自政府的信息的知情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关心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大到政策的出台及其对公众的影响,小到领导官员的生活习惯,都在公众关心之列。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不仅成为一些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研究的重要课题,也越来越为政府官员所关注。甚至产生了一门崭新的学科——“政府新闻学”。

笔者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于树立政府、媒体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政府与媒体间应是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一方面媒体可以按照自身规律对政府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目的,从而极大地促进政府的应变效率和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可协助政府更全面、更快速地了解政情民意,出谋划策,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要深刻理解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有必要先来认识一下媒体的性质。

除了宣传作用,现代新闻媒体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也就是作为信息介质和监督工具而出现。

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民主和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务员应当在最大限度尊重公众利益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行为选择和管理策略。而尊重公众利益的前提和基础,就是确保信息的公开和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新闻媒体恰恰是能够承担这种任务并可以获得最多数民众认可的最重要载体。

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政府和媒体是关系紧密的“伙伴”。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这是新闻媒体的党性原则。此外,媒体掌握着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于民情民声,对于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新闻媒体还承担着“下情上达”的职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代替党委对政府部门进行舆论监督及代表民众获得知情权的职能。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媒体可以说正在成为公众精神、公众意愿的代言人。公众了解政府的形象,一个最重要的渠道就是媒体的引导。因此,政府也要重视与媒体的关系。

实际上,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在信息

传播与使用方面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这种特殊的信息传播与利用形式,突破了由政府“直接”(其实早已没办法“直接”了)对人民传递信息的那种单一的、单向的、强势的、无选择性的模式,而转换为一种多元的、双向的、有选择性的信息传播与使用模式。这样一种关系,不再是以信息的传播一方为本位的,而是以信息的需求一方为本位的。

综上所述,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信息时代的适应程度还不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主要有两种: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对社会舆论的反应较为迟钝,并由此导致了对新闻媒体的恐惧并继而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敌意。“防火防盗防记者”、“记者是添乱的”就是这种认识的典型反映。

二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一些政府官员和管理者习惯了将媒体当作自己的传声筒,纯粹将媒体看作管理的工具,而忽视或者排斥新闻传播中由民众向社会和政府的逆向传播需要。部分官员由于习惯了“闭门造车”式的管理,对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疏漏和错误,宁可遮掩也不愿意向社会公开。

实际上,从大众传播及社会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媒体有责任向公众传达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政府的工作也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进行“公关”。而这种依存关系只有建立在互为诚信、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只有是良性互动的,才能实现信息的最优传播。在我们国家,媒体不仅是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因此从根本上说,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利益是一致的。

2003年“非典”初期,面对日益扩大的“非典”疫情,政府采用的办法是遮掩,由此导致媒体的“失语”。结果,老百姓在主流和公开媒体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新闻的情况下,只能道听途说,产生了两种心理:或是对疫情重视不够,或是过度恐惧,由此引发对媒体的责难和对政府的不信任。这也是新形势下政府与媒体间关系没有得到科学认识和处理的典型案例。之后,由于政府坦诚地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与公众进行了有效的、透明的信息沟通,尽管疫情一度更加严重,但民心稳定,最终战胜了“非典”疫情。

近年来,又有一些新的观点,比如“记者不是敌人是挑战者”,“被动说不如主动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主动说话的政府”等,这些观点显示出包括广大公务员在内的众多人士对媒体与政府关系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能否正确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是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表现

如何借助媒体塑造自身形象,这是各级政府都面临的一个问题。能否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也是一级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表现。

如果说“非典”疫情显示出了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慌乱的话,发生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则让大家看到中国政府在“危机”面前的沉着。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内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大篇幅、不间断、多角度报道这场危机,境外记者第一时间获准奔赴灾区采访,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灾情、澄清谣言……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对抗震救灾信息及时有效传播、凝聚中华儿女众志成城共抗天灾的意志和决心、汇聚国内外抗震救灾巨大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舆

论引导能力极大释放的明证。

甲型H1N1流感疫情,尽管其传播流行快、传播广、发病急、危害大,一度也在公众中引起了恐慌心理,但由于疫情宣传的公开、透明,公众对此应对自如,基本没有引起慌乱现象。

其他如今年新疆7·5事件的报道、一些突发性事故或灾难的报道等,也反映出我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成熟。

事实上,从根本上来讲,媒介只是一个平台,不能随便散布一些与政府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价值观去影响受众,因为对媒介来讲,最大的政治就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保持活力。当然,它还要当好社会守望者的角色。一方面它可以在引领公众参与中代表公民的价值追求,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另一方面,它又要得到政府的支持、理解。

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必须做到三个“善”:善“解”(准确理解):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对新闻传播的特征、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等有基本认知,尤其对转型社会中传媒与政府、公众的关系有比较理性的判断和把握;善“待”(真诚对待):既不轻视也不敌视记者及媒体,以真诚的姿态对待记者采访,以宽容心态对待媒体监督,以理性方式合理对待记者和媒体;善“用”(合理运用):合理运用各种与媒介交往的规则与技巧,借助新闻报道有效传播政府政策、公共信息,传播和塑造自身及政府形象。

政府如何面对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也是促进社会管理部门改进工作、克服各种工作失误的有效方式。这种监督,一要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增加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二要监督清理滥用权力、腐败现象,促进为政清廉。新闻媒介在批评报道中,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并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目的在于克服官僚主义,避免各种工作失误,密切和群众的联系。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面对新闻舆论监督,一些部门往往会有几种反应:一是矢口否认,对发生的事情拒不承认;二是打着安抚人民的旗号编造“善意的谎言”;三是三缄其口,以沉默或“不知道”应付记者甚至对记者拒不接待。更有甚者,对新闻监督采取一种武力抵触的态度。

其实,这几种态度,无论哪种,在某种意义上对民众的伤害都很大,对政府形象的损害也都很大。它凸显出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迷惘,和政府对待媒体的不透明、不真诚。对待媒体的态度真诚与否,决定着政府的可信任度。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任何谎言都有被戳穿的一天,真诚地面对媒体,邀请媒体一同解决问题,才是连接政府与媒体的真正纽带。

面对舆论监督,政府应该转变思维方式,适应新环境下的施政环境。对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必须有所交代,这是负责任的政府的基本原则。2003年中央和许多政府部门纷纷建立发言人制度,是一个好的开端。各级政府部门应该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随意拒绝媒体采访,而应该通过媒体向大众解释政府政策或行动的理由、过程、结果等,通过解释达成社会的共识。

此外,传统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在社会舆论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内传统媒体受到许多制约,包括地方和部门权力机构的制约,导致在一些重要社会问题上网络常常扮演主角。为了消除网络媒体过分膨胀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