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技术状态管理程序(含完整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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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Q/YC–P034–2013/A 0 归口管理:行政部
技术状态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使军工产品在研制生产使用的任何时间地点都能使用现行有效文件,做到文文一致、文实相符,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技术状态管理的职责、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军工产品的技术状态管理。
三、管理职责
(1)主管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包括确定技术状态项目、任命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状态审核等。各研制生产项目的主管设计师、主管工艺师,具体负责该项目具体的设计、工艺技术状态管理工作。
(2)技术管理部门是承制单位技术状态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状态管理制度方法,在产品科研生产验证中具体组织实施技术状态管理。
(3)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状态文件资料的发放、标识、存档保管和依据存档资料更改手续进行更改。
四、工作程序
1.基本要求
应在军工产品(型号)项目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出能全面反映其在某一特定时刻产品技术状态的技术状态文件,经批准后建立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应控制对这些基线的更改,使对这些基线所做出的全部更改都具有协调一致和可追溯性。应确保武器装备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在其研制生产的任何时刻,都能使用正确的技术文件,做到文文一致、文实相符。
技术状态管理包括下列活动:
(1)技术状态标识;
(2)技术状态控制;
(3)技术状态审核;
(4)技术状态纪实。
2.技术状态标识
(1)按GJB 3206有关规定选择确定技术状态项目。
(2)承担产品设计、研制部门和生产部门应按设计、工艺文件完整性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文件图样、工艺文件、检验试验文件、验收规范等全套技术文件。
(3)设计人员按GJB 190规定,对产品进行特性分类和标注,并编制特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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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报告和关重件(特性)汇总表。
(4)设计人员编制可靠性大纲、维修性大纲及可靠性、维修性设计试验规范。
(5)技术状态标识必须贯彻执行现行有效的成套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协调、统一、清晰。
(6)设计人员按WJ4《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方法》的规定,在产品范围内按产品结构和隶属关系对产品设计文件进行编号(标识符代号)。
(7)技术状态文件的签署和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8)建立技术状态基线,即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明确规定各研制阶段主要任务、标识文件和完成标志,具体见下表。
3.技术状态控制
技术状态控制是指技术状态文件(包括基线)经批准确定后,必须严格控制其更改,包括工程更改、产品特性更改及对技术状态产品影响偏离处理。
对于研制阶段的产品其设计、工艺不影响产品功能、物理特性的一般性工程更改(含偏离)可以按照相关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填写文件更改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凡涉及产品功能特性、物理特性等技术状态基线的更改,必须执行技术状态控制程序。
1)更改的申请和审查
由设计、工艺主管人员提出更改申请并形成文件(更改建议或论证报告),说明需更改的项目,文件的名称、代号,更改的内容,更改建议者姓名、单位,更改原因和相关影响,更改可能取得的效果等。
技术状态主管领导对更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建议更改的合理性,更改对互换性、接口关系的影响,对合同、进度、经费的影响,对采购、制造、试验验证、使用维护和已交付使用产品的影响,必要时还应由更改提出者进行试验验证。经审查确认更改属必要且不构成不良影响,由技术状态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2)更改的审批
经审查同意技术状态更改,按设计,工艺文件更改的规定办理更改手续,填写更改单,并提供更改申请和审查报告,按下列原则和权限审批:
凡涉及总体、分系统或重要设备的技术状态基线和接口关系的更改,需经研制任务书提出单位和相关主管人员审核,顾客和有关部门会签后,报总师或主管副总师审批。
属于分系统内接口关系和设备性能指标的更改,需经分系统或单元设备的技术状态主管人员审核和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系统主任设计师批准。
关键件(特性)、重要什(特性)的更改,需提高一级审批。
对于已批准定型产品定型文件的更改按下列规定办理:
(1)改变产品战术技术性能和关键结构的更改,经承制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查后报二级定委审批;
(2)不改变产品基本战术技术性能和关键结构,但影响通用性、互换性的更改,由承制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批,报二级定委备案。
(3)不涉及上述情况的更改,由承制单位主管部门同顾客商定后由承制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更改的执行和验证
已批准的更改文件,由技术资料档案部门按规定编号、登记归档,填写《设计工艺文件更改验收单》,并按规定范围和渠道发放到所有需更改的技术状态文件持有单位。
对于承制单位内部的技术状态文件更改,档案部门按规定填写《设计、工艺更改验收
文件编号:Q/YC–P034–2013/A 0 归口管理:行政部技术状态基线表
文件编号:Q/YC–P034–2013/A 0 归口管理:行政部
单》后,由技术人员负责更改。
对于发往外单位的更改文件,档案部门按文件发放管理规定签发签收登记,并通过回执单验证更改到位情况。
4.技术状态审核
1)功能技术状态审核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是通过对样机进行试验和分析,证实该产品所有性能参数达到功能基线和分配基线中规定要求的程度。一般审核方法如下:
(1)样机性能试验;
(2)产品质量评审;
(3)设计鉴定、定型。
2)物理技术状态审核
物理技术状态审核是通过产品的检验、试验,考核其是否全面符合产品基线规定的技术状态要求。其审核方法如下:
(1)首件鉴定;
(2)试制总结;
(3)工艺或产品定型。
3)技术状态审核文件
技术状态审核后形成的文件应与各审核方法(如试验、评审、鉴定、总结)的结果所形成的文件相一致。
5.技术状态纪实与报告
1)技术状态纪实
(1)经过批准的技术状态文件及标识号的登记造册;
(2)对技术状态更改的审批及实施情况的有关记录;
(3)让步使用情况记录;
(4)技术状态文件发放借阅及销毁记录。
2)技术状态报告
(1)报给顾客或代表会签的更改通知单;
(2)报给顾客或代表并经顾客或代表签字的产品让步使用申请单;
(3)交验产品时报给顾客或代表的产品质量状态报告;
(4)按技术状态项目编制技术状态更改演变汇总报告。
3)技术状态纪实资料
技术状态纪实资料应根据接口范围由设计部门将相关部分及时向总师系统或协作单位沟通交流,以保证与总体系统协调一致。
6.技术状态检查技术状态检查包括对产品项目现行技术状态检查和对技术状态管理活动及结果的检查。
(1)在设计文件审批、转阶段设计评审、设计鉴定定型和大型试验前都要对产品技术状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①产品技术状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②技术状态更改是否手续健全更改到位、记录齐全;
③更改是否造成相关影响及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