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部晚自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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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一中初中部晚自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同时规范晚自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晚自习要求

1、各班级指定一位学生负责当日晚自习管理。班级负责人要在黑板右上角上标示:班级责任人姓名、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人数、班级缺勤学生姓名及原因。班级负责人要做好晚自习记录,将当日晚自习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2、学生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下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教师管理,自觉维持班级纪律。做到入室则静,入座则学,无声自习。

4、学生晚自习时间主要用于预习、复习功课,做作业,阅读与学习内容有关的书籍,不允许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学生要在自己座位就座,不得串座。自习期间不准做说笑、打闹,闲坐、睡觉、吃零食、玩手机等违反自习纪律的行为。不允许同学间讨论、讲题、收发作业。教师辅导和学生讲题可在小晚自习期间进行。

6、学生在走廊内要保持肃静,课间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铃响即回教室,不得在走廊内滞留。

7、学生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到值班老师处开具请假条,并去311室找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教学楼,返回后需将请假条交给值班老师进行销假。

8、晚自习结束后,各班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关窗锁门,有专门人员组织本班学生站队、清点人数后方可离开。在站队和回宿舍途中不许喧哗、打闹。为了不干扰初一初二学生就寝,初三年级晚自习结束后在宿舍楼内也不得喧哗、打闹。

9、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直接回宿舍,不得上超市。如有上医务室的学生需先回宿舍,然后让导育老师开具请假条,返回后需到导育老师处销假。

10、自习中凡有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学生,只要被值班老师或值班领导在巡视中发现一次,即被调至311自习室。

11、各班级走读生必须在下午第四节课离校,不得滞留。

12、如违反上述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分,被调至311自习室的学生每人次扣2分,以上扣分均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13、德育处对学生违纪情况依校规给予处分。

二、值班领导职责

1、值班领导要根据工作安排按时到岗,了解教师值班和学生晚自习的相关情况,做好处理和记录。

2、值班领导要做好七查:一查值班教师到岗及工作情况,二查各班级实出席晚自习人数,了解学生晚自习缺席原因,三查班级及教学楼内卫生,四查水电等安全设施,五查有无外来人员,六查晚自习结

束后各班门窗是否关好,七查教学楼外有无学生逗留,八查学生回舍站队情况。

3、值班领导巡视结束后在311坐班管理,并随时解决教师上报的突发事件。

4、当晚值班结束后,值班领导同值班教师疏散学生后与值班教师共同离校。

5、记录当天值班教师和学生情况,并在楼下黑板上公示。

三、值班教师职责

1、值班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值班安排按时到岗,清点人数,了解学生晚自习的相关情况,加强对晚自习的管理,确保晚自习正常开展,并做好处理和记录。

2、值班教师将《晚自习常规检查表》做好交接。要准确掌握学生晚自习的出勤及学习情况,做好自习管理,如实做好记录,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与当天值班领导联系。(周一:王艳宇、周二:王丽君、周三:李延华、周四:董桂华、周五:邰玉华、周日:郭永文。)

3、晚自习值班教师要在走廊内进行走动管理,不能进入办公室或在某班教室内长时间逗留。只要发现有影响他人学习行为的学生,即将该生调至311室做好签名记载,并和值班领导做好交接,第二天将违纪学生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配合教育管理。

4、晚自习如有学生请假去医务室,值班教师要为学生开具请假条,再经值班领导签字后,才可离开。离开时男生必须有2人陪伴,女生要有4人陪伴。学生返回后值班老师要将请假条收回销假。

5、晚自习结束后,值班教师要督促学生关锁门,督促学生安静有序站队,并在中间楼梯平台处疏散学生,防止踩踏,待楼层学生全部离开后方可离校。

四、班主任职责

1、各班任要指定一位学生负责当日晚自习管理。班级负责人要在黑板右上角上标示:班级责任人姓名、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人数、班级缺勤学生姓名及原因。班级负责人要做好晚自习记录,将当日晚自习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2、年级组长组织各年级的晚自习学生管理小组轮流检查每天的小自习纪律,填写好年级内的《晚自习常规检查表》,对各班级整体纪律情况给予评价,并在年级组的小黑板上每天进行通报。

3、班主任要将违反纪律被调至311室上自习的学生第一时间电话通报给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教育管理。

4、班主任要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关好教室门窗,组织本班学生站队离开,在站队时不许喧哗,回宿舍途中不许打闹,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取消上晚自习资格。

五、自习室(311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311室要做好登记记载,具体记载违纪情节,来311室上自习次数并签名。

2、凡第一次被调至311教室的学生学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并电话通知家长协助教育管理,第二次去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其上晚自习资格,强制走读。其它严重事件一次即取消上晚自习资格。

3、在311室自习的学生,要安静上自习,如能连续三天内安静自习允许回班上自习。

4、在311自习室的学生完全按《学生晚自习要求》上自习,如仍影响他人,延期至6天,在延期期间行为仍不能改善,则强制走读。

六、晚自习请假制度

1、学生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到值班老师处开具请假条,经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出教学楼,返回后需将请假条交给值班老师进行销假。

2、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直接回宿舍,不得上超市。如有上医务室的学生需先回宿舍,然后让导育老师开具请假条,返回后需到导育老师处销假。

3、学生在校内请假出教学楼或宿舍楼时,男生必须有2人陪伴,女生要有4人陪伴。

初中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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