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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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历朝历代以孝治天下者也不占少数,推行孝道,以精华民心民风也是儒家所提倡的,无论是多么罪大恶极之人,只要心中怀有对双亲的孝,很多时候都可以浪子回头,改邪归正。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倘若对父母都不怀有感恩之心,那这样的人可以说是社会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尽管孝是古时候所重点推广的,但是对于现代的人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品德,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的首要意义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尊重:
在我国古代,对孝的核心价值还在于对父母的赡养和尊重。
《论语》中,孝是与梯相联的。
“孝”,指尊敬孝顺父母;“悌”,指尊敬兄长。
一个人如果不能尊重父母,就失去了做人的根本;一个人如果不能尊敬兄长,兄弟之间不和睦,家内就不能安宁,这如何能让父母安心,又怎么能算作孝呢?但是,“悌”和“孝”相比,“悌”还在其次了,可以说它是孝的一个方面,从属于孝。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基本细胞,是社会伦理道德产生的基础,而“孝”则是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之基础。
家,应该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没有亲情的家庭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家,而孝是维系家庭亲情的基础。
那么,为了保持和巩固一个充满亲情的家,如何把“孝”做的更圆满呢?这首先对孝要有一个比较透彻的理解。
孔学对“孝”的解释为:孝,养亲,事亲,敬亲和尊亲。
主张以敬重顺从作为子女对待父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
古人认为,孝即是养亲,孝与不孝,是人与动物的一个起码的区别。
由此可见,孝,首先是养亲、事亲就是赡养父母。
子女有对父母赡养的义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在动物界尚有“羊跪乳”的报恩之情,何况人呢?但在古人看来,奉养父母吃喝、穿戴这样的事,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孝,因为这样的孝缺乏孝最为实质的内容“敬”。
只有“敬”,才能显示出人之为人与动物的区别来。
而这个“敬”不是表面上的应付了事,,而是发自内心的真切之情,只有发自内心的对父母的真切之情,才能有表现于外的愉悦之容,去尽心侍奉父母,这就是所谓子之有深爱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但是,这一点对我们今天的很多人来说,是难以做到的,这不能不让我们深省。
现在,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过程和现代化的生活节奏,城乡出现了很多空巢家庭,这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养亲、事亲、敬亲等这些孝的大原则,它们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于日常生活的细节中,体现在点点滴滴的生活中。
因此,作为子女应当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充分认识和理解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使老人在物质生活方面和精神生活方面都能充分体会到子女的一片孝心。
这出正是为什么要把“常回家看看”入法的一个原因。
“孝”和“顺”、“礼”是密切相联的。
“顺”和“礼”其实也是孝的具体内容。
如古人讲究“三从四德”、“父母在,不远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包含了这样的思想。
孔子就认为“无违”,就是说“孝”不要违背“礼”,要符合“礼”。
孔子时代的“礼”是“周礼”。
但“礼”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今天,对我们来说,“礼”则应是现时代的各种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也就是说真正孝的子女不能简单盲从父母的意图,必须首先以礼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行为。
当父母的要求合乎礼时,就必须“事父母能竭其力”;当父母的要求不合礼时,就应该加以劝诫,即“事父母几谏”,防止由于一味顺从,陷父母于不义之地。
如果“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父母所接
受,就仍然恭敬,劳而不怨地去按他们的意思去办。
对这一条,还是需要斟酌的。
就今天来说,如果父母要子女做伤害他人、危害社会之事时,子女再按父母的意思去办,岂不成了“愚孝”吗?
子女对父母的孝,要符合人性之自然要求,它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中华民族生命形态的重要特色之一。
孝思想对我们民族的风俗习惯、思想意识和心理结构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与和谐、家庭生活的稳定和幸福,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今天,我们重提“孝”道仍有其很强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向功利性方向发展,“父不慈”、“子不孝”,特别是子女不孝敬父母,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西方世界,盛行个人主义,人们到了晚年孤寂无助,精神荒芜,过着与宠物为伴的凄凉生活。
在伦理道德传统深厚的中国,也有为得到父母的财产不惜害死父母的人伦之极恶事,还有其它视父母为如出气筒、免费保姆的人更是大有人在。
伴随着日趋商品化的社会,人情冷漠,人性异化,老人与子女的关系也处在考验的危机之中。
有人说,将来的敬老院、养老院等是老人们美好的归宿,我想,老人们内心所真正渴望的恐怕不会如此。
无论条件多么好的敬老院、养老院,也代替不了中国人传统心理中充满儿女亲情的家更能让老人幸福的终其一生。
所以,几千年前形成的孝道思想,对现代社会人伦的重建和修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孝的社会意义是个人对国家的忠诚与热爱:
我国儒家孝思想的一个重大特色在于把作为家庭伦理道德的“孝”升华为社会政治上“忠”。
忠孝结合起来的伦理思想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对于维护家庭、社会稳定,促进杜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及其弟子把“孝悌”作为实行“仁”的根本,认为作为“仁”之本的“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仁者,爱人”,首先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爱自己的家,推而广之爱他人,爱国家、爱社会。
这样就把“孝”推广到了社会,使其具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特征,这种以“孝悌”为“仁”之根本的博爱,是我国古代移“孝”为“忠”思想的基础。
中国传统社会早期,“国”与“家”都是建立在血缘家庭关系的基础上。
它们之间存在着或亲或疏的血亲渊源关系,家庭的孝子往往易于成为国家的顺民与忠臣。
正如有子所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结果,忠是孝的扩大,孝是忠的缩小。
一个人在家能孝顺父母,在朝就能忠于君主、忠于国家,这就把维护宗法血亲关系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联系起来了。
但事君以“忠”和事父母以“孝”一样,必须不能背违“礼”。
忠孝成了一体,所以便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
历代统治者也都标榜“以孝治天下”,汉代以后,历代都将忠孝规范赋予法律的效力。
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等级特权和宗法关系,竭力抬高忠、孝的作用,提倡愚忠、愚孝,把忠、孝等道德规范引向歧途。
这是忠、孝等道德规范历史局限性的反映,这一点向来是被批判的封建思想。
然而,时代已经不同,对这一思想中消极的东西我们摒弃它,当今我们应主要做的是:积极主动地吸取这一思想中的精华。
对升“孝”为“忠”这一思想,如果重新换一个角度来看,古人把个人对家的义务和对国家、社会的义务用“忠”紧密联系起来的这种思维方式和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当今社会,有很多人在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时常常把它们对立起来,有些人为了个人或小家的利益,不惜践踏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在追求个人和家庭的私利时完全忘却了一个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是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非常注意的问题。
从“孝”发展来的“忠”,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传统“忠”的伦理思想发展至今天,它的内容不再是以忠君为主题,我们要把对封建君主的“愚忠”同对人民、民族的忠诚区别开来;把封建王朝的“家国”同中华民族的“天下”区别开来。
“忠”可以是对朋友的真诚,对爱人的忠诚,对社会的诚信,它更应该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观念,其要义应当是公正贤明。
廉洁无私,克己奉公,主持正义。
就是要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于事业,变革更新,奉献国家;并能廉洁自律,廉政为民,甘做人民的公仆。
这才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迫切需要的时代精神。
总之,“忠”无论从伦理范畴或政治范畴看,其对人、对事、对社会的“忠诚”有其合理“内核”,有积极的现实作用。
其一,以历史使命感为基础的对人类理想忠贞与执着的追求,是历史进步的巨大动力,永远为社会所不可缺少,为民族所需要:以社会责任感为基础的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忠诚与献身的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和优秀分子;以人的良心为基础的以自己本职工作的尽职尽忠,是社会中每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品德,也即是通常所说的“为人之道”。
其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道是一致的。
在经济交往和人际交往中,对人以诚相待,信守诺言,忠实于对手和朋友,既是交往的准则,也是事业成功之道。
社会环境的改善,人际关系的协调,既是孝、忠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之一。
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由于长期出门在外很多时候无法长期陪在父母身边,虽有母在儿不远行的古训,但是在现代社会这个要求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去敬老院关心老人也是提高我们孝心的有效方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通过关心其他老人,让我们怀念自己的父母亲,启迪我们内心深处最纯的真善美,在物质占主导的市场经济社会,保持最基本的道德,是社会长期发展的考虑。
因此能够去敬老院孝敬老人对我们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也坚定了此决心,将社会实践做好,将道德品质真正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