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1年度部门决算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1.04.13•【文号】水财务[2011]174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的通知(水财务[2011]174号)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现将《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1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财政部规定,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前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批。
由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凡申请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项目单位,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向上级审批(审核)单位正式提交申请报告;(二)工程项目单位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
前期项目单位按照《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三)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或项目鉴定;(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编制要求,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进行了审计,并由审计部门出具了审计报告;(五)项目单位完成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修改,并对审计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六)主持项目竣工验收的同级审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已出具了确认意见。
《关于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
财政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建设农田水利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07月14日来源:财政部网站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规定,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现就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下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口径从2011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地区)所辖市、县(区),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为确保各地区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增设“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反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在地方国库中实行分账核算。
相关地区根据中发[2011]1号文件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已经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一划入“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核算管理。
从2011年7月1日起,各地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一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口径和比例执行。
各地区不得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相关地区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要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1.07.04•【文号】财综[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土地资源,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规定,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现就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下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口径从2011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地区)所辖市、县(区),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为确保各地区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增设“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反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在地方国库中实行分账核算。
相关地区根据中发[2011]1号文件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已经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一划入“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核算管理。
水利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部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以及水利系统各级单位。
第三条水利部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二)民主集中原则:坚持民主决策,集中统一管理。
(三)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级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四)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水利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水利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水利部年度预算,审批预算执行情况。
(四)监督管理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以及水利系统各级单位的财务活动。
(五)组织开展财务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六)协调处理财务纠纷和违法行为。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水利部财务预算实行年度预算制度,按年度编制、执行和决算。
第七条水利部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以及水利系统各级单位应根据国家政策、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经水利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水利部审批。
第九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十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结束后,水利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决算报告,报水利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水利部财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计划和用途。
(二)安全合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三)高效节约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十二条水利部财务资金管理包括:(一)预算内资金管理: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水财务[2013]503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水财务〔2013〕503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已经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13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3年12月31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长期以来,水利部各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在支持事业发展、推动水利改革以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办企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实际,现就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的定位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水利改革发展、有利于事业单位良性运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有利于防控投资风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投资办企业的定位,调整投资企业的领域,缩短管理链条,规范投资行为,建立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
根据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转为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划转、合并等方式逐步推进与所投资企业脱钩;定性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所投资企业的改革;定性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投资企业。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1998.08.21•【文号】水规计[1998]330号•【施行日期】1998.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1998〕330号1998年8月21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指标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国家新增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使其在推动水利建设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部制订了《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附件:《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最近,国家决定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该项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水利产业政策》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新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是中央为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各级水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项目按计划全面完成。
第二章安排原则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主要安排防洪除涝、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城市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工程等甲类续建项目,重点是中央甲类项目,适当支持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甲类续建项目。
项目安排要充分体现水利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意时效性。
2011年水利政策文件
2011年国务院行政法规及水利部门规章1.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3. 《水文站网管理办法》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5 号2011 年水利政策文件1.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 关于做好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宣传工作的通知3. 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4. 关于印发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5.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6. 关于印发《全国水文科技发展规划(2011—2020 年)》的通知7. 关于印发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8. 关于印发《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 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10. 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的通知11.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2. 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的通知13.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15. 关于印发水利异地会商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16.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17.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8. 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 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 关于印发《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1.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2. 关于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23. 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24.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5. 关于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6.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7.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28.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通知29. 关于印发《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0. 关于印发2011 年深化水利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细化任务方案的通知31.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通知32.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3. 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118水资讯中国水利2011.2434. 关于印发水利部“十二五”援藏工作规划的通知35. 关于印发水利行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6. 关于印发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管理办法的通知37. 关于印发全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38.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9. 关于印发水利援疆专项规划的通知40. 关于印发《水利部人才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41. 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通知42. 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43. 关于公布第三批5151 人才工程部级人选的通知44. 关于印发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 年)的通知45. 关于印发全国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46. 关于印发《水利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职称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7. 关于印发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48. 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49. 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50. 关于印发《水利部新闻宣传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1. 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2. 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53. 关于印发全国抗旱规划的通知年水利项目审查情况汇总2011119水。
水利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水利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03•【文号】•【施行日期】20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水利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2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概述一年来,水利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拓展渠道,丰富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切实强化工作领导。
水利部历来高度重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在水利部党组工作要点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强调要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对做好水利政务公开提出明确要求。
建立水利政务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紧紧围绕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水利信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1年重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公布水利部2010年部门决算、201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行业培训指导。
举办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从受众和媒体的角度,讲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着力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
塘 坝 窖 池 。 共 有 塘 坝 456.51 万 处 , 总 容 积 303.17 亿 立 方 米 ; 窖 池 689.31 万处,总容积 2.52 亿立方米。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 土壤侵蚀总面积 294.91 万平方公里(详见表 12)。
水 力 侵 蚀 面 积 129.32 万 平 方 公 里,按侵蚀强度分 ,轻度 66.76 万平方 公里, 中度 35.14 万平方公里, 强烈 16.87 万平方公里, 极强烈 7.63 万平 方公里,剧烈 2.92 万平方公里 。 风力 侵蚀面积 165.59 万平方公里 ,按侵蚀 强度分,轻度 71.60 万平方公里 ,中度
小计
98 002 756
大型 大(1)
127
大(2) 629
中型 3 938
9 323.12 7 499.85 5 665.07 1 834.78 1 119.76
小计 93 308
703.51
小型 小(1) 17 949
496.38
小(2) 75 359
207.13
1水
特别关注
CHINA WATER RESOURCES 2013.7
地下水取水井。 共有地下水取水 井 9 749 万眼,地下水取水量共 1 084 亿立方米(详见表 8)。
地下水水源地。 共有地下水水源 地 1 847 处(详见表 9)。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9]139号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9〕139号1999年5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水利部直属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我们制定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附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包括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计划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三)效益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水利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水利部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水利部文件的公告
水利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水利部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水利部文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05.31•【文号】水利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水利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水利部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水利部文件的公告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水利部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水利部和水利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水利部决定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等情形的455件水利部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水利部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水利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2.水利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水利部2016年5月31日附件1水利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序号年份文件字号文件名称1 1978(78)水电水管字第006号关于规定报汛电报传递报类等问题的通知2 1979 (79)水财字第36号关于“水利部举办全国培训中心经费开支暂行规定”的通知3 1979 (79)水基字第5号关于颁发《加强中小型水库基本建设管理》和《加强地方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两个试行规定的通知4 1979 (79)水农字第1号关于重新颁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包括水土保持费)和抗旱经费使用管理的试行规定5 1979 (79)水农字第48号关于小水电业务归口管理的通知6 1980 (80)水财字第42号关于颁发《水利基本建设内包工程价款结算试行办法》的通知7 1980 (80)水财字第21号关于试行《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和收入留成的暂行规定》的通知8 1980 (80)水财字第56号关于试行《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和收入留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及帐务处理和报表编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9 1980 (80)水技字66号关于加强水利科技情报工作的通知10 1980 (80)水农字54号对电力部《农村人民公社电力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11 1980 (80)水环字4号关于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12 1980 (80)水干字192号关于颁发《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13 1981 (81)水财字105号关于试行《水利部直属水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14 1981 (81)水财字5号关于修订《基本建设其他工程和费用》及《施工管理费定额》的通知15 1981 (81)水财字63号颁发《水利部直属工业企业成本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16 1981 (81)水财字74号关于《水利基本建设竣工工程决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17 1981 (81)水财字69号关于从水电厂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遗留问题基金的规定18 1981 (81)水财字3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9 1981 (81)水管字73号关于颁发《关于水利工程设计、施工为管理创造必要条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 1982(82)水电财字第163号关于试行《水利电力部直属水利电力事业单位预算包干和增收节支分成办法》的通知21 1982(82)水电物字第19号颁发《水电部供销企业整顿合格验收标准》和《关于整顿物资供销企业财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2 1982(82)水电财字第139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财务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23 1982(82)水电水管字第89号关于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24 1983(83)水电财字第115号颁发《水利电力部直属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利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25 1984(84)水电财字第203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设备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26 1984(84)水电财字第209号关于颁发《水电部机电产品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7 1984(84)水电基字第09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优质工程项目奖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28 1985(85)水电水文字第12号关于颁发《水文勘测站队结合试行办法》的通知29 1985(85)水电水文字第2号印发《关于拍发水情报实行收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30 1985 (85)水文字第1号关于颁发《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通知31 1985(85)水电教字第58号印发关于改革部属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办法几点意见的通知32 1986(86)水电财字第60号关于颁发基本建设国内设备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3 1986(86)水电水建字第002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中小型水利施工专用机械开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34 1986(86)水电技字第22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5 1986(86)水电基字第1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36 1986(86)水电基字第5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施工企业资格等级标准》和做好定级、发证工作的通知37 1986(86)水电基字第70号关于试行水利电力工程承包公司管理条例和水利电力工程承包公司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38 1986(86)水电基字第47号关于试行“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条例”的通知39 1986(86)水电基字第81号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40 1986(86)水电基字第67号关于颁发电力、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分级标准的通知41 1987(88)水电财字第36号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42 1987(87)水电技字第13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部专用机电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管理条例(试行)》、和《水利电力部抽查专用机电设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3 1987(88)水电技字第20号关于发送《水利电力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4 1988 (88)水财7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利用外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45 1988 (88)水财30号关于颁发《水利电力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及《固定资产目录》的通知46 1988 (88)水综经7号关于印发水利综合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47 1988 (88)水管字1号关于颁发《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的通知48 1989 水财[1989]36号印发《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49 1989 水科教[1989]6号关于颁发《水利部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条例的通知50 1989 水科教[1989]7号关于印发《水利部标准化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51 1989 水建[1989]7号关于颁发《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52 1989 水建[1989]1号关于颁发《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53 1989 水电[1989]12号关于颁发《地方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54 1989 水管[1989]19号法》的通知55 1990 水财[1990]74号关于加强小水电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通知56 1990 水管[1990]37号关于规范河道管理单位名称的通知57 1990 水建[1990]5号关于加强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和《水利工程58 1990 水建[1990]9号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9 1990 水电[1990]1号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及其供电电网工作的通知60 1990 水电[1990]24号关于加强农村水电供电地区配套小火电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水文资料的密级和对国外提供水文资料的试行61 1990 水文[1990]1号办法》的通知62 1990 水资[1990]12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和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63 1991 水财[1991]11号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64 1991 水财[1991]88号关于印发《乡镇供水水价核订原则 (试行) 》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65 1991 水财[1991]54号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道管理单位经营管理承包责任制试点办法》66 1991 水管[1991]23号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部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办法(试67 1991 水建[1991]13号行)》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水电)系统地方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办68 1991 水电[1991]19号法》的通知关于颁发《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程统计报表制度》的69 1991 水移[1991]4号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实施细70 1992 水办[1992]17号则(试行)》的通知71 1992 水办[1992]9号关于加强水利科技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72 1992 水财[1992]11号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73 1992 水科教[1992]17号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74 1992 水科教[1992]5号补充规定的通知75 1992 水科教[1992]16号关于发布《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92 的通知76 1992 水企管[1992]7号关于加强水利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试行) 》77 1992 水建[1992]15号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78 1992 水建[1992]25号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试79 1992 水企管[1992]4号行)的通知80 1992 水人劳[1992]44号关于加强水利系统地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意见81 1992 水文[1992]12号关于发布《重要水文站建设暂行标准》的通知82 1992 水文[1992]2号关于国家基本水文站中重要测站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行业举办镇水利 (水保) 员音像函授中专教83 1992 水科教[1992]32号育意见的通知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84 1992 水人劳[1992]92号的通知印发《关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暂行规85 1992 水人劳[1992]131号定》的通知86 1993 水财[1993]312号关于加强水利基建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兴办实体意见的通87 1993 水财[1993]211号知关于《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试88 1993 水建[1993]454号行意见的通知89 1993 水资[1993]458号关于依法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90 1993 水科教[1993]5号关于印发加快改革我部普通高等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部机关兴办的经济实体人事管理暂91 1993 水人劳[1993]127号行规定》的通知下发“关于加强水利系统农村用电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92 1994 电综[1994]26号知关于印发《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标准> 和 <水利水电93 1994 水建[1994]284号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的补充规定》的通知94 1994 建技[1994]11号关于收取定额编制管理费的几项规定95 1994 办部字[1994]38号关于印发建立水利五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使96 1995 水财[1995]278号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97 1995 水财[1995]226号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98 1995 水建[1995]130号通知99 1995 水农发[1995]37号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100 1995 水审[1995]60号通知101 1995 水政资[1995]485号关于发布《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102 1995 水人劳[1995]100号通知关于印发《水利水电设备监造规定(试行)》《水利水电103 1995 水建[1995]424号设备监造单位与监造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104 1996 水办[1996]159号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05 1996 水财[1996]5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行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106 1996 水规计[1996]376号通知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的通107 1996 水规计[1996]608号知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108 1996 水建[1996]397号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109 1996 水建[1996]580号关于印发《水利部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110 1996 水建[1996]396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部直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111 1996 水审[1996]515号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行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112 1996 水人教[1996]329号通知113 1996 水人教[1996]330号关于印发《水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聘任114 1996 水人教[1996]589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的实施意115 1996 水建[1996]160号见》的通知116 1997 水科技[1997]460号关于印发《水利部行业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17 1997 水科技[1997]286号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97的通知118 1997 办水管[1997]10号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19 1997 水建[1997]63号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20 1997 水经济[1997]469号关于印发《水利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121 1997 水农水[1997]121号关于印发《建设3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和节水新型井灌区实施办法》的通知122 1997 水政资[1997]527号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123 1997 水保[1997]410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124 1997 水政资[1997]3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际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的通知125 1997 水管[1997]349号关于印发《水利旅游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26 1998 水规计[1998]330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27 1998 水建[1998]275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128 1998 水建管[1998]481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29 1998 水建管[1998]541号关于印发《提防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提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的通知130 1998 水科技[1998]222号关于批准发布《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的通知131 1998 水政资[1998]153号关于换发取水许可证加强水资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32 1998 水资文[1998]569号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通知133 1998 水保[1998]546号关于印发《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134 1998 水建[1998]44号关于印发《水利部优秀工程勘测奖、优秀工程设计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135 1999 水经调[1999]293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水利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36 1999 水政法[1999]448号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137 1999 水政法[1999]460号关于《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函138 1999 水政法[1999]484号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139 1999 水规计[1999]77号关于印发《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0 1999 水规划[1999]353号关于印发《部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1 1999 财农字[1999]238号关于印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42 1999 水建管[1999]590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3 1999 水建管[1999]78号关于印发《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4 1999 水建管[1999]488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45 1999 水建管[1999]637号关于修改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146 1999 水办[1999]115号关于印发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关于当前水利系统农电“两改一同价”147 1999 水电[1999]707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48 1999 水资文[1999]245号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149 1999 水资源[1999]519号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150 1999 水移[1999]133号关于印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151 1999 水保[1999]398号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52 1999 水保[1999]470号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规定》的153 1999 水保[1999]288号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水利勘测设计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154 1999 水总[1999]493号的通知155 2000 水经调[2000]558号关于印发《水利经营及收费情况报表》的通知关于批准发布《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229 156 2000 水国科[2000]224号-2000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57 2000 水建管[2000]62号的通知158 2000 水建管[2000]2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前期工作规定159 2000 水保[2000]187号的通知160 2000 水建管[2000]47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管理实施161 2001 水农[2001]229号细则》的通知162 2001 水农[2001]263号关于印发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水利现代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163 2001 水移[2001]246号关于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有关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选164 2001 水人教[2001]576号拔评审条件的通知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设165 2001 水建管[2001]217号备制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水利财政性资金实行直接支付的166 2002 水经调[2002]159号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科学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167 2002 水经调[2002]161号法》的通知168 2002 水经调[2002]39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69 2002 水经调[2002]65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170 2002 水资源[2002]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71 2002 水资源[2002]12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的通知172 2002 水资源[2002]145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173 2002 水移[2002]357号关于加强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全国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意174 2002 水人教[2002]541号见》的通知175 2002 办水保[2002]58号关于简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176 2002 水保[2002]596号则》的通知177 2002 水保[2002]5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收费票据管理办法》(试行)178 2003 水经调[2003]491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179 2003 水办[2003]461号通知关于发布《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和《水利计量认证评180 2003 水国科[2003]60号审员管理细则》的通知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通181 2003 水国科[2003]18号知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的182 2003 办建管[2003]120号通知183 2003 水农[2003]252号印发关于加强灌溉试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灌区管理体制184 2003 水农[2003]69号和运行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185 2003 水资源[2003]118号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186 2003 水资源[2003]133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颁发《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聘任与管理办187 2003 水人教[2003]548号法(修订稿)》的通知188 2003 水保[2003]202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89 2003 办水保[2003]168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190 2003 水建管[2003]79号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191 2004 水规计[2004]29号行办法》的通知192 2004 财农[2004]241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193 2004 水国科[2004]284号关于印发《水利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194 2004 水电[2004]308号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195 2004 水电[2004]33号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管理的通知196 2004 水移[2004]636号关于加强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197 2004 水移[2004]55号关于印发《库区建设基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198 2004 水移[2004]154号关于印发《库区建设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199 2004 水建管[2004]168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 2005 水财经[2005]462号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预拨款管理的通知201 2005 办财经[2005]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成果管理和绩效考评的通知202 2005 水财经[2005]575号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3 2005 水农[2005]502号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204 2005 办资源[2005]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205 2005 水移[2005]73号关于印发《库区建设基金内部审计办法》的通知206 2005 办水保[2005]67号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207 2006 水办[2006]513号关于印发《水利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8 2006 水办[2006]205号关于印发《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209 2006 水国科[2006]542号关于印发水利部《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10 2006 水建管[2006]240号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211 2006 财农[2006]124号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12 2006 水电[2006]274号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213 2006 水电[2006]210号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14 2006 办资源[2006]32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备案与统计工作的通知215 2006 水资源[2006]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部系统并网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的通216 2006 办建管[2006]132号知217 2006 水人教[2006]583号水利部关于大力发展水利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暂行规218 2006 水监[2006]256号定》的通知219 2006 水建管[2006]144号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20 2006 水综合[2006]102号关于印发《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研究建立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意见的通221 2007 水规计[2007]374号知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222 2007 水建管[2007]164号行)》的通知223 2007 水人教[2007]246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224 2007 办水保[2007]210号关于转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225 2007 水总[2007]76号知226 2008 水财经[2008]2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务管理的通知227 2008 办财经[2008]137号关于印发《水利部预算执行监控工作互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228 2008 水财经[2008]243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基本建设财务229 2008 水财务[2008]494号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实230 2008 办财经[2008]120号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竣工财务决算231 2008 水财经[2008]268号编制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部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232 2008 水规计[2008]601号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33 2008 办农水[2008]6号管理的通知234 2008 办农水[2008]119号关于印发《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指导意见的235 2008 水文[2008]316号通知236 2008 办移民[2008]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237 2009 水办[2009]309号关于印发水利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38 2009 办综[2009]512号关于印发《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239 2009 办宣[2009]4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级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240 2009 水财务[2009]253号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级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241 2009 水财务[2009]337号批规定》有关解释的通知242 2009 办财务[2009]442号关于印发《中央级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
中共中央印发2011年1号文件
中共中央印发2011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印发2011年1号文件(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12月31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
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
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
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
2010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水利部部门决算报表
财决附09-1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
财决附03表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 增减变动情况表
财决附08表 学生学员统计表
2021/8/5
30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 末结转及结余情况,包括行政事业类 资金和基本建设类资金。
本表可自动生成。
2021/8/5
31
变动内容
2021/8/5
33
变动内容
修改结余相关指标为“上年结转和结 余”、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基本建设 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体编制要求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包括列入201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 业单位以及与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 应向水利部及所属单位上报决算的各省水利厅(局)等其他单位。
(二)资金范围: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编报口径与单位预
算衔接一致。
◆纳入2010年度中央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根据财政部《关
年度部门决算
水利部财务司
2021/8/5
1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调整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分析 第五部分2009年决算存在的主要
问题
2021/8/5
2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调整情况
2021/8/5
3
一、编报体系结构
基础数据表 填报说明 分析表 分析报告
2021/8/5
12
(四)明确审核模板使用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数据质量,近几年财政部设计 了一套决算审核模板,提前下发各部门和单位用于查询和 审核决算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今年财政部将审核 模板的使用要求纳入了决算编制说明中。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监[2002]370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情况及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部审计室反映。
附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建设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使用中央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水利部直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1.09.08•【文号】财农[2011]329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适应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水利部对2004年制定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04]24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水利部二○一一年九月八日附件: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
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10.23•【文号】水财务[2012]455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预算、决算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财务〔2012〕455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我部制定了《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1.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2.《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编写说明(略,详情请登录水利部网站)水利部2012年10月23日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机关本级和部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二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量化考核;评考结合、奖惩挂钩。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及方式第四条预算执行考核工作由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务司负责组织实施。
预算执行中心受水利部委托,承担预算执行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月度考核由水利部根据支付进度直接考核,于月末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季度考核先由二级预算单位依据本办法进行自评,并于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自评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水利部,自评表格见附件1。
水利部根据掌握的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参考二级预算单位自评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着力构建现代水利工程设施体系、现代水利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根据国家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程序分别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续建配套等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审批。
主体工程开工要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履行开工审批手续。
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生产准备要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做好技术、物资等准备。
工程验收要严格按验收规定和规程进行。
2、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和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项目法人组建模式和项目法人职责。
经营性和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企业性质的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筹资、建设、运营、债务偿还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益性和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建管合一”的要求,组建事业性质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或委托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建成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项目法人的组建应按规定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大中型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力量满足建设管理要求的,可以依托运行管理单位组建项目法人。
2011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1年中国水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1年我国气候旱涝交织、多灾连发。
北方冬麦区、长江中下游和西南地区接连出现三次大范围严重干旱;全国有260多条江河发生超警线洪水,钱塘江发生1955年以来的最大洪水,汉江上游、嘉陵江、黄河泾洛渭流域同时发生严重秋汛,先后有7个台风或热带风暴在我国登陆。
面对严重的水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防总、水利部超前部署、科学调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全力抗灾救灾,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广大军民携手并肩、团结奋战,夺取了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有效解决了旱区2055万群众临时饮水困难,抗旱减免粮食损失465亿公斤,大江大河堤防无一决口,大中型水库无一垮坝,洪涝灾害损失主要指标比1990年以来均值偏少4~8成。
2011年是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召开最高规格的水利工作会议,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取得良好开局。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明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迈开步伐,确定“三条红线”,分流域、分省区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基本完成了25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对水资源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编制完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修订了火电、钢铁、纺织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制定了生活用水器具强制性节水标准,宁夏作为第一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试点通过验收。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得到国务院批复,公布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启动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果,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重点保护综合规划启动实施,组织实施河北向北京、引黄济津济冀、引察济向应急调水,开展黄河、黑河、塔里木河、石羊河水量调度以及三峡水库向中下游补水、引江济太、珠江枯水期水量统一调度,确保了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关于我国三公费用的思考
三公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而三公费用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数额越来越多,已经在社会中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
2011年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
成为第一个公布三公预算的中央部委在科技部之前,已经有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计生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公布了2011年部门预算,但均未公布三公经费预算。
此后,审计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陆续公布了2011年部门预算。
三公问题的公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反对腐败的重要方式。
但是在三公问题中也存在着各种弊端。
下文将做具体概述。
一、三公费用是什么以及我国目前的现状1、三公费用是什么所谓三公费用,就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无可厚非,三公费用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外交方面需要出国经费,政府官员公事出行需要购置公车,在各种需要的场合公务接待费也必不可少。
2、三公费用在我国的目前现状(1)三公费用是否落到实处有待商榷三公经费为行政管理等提供了较大的方便,但是经费是否用到实处,现实中的一些广为人知的顺口溜也并非子虚乌有,如壹周立波秀中一段广为流传的话“下面来说一个严肃却带有娱乐性的话题,反腐,反腐是个老话题了,但是贪官们依旧前赴后继。
先说一下三公消费问题,三公消费的三公指的是公款接待,公款出国考察,公车布置,政府在今年(2011年)公布三公的一年开支在九千亿,同时也公布了全国各部门的三公消费金额,可喜可贺,但是没有任何相关的解释,我们完全看不懂,看不懂我们就要猜了,比方说排名第一的是我们国家税务总局,三公消费二十一亿,其中的公款接待是六亿六千多万,就算全年不休假每天都接待,那每天也要花去一百八十万,你们能不告诉我,满足我的好奇呢?怎样接才能接待掉180万一天能,而且据我所知,税务局应该是找别人麻烦的啊,应该是别人接待你啊,你没什么事情你老是接待别人,你想干什么你(这一部分“你”指的是税务局),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突然一天,一个税务局的领导跑到你家来对你说“你好你好,我想请你吃饭”你肯定就是“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啊,这税务局说要请你吃饭,这恐怖程度不下于计生委对你说“哼哼,喝咖啡”这段话以幽默讽刺的口吻解释了我国现阶段个别机关对三公费用的不良用途。
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4.03.10•【文号】•【施行日期】2004.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2004年3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管理的职责第三章预算的组成第四章预算的编制第五章预算的报送、审查与批复第六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第七章预算的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评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预算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规定等规定,并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本级、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收支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由各单位预算组成,各单位预算由其本级预算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
第四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收支平衡。
所有收支(包括预算内、外收支)都要编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不编赤字预算。
(二)合法真实,公平透明。
编制预算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测算方法科学合理、收支数据真实可靠;预算安排要及时、细化,具体落实到预算单位和项目;基本支出逐步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各单位预算在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对本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主管单位对下一级单位的预算管理负监管责任。
(四)严肃纪律,追踪问效。
各单位要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并实行预算责任追究制度,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追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预算基础资料、数据合法、真实、完整;依法编制、报送、审核、批复预算;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按法定程序调整预算;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追究违反预算法律、法规、制度行为的责任;对预算资金使用追踪问效,加强预算资金效益的考核分析工作,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水利 CHINA WATER 2011年目 录 一、水利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编报范围 二、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三、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水利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46个,包括水利部机关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7个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二级预算单位所属的三级、四级、五级预算单位。
纳入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水利部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水利部机关 2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3 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 4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5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7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8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9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10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11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12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13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 14 水利部机关服务局 15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16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17 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 18 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 19 中国水利报社 20 水利部展览音像制作中心 21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2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23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24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5 中国水利学会 26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7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28 水利部三门峡温泉疗养院 29 国际小水电中心 二、水利部2011年部门决算表 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1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04,139.81 一、一般公共服务 19 886.0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124.66 二、外交 20 148.57 三、事业收入 3 285,933.52 三、教育 21 2,200.62 四、经营收入 4 64,086.89 四、科学技术 22 173,850.95 五、附属单位缴款 5 5,710.96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23 16,164.20 六、其他收入 6 29,583.33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24 76,937.32 7 七、医疗卫生 25 67.51 8 八、城乡社区事务 26 6,011.09 9 九、农林水事务 27 721,521.55 10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8 4,000.00 11 十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9 80.00 12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 30 39,186.84 13 31 本年收入合计 14 989,579.17 本年支出合计 32 1,041,054.7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5 5,395.60 结余分配 33 12,156.08 上年结转和结余 16 134,775.07 年末结转和结余 34 76,539.03 17 35 合 计 18 1,129,749.84 合 计 36 1,129,749.8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除政府性基金以外的全部收入支出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14行=(1+2+3+4+5+6)行;18行=(14+15+16)行;32行=(19+20+…+30)行;36行=(32+33+34)行。
6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78910111213141516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合 计 660,215.81 242,972.32 417,243.49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61.34 495.34 166.00 20126 档案事务 661.34 495.34 166.00 2012604 档案馆 661.34 495.34 166.00 202 外交 148.56 148.56 20204 国际组织 61.94 61.94 2020401 国际组织会费 29.44 29.44 2020402 国际组织捐赠 32.50 32.50 20299 其他外交支出 86.62 86.62 205 教育 1,814.55 954.00 860.55 20502 普通教育 1,814.55 954.00 860.55 2050201 学前教育 280.93 280.93 2050203 初中教育 1,533.62 673.07 860.55 17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206 科学技术 71,020.79 28,258.35 42,762.44 20602 基础研究 410.00 410.00 2060204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410.00 410.00 20603 应用研究 61,213.91 28,258.35 32,955.56 2060301 机构运行 28,258.35 28,258.35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32,654.99 32,654.99 2060399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300.57 300.57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8,487.82 8,487.82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8,487.82 8,487.82 20609 科技重大专项 559.94 559.94 2060901 科技重大专项 559.94 559.94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49.12 349.12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49.12 349.12 04表(续) 18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2,009.31 1,449.86 559.45 20702 文物 42.85 42.85 2070205 博物馆 42.85 42.85 20705 新闻出版 1,949.46 1,449.86 499.60 2070504 新闻通讯 934.46 434.86 499.60 2070505 出版发行 1,015.00 1,015.00 207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7.00 17.00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7.00 1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53,740.96 53,740.9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740.96 53,740.9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603.34 4,603.3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8,653.96 48,653.96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483.66 483.66 04表(续) 19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210 医疗卫生 14.16 14.16 21005 医疗保障 14.16 14.16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4.16 14.16 212 城乡社区事务 6,011.09 6,011.09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6,011.09 6,011.09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6,011.09 6,011.09 213 农林水事务 492,784.90 130,143.67 362,641.23 21303 水利 492,784.90 130,143.67 362,641.23 2130301 行政运行 51,835.11 51,765.21 69.9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75.83 2,675.83 2130303 机关服务 12,766.04 11,584.97 1,181.07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5,610.29 3,175.50 12,434.79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48,290.49 48,290.49 04表(续) 20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2,893.02 22,893.02 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 39,937.91 39,937.91 2130309 水利执法监督 8,214.85 8,214.85 2130310 水土保持 8,392.62 1,940.40 6,452.22 2130311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20,082.34 762.32 19,320.02 2130312 水质监测 14,685.64 898.53 13,787.11 2130313 水文测报 49,692.79 16,223.14 33,469.65 2130314 防汛 39,697.64 39,697.64 2130315 抗旱 20,397.69 20,397.69 2130317 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 12,860.72 1,194.82 11,665.90 2130331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26,692.20 26,692.20 2130333 信息管理 17,624.08 3,438.04 14,186.04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80,435.64 16,267.72 64,167.92 04表(续) 21 04表 部门:水利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 次 1 2 3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000.00 4,000.00 21599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4,000.00 4,000.00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4,000.00 4,000.00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80.00 80.00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 80.00 80.00 2200120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80.00 8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930.14 27,930.1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7,930.14 27,930.1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486.82 13,486.82 2210202 提租补贴 483.18 483.18 2210203 购房补贴 13,960.14 13,960.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