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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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贯制

五年一贯制

技术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学习,进行一贯制的培养。

学业期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此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注明五年一贯制专科字样,与三年制专科字样基本无异。

颁发就业报到证。

大专毕业后还可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继续深造大学本科学历。

学历模式: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与三年制专科同等;学籍模式:前2年高中阶段,不计入高等学校学籍,后3年计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

招生对象:具有本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原则上省属院校面向全省招生,地方院校面向本地区及附近地区招生。

招生方式:招生录取方式:“五年一贯制”实行“文化课+术科”的考试形式。

其中,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

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各试点院校要树立“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按照五年制高职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学生职业能力的教学模式,突出“五年一贯制”高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学生五年均在高职院校或地方高校师范分院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教育特色:五学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3+2”分段教学,即2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课程学习,2学年高职业教育课程学习,1学年企业顶岗实习。

学生在城市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后,升入城市职业学院继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者,由城市职业学院颁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文凭学在完成前2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不愿意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者,在城市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再学习1年,成绩合格者,由城市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中专)学历文凭。

五年一贯制大专国家承不承认

五年一贯制大专国家承不承认

五年一贯制大专国家承不承认一般正规、公办五年一贯制大专国家承认。

五年制高职,一般有两种说法:1,中高职三二分段制(三二连读制)2,五年一贯制。

高职中高职三二分段制高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

由部分重点中专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举办、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毕业后发给省教育厅验印的大专文凭。

前三年按中拟校标准收费,后两年按大专标准收费。

三二分段制学生需在中专学习阶段参加“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统一转段选拔考试,成绩合格者转入高等院校完成两年大专学习.发两年制大专文凭。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中,考生特征填“三二分段”。

如不合格者,发中专毕业证,按中专毕业生处理。

五年一贯制高职由高职高专院校承担,由省级招生部门一次办理录取手续,在同一所高校就读。

不发中专毕业证,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五年一贯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注明“五年一贯”字样,电子注册信息中考生特征写“五年一贯”。

在时间上,五年制大专采用了更科学的"五年制"教育模式,与传统教育的高中三年+专科三年相比,节省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及相关的学费生活费,同时,报考五年制大专的学生提前一年就可以安排实习并获得实习工资。

综上所述,五年一贯制无论在时间还是经济上,相较传统教育模式都更胜一筹。

初中毕业上高中是大多数中考生的选择。

问题是如今有些考生眼前只有这一条独木桥,不管自己客观情况如何,两眼只盯着普通高中。

实际上初中毕业生应该自然分流,有一部分同学上高中,其他同学还有许多路可以走。

那么,哪些考生可以升入普通类高中呢?做出这样的选择之前,你要自我评估一下,看看自己属于哪个层次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中专高职部职责(三篇)

中专高职部职责(三篇)

中专高职部职责中专高职部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中专高职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解决中专高职教育的重大问题。

2. 组织开展中专高职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确定中专高职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3. 指导中专高职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推动中专高职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4. 加强中专高职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5. 推动中专高职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资源。

6. 指导和协调中专高职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助发展。

7. 组织开展中专高职教育的科研和创新工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8. 加强中专高职专业认证与评价工作,确保专业能力和水平符合需求。

9. 提供中专高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解读和指导,协调解决中专高职教育实际问题。

10. 开展中专高职教育的社会推广和宣传工作,提升中专高职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中专高职部职责(二)中专高职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招生工作:负责中专高职部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计划、宣传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宣讲会、招生咨询等工作。

2. 学籍管理:负责中专高职部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档案管理、学籍注册、学籍证明开具等工作。

3. 教学管理:负责中专高职部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评估等工作。

4. 学生管理:负责中专高职部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入学报名、学生证管理、学生奖励和惩处等工作。

5. 师资建设:负责中专高职部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包括招聘、培训和评价教师等工作。

6. 学科发展:负责中专高职部学科建设和发展工作,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学科竞赛、推动学科合作等工作。

7. 团建活动:负责中专高职部的团建活动,包括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团队活动、开展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等。

8. 教育质量监控:负责中专高职部教育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工作,包括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开展教学评估等工作。

9. 学校对外交流:负责中专高职部与其他学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包括与企事业单位的对接、与其他学校的联合培养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闽教高[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高〔2009〕3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0]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4]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五年制高职教育举办院校及专业审核工作,现将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办学管理。

今后,我省五年制高职教育将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为重点。

各有关院校要按照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树立“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明确培养目标,以加强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为了促进各有关高校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从今年开始,原则上不再新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举办高校和专业种类;除有特殊人才需求外,本科院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应逐步减少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专业布点。

二、进一步优化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专业结构。

举办院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精神,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优先为软件业、制造业、汽车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物流业、护理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等10个紧缺专业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山东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巩固职业教育发展基础,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连贯式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

第三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立足于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系统培养和全面培养;着眼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办学特点,以专业为纽带,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坚持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调控和监督。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市域内各类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市域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第二章办学主体第五条五年一贯制由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下同)举办。

三二连读由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下同)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

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再举办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

举办三二连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应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以上。

第六条三二连读以市域内中、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为主,在市域内无法实现专业接续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教育厅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联合办学学校。

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每所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

第七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要逐步建立区域职业教育集团或专业办学联盟,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性作用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区域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的实践与思考作者:曹鸿骅来源:《江苏教育·职业教育》2018年第02期【摘要】揭示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创新意义,在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及办学行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五年制高职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科学定位、控制规模、提升质量、形成特色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职教育;五年制高职;制度创新【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12-0064-04【作者简介】曹鸿骅,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南京,210013)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职教教学与管理。

一、五年制高职是高职教育的再次创新(一)五年制高职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创新无论是新办的职业大学,还是转型的职业院校,其招收的对象都是高中后的毕业生,但五年制高职招收的却是初中毕业生,而且是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毕业生。

因此,五年制高职是传统的“3+2”高职分段培养向“五年一贯制”培养转变的创新模式。

江苏省的五年制高职教育探索早,力度大,成效显著,办学形式丰富多样。

一是电大向五年制高职转型。

1999年,江苏电大率先在全国电大系统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试点。

2000年,设置了建立在省级电大基础上的“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是全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参与五年制高职办学。

特别是200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创造性地成立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设若干分院和办学点。

不仅扩大了五年制高职的办学规模,也推进了中高职的衔接,有力地拓展了江苏职教规模。

三是推进师范教育五年制教育的发展。

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虽然不能完全归属于五年一贯制高职,但在推进江苏优质师资的培养和举办学校办学层次的提升上做出了贡献。

江苏五年制高职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选取部分办学质量高、基础设施完备的中专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

一是这些中专校有提升办学层次的诉求与积极性。

二是这些学校尤其是工科类的学校能够保证高职的办学方向。

三是可以利用专科学历吸引一批优秀初中毕业生,也满足了家长让孩子上大学的强烈愿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04.26•【字号】•【施行日期】200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伊犁哈萨克自治区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厅局教育处:2001年以来,我区开展了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试办工作,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学校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生产一线岗位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区五年制高职也出现较快的发展势头,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和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我区试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教发〔2002〕33号)文件精神,现就办好五年制高职提出以下意见:一、自治区五年制高职的年度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确定。

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各高校申办五年制高职计划时必须考虑到自身的办学条件。

二、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五年制高职的办学主体是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在自身条件满足不了办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

联办学校之间必须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共同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21•【字号】鄂教职成[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5]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2015年4月,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五年制高职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高度重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教风和学风整体状况良好。

各试点职业院校结合试点专业、实习实训设施、师资队伍等实际情况,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制定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度,注重发挥试点专业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了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涌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中、高职学校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五年制高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要进一步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细则,明确学生编班和学籍注册、学籍转出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要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对教学运行环节及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要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中职学校及时将学籍及成绩、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运行及管理等向牵头高职院校报备。

牵头高职院校要实时掌握联办中职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定期开展教学指导和督查,及时处理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运行稳定有序。

在校五年个人总结

在校五年个人总结

在校五年个人总结在校五年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在校五年)一转眼,已经离开学校大半年了。

回顾在学校的点点滴滴,还真是记忆犹新。

从刚刚跨入学校时的失落和迷茫,到现在走上工作岗位的从容、坦然。

我知道这又是人生中的一大挑战,角色的转换。

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要将知识学以致用。

还记得在学校的时候,在学习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气馁,不论在哪,都要秉持着积极学习的态度,课前预习下一章的内容,上课的时候积极回答问题,课余就消化课上的知识。

虽然不能提前掌握知识,但是也不能落后。

有时候遇到什么问题,总是和同学商量,实在找不到头绪就去问老师,直到找到思路。

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在这五年里,我应该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

首先,我合理安排时间,调整好作息时间,学习归学习,工作归工作,娱乐归娱乐。

时间是搞好学习的前提与基础,效率和方法更为重要。

收集每个同学的学习方法,再结合自己的,虽然不是原创的方法,但至少自己也努力了。

其实如果课上认真听讲,听懂了,理解了,课下就只需要花很少的时间去的很大的效果。

其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在校的时候,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习,考后要总结,所谓在哪跌倒就要在哪爬起来。

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还要搞好师生关系,要处得融洽和睦,知识总是有用的。

在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尽管有的时候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心中的目标还是很远的,仍然需要继续努力,抓住每分每秒。

在班级中,担任了宣传委员一职,虽然是在最后一学期。

在班级活动中,虽然没有参加过运动会,但是在部门举办的排球比赛上,我还是积极参加,尽自己的努力为班级争光的。

在日常生活上,与舍友搞好关系,毕竟,我们是要相处五年的。

在校一年后,暑假的时候,因为家庭的原因,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我在外打了两个月的工,就那样,下边学期的学费我也就不用发愁了。

现在想起来,还是想感慨一下,幸好学校的政策,让我不用烦恼学费的问题。

五年制高职学校管理制度

五年制高职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二)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培训和考核;(三)负责教学资源的管理与配置;(四)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

第七条学生处职责:(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三)负责学生奖惩、资助和就业指导;(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

第八条总务处职责:(一)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二)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三)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保卫处职责:(一)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二)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检查;(三)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内容科学。

第十一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于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备案的通知

关于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备案的通知

关于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备案的通知有关院系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7号)关于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审核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的要求,现将我院备案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7号)文件精神,按专业教学规律进一步完善各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体现五年连续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加强实训教学环节,避免中高职课程重复。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考虑部分学生学习三年就业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需求。

学生在五年学习期间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在已经上报的2013级五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参照学院《关于修订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精神,大胆借鉴吸收其他学校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充实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三、学院将召开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汇报会。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院系请将修改后的五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发至王守庆、郎静、李培胜平台。

经专家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五年制高职教育是我院办学的新生事物,更是我院办学的强力生长点。

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备案工作,集中必要的时间,组织精干的班子,和有关企业、中职学校密切协同,使我院备案的五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可资借鉴和推广。

教务处2013年9月12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招考办,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中学: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和2009年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现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中职招生规模较去年继续有所增加,努力完成招生计划。

二、招生来源计划为了保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招生学校要依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来源计划。

1.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要根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规模计划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并自行向社会公布。

2.不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由学校根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规模计划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批准后,由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3.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经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4.外地跨市招生的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由市招考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5.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平衡后下达到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6.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未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不予安排招生。

7.五年制高职其招生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专业规范并且具备专业招生资格;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其专业必须确保中专学校与挂靠高校的专业对接,必须按双方签订的、经审核后的协议规定的专业招生。

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报名录取数据解析

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报名录取数据解析

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报名录取数据解析①李恩秀(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江苏昆山215325)自2008年3月28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08〕5号)文件颁布以来,开启了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完成全日制大学本科梦的唯一通道。

到2016年为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以下简称“五年制转本”)的录取计划从2008年的760人到2016年的3240人,还增加了五年一贯制高师专转本的类型,规模在连年扩大。

九年来,已经约有一万五千余名五年制高职(不含高师)学生通过五年制转本项目进入大学本科学习,并有一万多名学生获得了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随着近年我省“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生生源数的增加,省里招生计划增加,参与高校和专业数增加,高职校重视程度增加,更多的师生参与和关注此项工作,社会影响逐年扩大。

2014年开始,我院承接了省教育厅学生处的研究课题,开发《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网上报考综合管理系统》,经过2015年的试用后,于2016年在报名录取中正式使用。

由于系统的便利,现在的五年制专转本工作已从原来的“考生在外实习,信息不易传达”“报考工作繁琐、复杂、材料容易出错”“后续统计跟踪困难”等问题中解脱出来。

为了帮助相关高职校和接收高校分析了解全省数据信息,指导广大五年一贯制考生升学报考,我院招生就业处对全省五年一贯制生源、报名情况、录取情况等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力求为全省五年制转本工作提供数据参考和信息支持。

一、全省报名情况根据2015年生源上报的数据,2016年全省五年制转本的毕业生共有103245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3号)精神,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登录报名系统并成功报名的学生总人数为5436人,仅占全体生源人数的5.27%。

最终经过高职校和高校审核通过的为5387人,其中有49名学生审核不通过,占总数的0.9%。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4.24•【字号】•【施行日期】2006.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高等职业学院、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02]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五年制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完善和规范五年制高职学院学生转学程序。

现将有关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学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前三年学生转学,由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填写五年制高职转学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后,同时附省中招办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批。

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申请转学,学生必须是在校第二学年内的学生,学生所学专业应与原学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三学年在校学生要求转学,专业必须与原学校所学的专业相同,不得跨专业或科类转学。

三、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特殊原因要求申请转入中专层次学习的,在新生入学一年之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五年制高职学生申请转入中专层次申请报告表一式四份,由学生所在学校签署同意后,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备案。

学生毕业时,由学生所在学校持五年制高职学生申请转入中专层次申请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到省教育厅职成处办理毕业证手续。

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前三年申请转出、转入省内外学校的学生,按照本文件第一条、第二条款规定,填写五年制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转出、入学生申请登记表,必须经双方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五、五年制高职学生以后两年高职阶段申请转学,按高等学校学籍有关规定办理。

由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同时附中招办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核准。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1. 各中职学校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1〕21号),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网址:)完善更新专业开设情况,填报2021年拟招生数、2020年和2021年实际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2022年本校拟招生专业调整情况及有关信息。

2.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内2022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情况,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内学校用户,增加新设立的学校用户,删除已撤并、停办的学校用户。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应按照《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3号)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办学形式以“三二分段制”为主,严格控制“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

开展五年制一贯制招生的高等职业学校要进行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设置备案,专业名称设置为高职专业名称(新增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使用高职专业代码。

二、工作要求1.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和管理。

各中职学校增设专业应符合相关设置条件和程序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专业系统申报。

山东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办法

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巩固职业教育发展基础,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连贯式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

第三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立足于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系统培养和全面培养;着眼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办学特点,以专业为纽带,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坚持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调控和监督。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市域内各类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市域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第二章办学主体第五条五年一贯制由独立设臵的高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下同)举办。

三二连读由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下同)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

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再举办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

举办三二连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应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以上。

第六条三二连读以市域内中、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为主,在市域内无法实现专业接续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教育厅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联合办学学校。

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每所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

第七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要逐步建立区域职业教育集团或专业办学联盟,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性作用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区域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1.10•【字号】浙教职成〔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浙教职成〔2003〕11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中职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为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也较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生产第一线岗位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适应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我省五年制高职也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省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精神,本着“适度发展、规范管理、办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现就规范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领会五年制高职的内涵,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五年制高职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生产一线岗位(群)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需要和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需要。

我省的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形式主要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高职。

五年制高职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生应具备必要的基本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基本技能、综合职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所学专业为国家已颁布《职业技能标准》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学生毕业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大部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制高职学校管理制度

五年制高职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五年制高职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五年制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3. 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4. 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工作,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七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奖惩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八条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第九条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定等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工作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学校教学大纲进行。

第十一条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六条学生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学生会,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五、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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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高职教育处
教[2010] 11号
关于表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各办学点:
在2009—2010学年度中,全省五年制高职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0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城院五年制高职教育处〔2010〕8号)精神,经各办学点审核、推荐,经研究,决定对马澜等619名“三好学生”和陈颖等341名“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以更
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
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
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附: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09-2010学年“三好
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教育处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决定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教育处2010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三好学生”名单如下:
南通办学点:(94名)
马澜何志强季凯丁鹏鹏顾义许文丽江新冯慧朱慧吴晓艳何翠霞顾燕燕周可周玉梅孙如意盛琴陈谷音瞿珊珊黄容杨青青陶玲玲丁湘韩振茅赛莉成龙陈丹凤沈悦沈亮朱裕琳吉敏孙晓霞周苏苏王宏王娴李玲玲郭凯萍顾杨吴冰燕杨丹常爱霞祝姗姗张甜甜李春燕陈亚梅肖如霞刘肖倩陶镜管鹏鹏陈小菊冒文静高文宇韩娇娇徐倩倩吴新培包江柯朱友鑫陶琦敏陆春辉陈双双谢王康顾局银葛栗张海平徐鹏徐解霞杨灵灵杨亚英潘云飞丁雯倩陈澄姜吉金周凡毛年进张小飞陆淼玲杨建波任肖施小美戴晓芳曹雯雯曹烨楠于新宇邱雨桦周佳张培培陆梅吴海军赵彬单小娟康多敏张洁张晓宇徐丽成燕
吴中办学点:(61名)
邓海健顾玉婷张云怡薛涵刘丹丹仲花吴苏婷柏益飞殷怡沈娟吴蔚朱洁怡沈学丹姚冰青陆静琴姚玉君叶淑艳储晨烨宋怡婷张叶星虞丽艳严婷吴曾雯徐焕颖沈依怡徐莉陈佳婷王妍杨静顾菊吴建红葛瑜倩居叶周艳吴喜俞强徐健赵炜顾杰尤晓东皇本林李雪斌余志杰姚彬祺陆贤明朝阳沈潇丽许强唐华李希希顾亚婷钱晓敏王晓静华丹陈雅敏金华珍颜玲玉刘佳楠徐思枫孙皖毓甘梦兰
常熟办学点:(54名)
高丽吉阚佳敏赵刚吴文健王芳高力俞胜刘益秋颜志豪马晓蔚王丽陈敏佳王淑霞周云沈秋丹徐燕高丹孙姗姗邵怡佳赵慎之周洁冷冰花苏愉红钱冬梅陈浩蕾朱晓婷石榴王宇婷周静范梦黎金艳琼徐倩马伟吴冬戴梦超赵燕琼陶嘉蔚李梦兰薛力圆高薇万利娟陶佩逸邢敏珠倪萍王倩吴美琴刘伟张毅杰周怡王志伟陈丹薛梦娟龚丽琼周志萍
武进办学点:(43名)
徐雯依文斌张婷吴瑶洪莫晓飞薛雷张小丽王秋萍章洋戴燕刘晨艳周晗花秀婧朱佳玲辛晨周娟谭艳顾林明恽丰汇顾云云管晶莹钱晓华许雷赵爱琴陈金兰梅炳冯迪赵英钱丽婷曹燕吴德风张咪朱小燕李娜杨海燕许林阮倩玥王梦华佳路张英秦琴巢玲媛王亚楠
无锡办学点:(36名)
陈芳吴真娴刘婷玉周园园孙梦蕾徐丽莉顾云波闵雯娴张晨戴玉兰徐月亮贡琳艳史晓杰俞丹杨照霞邹金朱峰渊戴宇星朱丹虹杨丽孙琳林马超徐晓静高原婕李忆晴单婧缪栋霖滕艳君孙盼祁冬青高文雅杨雯朱雅琳王芸王娴雅单玉晨
宜兴办学点:(38名)
王珏陈雪周怡俞欣邑蒋达刘欢谢文雅黄玲芳潘珍珍勇佳敏丁敏梅文雅王盈王静顾梦瑶董若男殷佳玲董丽娟周蕾袁丽红王晨焕徐丽黄幸黄敏徐思强王璟明王鑫何文俊杨雷宇王鹏兴张涛彭荣培蒋鹏振李燕史雪勤张蓉邵渊邵轶晖
昆山办学点:(40名)
蔡奕晴吴丹蒋迎春陆小苗陆辰依张旖婷吴诗怡俞芳芳袁婷范秀娟凌建芳沈青胡艳君蒋瑾叶晓娟王方静徐欢苏琪费慧芳顾燕姚敏亚陈烟雨马静金思思周怡侯小雪朱梦倩王陈燕濮琪陆志能邵刚杜迎春王燕高鑫孙岚
赵玉凤凌琳戴清屈逸
张家港办学点:(34名)
葛黎黎叶烨顾慧红田俊炜石冰倩陈敏慧高岳雪顾鑫新陆阳杨李荷敏褚红林汪海燕蒋琳黄梦珏陈丽丽倪香君施颖申婷钱晔黄琳金妹严紫婷沙奕殷楚虞梦涣张磊缪文茜张燕黄小雅沈科吟徐姗姗陆颖伟许铭娟唐丽
常州办学点:(32名)
吴静戴莹王维谢梦边嫘陈梦利孙秋芬林金星葛超姚嘉怡芮秋红陆闻天袁苏童薛亚楠王茹洁宣春刚周玲丽王佳惠张艳苏咪陆美娟曹玉霖尹悦印向群严冯琴赵世阳王颖吴云芳张晨张莉陈静张洁
大丰办学点:(30名)
周志峰陈志刚单汉倩陈凯佳季卫平茅志勇施磊王娟杨冰瑶黄锦华陈娟周永红陈梦洋葛存艳崔秀明冯亚雯唐文姣丁浪赵雪陶周玲顾琴朱莉赵越王丽叶晓梅陈丽俊高飞奚慧王剑顾正亚
淮安办学点:(27名)
朱靖轩朱宝云李天星周士佳葛彦冯艳李小刚唐传军薛恒刘盼盼秦波周星驰薛恒葛金豆张悦王妍婷赵瑞刘青丁小莉严竹君高青陈慧轶张红莲季昕昕姚师苗罗青青唐晶
溧阳办学点:(23名)
赵菲杨菲宋俊峰黄煜张海燕李玉婷尹婷杨永超方成
余呈涛芮思乐王思君李倩吕宝娟王羽磊强琳马慧飞施跃彬彭文彬周璐陈家欢尤余婷雷旭
宿迁办学点:(21名)
王帅罗晴陆媛媛王娇妮刘颖刘菊仲艳琼蔡义仁徐赛李昂姚赛侍赫高雅楠马壮王前礼张宪许伟周晨闫培松王欢胡秋
江都办学点:(25名)
王群于晚星陈怡李慧孙志国王飞吴超朱红刘月明唐盼候媛侯士成郭蓉黄山平李欣婷嵇强张浩徐静浦彩霞徐燕华臧燕徐芳万菲刘静雯徐东冬
楚州办学点:(20名)
刘伟徐大萍赵容田水莲沈倩欧丹丹丁凤云张智逸陶开俊张月顺周玉芳贺春虎杨帆丁连庆周会林蒯婷婷陈娇马海艳胡楚灵胡婷
句容办学点:(13名)
滕宏和汤金胜郭莹莹李立红张秀娟易伟张芳丽刘金秋陈挺庞康付少网许珊曹启红
连云港办学点:(14名)
吴盼张建杰张海东任诗达马珍珍朱彦蓉王菲王婧如李笑
王杨姜爱萍朱文基李欢吴海陆
校本部:(10名)
解小涵袁玲玲金广婷邵蕾张希董艳杨敏范延松栾勇杭高珊
徐州办学点:(5名)
李佩燃刘秋芳张宇李清清周胜男
“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如下:
南通办学点:(58名)
陈颖成叶王勇石雨松陈春燕吴佳明张春春张春星李楠茅海娟王晓颖曹梦云蔡天宇顾媛陈秀梅李剑梅张钰曹颖颖何静张婷王璐璐马晨陈雯雯黄益妹陈旭燕张强陈凯杰葛鑫星陈成钱佳新张婷婷陆金燕钱雯雯沈秋实许蔚沙园园冯蔚吴林林尤向丽王君张雅婷缪敏杰吴季杰陈琰琰沈燕晓朱艳张宇徐江林邱玉蔷陈娟范帅燕胥加贵吴晓蓉陈臣王丽云吉培玉夏强费志云
吴中办学点:(32名)
胡梦娟周琪李娇庞加进陆洁陈静张洁孙思淑季星月刘广涛马晴何芬周晴杨菁菁江梦婷张晓亮张嘉倩倪程胡超奇李凤王慧君蒋利强严志翔沈勤刚王皓岑殷嘉丽殷引李佳艳马涛李燕陆文婷诸月芳
常熟办学点:(32名)
叶洁张洋潘佳庄烨洁陈翊炜张远卓张晓红李毓敏金雪金佳恒包宇婧赵俊怡陆玲朱蕾钱丽红沈敏洁陈芷若杨阳赵晓珉颜虹张红黄亚娜陈卉丹濮俊杰吴怡陶俐钱志诚李清渭杨彬潘铭林冬军王伟
武进办学点:(24名)
潘永健万梦娟张康李凌豪魏民珠梁芳陈姗王书燕陈婧史凯琳邵秋月周阳顾枭奇朱灵科石雨娇张迎奥张小霞刘明珍黄超韩雅洁周磊王莉许晶非王聪
无锡办学点:(20名)
张琛俞晓燕徐怡瞿梦莹陈泓志郝清勇刘莹婷张银李阳陈小意李林娴唐骋程秦玉婷丁顺滕婷婷苏钰杨星星龚晓达谢佳朱敏妍
宜兴办学点:(19名)
孙晨湘陈琳彭鑫陈圆达邵娟吴玲燕蒋梦燕朱燕林佳雯徐丽君刘琦吴宗万飞蒋国安李立山宗伟邵凯耿平陈佳丽
昆山办学点:(21名)
王燕王一昕居蕾顾雨枫凌建芳刘杰朱晟珺张琳琳黄叶玲高娟陆敏慧陈圆朱滢滢盛静胡馨文朱莉顾雅娟
邱祥方秀邹静娟
张家港办学点:(20名)
顾文洁赵志杰陶利姝董佳浩卢美芳施嘉莹王斌李颂翔陆阳欧阳阳许佳磊林娅芳缪菁金鑫朱晓霞冯谊洁王颖肖珂娜杜海敏唐艳
常州办学点:(16名)
周彬瞿可媛林丽芳茅蕾舒欣莹匡丽丽王伯韬朱开聪常香玉杭玲周月包云涛陈璐徐银玉邓佳华邵英莹
大丰办学点:(20名)
智通军周晶曹霞冯芬刘永芹陶玉风沈磊黄海燕夏军王峰陈宇史网蓝潘丽李琼董婷蔡丽杨惠勇顾海桅吉小伟陈玉峰
淮安办学点:(15名)
杨瑞左健朱广群朱大伟曹应婷孙守法管红霞花晓松王晓谦刘畅李思源刘多多沈渲含徐秋临沈月廷
溧阳办学点:(11名)
黄凯徐梅娟周祥伟周涛王晔李燕燕周梦君肖洛栾奕冯恒婷徐桂娟
宿迁办学点:(9名)
蔡楠屈星星张昕李行闵阳阳张童马羊方诚王辉
江都办学点:(13名)
彭柏青顾晨徐威丁翠杨慧君王涛徐露蔡敏徐玲刘家凤吴娇娇帅晓璐王婷
楚州办学点:(10名)
王婷婷杨丽屈正文靖凯朱红军张日淮顾一峰赵丹陈爱霞邵廷峰
句容办学点:(6名)
孙龙舟袁忠佳林传婕李珊潘强元魏雨
连云港办学点:(7名)
肖润张海东李爽张翰月王志霞王舒徐云
校本部:(5名)
王南楠戴翟李君龚伟张云刚
徐州办学点:(3名)
黄武黄厚旺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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