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立城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立城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3•【字号】柳政办[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立城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8〕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高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建立城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柳州市建立城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州县秀峰区等县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批复》(桂政函〔2007〕167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4城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城区农民医疗负担,提高城区农民健康水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34号)和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工作方案》(桂卫农卫〔2007〕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区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补偿原则。
既减轻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受益程度),又能兼顾参合人员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受益面)。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1•【字号】柳政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日柳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编号:S2*******)以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穗〔2020〕2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关于妥善处置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的函》(自然督察穗函〔2020〕5号)的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和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处置整改问题,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
二、整改目标(一)《意见书》中“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原则上于2020年4月1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意见书》中“需要自治区政府持续关注、加强监管的问题”和《督察函》中“第二类”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三)《意见书》中“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严等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15
【实施日期】200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2007年柳州市“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桂政办发〔2007〕1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
专项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保护土地、山林、水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州的建设。
二、主要目的
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这一主题,检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近5年来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总结各县区、各部门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规范调处行为;进一步增强调处工作能力,提高调处的数量和质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柳政办〔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3日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为加强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推动城市建设计划顺利执行,确保完成2021年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特制定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五大领域共14个专项。
计划实施项目426个,其中新建146个,续建172个,竣工108个,总投资2729亿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427亿元。
城市建设计划推进的总体目标是:新建项目争取年内启动建设;续建项目完成投资计划,力争部分建成或竣工;竣工项目确保基本竣工。
《柳州市2021年城市建设计划》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为各专项计划牵头推进部门,要按照各专项计划组织项目推进,具体如下:(一)综合交通专项。
安排项目12个,总投资438.8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62.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
(二)市政公用专项。
安排项目94个,总投资466.9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110.6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防洪工程专项。
安排项目10个,总投资152.7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4.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水利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柳政办〔2018〕225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2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0日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2018年全市各县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情况和督查“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总结、深入剖析,更好地推动我市调处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2号)、自治区调处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总结、综治考评和业务统计等工作的通知》(桂调办〔2018〕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93号)和柳州市2018年“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会议精神,拟于2019年1月上旬,组织对全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具体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赵索军副秘书长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调处办廖保健主任、市林业局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政府调处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柳政办[2009]91号【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5.13【实施日期】2009.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9〕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全年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从3月初开始到9月底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的宣传策划、落实前期工作、实施推进等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百日攻坚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开展的经济突破年、项目建设年、全民创业突进年和民生改善突出年活动,以保增长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集中攻坚,破解项目建设难题,再次掀起重大项目建设高潮,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按照“储备项目突破、实施项目突破”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打一场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完成全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从3月1日起至9月30日,按照“奋战三个百日,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重大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工作思路,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我市2009年重大项目策划攻坚、前期攻坚、建设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百日攻坚活动,确保各重大项目在第三季度末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突破170亿元,努力争取重大项目年度完成年度投资的70%以上;(二)按“开工一批、完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度80个新建项目启动, 20个年度竣工项目主体建成或投产, 126个在建项目顺利实施;(三)汇集一批优秀的城市发展新思路、重大项目规划方案,争取征集到50个优秀成果纳入市级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储备库。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8•【字号】柳政发〔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关于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8日关于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广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柳州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柳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碳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柳政办〔2022〕108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柳州市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改善我市农村出行条件,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号)、《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政办发〔2021〕19号)、《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乡村建设专责小组2021工作要点》,启动实施柳州市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即自然村(屯)道路畅通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并同步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柳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建养并重”的原则,启动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群众出行服务水平。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柳政办〔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2日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尤为重要。
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判断、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求变,坚定向海图强,加快开放发展,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二)预期目标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以上,实际工作中向着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年度目标努力。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4•【字号】柳政办〔2023〕67号•【施行日期】202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柳州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以将柳州市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结合柳州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度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柳州枢纽集聚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柳州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和枢纽港站集疏运网络,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柳州市建设成为辐射全区、面向东盟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力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夯实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至2025年,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公铁水空“四位一体”现代立体交通网络,旅客出行全链条更加便捷,货物多式联运效率稳步提升,枢纽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市域内“三高四普”的铁路网布局基本形成,全市新增铁路里程50公里以上,市域铁路网总里程660公里以上,新增对外铁路通道1条,“东融”直达铁路通道取得实质性进展。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柳政办〔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抓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广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难得机遇,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巩固外贸基本盘,结合柳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时代壮美广西、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等建设机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我市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二)发展目标。
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全市加工贸易规模在稳步扩大的同时,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6年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100亿元以上,推动引进和落地加工贸易新项目20个以上;到2028年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300亿元以上,推动引进和落地加工贸易新项目50个以上。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4•【字号】柳政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柳政发〔20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柳州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将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的总目标,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2月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重点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实际绩效,确保全年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五、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年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市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附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19•【字号】柳政办〔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9日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柳州市2023年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五大板块共14个专项。
计划实施243个项目,其中新开工58个,续建105个,竣工80个。
项目总投资1976.2亿元,2023年度计划投资196.6亿元。
一、补短板—基础设施领域着力于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内外开放通道,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具体包含综合交通、市政公用、防洪工程3个专项,共47个项目,项目总投资463.9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48.7亿元。
(一)综合交通专项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契机,提升柳州交通枢纽地位,拉开城市框架优化城市布局,重点实施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二期工程,推动梅林航电枢纽工程开工建设。
安排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166.8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9.2亿元。
(二)市政公用专项着力健全城市道路、桥梁、管廊、停车场、排水、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有效解决交通拥堵、街区内涝、“拉链马路”等“城市病”,保障新开发居民小区出行顺畅,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实现城市建设有序、开发适度、功能完善、运行高效。
安排项目37个,项目总投资131.5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2.3亿元。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柳政办[2008]160号【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1.22【实施日期】2008.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8〕160号)融水、三江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方案根据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列入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融水、三江两县境内居住苗、侗、瑶、壮、仫佬、汉等民族,总人口85.51万人,其中以苗、侗、瑶等少数民族占大多数。
长期以来,两县苗、侗、瑶等少数民族受地理、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及人文因素影响,居住集中,住房以木结构的吊脚楼为主,且大多住在偏远地区、半山腰及山顶上,交通闭塞,经济发展滞后,特别是以侗家、苗家为代表的村寨,几十户、几百户人家连成一片,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
据统计,融水、三江两县50户以上木质结构的村寨共有1057个,共12.85万户、56.51万人,占两县总人口的 66.1%。
其中融水县50户以上木质结构的村寨522个,居住人口25.22万人,占其总人口的51.6%。
三江县50户以上木质结构的村寨535个,居住人口31.3万人,占其总人口的85.6%。
(具体情况见下表)。
柳州市50户以上木质结构村寨统计表。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5•【字号】柳政办〔2018〕160号•【施行日期】201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2018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5日柳州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为进一步细化分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开工,根据《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8〕50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以柳州市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列入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8项新开工重大项目和3项预备重大项目。
二、工作目标以加快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为目标,重点对未完成投资许可(包括备案、立项、核准、可研批复)、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主要审批手续的项目,逐项分解审批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审批责任部门和项目推进单位责任,确保计划开工的项目按时完成主要审批手续,按期开工;力争预备项目在年底前完成部分审批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三、工作任务在8项新开工重大项目和3项预备重大项目中,全年共需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事项11项,其中,属自治区审批权限的事项2项。
(一)新开工重大项目。
在8项新开工重大项目中,除6项已完成五个主要环节审批手续项目外,新开工项目需在今年内完成五个主要环节的审批事项7项。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柳政办〔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细化方案》(以下简称《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书”和“作战图”已经确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解放思想、务本求实、创新求变,争先创优、争创一流,全面贯彻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政府工作,坚决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兑现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协商,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
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等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按照明确的细分任务主动履职,共同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评,压紧压实责任。
市政府督查室将《细化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别建档立卡,纳入“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按季度督查,同时,组建督查专班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进行“红榜”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完成效果不好的进行“黑榜”通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通知》(编号:S2*******)、《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柳政办〔2018〕136号)和柳州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精神,为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主要内容(一)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进一步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
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
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
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
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
(二)深化商事登记改革。
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
整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与企业主体资格相关的证照,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柳政办[2011]24号【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8【实施日期】2011.0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柳州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柳州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08〕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求,是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措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引导,部门配合,金融行业先行,农村各界广泛参与,企业、农户、农民自律”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依托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乡办、村办企业以及农户的信用信息,形成我市农村企业、农户、农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二)总体目标:构建“两套信用档案”,完善“两套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惩戒机制,推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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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柳政办[2010]66号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8
【实施日期】2010.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柳政办〔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我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
“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我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村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以下简称“三项会战”工程)。
为确保“三项会战”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实施“十大农业工程”为契机,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道路硬化、排污排水、垃圾处理”为重点,全面实施“三项会战”工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使村容村貌有所改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为我市新农村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实施“三项会战”工程由政府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选择,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政府对实施“三项会战”提供资金补助,协调有关问题,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投资投智,开展“三项会战”。
(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按规划调整村庄建设布局,因地制
宜,突出特色。
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尊重民风习俗,反映农村特色、农村风貌、农村内涵,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存。
要坚持“分类指导,一村一策”,不照搬照抄,防止“千村一面”、“只见新村,不见新貌”。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根据村庄区位和发展价段,尊重客观规律,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价段性目标,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先易后难、逐步升级。
经济水平相对较好、农村基础工作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可以多做一些、做快一些。
(四)分批实施,整村推进。
要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行小拆迁,大整治,重实效,分批分次规划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和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三项会战”工程示范点,防止一哄而上。
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村容整洁为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2010年-2012年),实施300个村屯“道路硬化、排污排水、垃圾处理”三项会战工程,加快治理村庄道路坑洼不平及脏乱差的状况,努力改善村容村貌。
(二)主要任务
一是村屯道路建设。
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走多元化投资道路,加快我市试点村屯村内道路建设,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优化村民居住环境。
对试点村屯的主干路、支路、宅前路和进出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提高村屯道路质量,提升通达水平,努力实现“村内通”。
二是排污排水沟建设。
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在原有排水排污沟渠的基础上,加大农村排污排水沟渠立面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排水排污设施,逐步消除农村“污水到处流,苍蝇蚊子到处飞”现象。
三是垃圾收集池建设。
以村屯垃圾收集池建设为重点,组织清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