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萧氏11 第一篇 第四章 第一节 宗族概述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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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宗族概述

第一节家族组成

家族,古人云:“族”是凑、聚的意思,同姓子孙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时常聚合,所以叫族。家族是一种以家庭为基础,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尽管已经分居、异财、各灶,但世代相聚在一起,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成的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家族又称宗族、户族、房头,古书中常称之为族、宗。

一个家族内九族称呼顺序排列为:

1、自下而上:父、祖、曾祖、高祖、烈祖、天祖、远祖、鼻祖、始祖;

2、自上而下:儿、孙、曾孙、玄孙、来孙、晜孙、仍孙、云孙、耳孙。

一、宗法式家族

原始社会,中国母系氏族制度转变为父系氏族制度后,氏族的分裂主要是分裂出以父亲为家长的个体家庭。开始分裂出来的个体家庭,都是一支按父系来算包括数代子孙在内的父系大家庭,大家庭分裂的结果都是众多独立的小家庭。无论大家庭还是小家庭,都是由父亲或最长辈担任家长,所以称之为父家长制家族。这就是中国第一个家族制度的皱型。从父家长制家族的奴隶制家族的转变中,出现了大量有姓氏的家族。见之于史册记载的最早的萧氏家族代表,是因助禹治水有功而被夏王封土于“萧”,开始以国名为氏的萧孟虧。

到公元前21世纪,夏家族转变为国家政权,正式建立了夏王朝,中国从原始社会转入奴隶社会。在夏王朝的统治区域内,夏家族的东面(今豫东、鲁西一带)活动着一个历史同样悠久的古老家族,即商家族,它后来发展强大起来,灭亡了夏王朝,建立了商王朝。在商王朝的统治区域内,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家族,其中有称“殷民六族”的條氏、徐氏、萧氏、孛氏、长勺氏、尾勺氏。在商代众多的家族中,表现最活跃、人口最多、力量最大的当时是子姓家族。同姓家族中,已经划分成大宗和小宗(大宗是直系祖先,小宗是旁系祖先)、嫡和庶,出现记载祖先宗子各讳的世系表。其中子姓商族是萧氏的创姓始祖。

到西周时,中国奴隶社会的宗式家族制已经发展到十分完备的程度。周王室和各大小家族之间的关系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周王室是姬姓的总家族,周王是总族长。周王把兄弟、子侄们分封到各地去,成为诸侯,各自建立自己的大家庭(大家族),大族长就是小国君。小国君又把自己的兄弟、子侄分封到各地去,成为大夫,即从大家族中分裂出去各自建立自己的小家族,所以采邑就是一个姬姓的小家族,大夫就是小族长。总族长统治大族长,大族长统治小族长。周王室同异姓家族更是实行家族统治,宋的子氏等异姓大小家族要向周家族朝贡。

在西周春秋时期,成千上万的家族组织中,平民的宗族村社占绝大多数。它们是奴隶主阶级的主要剥削对象,是周王朝和各封国的主要贡赋和力役源泉,是奴隶制统治的主要经济基础。一个国君可以把村社赏给某一个功臣、大夫,以给受赐者提供剥削、奴役、收取赋税的对象。宗族村社内部也有一定的结构和领导人,不过因为他们是被统治者的家族,不为贵族宗法式家族那样受人们的重视。那时萧氏宗族的族长,见之于史册记载的有萧叔大心,他和商族的其他各氏族的族长一样,主要是负责登记萧国本族的夫家(丁、户)之数,辩别族众的贵贱、老幼、废疾确定应服力役,管理族众的六畜、车辇,带头执行任务。

到战国时,由于列国争霸称雄,长期战争,宗法式家族组织,已经基本瓦解。到汉代宗大族逐渐向世家大族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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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家大族式家族

我国的世家大族组织,是在东汉末年到魏晋时期逐渐形成的。地主庄园制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再次强化,是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产生的经济根源。所谓庄园制,就是一姓大地主即庄园主占有大片土地,并用沟堑等把所占土地围圈起来,形成一种大院落式的田庄。多数情况下,一个庄园就是一个家族,庄园主就是族长。这种世家大族组织在中国持续了数百年之久。

南北世家大族的内部存在激烈的矛盾和斗争。永嘉之乱时,北方世家大族以整个家族为单位,纷纷带领自己的宗族、宾客、佃客逃往江南。东晋初(318年)萧整等一大批萧氏由今山东南迁江苏武进县,设南兰陵县。当萧文寿当上南朝宋皇太后,朝廷对南兰陵更是恩宠有加,成为强宗大族。

南朝齐、梁本是一个靠萧氏世家大族支撑起来的政权,在它的统治时期,世家大族式家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出现大批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他们侵夺大量国家公地和山林川泽。南齐高帝萧道成,有十九个儿子,除六个早夭外,十三个都封郡州王,多雄据一方。尽管萧道成实行以礼治天下的策略,努力改革宋孝武帝以来的诸多暴政,限制皇族封山略湖的规模,不准宗室营建邸店与民争利,减免租税,让百姓休养生息,对稳定齐国的政治起了一定作用,只可惜他仅在四年内便病故离开了人间。齐高帝长子萧赜继位(即齐武帝),他有二十三个儿子,也都个个封郡州王,分赴各郡州。他们大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族大人众,控制政局,当时萧氏家族十分显赫。如“梁皇房”,从南朝梁到唐末,近五百年,先后出了11位皇帝和9位宰相,可谓“帝王世家”、“宰相世家”,其宗支沿袭之年久、家族之旺盛,这在中国宗族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实属罕见。

朝廷都通过立法来确认哪些家族是士族,哪些家族是高门。东晋南朝以郡上姓第一为士族,唐代凡列入《贞观氏族志》第一等者为士族。被确认为士族的家族,都列为官撰的谱牒中。萧氏不仅为士族,而且是士族中的高门。

当时的“家”是一个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户”是一个向朝廷纳税服役的单位,也就是“宗”,即一个家族。户或宗由族长领导,同户同宗的各家是宗主的依附农民,他们只向宗主交租服役,不同国家政权发生关系。同宗各家有贫有富,富者兼并有余,而贫者不能糊口,宗主却将应纳的赋役平均摊派在他们身上。

自南朝宋文帝元嘉以来,农民因不堪繁重的租调、徭役剥削,纷纷以各种方式设法在户籍上欺骗国家。有人不报户口;有人活着却报死亡,身强而报疾病缠身;有的冒充为出家人。致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南朝梁的世家大族在梁末侯景之乱时,受到过一次沉重打击。梁武帝萧衍愤恨而死,侯景立简文帝萧纲,后又自立为帝,次年又为梁将陈霸先所败。这次战乱,使建康(今南京)和三吴地区大受破坏,萧氏世家大族受到严重摧残。萧世皇族及其他萧氏士族处于衰落的状态中。

隋统一南方,萧氏世家大族式再一次受到打击。但由于后梁孝明帝萧岿之女萧杏子是隋炀帝杨广的皇后,萧氏家族又得到一次发展的机会。萧琮作为萧皇后的弟弟,甚为重用,曾任隋内史令,改封梁公,其他萧氏宗族也都随才擢用,萧氏昆弟又纷纷在隋朝廷做官。

从唐初开始,新旧士族展开一场激烈斗争。唐太宗、高宗朝实行贬抑士族的策略,实质是夺取了政权的皇室和在夺取政权时立过功的新贵们,为了挤进士族的行列,而向旧士族作的斗争。唐中叶后,由于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加之安史之乱战争因素,庄园制逐渐崩溃,使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失去了经济上的凭借,门阀士族制度遂彻底衰亡。

三、封建家族组织

宋以后形成个体小家庭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这是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主要形式,当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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