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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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法律责任案例(3篇)

高空抛物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在我国各地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2019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悲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的一天,郑州市某小区居民王某(女,32岁)在家中突发疾病,其丈夫李某(男,35岁)急忙将王某抱起欲下楼就医。

在从楼梯间跑向电梯的过程中,李某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发现从上空掉下一个重物,砸中了王某的头部。

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抛物者为该小区住户张某(男,45岁)。

三、案件审理1. 被告人张某的辩解张某在庭审中辩称,他并不清楚自己抛下的物品会伤及他人,而且他事后非常后悔,愿意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

张某表示,他当时只是想将手中的重物扔出窗外,以消除自己的不良情绪。

2.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张某明知高空抛物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却仍故意为之,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辩解其并无犯罪故意,但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四、判决结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

五、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高空抛物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客观方面: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

(2)主体方面: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故意为之。

2. 高空抛物罪的处罚高空抛物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犯高空抛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案例

高空抛物案例

高空抛物案例概述高空抛物是指由建筑物、桥梁等高空位置抛下或掉落的物体伤及人身或财物安全的事件。

这类案件在城市中时有发生,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对高空抛物案例展开分析,探讨案件发生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案例分析案例一:高楼掉落物砸中行人案例一发生在一座位于市中心的高级公寓,一名住户在阳台上不慎将一个花盆从高楼上抛下,正好砸中一名经过的行人头部。

行人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案例二:建筑工地掉落工具致死事故案例二发生在一处正在进行施工的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在高空作业时不慎将手中的工具掉落,砸中地面的一名路人导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施工方承担了巨大的法律责任。

影响分析高空抛物案件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安全威胁:高空抛物的物体可能直接砸击行人头部或身体,导致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人们对走在市区的街道上时随时受到高空抛物的威胁感到担忧。

2.财产安全风险:高空抛物可能砸坏汽车、房屋等财产,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3.社会秩序破坏:高空抛物事件容易引发公众的不安和恐慌情绪,损害社会和谐与稳定。

高空抛物的原因高空抛物案件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不注意安全:一些人在高楼住宅阳台或窗户边玩耍、聚会时,为了取乐或展示,不顾他人安全将物体抛下。

2.疏忽失误:一些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疏忽大意,不小心将手中工具或材料掉落。

3.恶意行为:一些不良分子有意进行高空抛物,企图伤害他人或制造社会恐慌。

应对措施针对高空抛物案件的发生,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应对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完善高空抛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规定,并加大处罚力度,以威慑违法行为。

2.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施工单位、住宅小区等容易发生高空抛物的场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安装防护网等。

以案释法 案例

以案释法 案例

以案释法案例案例一:高空抛物的“飞来横祸”话说在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里,住着形形色色的人。

其中有个叫老王的,他住在六楼。

这老王啊,有个坏习惯,图省事,经常把一些垃圾直接从窗户往外扔。

有一天呢,楼下的李奶奶正在小区花园里悠闲地散步,享受着午后的阳光。

突然,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就像一颗“炮弹”一样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李奶奶的头上。

李奶奶当时就被砸得晕头转向,倒在了地上。

这可不得了啦,邻居们赶紧把李奶奶送到了医院。

经过检查,李奶奶轻微脑震荡,头上还起了个大包。

这医药费加上后续的营养费,可花了不少钱呢。

李奶奶的家人就不干了,一定要找出这个肇事者。

通过小区的监控,发现原来是老王扔的瓶子。

李奶奶的家人就去找老王理论,要求他赔偿所有的费用。

老王一开始还耍赖,说“就一个瓶子能有多大事”。

在这个案例里,很明显老王就是那个侵权人。

最后啊,老王没办法,只能乖乖地赔偿了李奶奶的所有费用,还被小区物业通报批评了呢。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啊,高空抛物可不是小事,这是违法的行为,可能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伤害,可千万不能干啊。

案例二:好心办坏事的“帮忙”有一对好朋友,小张和小赵。

小张呢,有一辆很酷炫的摩托车。

有一天,小赵要去参加一个朋友聚会,但是他自己没车,就想跟小张借摩托车。

小张是个很仗义的人,二话没说就把车钥匙给了小赵,还嘱咐他小心点。

小赵骑着摩托车就出发了。

可是啊,他在路上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个熟人在招手,他就想耍个帅,来个急刹车然后再摆个很酷的姿势停下来。

谁知道啊,这一刹车太急了,摩托车就失去了控制,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个水果摊。

水果摊被撞得乱七八糟,水果滚得到处都是,摊主心疼得直跺脚。

摊主当然不肯罢休啦,就拉住小赵要求赔偿。

小赵这下可傻了眼,他觉得自己是帮小张的忙才借车的,这出了事怎么能都让他负责呢?他就给小张打电话,想让小张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小张也很委屈啊,他觉得车是借给小赵了,出了事应该是小赵负责。

那到底该怎么办呢?这时候法律就有明确规定啦。

高空抛物经典案例回顾

高空抛物经典案例回顾

高空抛物经典案例回顾高空抛物,这事儿可真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像悬在头顶的不定时炸弹,你不知道啥时候就会“哐当”一声,灾难就降临了。

咱先来说说那个挺出名的案例。

有个小区,大家都和和美美的住着呢。

突然有一天,一个大妈在楼下走着呢,好端端的,一个花盆就从楼上掉下来了。

那花盆就像一个被恶魔扔下来的暗器,“啪”的一声在大妈脚边炸开了。

大妈当时就吓瘫了,还好只是擦破了点皮。

你说这多吓人呐?这要是再偏一点,砸到脑袋上,那可就是出人命的大事儿了。

这高空抛物的人啊,就像躲在暗处的老鼠,干着损人不利己的事儿,也不考虑考虑别人的安危。

还有一个例子,一个小孩儿在小区里玩耍呢,玩得正高兴呢。

楼上飞下来一个空的饮料瓶。

那瓶子就像一颗子弹似的,“嗖”的一下就朝着小孩儿飞过去了。

小孩儿哪儿能躲得开啊?当场就被砸得哇哇大哭。

小孩儿的家长心疼得不行,四处找是谁扔的。

这时候大家都很气愤啊,这高空抛物的人就像是没长心似的,怎么能这么随便就把东西往下扔呢?小孩儿多无辜啊,就像一朵娇嫩的小花,差点就被这飞来横祸给摧残了。

再讲讲那个高楼里扔菜刀的事儿。

一把菜刀啊,就那么从高空坠下。

这菜刀在日常生活里是厨房的好帮手,可这时候就变成了夺命的凶器。

它就像从地狱飞来的死神之刃,要是真砸到谁身上,那还得了?还好当时楼下没人经过,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这高空抛物的人啊,是不是脑子一时糊涂了?这菜刀扔下去,那可不是像扔个小纸片那么简单啊。

从这些案例里就能看出来,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

这就好比在马路上随便挖坑,你不知道谁会掉进去一样。

每一个高空抛物的行为,都像是在平静的湖水里投下一块大石头,会激起千层浪,给很多家庭带来灾难和痛苦。

咱们住的高楼大厦,那是大家的家,不是你一个人的游乐场。

你不能把东西随便往下扔,就像你不能在电影院里随便大喊大叫一样。

大家都得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这高空抛物的人啊,真得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行为。

要是人人都这么高空抛物,那咱们住的地方还能有安宁吗?咱们走在路上还能安心吗?在生活里,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伤害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

为了惩治这种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高空抛物罪。

下面列举五个高空抛物罪的案例,并分别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

1.案例一:某小区居民李某从楼上扔下一块砖头,将楼下停放的车辆砸坏,车主要求赔偿。

法院判决认定李某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李某从高空扔下砖头,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高空抛物罪属于危险犯,只要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并且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造成了现实危险,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后果分析:在本案中,李某被判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个判决结果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这个判决也警示人们要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避免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2.案例二:某男子在小区内乱扔垃圾,被小区保安当场抓住并报警。

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将其拘留五天。

法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该男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中的“乱扔垃圾”行为。

虽然他并没有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但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给公共卫生和社会环境带来了潜在危害。

因此,警方有权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后果分析:在该案中,该男子被拘留五天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缺失的惩罚。

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人们要尊重社会公德和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和生活环境。

3.案例三:某女子在高层住宅楼阳台晾晒内衣裤时,被风吹落至楼下草坪上,导致路人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该女子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律分析:在该案中,该女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中的“高空晾晒物品”行为。

她因为疏忽大意而将内衣裤等物品从高楼阳台吹落至楼下草坪上,导致路人受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024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

2024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

2024年,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例进行剖析,并探讨其原因和解决方法。

首先,2024年12月23日,广州市一高层住宅楼内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砸中了一名路过的行人,造成其重伤。

经调查发现,肇事者是该楼一户住户的小孩,其家长并未妥善监管孩子的行为。

此案例中,孩子对高空抛物的危害不具备足够的认知,而家长在教育与监管方面存在疏漏,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其次,2024年10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商业街上,一名女性被投掷下高楼的百叶窗部件砸中,造成其跌倒受伤。

调查发现,这是由于施工工地上的工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将废弃的建筑材料随意抛落所致。

这表明施工工人对于高空抛物的注意意识不足,对于危害他人的后果没有充分认识。

第三个案例发生在2024年7月17日,上海市一名女性在租住的高层住宅楼下被从楼上抛落的物体砸中。

调查结果发现,肇事者为一名邻居,其未经周围居民同意改动了自家阳台的建筑结构,导致从阳台上的物品随意滑落。

这一案例中,肇事者对于自家住宅改动的后果没有充分意识到,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以上三个案例展示了高空抛物事件的多种形式和原因。

首先,家长的疏忽与孩子对高空抛物危害认知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应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对于孩子行为监管的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导致高空抛物事件的原因之一、应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并强调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废弃建筑材料随意抛落。

最后,个人对于自家建筑结构的随意改动也是高空抛物事件的诱因之一、加强对居民的法律宣传,提高其对于住宅结构改动的重要性和后果的意识,限制居民随意改动建筑结构。

总的来说,针对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的问题,应采取政府、教育机构、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与努力。

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法规与政策,加强监管与责任追究;教育机构需要加强对于高空抛物危害的教育与讲解;家庭需要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行为习惯与价值观。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4月20日,某市XX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

原告李某(男,40岁)因女儿小丽(女,10岁)在2018年6月20日被高空抛物砸伤,导致小丽经抢救无效死亡,遂将被告陈某(男,30岁)及其妻子张某(女,28岁)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0日下午,小丽在被告陈某居住的XX小区楼下玩耍。

当日15时左右,陈某在居住的XX楼10楼家中,因与其妻子张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遂将家中的啤酒瓶从窗户抛下。

啤酒瓶砸中正在玩耍的小丽,小丽被砸后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焦点1. 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2. 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陈某从高空抛掷啤酒瓶,导致小丽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2. 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陈某及其妻子张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丽遭受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陈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8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罪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高空抛物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本案中,陈某的行为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2. 高空抛物案件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陈某及其妻子张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丽遭受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6月的一天,李某因琐事与其邻居赵某发生争吵。

在情绪激动之下,李某拿起手中的啤酒瓶从自家阳台高空抛下,不幸击中下方的行人张某,导致张某头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并赔偿了张某的全部医疗费用。

然而,由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争议焦点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2.李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三、法院判决1.关于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在情绪激动之下,从自家阳台高空抛掷啤酒瓶,导致行人张某受伤,其行为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

2.关于李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案例分析1.高空抛物罪的危害性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会给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还可能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此外,高空抛物行为还会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自首情节的认定本案中,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构成自首。

自首情节是认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3.法律适用与判决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依法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和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高空抛物案例

高空抛物案例

高空抛物案例
今天给大家讲个高空抛物的事儿,那可真是够让人哭笑不得又胆战心惊的。

有这么一个小区,住着各种形形色色的人。

其中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个调皮捣蛋的熊孩子。

这孩子呢,平时就没少让家长头疼。

有一天,这熊孩子在家闲着没事干,就盯上了窗户边上的一个塑料瓶子。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鬼主意,觉得把这瓶子从窗户扔下去肯定好玩。

说干就干,他也不管楼下有没有人,“嗖”的一下,就把瓶子给扔出去了。

巧的是,楼下这时候正有个大爷慢悠悠地走着,准备去小区花园里跟老伙计们下下棋啥的。

这瓶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直直地朝着大爷就飞过去了。

大爷当时都懵了,还没反应过来是咋回事呢,这瓶子就“啪”的一声砸在了他脚边。

把大爷吓得一哆嗦,差点没坐到地上。

大爷那暴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站在楼下就开始大声嚷嚷:“谁家的熊孩子啊,没点儿教养,这是想砸死我啊!”这一喊,整个小区都惊动了。

大家纷纷从家里探出头来,想看看发生了啥事儿。

这熊孩子的家长听到动静,也赶紧跑到窗户边一看,哎呀妈呀,闯祸了!赶紧把孩子揪出来,一顿臭骂。

然后灰溜溜地带着孩子下楼去给大爷赔礼道歉。

大爷气呼呼地说:“你们可得好好管管这孩子,这要是砸到人脑袋上,那可就不是闹着玩的啦!”熊孩子家长一个劲儿地赔不是,还承诺以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

最后呢,这事儿算是平息了。

不过经过这一遭,小区里的居民们都开始重视起高空抛物这个事儿来,大家都互相提醒,可不能再干这种危险又缺德的事儿啦!不然啊,哪天说不定就砸到自己头上咯,那可就悲催啦!。

法律讲堂五个典型案例(3篇)

法律讲堂五个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既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也为我们提供了维权途径。

本文将通过对五个典型案例的解析,带领大家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二、典型案例一:高空抛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李某从高空抛下一个酒瓶,恰好砸中楼下正在散步的赵某,导致赵某头部受伤。

经鉴定,赵某构成轻微伤。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高空抛物的行为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当承担赵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启示】高空抛物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也容易引发社会恐慌。

居民们应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典型案例二:网络侵权案【案情简介】作家王某发现某网络平台未经其授权,在其平台上连载其作品《情动》,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本案中,网络平台未经王某授权,在其平台上连载王某的作品,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网络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王某的损失。

【案例启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作家、艺术家等创作人员应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典型案例三: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甲公司损失严重。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种法律热点案例素材(3篇)

四种法律热点案例素材(3篇)

第1篇一、案例一:高空抛物案【案情简介】某日,甲小区居民乙在家中用餐时,不慎将餐具从阳台抛下,击中楼下行人丙,导致丙受伤。

经鉴定,丙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丙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在本案中,乙作为房屋的使用人,未能妥善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导致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乙赔偿丙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

二、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案【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知名品牌鞋类生产商,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鞋类产品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销售金额达50万元。

甲公司发现后,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1.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 本案中,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鞋类产品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三、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在该公司担任销售经理,月薪1万元。

合同期限为3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甲公司认为乙不符合裁员条件,但乙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2. 本案中,乙符合优先留用条件,甲公司在裁员时未优先留用乙,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

本周关于法律的案例(3篇)

本周关于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本周的法律案例聚焦民生热点,彰显法治精神。

以下将对本周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盘点,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法律知识。

二、案例一: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凶手被判死刑【案情简介】某市某小区,一男子从高楼抛下一只酒瓶,击中下方一女子,致其当场死亡。

经调查,该男子因家庭矛盾心生报复,故意从高空抛掷酒瓶。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点评】高空抛物是近年来频发的治安事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中,被告人故意从高空抛掷酒瓶,致人死亡,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三、案例二:男子冒充警察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案情简介】某市男子李某冒充警察,以办理案件为由,骗取受害人王某10万元人民币。

李某还冒充警察身份,多次实施诈骗,涉及金额达数十万元。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警察,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点评】冒充警察进行诈骗,不仅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还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行为。

四、案例三:女子冒领他人死亡赔偿金,被判处有期徒刑【案情简介】某市女子陈某,冒领已故邻居的死亡赔偿金,涉及金额10万元。

陈某在得知邻居死亡后,伪造身份证明,冒领赔偿金。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冒领他人死亡赔偿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点评】冒领他人死亡赔偿金,侵害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

五、案例四:男子酒驾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案情简介】某市男子张某酒后驾驶,撞死一名行人。

高空抛物的案例

高空抛物的案例

高空抛物的案例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
威胁。

高空抛物指的是从建筑物或高楼层抛掷物体,可能导致行人、
车辆及其他财产受到伤害或损害的恶劣行为。

以下是一些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某城市一名住户从公寓的阳台上抛下一个重物,不幸击中过
路行人的头部。

受害者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数天的
治疗,幸运的是最终保住了性命。

调查发现,住户事发时并未考虑他
人的安全,纯粹是因为兴奋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案例二:一个商业办公楼的居民将窗外的垃圾随意抛出,不慎砸中了
停放在楼下的一辆汽车。

车主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提供了监控录像作为
证据。

经过警方的追踪调查,最终找到了肇事居民,并将其移交给有
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学校内的学生在教室里使用弹弓抛射小石头,结果不慎击
中了同学的眼睛。

受伤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手术,虽然尽力救治,但失去了视力。

校方对事发学生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加强了学校内部
的安全管理。

这些案例反映出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后果。

高空抛物不仅会给人们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还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和悲剧。

为了维
护社会和谐与安宁,我们应该呼吁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更加有力的监
管措施,同时教育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安全
的环境。

高空抛物引以为戒:案例分析与教训总结

高空抛物引以为戒:案例分析与教训总结

高空抛物引以为戒:案例分析与教训总结
生活中,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本文将
针对多起高空抛物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相关教训,以期引起社会广泛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市民被高空坠物砸伤
某市某日,一名市民行走在街道上,突然遭遇高空坠物砸伤,导致受伤和财产
损失。

经调查发现,高空坠物原因是由于无良居民随意抛物,导致的惨剧。

此案例是典型的高空抛物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怒。

案例二:学校附近频繁发生高空扔物事件
某市某学校附近多次发生高空扔物现象,学生们在校园内校园外受到严重威胁,引发了家长和教育局的担忧。

进一步调查发现,高层住户在不经意间将物品从窗户抛出,造成附近校园安全隐患,警示性很强。

案例三:高楼抛物导致道路交通瘫痪
某市中心区域一栋高楼突然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导致道路交通瘫痪,交警无法
疏通交通,引发了交通拥堵和事故。

相关调查发现,高楼业主在楼上随意抛物,置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值得深思。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事件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相关法律不够严厉,但
更重要的是因为居民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全社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高每个人的公共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宁。

结语
高空抛物事件并非小事,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希望通
过本文的案例分析和教训总结,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高空抛物共同承担责任案例

高空抛物共同承担责任案例

高空抛物共同承担责任案例
给你讲个高空抛物共同承担责任的案例啊。

就说有这么一个小区,有一栋楼。

有一天呢,一个大爷在楼下遛弯儿,突然“哐当”一声,一个花盆就从楼上掉下来了,差点砸到大爷。

这可把大爷吓得不轻啊,心脏病都快犯了。

但是呢,没人知道这花盆到底是从哪层楼扔下来的。

这可咋整呢?大爷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呢,就开始调查,可是查来查去,就是找不出到底是哪家扔的。

最后啊,没办法,按照法律规定,这栋楼从有可能扔花盆的那几层楼的住户都得共同承担责任。

那些住户可就不乐意了,都说不是自己扔的呀。

可是法律这么规定是有道理的呢。

你想啊,如果不这么规定,那以后谁还会注意不能高空抛物呢?大家都随便扔,然后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儿了。

这栋楼那几层的住户啊,就只能共同承担大爷的医药费啊,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通过这个事儿呢,小区里的人可都知道高空抛物的严重性了,再也不敢随便往楼下扔东西了。

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高空抛物共同承担责任的案例啦。

上海检察发布高空抛物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发布高空抛物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发布高空抛物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上海检察发布高空抛物典型案例你的一念之差,他人一生的“疤”——杨浦区於某某高空抛物案基本案情2021年2月10日9时许,居住于本市杨浦区某小区的被告人於某某,为贪图便利,将装有陶瓷杯碎片等垃圾的塑料袋从厨房窗口扔出,砸伤途经楼下人行通道的被害人蒋某某头面部。

经鉴定,蒋某某右眼角外侧遗留一处瘢痕,右前额部可见一处擦划伤,已构成轻微伤。

履职情况在公安机关未对本案立案侦查的情况下,经过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杨浦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制发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

杨浦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借助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技术手段,完善证据锁链,认定於某某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遂以高空抛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於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行使调查核实职权,有效实现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较好展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高空抛物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进一步提高了取证质量。

此外,检察机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动以案释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高空抛物犯罪社会治理实效。

借酒劲乱泄私愤,抛鸟笼险铸大错——松江区陈某高空抛物案基本案情2021年5月14日17时许,居住于本市松江区某小区10楼的被告人陈某,酒后因琐事泄愤,从家中阳台窗户将不锈钢材质鸟笼向外抛掷,致鸟笼坠落在该小区公共道路。

经查,上述鸟笼坠落地点靠近小区出入口,常有行人及附近玩耍的孩子经过,附近亦有篮球场、儿童游乐场等居民聚集区。

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履职情况在本案未造成物损和人伤、较难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松江区检察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确认重达2千克的鸟笼系不锈钢材质,从10楼抛下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且案发地点路面属于小区主干道,案发时人流量较大。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案为例,探讨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及其处理。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某日,该小区一居民从家中将一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从阳台扔下,不幸砸中了正在楼下的行人李某。

李某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经调查,塑料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对李某造成了严重伤害。

李某遂将抛物者及其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二、案件审理1. 审理法院该案由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2. 审理过程(1)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为某小区居民张某,其家中阳台距离地面约10米。

张某承认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但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

(2)法院认为,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某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硬物,但根据其自述,其在扔垃圾前已打开垃圾袋查看,因此其辩解不符合事实。

(3)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造成李某受伤,符合高空抛物行为的构成要件。

2. 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年十个法治案例

2024年十个法治案例

2024年十个法治案例# 案例一:“高空抛物险砸人,抛物者被严惩”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小区居民们正悠闲地在楼下散步聊天。

突然,一个花盆从高层住户家的阳台上飞了下来,差点砸中路过的小朋友。

这可把大家吓得不轻!经过警方一番调查,很快锁定了抛物的住户。

原来,这家主人在收拾阳台时,一时疏忽把花盆碰落了。

抛物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算是给大家一个警示:可别再让头顶的危险发生啦!# 案例二:“网购假货遭维权,平台商家受处罚”小李在网上买了一双号称是名牌的运动鞋,结果收到货一穿,没几天就开胶了。

仔细一看,这哪是什么名牌,分明就是个假货!小李气不打一处来,果断向平台投诉。

平台经过调查核实后,对售卖假货的商家进行了严厉处罚,不仅要求商家给小李退款赔偿,还对店铺进行了封店处理。

这下可让那些想卖假货坑人的商家不敢轻易乱来啦!# 案例三:“职场骚扰遭举报,公司处理很果断”小张在一家公司上班,她的上司总是对她动手动脚,还说一些暧昧不清的话。

小张一开始觉得忍忍就算了,可这上司越来越过分。

小张鼓起勇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举报了这件事。

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刻辞退了这个品行不端的上司,并对小张进行了安抚和补偿。

这也告诉其他职场人,面对骚扰千万别忍气吞声,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四:“老赖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老王欠了老张一大笔钱,好几年了就是不还。

老张多次上门讨要,老王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

老张实在没办法,就把老王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决老王限期还钱,可老王还是不当回事。

这下法院可就不客气了,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了老王的银行账户,还拍卖了他名下的房产。

老王这才知道法律可不是闹着玩的,乖乖把钱还上了。

# 案例五:“小区违建被拆除,业主维权要合法”某小区有个业主为了自己多占点空间,未经许可就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一个阳光房。

这一搭可不得了,其他业主纷纷表示不满,认为这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和安全。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那我给你讲个高空抛物的案例哈。

就说有这么个小区,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人。

有个小伙子叫小李,他住在三楼。

有一天呢,他在屋里吃西瓜,那吃西瓜吃得可爽了,西瓜汁顺着嘴角流。

他吃完西瓜,也不知道咋想的,脑袋一抽,顺手就把西瓜皮从窗户扔出去了。

你说巧不巧,正好有个大妈在楼下遛弯儿呢。

大妈那时候正跟邻居聊得热火朝天,什么菜价又涨了,哪家超市打折了之类的。

突然“啪”的一声,大妈感觉头上被啥东西砸了一下,伸手一摸,黏糊糊的西瓜皮啊。

大妈当时就火冒三丈,那声音大得整栋楼都能听见:“这是谁啊,这么缺德,高空抛物啊,砸到人可咋整!”邻居们听到动静也都围过来了,大家七嘴八舌的。

这时候,有人抬头看了看,说好像是从三楼扔下来的。

然后就有人上去找小李了。

小李一开始还不承认呢,后来看到这么多人都知道是从他这儿扔下去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赶紧给大妈道歉。

大妈可没那么容易就原谅他,说:“你这小伙子,今天是砸到我了,要是砸到个小孩或者老人,那可不得了啊。

这高空抛物多危险啊,你知道不?”小李一个劲儿地点头,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例子呢。

有个小区里,有户人家住在高层,他家的窗户玻璃破了一块。

这家人呢,也没当回事儿,就把碎玻璃放在阳台边儿上。

结果有一天起大风,那碎玻璃就被吹下去了。

刚好楼下有个快递小哥在送快递呢,骑着他的小电驴,车上还堆满了包裹。

那碎玻璃掉下来,直接就把快递小哥的车胎给扎破了,而且有一块小碎片还划伤了小哥的胳膊。

小哥当时疼得龇牙咧嘴的,包裹也撒了一地。

这事儿闹得可大了,快递小哥就找物业,物业一查,发现是那户高层人家的碎玻璃。

那户人家开始还想推脱责任,说风刮下去的又不是他们故意扔的。

可是大家都知道啊,你要是把危险物品放在那么危险的地方,就跟你自己扔下去没啥区别啊。

最后这户人家不仅得赔快递小哥的医药费、车胎钱,还被小区里的人好一顿批评呢。

所以说啊,高空抛物真不是小事儿,这就像在头顶上埋了个炸弹,不知道啥时候就会伤人伤己呢。

高空抛物的典型案例

高空抛物的典型案例

高空抛物的典型案例
1.2018年8月25日,江苏徐州市一女童在外公家门前玩耍时,被一
名从高层抛物的男子砸中头部,送医后不治身亡。

2.2017年12月,上海市黄浦区一楼下的行人被掉落的冰块击中头部,送医后不治身亡。

3.2015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一名男子从18层阳台抛下水桶,砸中在楼下走路的女子头部,导致她当场死亡。

4.2013年8月,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一名男子从20多层楼抛下一
块凳子,砸中楼下一名女子,造成其头部粉碎性骨折。

5.2010年11月,南京市鼓楼区,一名男子从21层抛下一桶水,砸
中在楼下经过的86岁老人,老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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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郝某正与他人在市区某一临街的楼房下谈话时,被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血流如注,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

事发之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现场,排除了有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

郝某后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

在既不能确定烟灰缸的所有人,又无法确定是谁扔下这只烟灰缸的情况下,
郝某于2001年3月将临路两幢楼的22户居民一起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将举证责任倒置,只要不能举证排除自己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001年12月,法院认定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20户住户分担该赔偿责任。

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78233元,由王某等20户住户各赔偿8101.5元。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09年4月18日上午8时30分许,罗承贞夫妇一家人买完菜正准备回家,最近刚学会笑的欢欢酣睡在母亲怀里,刚走进广州海珠区东风村马基大街旁的一条小巷子,旁边高楼突然坠下半块砖头。

这时,丈夫罗承贞惊恐地发现,妻子林永梅怀中女儿的脸不断涌出鲜血,右眼严重受损,“眼珠都翻了出来”,鼻子也砸得凹陷下去,血从右脸的伤口不断流出,很快将小欢欢婴儿服的后背染红。

林永梅和女儿随后被送入院。

昨日下午3时15分许,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抢救,欢欢
由于伤势过重在省二医儿科离开人间。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勘测现场,警方发现砸中欢欢的砖头,落下前并没有被雨水打湿,就已经高度怀疑砖头是人为扔下来的,并很有可能是孩子玩耍时抛落的。

根据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三名孩子,在分别找到3人后,警方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12岁男孩。

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其已年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

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赔偿的内容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001年9月27日晨,原告蒋祥发路过渝中区临江门16号文华大厦B座,被从楼上坠落的塑料花盆砸中,顿时血流满面,住院近4个月,花费7万余元。

后经诊断,蒋属7级伤残。

事后勘察取证,无法确定肇事花盆是谁家的。

蒋遂将文华大厦B座的57家住户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经审理,57家住户中,除了7家能证明自己因安装了防护网等原因排除嫌疑外,另外50家住户不能排除花盆从自家坠落的可能性。

一审法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要求他们分担赔偿责任,每
2010年11月6日,新民网接网友曝料称,13时许大连路阜新路的莱克大楼发生火灾。

新民网记者随后在现场了解到,起火点为21楼阳台,起火原因或因楼上乱扔烟蒂所致,幸无人员伤亡。

据目击者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13时许,莱克大楼21楼某住户晾晒在外的被子突然起火,烧起的棉絮带着火星飞舞,不时有物品坠落,并伴有玻璃的爆炸声。

随后一辆消防车到达现场进行扑救,十分钟后将火势扑灭。

新民网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大楼底楼已拉起警戒线,以防高空有碎玻璃坠落,地
面上留有黑色烧焦棉絮,以及蓝色夹子。

记者了解到,莱克大楼高28层,为商住两用楼。

记者随后来到事发地21楼,楼道内仍弥漫着一股焦味。

据起火单位的业主冯先生表示,火灾估计是由于楼上住户乱扔烟蒂引起的,幸亏家中有人,及时将火扑灭,没有烧到家里,未引起人员伤亡。

冯先生表示,目前房间的玻璃已拆除。

2004年11月17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因高楼抛物砸伤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住在楼上的三住户和两家单位被判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及误工费等共计2518.8元。

今年6月22日中午,都匀市市民罗美抱着仅1岁多的儿子与母亲一道行至都匀小十字糖酒大厦"青蛙店"门前的人行道时,被突然从大厦楼上抛下的酒瓶砸中头顶,当场昏迷倒地。

经黔南州第二人民医院诊断,罗美所受伤害为"头皮裂伤伴失血过多"。

为,但她认为酒瓶系糖酒大厦楼上抛下,大厦的住户忽视行人安全,随意将杂物乱扔乱抛,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罗美遂将该大厦临街面的住户及单位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000元。

法庭审理认为,原告是在几个被告窗户下人行道上被高空坠落的酒瓶所伤,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在无法查清具体侵害人的情况下,为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利,对原告被砸伤地点可能垂直抛落酒瓶的楼上住户,应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除举证证实自己不是侵害人并指出谁是侵害人外,都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法庭认为,该大厦二、三楼被告因临街面的窗户是封闭式的,可排除其向外抛物的可能性,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余三住户和两家单位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未对原告实施侵害行为,且不能指出谁是实施侵害行为的人,应对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庭据此作出了判决。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

一位女保洁员在小区花园绿化带里清扫时,不幸被一块从天而降带有硬壳的肥皂命中,当场被砸得昏迷。

广州天河某花园的赵先生一大早去上班,刚出门就遭遇“高空飞屎”,一堆大便淋得他和朋友满身都是。

广州一高层住宅小区15楼某住户的小孩
在家玩耍,顽皮地将一副麻将牌从窗户上撒下去,没想到这一张张拿着轻巧的麻将牌落到楼下,仿佛变作一块块势大力沉的石头,砸在几辆小轿车上,车顶立即成了“蜂窝煤”,有一辆吉普车的挡风玻璃被砸成碎片。

几位车主找到这户人家,怒不可遏。

后几经协商,该户人家给了这几位车主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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