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排水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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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施工图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1设计合同依据
我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

1.2设计规范、标准
1.2.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1.2.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2.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2.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1.2.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1.3设计基础资料、工程资料
1.3.1红炉镇政府提供1:500地形图;
1.3.2红炉镇政府提供的相关道路排水设计;
1.3.3道路专业提供的相关施工图设计图纸。

2 设计原则
2.1排水管道施工图设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要求2.2满足需求原则。

排水管道均按远期排水需求规模设计。

2.3 满足接入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原则。

新建排水管网充分考虑区域排水现状及地块建设的情况,结合地块建设规划,在排水管道断面、平面布置、高程布置上适应功能的需要和接入的可能性、便利性。

2.4 排水管网设计注意技术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

2.5 满足选材优化原则。

设计选材在不断总结科研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既考虑技术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同时又兼顾经济投入的合理性。

不得使用淘汰产品及与国家产业政策不符的材料和产品。

2.6 满足综合协调原则。

排水管道的平面、高程布置充分考虑各种城市管线的敷设走廊,在考虑经济性的同时预留足够的空间,为管线综合提供条件。

3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红炉镇场镇道路白改黑工程全长704.425m,共分为2段:
A线道路,长543.749m。

其中A K0+000~A K0+380为白改黑路段,总宽约25m, 车道宽约14.9-15.1m,人行道两侧各宽约3.7-7.1m。

A K0+380~A K0+543.749为新建道路,该段道路接永荣路,总宽25m,车行道宽15m,人行道两侧各宽5m。

B线道路,长160.676m,总宽约22m,车行道宽约12.0-12.2m,人行道两侧宽约3.7-5.6m。

3.2排水工程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包括道路段雨、污水管网设计。

3.3排水现状
道路段周边地块雨水呈散排,雨、污水管道未建。

4 设计标准及基本参数
4.1设计年限
本工程为久性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排水系统规模均按远期规划进行设计。

4. 2排水体制
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污水管网分别自成体系。

4.3 设计规模
雨水量计算按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和流域汇水面积计算,根据地块和道路设计的情况选用适当的暴雨重现期P和径流系数ψ。

污水按城市综合污水量(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的85%)和规划人口进行计算。

4.4 基本设计参数
⑴最大设计流速:排水管道V max=5.0m/s;
⑵最小流速: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为V min=0.6m/s。

⑶雨水管道按满流设计;污水按非满流设计其最大设计充满度按下表:
⑷最小管径与最小设计坡度:市政排水管最小管径控制在DN400,最小设计坡度控制在i=0.003。

⑸本工程排水管道均采用管顶平接。

5 雨水系统
5.1雨水量计算
雨水设计流量公式:
Q=qψF(L/S)
·暴雨强度(q)采用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
q=
2822(1+0.775Lgp)
(t+12.8p 0.076)0.77
(L/S·Ha)
·暴雨重现期:道路P=2年,临时排水管涵P=1年
·设计降雨历时:t=t1+mt2(min) 其中,
地面集水时间:t1=5 (min)
折减系数:暗管m=2、明渠m=1.2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t2 (min)按计算确定。

·综合径流系数:ψ=0.75。

·汇水面积(F)分地块计算(Ha)。

5.2雨水管道布置
雨水管道沿道路双侧布置。

雨水管布置于人行道下,雨水管中心距路缘石1.5m,雨水管径DN400。

道路路幅为一块板,雨水口设在机动车道边,双篦雨水口。

本设计雨水接入下游雨水排水系统。

6污水系统
6.1污水量计算
本设计污水量按该片区《控规》污水量计算,分流制污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公式:
Q max=Q ave×(1+0.1)×K z(L/S)
式中
Q max:设计污水流量(L/S)——最高日最高时污水秒流量。

Q ave :平均日平均时污水流量(L/S ),《控规》确定。

0.1:雨水渗入量系数 K z :总变化系数,按下表取值
污水管道水力计算公式(非满流)
Q=vA (l/s ) 水力计算按满宁公式:
2/13/21i R v n
= (m/s ) 过水断面:A=(θ-sin θcos θ)r 2 (m 2)——h ﹤D/2
水力半径:
r R os θθθθ2)
sin (-= (m ) Or :A=(π-θ+sin θcos θ)r 2 (m 2)——h ﹥D/2
)
(2cos sin θπθ
θθπ-+-=R (m )
n :管材粗糙系数,钢筋混凝土管(非满流)取n=0.013,塑料管取n=0.009。

6.2 污水管道布置
污水管道沿道路右侧布置。

污水管布置于人行道下,污水管中心距路缘石3m 。

本设计污水接入下游污水排水系统。

下游污水系统未建成以前本段污水管道不得投入使用。

7 管材、基础及接口 7.1管材
本工程排水管道采用HDPE 双壁波纹管,人行道上埋深小于4.0m ,环刚度SN ≥4000N/㎡;人行道上埋深大于4.0m 或设置于车行道下,采用满包混凝土加固,
做法详见大样图。

双壁波纹管的制造及安装应符合《埋地用聚乙烯(PE )结构壁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2004)要求,及各企业的产品标准及安装操作手册。

所选材料应为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产品,优先采用具有国家通用标准的管材。

7.2接口
双壁波纹管接口形式采用双橡胶圈承插连接,详细作法参照厂家使用说明。

7.3基础
双壁波纹管采用砂垫层基础,做法详见大样图。

人行道上管道埋深大于4.0m 或设置于车行道下,采用满包混凝土加固,做法详见大样图。

8 检查井、跌水井及其它构筑物 8.1 检查井
8.1.1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检查井。

本次工程检查井埋深均小于6.0m ,检查井均采用矩形混凝土块砌筑检查井。

5..8.1.2检查井井盖、盖座、爬梯均采用新型复合材料(GRP )成品,井盖、盖座车行道上采用重型,人行道上采用轻型。

8.2雨水口
8.3.1 本工程采用浆砌条石双篦雨水口,雨水篦为新型复合材料成品。

8.3.2 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N300mm ,以>2.0%的坡度接入临近雨水检查井。

8.3.3道路竖曲线最低点及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雨水口,在实施时应调整至实际路面的最低点,以保证有效收水。

9 管道施工
9.1管道放线
本工程排水管道放线均按检查井坐标表严格放线,检查井坐标点为主线管道轴线投影与检查井横轴线交点。

9.2现场复核
本工程雨、污水上下游管线必须接顺。

设计要求在施工放线时首先复核上下游现状管渠、接纳水体等的位置、标高、断面尺寸等,若与设计有不符之处,必须立即通知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9.3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必须在路基成型后,按先深后浅的原则进行施工。

管道及构筑物沟槽开挖边坡应有一定的坡度以保证施工安全。

沟槽开挖边坡最陡值根据不同土质按1:0.1~1.5控制(详见管道开挖断面图),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必须采取加支撑等措施。

对于填方地段,须在填方进行至管顶标高1.0m之上后方可开挖管道沟槽,填方应按道路路基要求进行。

9.4地基处理
管道及构筑物地基承载力不小于0.2Mpa(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设计图说)。

沟槽在填方地段、地基受到扰动或沟槽超挖的,管道基础以下必须分层夯实回填,密实度不小于90%。

对于地质条件较差地段,如淤泥、杂填土等,必须进行换填。

换填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原土、砂石、浆砌片石、素混凝土等,具体采用材料及换填深度按相关设计图说。

9.5管道安装
所有管道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的规定。

9.6测试与试验
所有的材料、产品均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进场应按相关程序进行进场检验。

所有的污水管道在回填前还必须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做管段闭水试验。

9.7沟槽回填
管道、涵洞及构筑物沟槽回填必须在混凝土及砂浆达到80%以上(有特殊要
求的,按相关设计图说)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

回填要求分层压实、对称均匀回填。

回填材料及压实度应严格执行本设计相关设计图说要求,同时必须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相关规定。

管区(沟槽底至管顶以上1.0m范围内)禁止采用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进行回填。

管顶严禁使用重锤夯实。

10 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工程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需要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的分部工程,应在该分部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后,下道工序未进行之前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事先准备好必须的相关图表等技术资料,并有业主代表、监理、质监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行。

11 其他
11.1本说明及设计图说未特别予以说明的内容,均应遵照相关施工规范及各种专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11.2管道施工顺序应为由管道下游至上游敷设。

施工中发现问题,或设计资料之间、设计与现场情况之间有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以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处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11.3本工程中排水管道、检查井井盖、盖座及雨水篦在施工时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材料,但所选材料应为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产品,并经设计单位认可。

附:排水主要工程量表
本工程量表仅作为施工图设计预算参考,实际发生量以施工现场核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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