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同步监测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淮河流域同步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此次同步监测的目的是要全面摸清淮河流域水质、排污量及入河量状况,进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从而促进淮河流域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治理的力度,确保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二、监测内容:

(一)水质

1、监测范围

包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水质控制断面和流域内各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断面两部分。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水质控制断面为111个,具体名单见表1。

表1 淮河流域控制单元及断面明细表

对应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断面:淮河流域四省应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核实监测断面,凡无监测断面的功能区应补设监测断面。

2、监测项目:

开展同步监测的水质断面中,国控断面和规划控制断面监测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一中除总氮外的所有项目进行监测,同时增加流量监测;水环境功能区断面应在保证四项主要监测项目(流量、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前提下尽量开展其它监测项目。

(二)入河排污口排污总量

1、监测范围:对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31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的核查、确认和登记,并绘制入河排污口示意图;入河排污口的核定应区分排污口类型,如工业源排放口、市政污水排放口、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和支流口等,并具体落实到相应的控制单元内;

2、监测项目:流量、COD(浓度、总量)、氨氮(浓度、总量),粪大肠菌群(市政污水排放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三)重点污染源

1、监测范围:占流域内各省辖市COD排放总量和氨氮排放总量80%的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由各省辖市环保局组织进行核查、确定,并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入河排污口和控制单元内,经各省环保局确认后组织开展监测。

2、监测项目:流量、根据所确定的重点污染源的类型测定COD(浓度、总量)和氨氮(浓度、总量)指标。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遥感监测,进行水系格局、面源及湖泊富营养化等方面的综合分析。

三、监测结果报告

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以下要求(根据监测内容和具体要求可适当增减):

前言

主要包括同步监测任务来源、实施单位、监测河段、监测时间与时段、以及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1、监测方案

监测河段及监测站位布设

监测站位图(含监测断面、入河排污口及重点污染源,以市域图为单位绘制点位分布图)。

监测站位类型与说明

监测时段与频率

2、监测内容及监测结果

水质监测内容和结果

入河排污口监测内容和结果

重点污染源监测内容和结果

3、监测结果综合分析

水质

在进行全因子水质类别评价的同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确定的水质控制断面应依据“十五”水质目标进行水质达标率评价,其余断面进行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评价。

对淮河流域四省应分省、分河流评价、同时依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分规划区进行评价。

重点断面、省界断面1994年以来相应水期的年际比较,进行COD改善率评价。

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量分析,包括:

流域入河排污量汇总;

流域分省、分河流入河排污量分析;

流域分城镇排污量分析,按排污量大小进行排序;

流域重点入河排污口分析,列出各流域需重点监督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名单;

结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分析各控制单元、各控制断面、各规划区的入河量状况,并对比规划中的总量控制目标,分析完成情况。

分省COD入河量1998年以来年际比较分析,氨氮入河量与2002年进行比较。

重点污染源

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分析:

全流域及各省排放量分析:对全流域及各省的重点污染源排放量进行汇总,并对直排入河、间接入河和不进入河流水体的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分别统计分析。

全流域分城镇排放量分析,按排放量进行排序;

全流域重点污染源分析,列出流域内需重点控制的重点污染源名单;

按《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所划分的规划区进行排放量分析;

按照相应的排放标准,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口进行水质达标评价:按不同指标浓度对全流域、各省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进行排序,列出重点超标排污口名单。

以上各部分内容均需与2000年度进行年际比较。

综合分析

在水质、入河量和排放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降雨量进行水质、通量和总量关系的综合分析,分析工业源、生活源及面源对水质污染的贡献率,提出全流域不同污染源在污染通量中所占的贡献比例。

4、监测数据报表

原表由淮河流域监测网络组长单位统一设计,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定后发放各副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发放各成员单位。

四、时间进度

此次同步监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完成规划控制断面、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及分报告;第二步完成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断面的监测及分报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步:

前期准备工作:2003年9月10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污染源的核查、确定和确认工作;

监测时段:2003年9月1日至30日完成水质、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污染源的同步监测工作;

提交报告时间:2003年10月15日前,各省将分省同步监测分报告、监测数据及软盘提交组长单位;10月30日前,组长单位编写完成全流域的同步监测分报告,并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定后提交国家环保总局。

第二步:

监测时段:2003年10月底前,完成水环境功能区断面的核定和监测工作;

提交报告时间:2003年11月15日前,各省将分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分报告提交组长单位;11月底前,组长单位编写完成全流域的水环境功能区分报告,并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定后提交国家环保总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