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现状分析及其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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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现状分析及其解
决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是人员支出中“奖金”、“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福利费”科目的加总。奖金、津贴科目核算工资中包含的奖金及津贴,福利费科目反映的是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费用,提取后作暂存款处理,支取该费用,在暂存福利项目中列支。
目前,福利提取标准一般按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提取。如一个单位50人,该单位全年提取的福利费即为15000元。
具体核算过程为:
提取福利费
借: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福利费15000
贷:暂存款——福利费15000
开支福利费5000元
借:暂存款——福利费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开支福利费在提取的限额中支取,然而,经济的发展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呈上升趋势,人均300元福利已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求。在单位经常性经费有限,福利开支标准不高的情况下,单位增加职工福利的方式主要是:1、自行提高开支标准。为增加职工福利,单位提高了各项福利开支标准,如午餐补贴从200元调至300元,考勤奖从200元调至300元不等。2、巧立名目,设置各项补贴。为增加职工收入来源,单位设立了各种补贴,如慰问补贴、下乡补贴、观摩补贴等,在经常性经费不足的情况,从专项资金列支,增加职工福利。
由于福利费科目只反映提取金额,对于超支福利,在人员经费“其他”科目核算。具体过程是:
借:经费支出——人员支出——其他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福利费超支导致了核算福利费的会计科目在同一会计年度不一致,“福利费”科目仅反映提取的金额,没有反映单位实际支取的福利费用,科目的实际使用价值不大。而单位以提高标准、巧立名目等方式提高福利后,在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1、加强财经纪律角度:单位自设名目,自行提高补贴标准,不利于维护财经纪律。2、审计角度:超支福利费用从“其他”科目支出,福利费被“隐蔽化”,审计部门审核单位账务,统计某单位全年人员福利费用,无法从报表上的福利费科目得知,须逐笔查找明细账,增加审计成本。3、单位角度:由于各单位经费福利名目不一,福利标准不一,导致单位收入苦乐不均。
签于上述情况,为解决目前福利费开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福利费提取金额。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下,按人均300元的标准提取福利费已脱离实际,要根据实际情况,由财政或人事部门发文,统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提取福利费的标准。
2、增加福利费开支来源。由于经常性经费有限,提取的福利费也是有限的,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门可按统一标准及单位职工人数下达福利费专项
资金,对于超过提取部分的福利费在该专项中列支,可避免其他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使专款得以专用。3、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在提取福利的基础上,超支的涉及人员福利的开支都在“福利费”科目反映,这样,福利费科目不仅反映提取的福利,还反映单位全年实际支取福利的金额,方便核算,有利于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4、规范、统一福利发放。针对单位巧立名目发放福利,单位收入苦乐不均的现状,笔者建议,由纪检部门统一规定补贴名目,由财政、人事部门统一规定发放补贴的标准,针对某些单位发放的特殊补贴如办案补贴、执法补贴等,由单位另报纪检部门审批后发放。
此外,特别针对职工福利中的结余奖,笔者认为应取消该项奖励或尽快改变其核算方式。结余奖是财政部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节约日常公用经费而采取的一项鼓励措施,公用经费包干结余部分可发放结余奖。然而实行该奖励后,为增加结余奖金,提高职工福利,单位有意识地将应在或已在经常性经费开支的费用,列于或调整至专项经费开支,变相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极大损害了经费开支的严肃性。另外,由于结余奖的存在,造成人员经费年年红字,原因是结余奖经费来源是经常性经费中日常公用结余,而核算科目却是人员支出“奖金”科目,核算方式不合理,致使“红字”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取消福利费项目中结余奖开支,以纠正单位变相“节约”经费的行为。如果现阶段不能取消结余奖,需改变核算结余奖的会计方式,即从日常公用经费“福利费”科目核算,而不是从人员支出“奖金”科目核算。这样,经费来源于公用经费,也从公用经费列支,即方便核算,又利于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