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公司资产管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财文〔2017〕140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财文〔2017〕14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宣发〔2017〕3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结合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有利于文化领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国家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根据32号令执行。
二、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行为。
企业发生上述经济行为应当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交易,严格控制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国有资产交易。
传媒公司_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权责分明原则: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安全完整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损坏和浪费。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资产登记、盘点、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产购置、验收、调配、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五)负责公司资产损失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资产管理范围及分类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固定资产:房屋、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
(二)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
(三)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七条公司资产按以下分类管理:(一)按资产性质分类: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二)按资产权属分类:分为公司自有资产、租赁资产、借用资产等。
第四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八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
(二)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采购:按照审批意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四)验收: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九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产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防止损坏和浪费。
(二)资产使用人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文化产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披露;(五)保密性原则:保护公司财务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核算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投资收益等。
第七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使用资金;(二)效益性: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三)安全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第九条公司成本核算包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二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会计凭证的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凭证;(二)账簿的设置: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确保账簿的完整、准确;(三)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四)财务报表的审核: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公司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传媒文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传媒文化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四)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二)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提出降低成本措施;(四)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六)负责公司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七)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严禁各分支机构、部门私自设立账户;(二)收支两条线原则:公司收入和支出应分别核算,确保资金来源和去向清晰;(三)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七条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管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收入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核算收入;(二)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支出,控制支出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借款管理:公司借款应经董事会批准,明确借款用途、期限和利率,确保借款安全。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漏报;(二)完整性原则:成本核算内容全面,涵盖公司所有成本项目;(三)合理性原则:成本核算方法合理,符合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
传媒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传媒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传媒公司资产管理行为,合理使用和保护公司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传媒公司内各级各类资产管理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传媒公司所有的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种资产形式。
第四条资产管理是指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和监督的活动,目的是保障资产的有效使用,保全和增值。
第五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和主体第六条传媒公司的资产管理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器、车辆等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且价值相对稳定的资产。
(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等无形的知识产权。
(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
第七条传媒公司的资产管理主体包括:公司全体员工。
第八条公司领导层是资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资产管理的决策、组织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是资产管理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公司内设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面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管理原则和目标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一)全面性原则:资产管理工作要全方位地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科学性原则:资产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规划和分析为基础,确保资产使用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三)合规性原则:资产管理工作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管理,确保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
(四)效益性原则:资产管理工作要追求资产的最大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全和增值。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安全、高效和合理,使资产的使用效益最大化,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京文资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文资发〔2016〕18号市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为规范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我办制定了《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6年11月4日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19号令)等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产权(资产)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权限、流程和奖惩措施,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并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决策。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是本公司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资产管理制度;2. 负责资产的登记、盘点、评估、处置等工作;3. 监督各部门对资产的使用和维护;4.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资产状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资产管理流程第七条资产购置: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采购;2. 财务部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资产质量;3. 资产购置后,由财务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第八条资产使用:1. 各部门应合理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2. 资产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资产维护,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3. 资产使用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应及时向财务部提出申请。
第九条资产处置:1. 资产处置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由财务部负责办理;2. 资产处置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3. 资产处置收入应按规定上缴公司。
第四章资产评估与盘点第十条资产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以了解资产的实际价值;2. 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资产盘点:1. 公司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以核实资产数量和状态;2. 资产盘点应由财务部牵头,各部门配合。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二条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公司资产管理行为,依法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公司的各项资产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保护公司的各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第四条文化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制度流程,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文化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对资产进行认真保护和合理利用,严禁挪用、私自出售公司资产。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资产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产管理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对公司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范围和原则第九条公司的资产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务资产等各类资产。
第十条公司的资产管理原则包括规范管理、合法合规、保密性、真实性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类别资产得到相应的管理和保障。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档案,对资产的来源、去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资产使用规定,确保资产得到合理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评估和清查,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规避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的领导层应当严格遵守资产管理规定,保护公司的各项资产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的各部门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相应的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利用。
第十九条公司的资产管理人员应当纪律清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条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资产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公司的各类资产。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中央文化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被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文化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第四条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中宣部有效主导、财政部代表国务院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中宣部、财政部切实加强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领导,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快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行使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第六条中央文化企业自觉接受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二章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相关制度,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财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财政部负责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通过国有资本金注入,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布局优化。
第九条财政部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第十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中央文化企业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事项实施具体管理。
第十一条中央文化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定期向中宣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社会效益情况,向财政部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公司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公司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资产的登记、清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资产管理义务,共同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价值。
第五条公司对资产管理部门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资产管理中的问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和清查第六条公司所有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在资产清查时进行核实,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资产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估值、取得时间、使用部门等信息,必须在资产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录。
第八条资产清查应定期进行,通常为每年一次,资产清查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并提交清查报告给公司领导。
第九条资产清查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照资产登记簿逐一核实,如发现差异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条资产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登记簿,并上报清查报告给公司领导,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第十一条公司资产的使用应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处置资产,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和保管资产,对于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要加强保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三条对于不能再继续使用的资产,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可以通过报废、转让、捐赠等方式处理,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应经过评估,确保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资产处置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五条资产处置的收入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使用,如需上交公司,必须交至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
第四章资产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公司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必须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中央文化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被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文化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第四条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中宣部有效主导、财政部代表国务院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中宣部、财政部切实加强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领导,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快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行使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第六条中央文化企业自觉接受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二章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相关制度,对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财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财政部负责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通过国有资本金注入,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布局优化。
第九条财政部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第十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中央文化企业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事项实施具体管理。
第十一条中央文化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定期向中宣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社会效益情况,向财政部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传媒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传媒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传媒企业资产管理行为,强化财务风险管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传媒企业的全体员工,在传媒企业的资产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传媒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诚信、高效的原则,积极推动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深度结合,实现资产最大化效益。
第四条传媒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的内控,完善资产责任制度,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传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对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资产管理稳妥进行。
第六条传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水平。
第七条传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情况登记制度,科学、合理、全面地登记资产。
第八条传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传媒企业在资产管理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依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和资产流转的合法途径。
(二)规范管理原则。
明确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杜绝违规行为。
(三)安全第一原则。
保护资产安全,预防资产流失、损坏和盗窃情况。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提高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信息化原则。
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责任倒查原则。
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追究程序。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第十条传媒企业的资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采购管理。
对资产的采购计划、采购审批、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签署等环节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关档案。
(二)资产登记管理。
对资产的编号、规格、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建立资产档案,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三)资产使用管理。
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文化公司财务制度总则

文化公司财务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公司所有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利润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资金管理原则:文化公司资金管理应当符合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循谨慎性、安全性、高效性的要求,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第四条会计核算原则:文化公司应当按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预算管理原则:文化公司应当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制定预算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
第六条资产管理原则:文化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和增值,防范资产损失和浪费。
第七条财务风险管理原则:文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有效应对各类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第八条内部控制原则:文化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监督检查与审计原则:文化公司应当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内外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障公司的财务健康稳定运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本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十一条文化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全面负责,设立专职财务总监,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导公司各部门财务工作的开展,监督和检查公司财务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分为会计、财务、成本、审计等不同岗位,各岗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完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范,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做到收支有据,账实相符。
文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2. 实行权责发生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4. 严格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我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政策;2. 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3. 监督公司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合理使用;4.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提出改进意见;5. 组织进行财务审计,防范财务风险;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管理第六条我公司财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七条财务核算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5. 成本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6. 利润核算: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八条财务核算要求:1. 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2. 会计账簿必须连续、完整、准确;3. 会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我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需求;2. 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 严格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内容:1. 筹资管理: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2. 投资管理:包括对外投资、内部投资等;3. 资金结算管理: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等;4. 资金预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月度预算等。
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简介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影视传播的企业,其固定资产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
为了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价值性,本文将详细叙述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目的和依据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建立起科学、高效、公平、公正、透明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同时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价值性,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同和影视传播文化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家具、计算机等)的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管理程序固定资产采购采购流程采购固定资产的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确定采购固定资产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向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方案,由公司领导审批。
3.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
4.签订采购合同及附件,支付采购费用。
5.固定资产交付验收并确认收货。
采购审批1.固定资产采购须事先制定申请计划,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2.新资产采购规模需以公司发展需要为依据,在保证日常经营盈利目标的前提下进行。
3.资产采购应有投资方案,构建相关的资本预算合理性考核方式。
固定资产管理统一编码公司应制定权威的统一编码制度,明确每个固定资产的固定编码,做到零散资产管理清晰化。
资产录入1.资产调入公司后,应在一周内进行资产登记。
2.登记信息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单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3.资产登记人员应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记录,并将记录存入数据库中。
资产维护1.固定资产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2.日常维护包括保持清洁、及时维修等。
3.定期维护应有专门计划,按计划定期进行,同时建立相关维护记录。
资产退役1.资产财务报废:负责人将资产开具报废申请,由公司领导审核后向财务部提交,财务经过核实后将该资产核销。
(完整版)文化资产管理制度

(完整版)文化资产管理制度文化资产管理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定义和规范文化资产的管理制度,以保护和提升文化资产的价值,确保其合法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2. 背景文化资产是指具有传承、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藏品、文物、文化遗址、传统技艺等。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资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3. 管理原则在制定文化资产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3.1. 法律合规性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确保文化资产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3.2. 专业性与独立性建立专业的文化资产管理团队,确保其独立运作,提供专业的文化资产管理服务。
3.3. 保护与传承管理制度应注重文化资产的保护与传承,保证其历史价值和文化特征不受损害。
3.4.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应促进文化资产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 管理内容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4.1. 文化资产目录建立文化资产目录,包括各类文化资产的基本信息和分类,用于管理和调查。
4.2. 文化资产保护措施确定文化资产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保护设施的建设、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环境保护等。
4.3. 文化资产使用规则规定文化资产的使用规则,包括授权许可、非法交易防范、展览与借展等。
4.4. 文化资产证书和鉴证建立文化资产证书和鉴证制度,确保文化资产的来源和真实性。
4.5. 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文化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建立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5. 监督与评估建立文化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6. 结论本文档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文化资产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和提升文化资产的价值,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实施该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以上是对文化资产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供参考和讨论。
文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物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4. 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偿还,确保资金安全。
3.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纳税。
5.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的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2. 员工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资金集中管理:公司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账户。
2. 分级审批:根据资金规模和用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3. 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既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自有资金:公司通过经营所得的利润积累资金。
2. 融资: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八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发生制:以交易或事项的实际发生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2. 实质重于形式: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
文化发展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WORD5页)

资产管理办法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使公司资产购置﹑登记﹑使用﹑保管﹑转移﹑减损﹑折旧﹑盘点等作业有章可循﹐特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资产管理。
1.3 权责行政部负责资产的采购﹑编号﹑异动﹑移转﹑分类。
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清洁﹑维护。
财务部负责资产的登记﹑减损﹑帐务﹑折旧﹑盘点工作。
1.4 定义公司资产分固定资产和一般资产。
1.4.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或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
1.4.2 一般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1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司用品。
2.管理办法2.1 资产管理权责之划分2.1.1 请购﹕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主管根据本单位资产需求情况依核决权限呈报核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作业。
2.1.2 采购﹕采购部门/人员需在购买前进行多方评估﹐进行严格的询价﹑比价﹑议价三个过程之采购管理程序﹐以期以最低的成本﹑较高的质量购买。
2.1.3 验收﹕专业设备由相关专业部门/人员会同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后该专业部门/人员需提交验收报告﹐以便财务部凭此专业报告作为付款凭证(如计算机)﹐其余由行政部总务组会同使用部门验收。
A 购入之设备由总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需有行政部主管或总经理审核﹐使用单位部门主管核准的方能付款。
B 所有设备之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零件图册以及合格证﹐保修卡统一由行政部总务负责保管﹐使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印一份备用。
C 设备验收后﹐除机器设备和计算机设备以外的设备由行政部总务统一列入资产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
2.1.4 登记﹕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各项资产明细帐之登记﹑管理有关资产事宜﹐于单据报销前登入账册。
2.1.5 编号﹕行政部依财务部提供之资产明细表﹐编列“资产编号”进行管制﹐并由行政相关人员负责把资产标签贴在资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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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文化公司资产管理规定
文化公司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部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
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按资产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
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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