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总结:核心素养和语文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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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总结
核心素养和语文教学目标
一、明晰概念
(一)核心素养
(1)何谓"核心素养".经过学者专家的研究与辨析,核心素养较为通行的定义是:指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适应个人终生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
浅谈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对高中语文教学目标确定的几点启示:
它是关于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体;它指向过程,关注学生在其培养过程中的体悟,而非结果导向;同时,核心素养兼具稳定性与开放性、发展性,是一个伴随终身可持续发展、与时俱进的的动态化过程,是个体能够适应未来社会、促进终身学习、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
核心素养不仅能够促进个体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
(1)在上述描述中,核心素养提出的目标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而评价方法则指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
(2)何谓"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关于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表述最为权威的是最新版《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下文简称新课标)中的表述,新课标将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表述为: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并在阐释语文学科的课程目标时将之进一步细化,语言建构与运用细化为:语言建构与积累,语言交流与沟通,语言梳理与整合;思维发展与提升细化为:发展形象思维,发展逻辑思维,提升思维品质;审美鉴赏与创造细化为:增进对祖国语文的美感体验,鉴赏文学作品,美的表达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细化为:传承中华文化,理解多样文化,关注参与当代文化。
[2]纵观课程标准中关于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以及课程目标的表述,其基本指向是强调语文学科教学的中心任务应围绕"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展开,而学校教育就应当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贯彻课程标准提出的中心任务指向。
(二)教学目标
(1)何谓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所需要达成的某些目标,在描述过程中一般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角度进行描述。
教学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是连接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的主要联结点,是教育理想在教育现实中的具体呈现,不仅对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影响着教育理想的实现程度。
因而教学目标的确定对于教育教学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
(2)教学目标确定的现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于课堂教学目标提出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要求,但由于教育理念等各方面的转型,教师实际的课堂教学目标处理过程却产生了许多困惑,课堂教学目标实践出现了诸多"虚假"的现象,如教师对课堂教学目标研究的忽视,在课堂教学目标设计中存在形式化和机械化现象,在实施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倾向等,进而严重影响了课堂的教学效率,因此对于教学目标确定的研究就迫在眉睫。
在此背景下,核心素养概念的提出无疑为我们研究教学目标的确定指明的
新的方向,开辟了新的领域,提供了新的思路,下面将就核心素养对语文学科课堂教学目标的确定几点启发展开论述。
二、几点启发
(一)教学目标确定的原则
(1)原则一—体现学科特点。
新课标在阐述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时其中心词为"语言、思维、审美、文化",这对我们的启发是语文学科在确定教学目标时一定要紧紧围绕学科特点展开。
语文课堂就应当围绕语言文字展开,以语言文字为基本依据培养学生的思维,进而涵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最终使学生感受到祖国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体悟到祖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美好。
"语言,思维,审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确定教学目标之时我们不能强行将这几者割裂,更不能因强调某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这都是学生语文核心素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原则二—运用系统观念。
新课标在阐述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后进一步将之细化,提供了培养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可行路径,这些路径又构成了语文核心素养这个整体。
以"语言"为例,新课标将培养学生"语言"的核心素养目标定为:语言建构与积累,语言交流与沟通,语言梳理与整合。
统观这三个目标,三者之间是一种递进的整体关系,对教学目标确定的启发便是:我们在确立整体教学目标是要系统观念,将语言素养的培养分步骤有条理的展开,而在确立某一阶段的教学目标是则要突出重点,重点突破,而在确定某一节课的教学目标时则要"实打实","精而细".
(3)原则三—具有可操作性。
新课标在描述语文学科如何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时给出了明确具体的教学建议,具备强烈的操作性。
以"思维"为例,新课标将培养学生的"思维"核心素养确定为:发展形象思维,发展逻辑思维,提升思维品质。
这一要求首先明晰了培养学生的思维主要着力点为三:形象思维,抽象思维,思维品质;而提出的目标则是将前二者定为"发展",将后一者定为"提升",不同的主体定为的目标也不同体现了可操作性,赋予了一线教师确定教学目标时有力的抓手。
(4)原则四—有强烈的情怀意识。
语文学科有别于其他学科的一点在于语文不仅需要传授给学生知识与技能,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与文化归属感,因为语文学科所依据的文本是用我们民族曾经或正在使用的母语写就的,因而更多了一份传承的意味。
当下的中国正处于激烈变革的时期,各种文化正在中华大地上不断激荡,我们的母语大有式微之感,作为传承母语文化的主阵地的语文学科,在确定教学目标之时理应有强烈的情怀意识与危机意识,敢于担当与作为,在教学目标中深度体现"审美"与"文化"的因子,而非紧紧围绕"高考指挥棒",用考试说明而非课程标准作为确定教学目标的出发点,如此方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完成本学科"立德树人"的终极目标。
(二)确定教学目标时的要求
(1)对教师的要求。
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围绕"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展开,对我们语文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若要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教师首次就必须具备完备的核心素养,具体而言便是具备较高的"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素养,只有在对前此几方面有深刻领悟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准确把握其精神内核,进而外化为在确定教学目标时的笃定与明智;同时因为核心素养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并具备内在生长性,这就要求我们教师首先做一位终身学习者,不
断获取占有新知,如此才能在知识洪流中屹立不倒。
(2)对教材的要求。
语文核心素养有强烈的系统性,这就要求在编制教材的过程中也许贯彻系统观念,按照核心素养的条目挑选合适的文本并将其组织起来,在此基础上,我们在确定教学目标时才会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形成一定的目标系统。